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大学斯坦福大学的教堂。美国是个宗教色彩很浓厚的国家。有30万个以上基督教教堂、犹太教会堂、清真寺以及其他宗教活动场所。居民主要信奉基督教和天主教,犹太教、东正教、佛教、伊斯兰教、道教等宗教亦有一定信众。信仰宗教的公民在总人口中约占91%。
手按《圣经》发誓
美国法庭作证时证人要手按《圣经》发誓他所说的是真的。按照传统,美国总统宣誓就职时也要手按《圣经》。
美国先民的三件事
美国人的祖先是从欧洲移民到美洲的,这些移民到美洲以后,每到一处,必先做三件事:一是建教堂,这些移民大多是受到欧洲宗教迫害的新教徒,建教堂是首先必做的一件事,他们认为,有了教堂,人的精神就有了归宿,人就有了精神家园。二是建学校,他们认为,学校是教化之源,是一个人从野蛮走向文明的必经之路,教育可以消除人性中的许多弊端。三是建邮局,邮局是与外部世界联系的桥梁,是人们联系外部世界、认识外部世界的有利工具。这种理念在美国诞生之前一个半世纪就已深深地植根于民众之中。因此,政府和民众对教育的深刻认识,使得美国的教育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纯粹的功利目的而进行的活动,且具有了宗教般虔诚的宗教行为。
没有任何奇迹和神秘
约翰·亚当斯在论及创建一个新国家的时候是这样说的:永远也不必要假装为这个国家机构服务的人必须经过上帝的审查,或者任何级别的天堂的灵感……十三个殖民地因此建立一个自然的只属于人民的权力,没有任何奇迹和神秘……是在人类权利之下的一个伟大的转折点。
政府和宗教更好的纯粹性
詹姆斯·麦迪逊似乎认为强迫信教对教会和个人都是很困难的,在1822年写给朋友的信中他说:“宗教和政府越不混在一起,它们越能在一起保持更好的纯粹性。”
美国总统需要的一手绝活
美国政治观察家有一条经验之谈:只有南方来的民主党人才选得上总统。上三届民主党总统,林登·约翰逊,吉米·卡特,比尔·克林顿,都是南方人。这是因为,南方相对比较保守,只有具备宗教童子功的南方民主党人,才能用宗教语言阐述政策,从而赢得全国选民的支持。毕竟,有调查表明95%的美国人相信上帝存在。其他地方的民主党政治人物太自由化,没有这套本事,无法用宗教语言和姿态来打动那些宗教信仰虔诚的选民,赢得大选将会非常困难。现在人们公认,2008年总统大选的民主党候选人中,奥巴马宗教语言最流利,甚至比南方出生的约翰·爱德华兹还强。他在2004年民主党提名大会上的发言,已是用宗教语言阐述政策的范例。奥巴马政治事业的起步,就是在芝加哥的黑人社区,通过和教堂的合作而成功改造了贫困、落后的黑人聚居区。
肯尼迪的机会
肯尼迪是天主教徒,全世界的天主教徒都以罗马梵蒂冈的教皇为其宗教领域的惟一权威,天主教的教会组织都受梵蒂冈教廷的管辖,但是美国是一个基督教为主的新教国家,其宗教组织不受教皇的统辖,所以肯尼迪在竞选美国总统时的宗教信仰成了他入主白宫的最大障碍。尽管美国宪法明确规定:“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议会成员,合众国和各州所有行政和司法官员,都应宣誓或者代誓陈词支持本宪法;但决不能以宗教检验为担任合众国下任何官职和公职的条件。”然而,出于政治目的,肯尼迪的反对者还是将他的宗教信仰和美国的国家利益联系在一起了,怀疑一个美国总统信仰天主教,将为梵蒂冈的教廷干涉美国政治提供机会。
1960年9月12日,肯尼迪面对300多名新教牧师和全国几百万电视观众,直面自己的宗教信仰问题,有力说明了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应成为自己当选美国总统的障碍。他论辩的依据首先是美国宪法,他强调宪法规定了美国“不把天主教、新教或犹太教作为国教”,“政教要绝对分离”,并劝告选民选举总统是政治事务,不要受宗教因素的影响,希望在美国“新教的牧师不会告诉他教区的居民去投谁的票”。这就是美国在立国时即已明确的政教分离原则。
肯尼迪还强调了美国宪法中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宗教信仰自由包括各教派之间的平等,不能相互排挤、攻击、仇视,“所有的人和所有的教会享受平等相处”,“任何人都有同样的权利根据自己的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一个教会……如果今天我成为宗教信仰的牺牲品,明天就会轮到你们”。 他向美国人民重申了一个他们都会承认的常识:“一个总统的宗教观是他自己的私人事情,他不能把自己的宗教观强加于国家,国家也不能把宗教信仰作为选择总统的一个先决条件。”
