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道理:中国道路中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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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政策的权衡(下)(1)

一、社会政策的价值指向至关重要

在中国社会,社会政策虽然还是新生事物,但已然是一个很热门、很受关注的话题。社会政策在今日中国如此凸现的原因何在,社会民众对之可期待些什么,决策者又应该如何面对。认真梳理这些问题,对于今日中国社会政策的有效建设和健康发展是很有意义的。

(一)发展的补课:社会建设呼唤社会政策

中国社会第一次在完整意义上使用“社会政策”始于2006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此前并不是没有社会政策的说法,但彼时的社会政策内涵界定极其狭窄,主要是抚恤救济慈善等内容,故政府系统内也只有民政部门来担负这些社会政策的筹划落实。中国社会的这种做法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在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社会,在计划体制的塑造下,政治、经济两大领域几乎涵盖了整个中国社会的全部空间,几乎每个中国民众都有一个经济和政治意义上的单位(连农民都归属各个公社的各个生产队),这“单位”不仅仅是工作的地方,甚至是全部生活的空间。单位负责了其成员的全部生活要求,从生产工作到娱乐社交,从生儿育女到养老送终。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中国民众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单位人”,没有单位之外的其他空间存在,也不需要有单位之外的其他空间存在。一切都有单位负责,要社会何用?所以从整个社会的建设任务来说,当时的中国只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个方面。

但是随着发展的演进,社会结构在变化,社会群体在分化,社会空间在拓展,社会功能在凸现。很多原本属于经济、政治的空间被日益剥离出来成为了社会空间,很多原先附着于经济政治领域的民生事项需要有专门的应对与解决,经济建设的成果与政治建设的要求要通过社会建设来实现。中国社会要在现代背景下全面发展,必须补上社会建设这一课。

比如,为了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建设,特别是市场经济背景下的经济建设,要注重通过竞争来激发活力、创造效率,这不可避免会导致收入差距,可在社会民众政治意识和权利意识逐渐提升的情况下,过于悬殊的贫富差距不仅不可能产生效率,反而会导致经济的停滞乃至社会的冲突。发展固然关注物质财富数量的增加,但更看重的是物质财富价值的实现。我们发展创造的财富归根结底,还是要着眼于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着眼于民生。这就需要通过社会建设化解经济建设产生的发展目的异化的问题。

又比如,政治建设明确了社会公民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但政治上的平等原则如何真正体现在公民的现实生活中,要通过社会建设来完成。只有通过发展教育、医疗、环保等社会事业,让公民真正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平等的就业权利、平等的医疗权利、平等的保障权利等等,政治建设上的平等才算是有具体的内容。而所有这些正是社会建设的领域。

于是在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上,中国共产党提出了社会建设的任务,形成了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格局。社会建设被提了出来,筹划、促进、保障社会建设的社会政策当然要相应跟进,丰富其内容、拓宽其外延、扩充其功能。

(二)人本与共享:社会政策的价值指向

任何政策的制定都要建立在基本的价值支持基础上,不同的价值理念导致不同的政策导向。意在把人当作工具,抑制人的活力的社会政策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目标肯定是南辕北辙。因此,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日中国,社会政策必须以“人本”与“共享”为基本价值指向,而不要老想着去减少群众的权利、降低群众的需求、控制群众的行动,老想着便于管理,老想着“清一色”“一言堂”。

人本,就是把人当目的,发展是为了人而不能反了过来。不能造福于民生的发展不是真正的发展,更不是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发展。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前面,任何的发展都只是手段。我们的社会政策必须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把解决贫困、就业和社会公正作为重要内容,必须在重视物质积累的同时,充分尊重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切实解决包括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看病、上学、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在内的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仅满足人民群众当下的生活需求,更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长远的发展权利与发展能力提高。

共享则是使人民群众得到的社会福利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有所增加。我们承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群体之间、社会成员之间在财富的分配和占有方面不可能是无差别的,要保护在改革发展中创造和积累起来的财富及其财富的拥有者,要继续支持并保护靠劳动和创造先富起来的群体,绝对不能搞平均主义,不能没有条件地进行“劫富济贫”;但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当前更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一定要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我们不能让社会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收益差距太大,让一些利益群体超常规地获得利益,而另一些群众生活的改善却赶不上相应的社会发展进步水平。

建立在这样价值理念上的社会政策就会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得各个社会阶层与群体都能享有自己可得到的和应该得到的权益与利益,都能在和谐社会的社会结构中找到自己的应有位置和恰当位置,进而实现社会的有序稳定。

(三)量力与尽力:社会政策的实践要求

出于对社会大趋势的认知,我们一些决策的同志在理论上也承认社会政策的重要性,但在实践中往往“顾左右而其他”舍不得投入。确实,在进行具体的社会政策安排过程中,是要坚持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有机统一,只是在理性考量现实社会财富能力可能性的前提下,要更加突出尽力的责任感与自觉性。

虽然,今日中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建立在其上的社会主义制度发展水平决定了我们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大的发展阶段,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仍然在艰难跋涉中,我们所说的总体小康仍然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这一阶段的社会政策安排不能把群众胃口吊得太高,吊得太高不仅不利于社会持续发展,也解决不了社会民众的现实问题。对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高福利社会政策我们还不能操之过急。

但是,毕竟30多年来中国社会财富的积累是巨大的,经济总量超过了30万亿,在世界排名中位列第二,人均GDP也已经接近4000美元。我们一些社会群体的生活奢华程度、我们一些地区的现代化程度已经让发达国家瞠目结舌,再老说家底薄,恐怕就不是“不能”的问题了,而是“不为”的问题了。所以,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政策含金量的高与低背后更多反映的是决策者对中国社会民众感情的深厚与否以及对其所宣称执政信仰坚守的真诚与否。

