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学者霍华德?莱茵戈德较早就预见到互联网和各类网络通信设备有可能会在各类社会突发事件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他在2002年出版《聪明暴民:下一轮社会革命》一书中指出:“越来越普及的网络、手机、随身装置,将建构出一种全新的社会关系网——瞬间聚集的陌生人,像蚂蚁群一样在无组织、无领袖的状态下,由集体意识做了一连串有意义的抉择。除了好玩之外,已经带动大规模的社会、政治革命。”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与网络虚拟社会高度相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证明,他的这一判断具有高度的洞察力和预见性。
一、互联网成为酝酿群体性事件的温床
互联网具有社会安全阀的功能,人们在网络上适当的情绪宣泄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也是一个结构稳定的社会所必须具备的。政府应重视网民在网上反映的共性问题或普遍矛盾,既要加强舆论引导,也要采取措施化解矛盾。一旦政府听之任之或处置不力,经过一段时间的网络催化就可能使矛盾升级,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案例:
——“占领华尔街”运动。“占领华尔街”运动产生的背景是美国的两极分化和贫富差距。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企业濒临破产,导致美国等许多国家经济萎靡不振和失业率居高不下,纽约的华尔街成为民众抗议金融机构贪婪和社会不等的目标。2011年7月份,由加拿大一家反主流杂志Adbusters在“推特”上最早发起。9月初,黑客组织“匿名者”在网上通过视频公告发起“占领华尔街”运动,号召通过华尔街和平抗议实现政治诉求,并建议将运动推广至欧美各大城市。抗议活动最初由社交网站发起,所有的抗议活动进程都通过社交网络的组织和规划,美国人针对“占领华尔街”运动在社交网站“meetup.com”上发起900余起事件,并发布大量图片进行煽动。抗议浪潮迅速蔓延至包括首都华盛顿在内的全美100多个城市,并迫使总统奥巴马于10月6日对“占领华尔街运动”做出正面回应。
——广州撑粤语行动。2010年6月,广州市政协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建议增加电视频道的普通话节目,使外界产生废除粤语的质疑。7月5日,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建议,将主要使用粤语的广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或新闻频道改为主要使用普通话广播,或是在两者的主时段使用普通话广播,随即引发外界强烈反对及批评。从7月13日起部分网民开始在“新浪微博”、“百度贴吧”、“网易博客”等筹划游行示威活动支持粤语。7月25日,一批广州市民在广州地铁聚集支持粤语;8月1日,有民众在广州人民公园聚集支持粤语。该事件一直延续到9月份。
二、互联网成为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社交网站和微博客的兴起以及移动智能终端的发展与普及,加快了信息的传播速度,打破了网民讨论社会事件的时空限制。现实社会中部分看似简单、孤立的社会事件经过网民的大量参与后容易形成群体性情感共鸣,在短时间内引发群体性事件。如在官民冲突中,部分网民会在对事件“受害者”产生同情的同时积聚对政府的不满情绪,一旦有网民从中进行煽动,极易爆发大规模的官民冲突。这类突发群体性事件往往具有规模大、破坏力强、社会影响恶劣等特点,给政府处置和社会稳定带来难题。
——中东、北非“茉莉花革命”。从2010年12月开始,北非地区的突尼斯、埃及两国先后发生政治突变,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突尼斯总统逃亡国外,埃及总统辞职。突尼斯、埃及政局突变引发其他周边国家连锁效应,伊朗、也门、阿尔及利亚、巴林、约旦、利比亚、黎巴嫩、巴勒斯坦等国家先后出现政局动荡。其中,已执政32年的也门总统萨利赫承诺任期届满将下台并表示不会将政权交给儿子;阿尔及利亚宣布将废除从1992年起施行的紧急状态法;约旦国王解散政府并任命新的首相;利比亚爆发了政府与反对派的内战。回顾“茉莉花革命”可以发现,其直接诱因仅仅是突尼斯一名小贩因被警察粗暴对待而自焚身亡。但这看似孤立的事件却引发了突尼斯民众对高通胀、高失业率和政府贪腐的怒火。在骚乱酝酿初期,网民通过推特、脸谱等网站大量传播领导人腐败信息和反动言论,激化民众不满情绪,推动骚乱爆发和升级。而随着大规模游行以及反对派与政府的对抗全面爆发,社会陷入动乱,社交网站一定程度上又成为信息直播站和宣传指挥部,骚乱民众利用社交网站展示手机拍摄的现场血腥照片,煽动对政府的仇恨;反对派利用脸谱、推特等网站的相关群组加强对游行示威行动的宣传指导力度,为大规模骚乱进行预演。