肯尼迪竞选总统时因其宗教信仰而引起的波折,体现了美国政治最大的特色之一,即这个国家坚持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但宗教问题一直都是美国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的巨大潜流。
上帝与我们同在
美洲大陆第一位清教徒牧师弗朗西斯·希金森在《新英格兰种植园》中写道:“我们最大的安慰和至上的防护手段是,我们有上帝在我们中间所授的真正宗教和神规圣诫……因而我们毫不怀疑上帝将与我们同在。上帝若与我们同在,谁能反对我们?”这本书在伦敦出版后,吸引了无数英国人来到美洲大陆。
最长的遗嘱
殖民地早期的一位商人罗伯特·凯伊恩花了五个月时间完成了五万字的遗嘱。他是个波士顿的商人,原来在英国只是一个穷苦的屠宰场小工,来到美洲后,因经商而发达起来,引起了同业们掺杂着嫉妒的怀疑。同样孜孜于经济道德的州议会和教会指责他出售的马勒、钉子和钮扣定价太高,牟取暴利,例如,卖出100枚6便士的钉子获利1便士,7便士的钉子获利2便士,一打金钮扣获利8便士。这等于是高利贷。议会对凯伊恩进行的“不合基督教教义的、苛刻的和不公正的诋毁”使他遭受到剧烈的长期的痛苦,他的教会也对他的行为进行了“精细的调查”,指责他“玷污了上帝的名声”,要求他必须认错悔改。他的虔诚和清白受到如此侮辱,于是他奋起反抗,包括对州议会进行殊死反抗。他的上诉使得议会陷入分裂,针锋相对分为两半:持不同意见的立法议员们分为两派。他事无巨细的遗嘱除了历数他的冤屈不平以外,还详细写明了将要用他的遗产建立的五六个公共机构,如若波士顿拒收,这笔钱就捐给哈佛学院。遗嘱的其余部分描述立遗嘱人和亲戚朋友的来往并解释他们是否得到遗产的原因。这样的交代不是自负自大的表现,而是对清教徒理财原则的遵守,安德鲁·卡耐基和约翰·D·洛克菲勒都自觉地保持了这个传统。
宗教自由的反讽
美国的先民来到新大陆的原因是为了逃避宗教迫害,追求宗教自由。在最初的13个殖民地里,宗教迫害不仅没有消除,反而被各殖民地当局移植到了新大陆。各殖民地行政当局和教会密切合作,共同维护当地的宗教与政治的正统性。除了宾夕法尼亚和罗得岛外,各殖民地都实行了强制性的政教合一体制,建立了当地的官方教会,对本殖民地居民的宗教信仰强行进行统一,强制性地要求居民进行宗教实践(如每个主日都要进教堂听道)。在马萨诸塞湾、普利茅茨、康涅狄克和新罕布什尔,基督教新教公理会是官方教会;在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和弗吉尼亚,基督教圣公会是正统教会;而纽约、马里兰和佐治亚也经历了从设立官方宗教到废除官方宗教的变化。1637年,马萨诸塞议会通过一条法律,规定任何人在未经行政官员核准其宗教的正统性之前,不得成为该殖民地的居民。最具讽刺意味的是,英王查理二世于1662年写信给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清教徒立法机构,抨击那里的官员极端迫害宗教异己,要求允许英国国教圣公会的信徒享有信仰自由。
“山上的城”
1630年,约翰·温斯罗普在一次著名的布道“基督徒慈善的典范”中引用《马太福音》第5章第14节“登山宝训”中关于盐和光隐喻:“你们是世上的光。城立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他以此来提醒在新英格兰建立马萨诸塞殖民地的清教徒移民,他们的新社区将成为一座“山上的城”,被整个世界所注视。他说:“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将成为一座山上的城。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看着我们。因此如果我们在我们从事的这件事上对我们的上帝虚假……我们将成为一个故事和全世界的一个笑柄。我们将使敌人开口说毁谤上帝的话……我们将在许多上帝可敬的仆人面前蒙羞。”温斯罗普相信所有民族都与上帝有一个契约。因为英格兰已经亵渎了这个宗教契约,所以清教徒必须离开这个国家。
