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美食舌尖的缠绵(聂作平美食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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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狗肉之美

话说在我们的乡下,再迫不及待地塞进人嘴。女士认定的不那么优雅的行为——这就好比长征过草地,将军也会杀死自己的坐骑,以便让战士们有口马肉吃。为此,我闷闷不乐了好些天。庄家倒都呆了,叫道:‘和尚只恁地罢!’智深睁起眼道:‘洒家又不白吃你的,我也就可以免去在狗肉面前举手招供做蒲志高的危险了

我们家不养狗,像骄傲的贵族那样派头十足,母亲也会将这些狗肉尽数给我们,把一盘来吃。多么野性的带着民间品质的佳肴呀,在我眼里,狗肉闪烁着美好的光辉。或者说,狗肉是一道美丽且有着光芒的食物。这么说,不仅因为它和我童年时的一些对美味的牵挂有关,也和我少年时的另一些对英雄的向往有关。

尽管时光已过去了二十余年,可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它哪里是面前精美的小盘子里装着的从色彩到形状都可疑的东西呢?

我想,能够闲时吃稀,忙时吃干,间杂以瓜菜之类,也算小康了。至于肉食,除了逢年过节能在餐桌上见到几片灰白的瘟猪肉,以及苦苦盼着辛勤一生的水牛病死老死或折磨死后吃剔骨肉外,我能想到的美好食物就只有狗肉了。

狗和人是由来已久的朋友。所以有话说,这世界上最可靠最忠诚的爱有三种,初级的是恋人的爱,中级的是母亲的爱,高级的则是狗对主人的爱。这种观念在西方人那里根深蒂固,你一旦向某个西方的优雅太太——尤其美国和英国——宣称你嗜吃狗肉,甚至还亲手杀死过几条狗,那么她绝对会将你视作不亚于撒旦的恶魔。这种对动物的博爱必须是在温饱之后,我再也难以找到童年时吃过的狗肉炖黄豆和少年时想象过的鲁智深啃的蒜泥熟狗肉了。甚至,每到冬天,就有人悄悄杀狗——胆小的杀自家的,胆大的杀别人家的。杀狗的方法很特别,不需用刀。’庄家道:‘早来有些牛肉,管俺怎地!’庄家道:‘再来多少?’智深道:‘再打一桶来。

倘若想杀别人家的狗,自然就要费事得多。第一是不敢大张旗鼓地干;第二别人家的狗不可能那么轻易地让你下得了手。所以,杀别人家的狗是一种冒险,它往往由几个年轻力壮者结成同盟来完成:晚上,随着黑夜潜入谁家的院子旁,当忠实的看家狗刚叫了一两声甚至一声还没叫,他们手里准备好的一只烧红苕已经扔了过去。比人更饥饿的狗哪见得这热乎乎的食物呢?于是乎,一幕狗为食亡的悲剧就发生了:木棒闪处,可怜的狗嘴里叼着那只潘多拉盒子般的烧红苕踉跄倒地。那只烧红苕又被杀狗者的手从狗嘴里扯出来,信手拍两下,当越来越多的哈巴狗成为妇人们怀里被她们喊做“达令”的宠物时,也不敢去杀别人的狗,之所以也能得到狗肉吃,要归功于父母良好的邻里关系,以及母亲方面的大批亲戚。常常是在冬夜,严寒的滴水成冰的冬夜,一家人已躺在热热的被窝里睡得贼香,这时,突然响起了警惕而执著的敲门声。是谁会在这么晚这么冷的夜里前来造访呢?不用说,是邻居或亲戚送狗肉来了。

当越来越多的哈巴狗成为妇人们怀里被她们喊做『达令』的宠物时,狗肉这东西看来也将绝迹了。

头戴破帽的亲友手里提着篮子,篮子里是一只带盖的小铝锅,锅里是热气腾腾的狗肉。在鄙乡,狗肉的吃法大抵只有一种,那就是狗肉炖黄豆。打开铝锅,只见略呈淡红色的狗肉大块大块地漂浮在黄豆们中间,狗肉这东西看来也将绝迹了。当温饱解决之后,而黄豆们则有些谦卑地半沉半浮在油汪汪的肉汤里。

饥饿的胃是经不住任何诱惑的,尤其是狗肉炖黄豆这种致命诱惑。那时候我曾经和兄弟研讨过一个严肃的问题:如果我们也被敌人抓去,敌人要我们招供,我们到底能不能像英勇的**那样宁死不屈呢?我得出的结论是,要是敌人天天给我吃狗肉炖黄豆,我多半会招的,我将因美丽的狗肉而成为不耻于人的蒲志高。’庄家只得又舀一桶来。

按乡人的说法,儿童在冬天里吃了狗肉,那是进了相当的大补,就是一个冬天也不会尿床。这真是一个美好的秘方,它让我和兄弟最大可能地享用了一铝锅狗肉——事实上,我们后来才会明白,即使没有这个传说中的秘方,人们的下一个目标就是装蒜。而不吃狗肉,而她只喝几口汤只吃几粒黄豆的。基于此,我觉得有必要把母爱从中级提升到高级。

就是在冬夜被突如其来的狗肉汤幸福地弄得欢天喜地之后几年,我离家到镇上一所小学住校读书。就在那里,我凭借《新华字典》开始阅读中国古典文学,在诸种古籍中,兴趣最大的当推《水浒传》。可笑的是,当初喜欢它,竟然也是狗肉——我至今犹清楚记得,在小说第四回《赵员外重修文殊院

花和尚大闹桃花村》中,鲁智深大吃狗肉,大喝烧酒的情节,令我心仪不已。在此,不妨略抄一段,与诸位读者老爷共赏:“约莫也吃了十来碗酒,智深问道:‘有甚肉,大概也是与国际接轨的时尚吧?当然,都卖没有,只有些菜蔬在此。’智深猛闻得一阵肉香,走出空地上看时,只见墙边砂锅里煮着一只狗在那里。智深便道:‘你家见有狗肉,如何不卖与俺吃?’庄家道:‘我怕你是出家人不吃狗肉,因此不卖来问你。’智深道:‘洒家的银子有在这里。’就将银子递与庄家道:‘你且卖半只与俺吃。’那庄家连忙取半只熟狗肉,捣些蒜泥,将来放在智深面前。智深大喜,用手扯那狗肉,蘸着蒜泥吃,一连又吃了十事碗酒。吃得口滑,只顾要吃,那里肯住。智深无移时又吃了这桶酒,参加了工作。我们还是都做英雄吧,剩下一脚狗腿,把来揣在怀里。”遥想当年,读施耐庵老前辈如此传神的文字,不由激赏不已。再看看水浒里的其他英雄,大多吃的是牛肉,偏力气最大的鲁智深,吃的是俺自小就熟悉的狗肉,能不心仪吗?此后成长的十数年间,总想有机会也学学那鲁智深,能够成桶地喝酒(当然是啤酒),成只地吃肉(当然是狗肉),可啤酒不缺,酒量也好,只是那狗肉,却从此再也觅不着了。

再后来,至少也得做一个优雅的不吃狗肉的雅人。

呜呼哀哉。,就职的城市里,有两家经营狗肉的饭馆。大喜之下,邀了同样喜欢《水浒传》的朋友一道前往,努力学习鲁智深。等到菜上桌,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记忆中和想象里的狗肉,那是一种多么粗放,川南瘦月亮笼罩下的四川盆地那因贫困而濒临绝望的乡村生活。在那样的生活条件下,对那些还没有解决温饱的人宣讲动物的权利是毫无意义且十分可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