——2007年缅甸“藏红花革命”。2007年8月中旬,缅甸政府宣布汽油价格上涨三分之二,柴油上涨一倍,桶装液态瓦斯上涨5倍。物价涨幅过大,影响人民生活,仰光、瓦城等多个城市都出现抗议示威活动。9月下旬,在上千名和尚和尼姑的带领下,缅甸首都仰光数十万民众走上街头,游行群众将象征僧袍的深红色带子别在衣服上表达对僧侣的支持。由于声势浩大,外国人权组织开始称之为“藏红花革命”(Saffron Revolution)。德国之声在对缅甸局势的报道中称,“互联网通信对缅甸游行示威的组织行动起到关键作用”。游行一开始,有关示威游行的消息和片段通过互联网传遍世界。缅甸的抗议民众通过博客将抗议活动的最新信息、照片和视频传送到BBC和CNN等国际新闻媒体,外国记者依靠从缅甸青年博客上获得有关情势进展的大量图像资料,点击一个网站就可以看到上百条有关抗议活动的录影。很多博客作者还在博客中呼吁联合国对缅甸局势进行干预,要求动用联合国维和部队帮助成立临时过渡政府。一些西方的“维权人士”还通过开展网络签名等活动对缅甸民众表示支持。9月27日,美国洛杉矶圣塔蒙尼卡学院的教授Ryan McMillen将日本摄影记者遭缅甸军警枪杀的视频传上网络,引发了踊跃回应和讨论。他随后将这段视频上传至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网站,视频上传不到5分钟,CNN的制作人便致电McMillen,请求准许使用该片段。面对巨大压力。9月26日,缅甸军政府封锁了博客网站,但是缅甸网民利用代理网站Glite依然能够进入被封锁的网站,因此有人将这场以信息为主导的运动称为“Glite革命”。缅甸政府面对来自互联网的策动和扩散显得束手无策,不得不切断国内网与国际互联网的连接。
三、互联网助推群体性事件升级和扩大
以往的群体性事件由于信息传播技术的局限,影响半径和社会知晓率有限。而在信息时代,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发展和普及以及网民数量的激增,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信息传递互动更加频繁有效,网上网下互相推动、互相影响,促使群体性事件升级。比如,部分群众对政府表达不满的零星抗议活动,在部分网络媒体的炒作和网民的参与下升级为大规模的民众与政府的对抗。
案例:
——广东乌坎村事件。2011年9月-11月,广东陆丰东海街道乌坎村发生多起村民因村官私卖土地、选举不公等问题围堵当地村委会、上访、游行等事件,但此时并未引起境内网民和媒体的广泛关注。汕尾市政府12月9日公开把乌坎村民的申诉定性为境外势力的煽动和干扰,而因此事被刑事拘留的村民薛锦波在被关押三天后死亡,官方验尸结果与其家人探视后认定的情况大相径庭。这两件事引发乌坎村民不满情绪和抗议升级。随着媒体和网民对乌坎事件关注度的上升,境内外各种 “声援乌坎”、“求助募资”、“民间调查团”的活动相继出现。最终导致乌坎事件被割裂放大,为之后抗议示威活动的蔓延升级埋下伏笔。民选“乌坎临时代表理事会”更是计划在京、穗、陆丰发起万人游行示威活动,企图将事件影响进一步扩大。同时,网上也出现“有军队开赴乌坎”等谣言。12月19日,广东省汕尾市委、市政府举行乌坎事件媒体见面会,将事件重新定性为“村内利益纷争”,并承诺兑现村民诉求,对受争议的两名村干部进行“双规”。同时,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牵头成立工作组处理乌坎事件,承认“乌坎临时代表理事会”地位,并称将释放其他被拘留村民,尽快再对薛锦波进行验尸确定死因。自此双方对峙形势趋于缓和,事态逐渐平息。
——2005年法国青年骚乱事件。2005年10月27日,巴黎东北郊克利希苏布瓦镇的两名北非裔移民少年因躲避警察盘查而意外触电身亡,引起当地移民的强烈不满,数百人走上街头示威,随后当局迅速控制了局势。但在10月30日,克利希苏布瓦地区警方在追捕躲入一座清真寺的骚乱民众时不恰当地发射了催泪弹,旋即引发大批穆斯林群众走上街头焚烧汽车和建筑物抗议,骚乱事态逐渐扩大。从11月1日至7日,骚乱逐渐从巴黎周边蔓延到东部第戎、东南部马赛、北部的鲁昂等274个城镇,其中巴黎城区成为重灾区,期间全国共有4300余辆汽车被烧毁,1人被暴徒殴打致死,2000余人被捕。周边国家比利时、德国以及意大利也发生类似骚乱事件。11月8日,希拉克总统宣布法国进入“紧急状态”,授权骚乱地区政府实行宵禁,总理德维尔潘发表谈话,承诺法国政府将采取措施消除社会歧视,法国全境骚乱活动逐渐平息。信息通讯技术在此次骚乱中的特殊作用值得关注。巴黎骚乱的特点是不存在结构严密的集团组织者,人们通过网络和先进的通讯方式获取行动信息后自发行动(许多参与者都是看了一则呼吁“到离你最近的警察局去,烧掉它”的博客日记后起事的)。他们分散聚合,破坏取乐,昼伏夜出,游刃有余,一些互联网论坛还成为了骚乱青少年交流焚毁车辆“战果”的平台。而警方则因循传统的作业方式,简单地盯守可疑地点和出行人群,未能将视线及时延伸到动乱来源的信息源头。直到骚乱后期,警方才加强了对互联网站点的监督,对煽动性较强的博客日记予以监控并传唤作者,及时截获手机相关信息,在巴黎等地的主要公共场所加强了戒备,使新的骚乱计划最终流产。[ 《2005年法国骚乱的应急管理及启示》,吴白乙著,《中国应急管理》2008年第6期。]