目前中国社会GDP增长的高速与人民群众满足感幸福感的低位徘徊,政府搞建设的“大手笔”与群众消费“斤斤计较”的巨大反差,充分说明中国社会在社会建设方面是有历史欠账的。而现在到还账的时候了。我们不主动还,客观社会发展现实也会逼迫我们去还,与其被动应付不如主动作为。中国在社会建设上要舍得投入甚至倾斜投入,在社会政策的安排上要各个部门全系统参与,不能仅仅停留于民政一个部门。

中国共产党十六大以来的实践表明,通过政策导向和制度安排,消除过大的贫富差距,使相对低收入以及一般收入社会群体的生活水准同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准保持着一种大体同步的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这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弱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社会阻力,保持社会稳定。

二、社会管理改革创新的政策选择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管理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多样,社会管理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复杂。而中国社会既有的社会管理理念越来越不适应变化的社会,既有的社会管理体制越来越制约着社会的快速发展。

任何的改革创新举措当然要落脚于实践。但在实践创新之前,对社会管理改革创新的一些基本理论点进行认真梳理是很有必要的,这是我们进行具体的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前提与出发点。

(一)明确社会管理改革创新的战略目标

为什么而改革,为什么而创新,改革创新要达到什么目标,这是社会管理改革创新首先要回答的问题。从现阶段中国社会发展的要求与趋势来看,社会管理改革创新的目标至少有三个方面:

——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社会环境。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改革的基本取向。但无论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还是这些年来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实践表明,一个良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环境是很关键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能在非市场经济的社会环境中发育并健康发展。可是过去数十年的传统经济运行模式塑造了传统的社会管理和运行模式。这种传统的模式尽管在近些年来也在逐渐改变中,但并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而且过渡、磨合期更增加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不仅市场主体的活力不能充分激发,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不能真正实现,不合理的行政性垄断不能彻底破除,甚至有些时候因为这种过渡与磨合还会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形变样,出现行政权力与市场“合谋”,权钱交易的怪胎。社会管理改革创新必须既在消除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的不适应,又在杜绝市场经济变异所产生的社会乱象两方面有所作为,真正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化解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社会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特别是东部沿海开放地区一直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期。深圳从一个南海边上的小渔村变成国际化、现代化的大都市就是最具说服力的证明。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也难免要积累下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其中既有因我们工作不到位所产生的疏忽性的问题,有因经济实力不强出现的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问题,更有很多因社会转型导致的结构性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经过30多年的积累,现在开始逐渐显现了。比如,利益诉求的不畅、利益协调的不够导致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频发,大量流动人口权利的缺失导致的恶性报复社会事件,行政区与经济区冲突导致以邻为壑的经济壁垒,低端经济增长模式导致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等。面对这诸种问题,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越来越力不从心,甚至还有可能激化矛盾加剧冲突,不仅使得进一步发展不可能,还使得已有发展成果都大打折扣。这就要求我们通过改革创新社会管理来化解危机、来应对挑战。

——构建适应变化了社会管理要求的制度框架。

现代社会越发展,制度的作用愈加凸显。一个社会有序良好的运行依赖于一个科学的制度框架。但是不同的社会形态对制度安排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对于一个人口流动性不强、经济交往活动不活跃、与外部环境联系不紧密的社会,其社会管理的制度框架可能更多的是一种行政的管制。因为这样的管制有效也有力,甚至成本也低。但是当社会已经在市场经济推动下出现重大变化,人口频繁而大量地流动、社会经济关系错综而活跃、与外部世界息息相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全新的制度框架。这种全新的制度框架要能兼容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要能反映日益多元社会的价值观与行为模式,要能保障对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的各种要素的经济权益与政治权益,要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等等。

(二)有的放矢破解面临的社会管理难题

迅速转型变化的社会会面临很多的社会管理问题,我们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看似面面俱到,却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必须集中全部精力资源,有的放矢,把关键性的问题找出来破解掉,把深层次的障碍克服掉,方能事半功倍。

首先,要高度重视解决过度管理与管理空白同时并存的问题。

所谓过度管理,就是在既有的社会管理体制下,对同一问题,众多的社会管理主体都要去进行管理、体现各自的权威,结果多头管理、争利越位、交叉错位,被管理对象越管理越死,严重损害了社会的活力;而当真正需要解决问题时,各管理主体又职责不清、扯皮推诿、互相内耗、断层缺位,有管理之名而没有管理之实。“九个大盖帽管着一个破草帽”“九龙治水而水患不已”讲的就是这个问题。

管理空白是指,随着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新的社会要求不断凸现,新的社会问题逐渐滋生,新的社会行为更加复杂,可是既有的社会管理体制与管理部门却未能及时跟进、及时覆盖,以致出现社会管理的“盲点”与“空白”。比如,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单位制、街道制和严密户籍管理制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管理体制能管得住有固定单位的人,有城市户口的人,却管理不了做临时工作的人,管理不了流动的外来人口。又比如,在法律社会我们要求群众按照法律行事,可是当群众需要法律救助时却远远满足不了。

社会管理改革创新,如果不能在不该管的坚决不管,该管的必须管好,真管的确实负责这几方面有实质性突破,良好的社会治理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其次,要有勇气突破体制的制约、授权的局限,解决管理创新不能做与做不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