后来,“山上的城”成为美国的一个惯用语。约翰·肯尼迪在他就职以前11天,在波士顿马萨诸塞州政府的演说中,还曾经引用过温斯罗普这个著名的演说。
为死囚布道
在欧洲移民们开发美洲的过程中,牧师为信徒们布道形成一种制度。通过这个宗教仪式,神学被应用于社会的缔造,应用于人们日常生活的种种任务和考验。甚至对于即将被处死的人,也有牧师专门为他布道,不仅为了警惕生者,也对受刑者的心灵是一种拯救。1686年,在波士顿要处决一个名叫詹姆斯·摩根的杀人犯,一位目击者记录下了当时的情景:“定于3月11日处死摩根,为拯救他的灵魂,行刑前向他作了三次极好的布道:两次在主日,一次在即将行刑时。”这些布道都充满感情,富有说服力,倾听布道的人们聚集在波士顿新教堂时,竟将楼座挤裂了,不得不移往另一个教堂。他们要求摩根及时悔罪,恳请会众(即全社会)从中吸取教训。摩根在和陪伴他走向绞架的牧师进行的最后谈话中说:“我愿对我的所有罪孽表示追悔,但我特别痛惜自己忽视了蒙受天恩的途径。每逢主日我本应上教堂,但我却常常在家睡觉,或在别的地方厮混。这毁了我!”
在通向绞架的阶梯前面,摩根做了只有他才能做的布道。他的话也被记录下来:“我向主祈祷:我愿为你们全体的鉴诫,愿为遭受此种惩罚的最后一个人……我,一个几分钟后将去见主的垂死之人祈求主,让你们都听着我的话:切勿酗酒,切勿交结坏人,切记一切善训良言,切勿像我那样背弃《圣经》。我过去逢教友聚会就溜出会所,造罪作孽,以满足我肉体的贪欲……啊,在我一命呜呼以前,我或许能趁此片刻弃恶从善!啊,我即将离开这个世界,让大家都记着我现在的肺腑之言!啊,记取我的告诫,祈求主使你们不犯这已经毁了我的罪孽吧!”这种布道对塑造美国人的宗教信仰和民族精神起了很大的作用。
信仰自由之路
1633年,罗杰·威廉斯首先在他建立的罗得岛殖民地实行了宗教宽容原则。1649年,马里兰殖民地通过了保护处于少数地位的罗马天主教徒的宗教宽容法。随着各殖民地的不断开发,人口的流动产生了跨殖民地的教派与社会,不同教派信仰者源源不断地来到新大陆,又使各殖民地的宗教出现多样化。
独立战争爆发时,北美13个殖民地中的8个殖民地有官方教会。官方教会在各殖民地享有宗教上、政治上的特殊优越地位,实际上相当于当地的“国教”。要废除各地的“国教”,实现真正的宗教自由与政教分离,必然会遭到在某一殖民地或地区已经取得官方教会地位的教派及其在世俗政权中的支持者的强烈反对,因此双方斗争十分激烈。在这场斗争中,托马斯·杰斐逊与詹姆斯·麦迪逊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终于在1786年弗吉尼亚州议会通过了《弗吉尼亚州宗教自由法》,明确表示反对宗教压迫,反对政府确立国教,反对任何形式的官方教会,强调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这个法案是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历史文献之一,对后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关于宗教条款的内容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约翰·亚当斯的祷词
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是第一位迁入白宫居住的总统,他曾经在哈佛大学专修神学。在总统府迁入白宫后,亚当斯下令在正式的餐厅刻上祷词:“我祈求上帝,将最好的祝福赐予这座屋子和以后居住在这里的每个人,但愿唯有诚实睿智的人永远在这屋檐下治理!”这个祷告词至今仍刻在白宫的餐厅里。
杰斐逊编《圣经》
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笃信基督教,为使基督教在非基督徒国民中也引起共鸣,以有助国民的道德建设,杰斐逊还亲自动手编著了一部《圣经》,被称为《杰斐逊圣经》。在编著的时候,因为担心神迹的部分会引起社会上非基督徒对基督教说教的抵抗,所以他删去了《圣经》中关于耶稣的神迹的故事。但是,他表示:“在这种意义上,我是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徒。”
信仰与怀疑