上述多个案例说明,互联网对社会稳定构成的挑战具有普遍性,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也不管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从国内情况来看,随着改革的攻坚和社会的转型,围绕医疗、教育、收入分配、生产安全、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问题的矛盾日渐突出,这些矛盾一旦在互联网的放大效应下,很容易引发现实的群体性事件,加剧社会矛盾,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互联网也成为国外反华势力对内煽动、渗透的武器,影响了我国的国家安全。从国外情况来看,在美欧等发达地区,互联网成为民众表达对社会不公、贫富差距过大的工具;而在中东、北非等地区,互联网又成为反对独裁、表达民主诉求的工具。以“脸谱网”(Facebook)、“推特”(twitter)和“Youtube”为代表的互联网工具在各类社会政治事件的产生、发展过程发挥作用越来明显,产生的破坏力也愈发强大。特别是在中东、北非的“茉莉花革命”中,在社交网站、微博客等新媒体的催化下,部分国家出现政权更迭,部分国家政府不得不进行妥协,部分国家甚至因此爆发内战,社会长期动荡。如何有效加强互联网管理,积极应对互联网给社会稳定带来的挑战,已经成为摆在世界各国政府面前的难题。
第二节 网络时代突发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社会问题网络化,网络问题社会化
一、网络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总体特点
近年来,由于社会问题、矛盾的不断积累,突发群体性事件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表示,从1993年到2006年,群体性事件从8709起上升到9万起,2007年、2008年、2009年都超过了9万起。[《群体性事件上升到每年9万起》,《羊城晚报》2010年2月27日]诸如贵州瓮安“6·28”事件、甘肃陇南“11·17”事件、湖北石首“6·17”事件等群体性事件参与规模之大、社会关注度之高、影响范围之广都前所未有,对社会安定有序和政府公信度都构成了严重挑战。
在这些群体性事件的背后总能发现互联网的身影。一些社会问题借由互联网发酵、放大,一些简单的事件通过互联网升级、扩大。互联网时代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既有传统社会下群体性、破坏性等基本特点,又有其独有的特征。网络时代突发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总体来说就是:社会问题网络化,网络问题社会化,社会问题与网络问题相互交织,相互作用。
社会问题网络化是指,在传统社会中,民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和政府的反馈机制相对单一。比如,民众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他只能求助于政府,一旦政府无法满足其要求,作为个体的民众虽然可以继续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反映,但效果往往不佳,维护自身权利的目的很难达到。而在网络时代,民众表达诉求的渠道不再单一。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和网络应用的普及,论坛、博客、QQ、MSN以及社交网站、微博客等都成为民众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互联网虚拟社会也因承载着各种诉求、各类矛盾而成为现实社会在网络上的映射。在部分群体性事件中的产生过程中,首先是民众将社会问题反映到互联网上,然后在网络的催化下最终爆发。社会问题网络化是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在原因。
网络问题社会化是指,由于互联网开放性、交互性、匿名性等特点,某个单一、个性的问题经过网民的参与和传播,演变成一个普遍、共性的问题。这一转变是个人言论逐步形成群体性网络情绪的过程。一旦政府反应迟缓、处理不当很有可能激化矛盾,促使网络舆情爆发,最终成为引发现实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网络问题社会化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外在原因。
