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群众工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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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健全联系群众制度(2)

目前各地由于对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全过程缺乏严格的监督,党员干部既没有联系群众的内在动力,也没有联系群众的外在压力。一是监督标准不完善。各地在监督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时,没有制定科学的测评标准,无法解决认定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行不行”的问题,无法科学测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实效。二是监督运作不科学。对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监督并没有做专门的程序设计,还是依托传统的干部年度考核。在有限的监督渠道中,还存在三个偏重:偏重年度考核,日常监督流于形式;偏重组织意见,民意测评流于形式;偏重经济业绩考查,服务群众成效考评流于形式。三是监督主体不广泛。对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监督主要是由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包括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的体制内的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严重弱化。

三、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

总结多年的党的建设实践经验,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建立起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机制,使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干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矛盾、解决问题,使党的肌体始终保持健康。将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从制度上健全党与群众的联系,是密切党群关系的长效之策。健全与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联系群众制度,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健全了解民情制度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更没有决策权。胡锦涛指出,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要到较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及时有效的党群沟通,能够起到化解矛盾、消除鸿沟的作用。如湖南省岳阳市委、市政府规定:市县乡三级干部都必须进村入户,联系群众,开展民情调查。对驻村干部要求更严,每年必须驻村30晚,参加支部会或村民代表会8次以上,与村干部一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4次户主大会。各级党组织要规定党员干部经常体验群众感受,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符合客观实际、满足群众需求,避免工作的盲目性、片面性、随意性。

(二)健全集中民智制度

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小岗村“大包干”的探索、乡镇企业的创办、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等改革开放的新举措无不体现了群众的智慧。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要把执政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之中。建立决策咨询机制,倡导知识分子积极参政议政,完善各类咨询、智囊组织,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研究咨询机构的作用。凡是重大决策出台、重大工程开工、重大项目建设,都要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充分运用和发挥网络在汇聚民智、引导舆论等方面的功能,畅通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执政能力和公信力。组织群众讨论,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工作才能有新思路、新办法。

(三)健全化解民困制度

俗话说:“说一万句好话,不如办一件实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过,群众关心的实际生活问题和时事政策问题,各级领导一定要经常据实讲解,告诉大家客观的情况以及党和政府所作的努力,并且对群众所反映的不合理现象及时纠正。一方面,进入新时期,群众生活水平由温饱不足逐步发展到总体小康,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社保等民生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排解民困为抓手,加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投入,努力改变公共服务、公共设施分布不合理的现状。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适应群众需求多样化的趋势。另一方面,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改革开放以来,群众的主体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因此,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四)健全珍惜民力制度

民力指群众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可以承受的能力。珍惜民力,就是要做到科学调配和使用各种资源,保证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植根实际、遵循规律、造福于民。近年来,一些地方兴建了不少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消耗很多资源,却得不到群众认可,甚至遭到群众反感,就是因为在决策过程中没有考虑实际、尊重民力、维护民利。邓小平说过,我们考虑问题常常忽略了群众的需要。现在有各种观点,追求这个化那个化,连共产主义化也有了,就是缺乏群众观点,容易解决的问题不去解决,宁肯把更多的钱用在不适当的地方。对于花很少的钱就可以解决群众需要的问题,甚至有些不花钱也能解决的问题,却注意得不够。“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防止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拍脑袋工程,摒弃与民争利、剥夺群众的合法利益的错误行为,自觉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工作自觉融入执政兴国的全部实践,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四、探索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探索和健全党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课题,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长期任务。在继承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基础上,研究探索适合新形势的群众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灵活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等手段来凝聚群众,注重把实践中的好想法、好做法、好办法进行总结提炼,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不断增强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

(一)完善领导机制

领导必须有所领导。脱离群众的领导,不成其为领导,等于人的头脑脱离人的身体和四肢一样。没有人民群众的自觉自愿的行动,单有共产党,是什么事情也做不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防止和克服一些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干部个人专权的不良倾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和任用政治可靠、本领过硬、作风优良、群众信任的干部,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群众路线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坚持通过人大、政协等渠道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密切地联系各方面群众,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实践,努力实现广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在信息时代,充分利用网络、移动通讯等新技术,稳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完善教育机制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其理想信念、精神状态和人心所向,最终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邓小平说过,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实现党的特定历史阶段的任务及党的最终目标服务的根本手段,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的可靠保证。完善教育群众机制,要改变单向的“灌输”机制,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开展平等的交流互动;改变以往“说教式”、“运动式”的工作方法,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和其他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人民群众的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方式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动员群众,以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导向,以提高群众的整体素质为目标;运用先进的思想鼓舞群众,用先进的信念凝聚群众,用先进的理论说服群众,用先进的文化熏陶群众,努力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以理服人,争取群众的透彻理解和真心支持;重视公民教育,善于摆事实、讲道理,用立场正确、思想上进、内容健康的信息占领网络阵地,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理表达合法诉求。

(三)完善利益机制

中国正处于社会结构深刻调整、利益格局深刻变革的快速转型期,由于社会分化和利益冲突导致的矛盾尤为突出。整合利益、协调关系是执政党理应履行的重要职责,也是在多元利益格局下密切党群关系的必要途径。中国共产党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妥善协调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矛盾调处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逐步调整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切实解决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不断扩大的问题,确立良好的社会利益格局;建立党员干部对口帮扶机制和弱势群体维权机制,引导先富群体带动后富群体、先发地区扶持后发地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根据地区差异,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方式和教育、调解、仲裁、协商等方法,抓住党群关系的主要矛盾,解决党群关系的迫切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

(四)完善监督机制

邓小平讲过,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领导有力。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财、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于为人民谋福祉。构建立体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相结合,把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把发动群众举报和专门机关依法查处相结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监督检查,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通过座谈会、通报会、来信来函、投票打分等渠道,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在领导干部的评价问题上,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关注干部的群众口碑,把是否重视开展群众工作、是否善于开展群众工作,作为衡量立场是否正确、政治是否合格、工作是否称职的基本标准。在领导干部的选任方面,从传统的任命制、终身制逐步转向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举制,遏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永葆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五、保证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落实的主观条件

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既要有相关的制度、体制、机制和环境作保障,更需要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实践主体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落实联系群众制度,主要依靠党员领导干部创造性工作的态度、智慧及行动效果。现实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不积极、走过场、甚至高高在上脱离群众,除了体制、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外,还与党员领导干部自身愿不愿意、能不能够联系群众紧密相连。因此,从联系群众的实践主体角度讲,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意识上想不想密切联系群众、愿不愿意创新联系群众的制度,自身能力和形象上能不能胜任这一变革任务以及人民群众是不是认可他们,则是联系群众制度能否实现的关键之所在。

(一)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真正解决想不想、愿不愿密切联系群众的问题

主体性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就是知行统一的过程。所谓“知”即认知,就是认识与理解;所谓“行”就是做或行动。“知”是“行”的基础和先导,“行”以“知”为依据,有什么样的“知”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就健全联系群众制度的实践活动而言,“知”就是解决观念意识上想不想、愿不愿的问题,“行”就是解决能不能、会不会的问题。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作风漂浮、脱离群众,首先是思想意识上不愿、不想联系群众。因此,要想把联系群众制度落到实处,首先就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观念和意识,真正从思想意识上解决愿不愿意密切联系群众的问题。为此,党员领导干部应着重强化如下观念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