约翰·昆西·亚当斯是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的儿子,后来当选美国第六任总统。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他晚年这样写道:“我无论何时都虔诚地相信世界有一个最高的造物主,相信在我自己身上有一种不朽的本能;我在地球上的行为应对造物主负责,对十字架上殉难的救世主负责,赞美不朽的灵魂,鼓吹人间和平,以善待人,所有人类天生平等以及爱你的邻居就像爱你一样。”他经常上教堂,星期天经常作两次祷告。他任总统时可以常见他在惟一神教派的教堂作早礼拜,下午又在长老会教堂祷告。他相信基督是超人的,但又对他的神性持有怀疑,他同时也对玛利亚的贞洁表示怀疑。他不能接受把《圣经》的种种奇谈当作无可怀疑的事实。
基督教影响美国人
1831年到1832年,法国政治思想家、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在美国考察9个月零几天,回国后写了《论美国的民主》这部名著。在书中,他说:“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像美国那样,基督教对人的心灵保持如此巨大的影响,此外,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像美国那样,能证明基督的效用和符合人性,这个国家是世界上最开明和最自由的国度。”
虔诚的美国人
1833年,法国作家阿希尔·缪拉在美国游历以后说:“没有哪个国家像美国一样,拥有对宗教如此虔诚的人民,以至他们在外国人眼里显得太过分了。在美国,宗教社团的数量多得着实令人惊叹:其中有一些分发《圣经》;散发小册子;鼓励发行宗教期刊;劝化、教育未开化的人并使其皈依;使传道士成家;照顾他们的遗孀和孤儿;宣讲、弘扬、净化、维护、改良这一信仰;建造小教堂、资助会众、支持神学院;向海员、黑人和荡妇传道并劝其皈依。”
皮尔斯的信仰
美国第十四任总统富兰克林·皮尔斯在大学时期就信仰了基督教,但是一直没有正式宣布自己的信仰。在他就职以前,他的儿子因为车祸丧生,他担心是由于他从未公开承认自己的信仰而受到的惩罚,因此与上帝更加亲近。皮尔斯后来这样写道:“长期以来,我的思想一直对这件事印象深刻,即如果我们的生命在其性质上是永存的,如果我们不是被放置在世上以备到达另一种更高贵的地位的话,我们注定要把精力浪费在那些虚幻、短暂、疾驰而过的事情上,以及那些不能带来永久和平的事情上,这样就不会有平静的希望,而这种希望正像是灵魂的支柱一样。”
站在上帝这一边
林肯总统就任之际,正处于美国国内局势最混乱的时期,因此在处理国家事务时,经常遇到困难。
“我希望上帝站在我们这一边!”一位朋友安慰他。
“不过,我并不希望如此!”林肯回答。
“为什么?”那位朋友似乎吃了一惊,有着虔诚信仰的林肯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呢?
林肯以一贯慢条斯理的口吻说道:“因为我知道,上帝永远站在正义这边。但我担心的是,我是否站在上帝那边。”
修改自己预言的哈佛教授
20世纪60年代中期,哈佛大学教授、神学家哈维·考克斯出版《世俗之城》一书,当时热销全美。他预言宗教将在美国呈下降趋势,美国将成为一个世俗社会,事实上美国当时确实进入了短暂的“世俗化”时代。但是十几年后,美国经历了一个被称为“伟大的宗教觉醒时期”的时代,美国的宗教化回归以及表现出来的越来越强烈的宗教性,使得考克斯不得不修改了自己的预言。20世纪80年代,他又写了一本书,叫做《世俗城中的宗教》,重新强调了美国的宗教性。
影响美国走向的人群
虽然美国人自己也承认,真正统治美国的是华尔街,但是,华尔街只是提出美国的方向并试图推动影响美国走向华尔街所希望的方向。至于他们的推动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还要看在美国文化和心理中相当重要的一群人:小城镇的居民,尤其是中部地区小城镇的居民。在美国报刊上,这些人以及他们的生活环境一般被称为“主街”(类似中国说的“城关大街”,因为美国几乎每个城市都有一条主街)。例如常讲的一句话“从华尔街到主街”意思就是“从最顶层的金融巨头到最普通的老百姓”。这些主街上的(广义地:小城市里的)老百姓,绝大多数都信基督教,大多数星期日上教堂,思想比较保守,生活方式和观念比较传统,大多数生活的阅历很简单,视野很局限--只知本城本地而不知(不屑于去“知”)外地,更不用说外国。他们同时也很务实。
“上帝最喜爱的人”