社会问题与网络问题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是指,在网络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基于社会问题的网络问题推动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激化网民的情绪,使网络舆情呈现非理性、暴力倾向。两者的相互交织、相互作用使群体性事件不断演变、升级。一方面,群体性事件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破坏性不断增强;另一方面,政府处置群体性事件、缓解社会矛盾的难度不断增大,公信度不断下降。政府既要积极、稳妥地处理现实中的矛盾,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又要针对瞬息万变的网络舆情做出合理的决策,往往顾此失彼。而稍有不慎,又将兴起新一轮网络风暴。
二、网络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具体特点
具体来看,网络时代的群体性事件在产生的诱因、动员模式、影响范围等具有如下主要特点:
1.诱发原因:直接利益与非直接利益兼有。在传统社会中,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是直接利益。当前,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收入分配等涉及老百姓基本利益的诉求依然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也是引发矛盾的根本原因。值得关注的是,近几年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非直接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所谓非直接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和诉求。他们关注的并不是事件本身,而是通过事件宣泄平时对社会的不满情绪。非直接利益因素来源于直接利益,是直接利益的升级和爆发。当前,官员贪污腐败、政府违法施政、贫富差距拉大、城乡二元结构等深层次因素都是产生仇官、仇富等非直接利益因素的主要原因。
涉及直接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往往具有组织性和时滞性。比如环境污染事件中,老百姓的利益受到了伤害,往往是先通过向政府反映,在得不到满意的前提下才由部分人组织举行抗议、上访等活动。针对此类事件,由于政府了解事件的过程和民众的诉求,可以通过满足民众诉求、对主要组织人员做思想工作等措施予以化解。
由非直接利益引发的群体性冲突往往具有非组织性和偶发性。比如公民非正常死亡、城管暴力执法、官员开车撞人等偶发性因素都有可能引发民众的大规模抗议。这类事件往往事发突然,事前没有明显的征兆,事件发生也没有明显的组织者。参与者的动机更多的是出于同情“受害者”和发泄心中对政府、社会的不满情绪。在事件初期,大多数参与者往往只是围观,而随着规模的扩大和事态的升级,特别是在部分不实信息的刺激下,受群体性心理的驱动,演变成阻碍交通、冲击政府机关以及打砸公共设施等恶性行为。比如,2005年安徽池州“6·26”群体性事件。当天下午,安徽池州发生乘车者与行人因汽车撞人而产生的纠纷,这本是一件普通的事件。但随后曝出“打死了不就是赔30万吗”、“中学生被打死了”、“超市老板是帮打人者的”、“官方袒护打人富商”等不实信息,这些不实信息涉及外地富商打人、弱势群体学生、政府偏袒富商等敏感点,到当天晚上发展成一起打砸抢烧的群体性事件,造成多名武警和民警受伤,4辆车被毁,派出所被砸,一超市被抢。调查发现事态的发展是由很多因素促成的,比如不实的传闻、不法分子的煽动、处置的不当等,其中不实传闻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当地在总结该事件的教训也认为警民关系、干群关系不佳、贫富差距扩大是主要原因,这些问题是不仅在池州有,也是全国性的问题,另外一些不法分子从中推波助澜也是原因之一。[ 《安徽池州打砸抢烧“6·26”群体性事件调查》,《南方都市报》,2005年7月1日。]
2.动员模式:网上网下互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成为重要的动员工具。互联网即时性、互动性、多元化等信息传播特点,改变了传统的动员模式。论坛、博客、QQ、MSN、微博、社交网络等互联网新应用以及手机短信、微信、飞信、米聊等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成为突发群体性事件动员的重要工具,在社会政治动员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网民突破时空限制,以网络为平台,通过互联网、手机将他们的所见所闻,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形式发布的网络上,充当起“公民记者”的角色。
