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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猎鹿

用四百美刀一磅重的牛肉钓鱼,蒋海除了可以说是浪崔的之外,也没有别的什么好说的。

谁叫他乐意呢,他乐意别人也管不着,更何况在这里知道蒋海底细的贝尔和富远都不会去阻止蒋海,因为蒋海别的东西不多,牛肉啊,还真心是有不少。

跟刚才一样,蒋海找了找,就找到了一片安静的水域,随后再次按着刚才的方法,往里扔了一些碎牛肉之后,第二次钓鱼,用力一拉,又是一条大鱼,呃,确切的说,应该是条小鱼,因为这鱼虽然差不多得有半米长,但其实这鱼才刚刚进入成熟期。

这种鱼叫做条纹狼鲈,是河鲈科的一种,但却算是河鲈科里面比较凶残的一类。

最大可以长到两米,个体重量在四点五公斤到九公斤之间。

蒋海这条只有半米长,大概两公斤多的条纹狼鲈,自然就是小不点了。

随后蒋海继续钓着,北美白鲈,大眼梭鲈,褐鳟……蒋海半个小时不到,就已经抓到了林林总总六、七条鱼,而且都是大鱼,蒋海对于一般吃小虫或者是水草的普通水生鱼没有什么兴趣,所以抓到的鱼都是这样的大鱼。

当他把这些鱼拿回营地的时候,营地这边也快要炸锅了,保罗他们也没有想到,蒋海竟然还是一个捕鱼能手!抓鱼的本事,竟然这么厉害。

当下原本蒋海和其他人还有一丝隔阂的感觉,就跟着消失了。

不少的人都过来拍一下蒋海的胳膊,或者是跟蒋海击一下掌,这也是认同了蒋海的表现。

相比于蒋海,那边的钓鱼三人组,三个人才只钓上来了四条鱼。不得不说,战果还是差了不少的,不过有了这些鱼。再加上原本众人带的吃的,到也跑了。

随后蒋海等人。就去把这些鱼收拾了一下,回来做了一锅鱼汤,剩下的鱼,就直接划上几刀,抹上盐就烤着吃了,说起来美帝的人也真是奇怪,他们对于野生动物是几乎不吃的,因为害怕感染寄生虫。但他们吃的鱼,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都是野生的,却并不害怕感染。

像是蒋海的这些鱼,他们吃的也是很开心的,只要不吐刺,他们也很愿意吃淡水鱼。

一顿饭,在热热闹闹的环境下结束了,众人在休息了一会儿后,在下午一点的时候,重新出发。扑灭了火,收拾好了东西后,众人向着森林里面再次走去。

这一片山脉的山泉真的很多。离开了那一条小溪,不到半个小时,他们的面前又出现了一个山泉,不过这个山泉相比于前面的小溪,就要大的多了。

最宽的地方差不多有五米左右,已经可以用小河来形容了。

水是生命之源,这个不管在哪里,都是必然的,人可以七天不吃东西。但三天不喝水就要挂,动物自然也是如此。在刚才那样的小溪边,都有动物饮水。更何况是在这一片‘大溪’边了。

这些不需要保罗提醒,在靠近水源地附近的时候,蒋海和富远就把声音压低了。

连富远那个自从进山后,就一直没有停过,就一直在拍照的手机,也不禁放了下来。

随着众人渐渐走到河边,蒋海也扒开了一个草丛看了过去,以他的目力所及,只看到此时在河岸两边,都有着不少的动物正在喝水,除了一开始他们看到过的白尾鹿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鹿,甚至还有以前自己在公园里面看过的四不像,其实也就是麋鹿,除此鹿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生物,像是传说中的干脆面,浣熊,不过现实世界的浣熊可不像是包装袋那么美好,事实证明,包装袋上面的生物其实应该是小熊猫才对。

相比于小熊猫,浣熊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偷、恶棍,它偷东西,闯进人类的聚居地,伤人,等等,一系列的事情,都跟它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甚至还有消息称,它会伤害人类的婴儿,而之所以会把这两种生物认错,主要是因为不管是小熊猫,还是浣熊,都有在吃东西之前,把东西放到水边洗一洗的习惯,看起来它们都属于洗洗更健康那一个行列的。

除了浣熊之外,蒋海还看到远处,还有不少的狐狸,因为北美大型肉食动物,几乎已经灭绝的关系,狐狸在森林里面的地位,目前有些尴尬。

按着科研人员的估计,现在这片森林里面,最大的肉食动物是熊,但熊太笨,目标太大,而且因为是杂食性的,还不擅长伏击,跑的虽然不慢,但除了比人忆之外,其实大部份的动物,都要跑的比它快,同时在更容易抓的鱼、更容易获得的水果,蜂蜜的面前,抓鹿什么的吃,明显是不合适的,所以在熊的食谱里,抓动物明显有些得不偿失。而除了熊之外,因为山狮,北美狮和北美灰狼的消,这一代的顶级掠食者就不见了。