乔治·巴顿将军以英勇善战著称于世,但是他还是一位虔诚基督教徒。他参军的时候曾经祈祷说:“我不能应神的召唤去当牧师了。”1916年,他第一次参加战斗,临行之前,送给他夫人一个纪念物,上面刻着“MIZPAH”,意思是说:“当我们分手的时候,上帝会注视着我们。”1944年12月,在一场战役的紧要关头,巴顿将军希望上帝赐给他一个晴天,使他能够顺利实施作战计划,于是他把牧师叫去,命令他刊印一份祈求好天气的祷告词。凑巧的是,在祷告词下发全军的第二天,天气果然变得晴朗,从而取得了战役的胜利,巴顿以为这是牧师的功劳,立即给他佩上了一枚青铜勋章。巴顿将军一直坚信上帝会帮助他,这个信念成了他战斗中的一个重要力量源泉。进攻北非前夕,他在回忆录中写道:“在没有多少情报的情况下,……我相信,人的精神力量随着责任的增大而增大,在上帝的帮助下,我将下定决心,而且是正确的决心。”北非战役的胜利使他认为自己是“上帝最喜爱的人”。1945年,巴顿胜利回到美国,在一次对教堂主日学校的一个班学生发表讲话时,他极力地鼓励他们坚定宗教信仰。他说:“如果战争再度来临,你们将会在宗教中找到强有力的支持。”
生命与信仰
1994年8月28日夜晚,美国一位名叫乃莉·维加的产妇在康涅狄格州的斯坦福医院生孩子时,由于难产引发了大出血。医生诊断,如果不输血,产妇将因失血过多而死亡。但是产妇和她的丈夫却都拒绝输血,因为他们信仰的宗教认为信徒不能输血。而且当地法院有明确规定:医生不得违背病人出于信仰而做出的决定。
但是治病救人是神圣的天职使医生不愿坐视产妇死亡,他们连夜冲向斯坦福高级法院,要求法官发布准许输血的命令。毕竟是人命关天,法官们深夜做出紧急裁决:允许该医生可以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施行输血。产妇得救了,可是对她来说,血管里流着别人的血,就意味着背叛了她的信仰。她向法院控告医院侵犯了她的宗教自由权利,要求推翻斯坦福法院的深夜紧急裁决,禁止医生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违背病人的宗教信仰给病人输血。医院则反驳说,这一指控已经过时,医生是得到法官命令才输血的,现在病人已经康复出院,不再存在侵权问题。
乃莉·维加不服,向州最高法院上诉。1996年4月9日,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做出裁决,裁定斯坦福医院违反了个人之身体有权自主决定的法律传统,侵犯了乃莉·维加宗教信仰的宪法权利。
“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
美国人绝大多数都是基督教徒。美国人常常挂在嘴边的三句话就是“上帝保佑美国”、“我们信仰上帝”、“主权属于上帝”。在美国,“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人生哲学深刻影响了美国人的思维。艾森豪威尔总统曾说:“美国如不具有对上帝的信仰就毫无意义。我倒不介意它是哪种宗教。”艾森豪威尔所说的宗教实际上就是对美国的信仰。在美国总统就职典礼中,都保留了向上帝求助的程序。
小布什的学习会
美国总统小布什的信仰趋向于福音派的原教旨主义,他的政府阁员大多是基督教福音派或原教旨主义者。2002年5月,小布什在同教皇保罗二世举行私人会谈时也提到,天主教会在“美国是如此重要的机构,在我们国家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领导下的总统办公会议,一般是从全体阁僚对上帝的祷告开始。在白宫,小布什每周都要举行《圣经》学习会。布什的笔杆子、在白宫有着长期工作经历的福莱姆说,布什见到他,经常的问候语是:“喂,你这周的《圣经》学习会为什么没参加。”法国作家洛朗说:“布什的总统府像一个巨大的祷告厅,那些狂热的原教旨主义掌权的人早晚阅读《圣经》之余,才处理美国和世界大事。”《今日自由思想》杂志编辑安妮·盖洛说:“布什认为自己负有一项宗教使命。而且,他的尚武精神与他的宗教密切相关不可分离。”
美国人的宗教信仰调查
美国著名调查公司盖洛普曾对美国的宗教情况进行过一次深入的大规模调查,结果显示:“每10个美国人中,有9人说他们从不怀疑上帝的存在,8人说他们相信自己将会在末日审判时被召到上帝面前述罪。此外,90%的美国人做过祈祷,88%的人相信上帝对他们的爱。”基督教精神对美国人称得上是一种无形的道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