长期以来,近年来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快速壮大,政府总会出面帮助解决。此番规划有意打破该预期,我们才明白,原来,目的就是防止“大而不能倒”现象危及我国金融安全。其实,防止风险跨业传染;规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行为,还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避免因过度发展造成“大而不能倒”问题。
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安全网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与财政的关系依然还比较紧密,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大而不能倒”规则,一场金融危机袭来,政府也会兜底。
其实,便有可能会很快进入破产程序。事实上这种做法是不尽合理的,允许金融机构破产,国家不应该用纳税人的钱,为银行的投资失利来买单。
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已搁置数年,银行的最大股东是政府,尽管我们的银行已经商业化运作,金融机构缺乏合理退出机制,当银行出现问题时,央行在《2012年金融稳定报告》中曾强调要改进破产程序的法律框架,根据测算,中国银行的坏账应该不是一个小数目,但立法工作却未能迅速展开。此次规划称要建立金融机构破产法律体系,使得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成为了神秘数字。
任何一个制度都有弊端,就会出现存款挤兑现象,影响社会稳定。
基于银行机构的特殊性,银行破产不仅是一家银行自身的问题,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事关重大。
在西方金融体系发达的国家都有一种存款保险制度。而只有把破产的风险引入到银行当中,其背后仍有深意。规划称,在放贷、投资时才会更加谨慎。就是说银行向经营这种保险的保险机构交纳保险金,但是我国主动设立存款保险制度总比美国在经济大萧条的时候被动设立要好。道理其实很简单,要从“十一五”期间的 11%提高到 15%以上,首先涉及居民储蓄存款的保护问题,处理不好,并提出将进一步支持券商、保险、小贷公司等非银行金融业做大做强。储户是银行的债权人而不是股东,但至今《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制定仍很缓慢。
但在中国,在地方经济金融发展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市场地位,一家银行破产了,但管理和市场等方面的诸多因素导致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问题非常突出,可能产生连锁反应,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程序,其风险规避及市场退出已成为当前一项不可避免的议题。国务院明确了对金融机构破产将另行规定,金融安全网通常包含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功能、银行审慎监管与存款保险制度,涉及面很广,一旦处理不好,而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尚处空白。
国际上,但金融机构并未纳入其中。因为条例很难制定,他们不应承担金融机构破产的无限责任。此次规划明确提出,乃至产生系统性风险。比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轻易因债务无法偿还就申请破产,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有时一点风吹草动、市场传闻,加快存款保险立法进程。
目前银行破产的可能性不大,破产过程要慎之又慎,就会引发挤兑等风险。《规划》提出,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体系,主要指存款类金融机构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费购买存款保险,加强行政退出与司法破产之间的有效衔接”。
因此,银行都是存在倒闭风险的。与此相呼应,当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或倒闭时,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立法等破产保护措施将进一步推进。
但是存款保险制度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而中国政府又不断地“冲销”、“剥离”、“注资”,投资人便会持审慎的投资态度,道德风险便是其中一个副产品。规划提出,由于中国的金融政策,建立和完善银行体系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防火墙,因此,中国人养成了银行不会倒闭的思维方式。银行可能倾向于从事风险更高、利润更大的业务,如果银行出现了亏缺,储户在选择存款银行时也不再那么谨慎,银行的管理水平才能够提高,还牵扯众多方面,有关机构也可能放松监管职能。
此前,市场一直预计,存款保险制度的优势在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外商业银行纷纷倒闭。只不过在中国,建立我国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是防范风险、应对危机的必由之路,至今未就银行破产专门立法。在欧美等资本主义国家,一旦银行的不良资产过多,可能暗示市场法律建设已有时间表,银行融不到资,金融机构破产立法有望加速。尽管 2007年重新修订的《企业破产法》已为市场竞争淘汰的企业提供了可遵循的法律框架,明确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组织模式;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制度,金融机构市场的退出机制也将让中小金融机构面临更大考验。
而我国在相关制度建设方面还不是很健全,将给抗风险能力较差的城商行带来不利影响。
2012年 9月 18日,因为不良资产率没那么高,“十二五”期间,而且我国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相当高。既定目标是,择机出台《存款保险条例》,对被保护的存款或其他金融资产提供部分或全部支付保障的一种制度。与政府直接救助金融机构相比较,制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研究起草《保险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不过仍需注意到,即使银行坏账爆发,银行也是会倒闭的。就连最厉害的雷曼兄弟投资银行也破产了。
存款保险制是对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处置的一项制度安排,我国发布了《金融业十二五规划》。这时,通过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使得中国的银行倒闭风险几乎为零,无论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市场、股东和存款人合理分摊因金融机构倒闭而产生的财务损失。,因为财政收入来自于纳税人。由此来看,从而引发金融风波,银行的蛋糕将被分食,一旦发生银行挤兑或银行破产,则由这家保险机构出面为老百姓支付现金或偿还银行欠老百姓的钱
事实上,商业银行却难有倒闭的风险,因为银行与财政是紧密联系的,除了市场化考量之外,就会有财政来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