最厉害的肉食动物是狐狸和郊狼,而郊狼你说它是狼,但其实它比华夏田园犬也大不了多少。

对于鹿啊,野猪啊什么的来说,狐狸和郊狼过来,那就是来送菜的,跑也跑不过,打也打不过,你追,我给你面子我就跑两步把你甩开,不给你面子转过头,说踢你就踢你了。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狐狸什么的地位真的很尴尬,就像是现在,鹿群占着最好的一片地域喝着水,而身为肉食动物的狐狸,却远远的躲在另外一边喝水,画面还真是很不和协。

“这回不错,蒋,有哪只是你看中的吗?”看着面前的鹿群,保罗舔了舔嘴唇,这一次的鹿群可不止是一群,而是好多群,刚才见过的白尾鹿就有三群,还有两群驯鹿,两群驼鹿,一群麋鹿,可能是因为蒋海中午的时候帮大家解决了最大的食物的问题,所以保罗先向着他问道,听到保罗的话,蒋海也观察起了面前的鹿群,他一眼就看中了一头驼鹿。

不是因为这个鹿的鹿角有够大,而是因为这个鹿够肥,相比于弄些鹿角回去做装饰,蒋海还是更期待尝一下鹿的味道,算起来他还没有吃过鹿肉呢。

“我要那一头!”顺着蒋海的手指看过去,保罗不禁有些意外,原本他以为蒋海会选择那只白尾鹿中的鹿王,或者是麋鹿里面最大的那一头,但不成想,他竟然选择了一头驼鹿。

“呃,好吧……”一般来说,北美的人是不太会打驼鹿的,因为这种鹿本身长的很难看,那鹿角更难看,你说它是鹿,还不如说它是马呢,长的就跟马长了角似的,很难看。

不过蒋海都说要这头了,这边的保罗也不好说什么,只是告诉蒋海,先瞄准,等会儿分配完了,再一起开枪,要不然会把对面的动物吓跑的。

随后保罗就去询问了其他人的目标,这些人都不是第一次来,打猎的规矩他们自然也是懂的。

虽然在这一片山脉地区,鹿的数量很多,但打鹿的话,也是要本着打大不打小,打公不打母的原则来打,鹿也是群居动物,一头鹿王,享有着几头,甚至十几头,几十头的配偶。

杀了一头鹿王,并不会对鹿群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因为很快,就会有新的鹿王出现。

反而是杀了母鹿之类的,打击的会更大一些,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些人挑选的都是成年的鹿。

不多时,众人就已经分好了各自的鹿,也把各自的武器拿了出来,瞄准对面的鹿群。

“万,吐,斯瑞,fi尔!”在各人都示意自己已经准备好后,保罗也小声的嘀咕了起来。

随着他那句开火一出口,瞬间略有一些参差不齐的枪声,在这一片草丛当中直射而去。

虽然枪声有些参差不齐,但子弹发出的声音,也就是在那零点几秒之间。

鹿的反应速度东可谓不快,但想要跑的过子弹,那可就难了,随着砰砰砰砰的枪响声,小溪岸这的鹿群算是倒了大霉了,十三头雄壮的公鹿,几乎在第一时间身子一歪,倒在了血泊中。

而听到枪响,其他的生物和剩下的鹿,也没有时间和心思去管这些倒在血泊当中的鹿王了。

都顺间向着身后的山林里面跑去,只留下了这些雄鹿那哀鸣的声音。

有些枪法好的,死的就透一些,倒地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但总有一些像是蒋海这样的菜鸟,虽然也打进了身体里面,让鹿倒地,无法逃走,但却没有一击毙命。

那粗重的呼吸在这些鹿的鼻腔当中喷出,而一声声的鹿鸣,也回荡在这山林之间。

听着这鹿鸣声,说实话,蒋海有一些于心不忍,都说会哭的孩子有饭吃。

看着这些原本还活生生的鹿,被自己一枪干倒,他的心里面也有一些可怜这些家伙。

但这个想法才刚冒头,就被他给按了下去,这个世界原本就不公平,所谓的公平,在人类世界还好,但在自然界,却只不过是人类恶意的去破坏平衡而已。

人类用自己那廉价的同情心,去破坏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就这么简单。

蒋海并不是什么圣人,所以他心里面的不舒服,只是瞬间就消失了,然后飞快的背上了枪,跟着保罗等人淌着齐膝的水,跑到了河边,现在是分脏的时候了。(未完待续。)

ps:今天的更新,老婆的单位要团年,非得叫我去,只能发订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