由于互联网匿名性特点以及互联网监管的滞后,网民在网上的发言往往具有随意性和不可控性,部分言论在网民积极参与中被迅速积聚为群体性情绪并通过网络传播和放大,成为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诱因。而部分网民发布的针对热点事件以及涉及群体利益诉求的带有群体性色彩公开信、倡议书、呼吁书等更会在网上迅速传播并引起网民共鸣,成为爆发群体性事件的直接导火索。
2008年的“抵制家乐福”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由网络动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2008年4月10日,北京奥运会火炬在巴黎传递时遭到“藏独”势力的破坏和阻挠,法国一些媒体借机刊发《给中国一记耳光》等文章进行嘲讽,引发境内网民对法国的强烈反感。当天有网民在网上刊帖提议抵制法货,并以家乐福大股东LVMH集团资助达赖集团为由将家乐福列入抵制之列。同时有网民在“天涯社区”、“猫扑”等大型网络社区上刊发《爱我中华,抵制法货》、《抵制法国货,从家乐福开始》等帖子鼓动抵制法货、抵制家乐福。由于这些社区具有庞大的用户群体和巨大的影响力,帖子在短时间内得到众多网民高度关注和响应,并不断有网民将抵制家乐福具体计划刊发在网上。随后几天,“抵制北京奥运?让你门可罗雀!”、“5月1日大中华地区抵制家乐福、欧尚一天”等口号在论坛、社区、博客、QQ、MSN以及手机短信被广泛传播,并引发现实的抵制行动。从4月13日起,北京、青岛、福州、西安、大连、合肥、济南、成都等地均出现抵制家乐福事件。直到4月20日家乐福公司通过央视澄清了有关“资助达赖”的传言,抵制活动才逐渐平息。
3.影响程度:传播影响范围广、关注度高、示范性强。传统的群体性事件由于传播手段的限制以及政府对群体性事件的消息的管制,一般影响范围仅局限于事发地区,很难在短时间内传播到其它地区。现在,由于便捷的通信条件,信息突破了地域限制,往往一个地区爆发群体性事件,就有人发布到网络,并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甚至在一些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同时,部分用户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将事件过程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在网上呈现出来。比如,在2010年的宜黄“9·10”拆迁自焚事件中,被强拆致自焚的住户家属在前往北京上访过程时,在机场遭遇宜黄县官员的阻拦,被迫躲进厕所并通过手机向外求助。随后《凤凰周刊》记者邓飞在微博中以“昌北机场女厕攻防战直播”为题发布多条微博进行实时直播,该事件在短时间内传遍全国。
关注度高、非理性化。传统社会的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关注度可能仅在一个县、一个乡镇甚至一个村。而一旦事件被传播到热门的论坛、博客、微博、社交网络上会迅速引发关注,短时间内出现舆情井喷的现象,相关帖子、视频等的点击量或播放量可能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次。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使部分网民发布的言论具有非理性、情绪化的特点,这些言论在网络中会呈现出群体极化[群体极化是指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种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终形成极端的观点。参见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年版]的倾向,出现走向极端、暴力倾向,进而通过网上与网下的交互影响增加现实群体性事件升级的可能性。如2011年的乌坎事件,在网络上曝光后受到了广泛的关注,谴责政府、声援村民以及前往调查的声音不断,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当地村民的抗议活动产生了推动作用。此外,网络上的热议,也会提升现实社会的关注度,部分重大群体性事件往往成为街头巷议的话题。
示范性、复制性。政府在处置涉及老百姓具体利益诉求的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一般会采取满足相关要求、听取民众意见等方式,缓和矛盾。这一方面说明,群体性事件作为民众表达利益诉求的一种方式,确实在提高政府依法施政能力,解决社会矛盾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网络时代群体性事件具有明显的示范性,基于同样的利益诉求,不同地区的人可能采取同样的方式,群体性事件可能被复制到其它地区。比如,近年来频发的教师罢课。2008年下半年,四川郫县部分教师因绩效工资问题举行罢课抗议,在得到当地政府承诺后事件平息。其它地区随即效仿,辽宁、福建、江苏、陕西、湖北等地纷纷出现教师罢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