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释“物”为由本至末、无所不包之义,即“身与天下国家”均为“物”;第三,以“安身”概念来补充《大学》经文“以修身为本”的思想涵义;第四,进而以“安身”作为“格物”的完成(即“物格”),并以此涵盖和贯穿《大学》全文(特别是三纲领八条目)的义理系统。要之,其格物说的最大特色在于“安身”二字。
那么,何谓“絜矩”?又为何以“絜矩”释“格物”?心斋作了具体的解释:
“格”如“格式”之格,即后“絜矩”之谓。吾身是个“矩”,天下国家是个“方”。絜矩则知方之不正,由矩之不正也。是以只去正矩,却不在方上求。矩正则方正矣,方正则成格矣,故曰“格物”。吾身对上下、前后、左右是“物”,絜矩是“格”也。“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一句,便见絜矩“格”字之义。这是说,“絜”应作动词解,即“絜度”之义; “矩”作名词解,即指“吾身”。因此,“絜矩”便是修正吾身之义,质言之,亦即“修身”之义。另一方面,相对于吾身之“矩”而言,天下国家是“方”,方之不正由于矩之不正,所以絜矩必须在“吾身”上做,而不能“在方上求”。进而言之,矩正则方正,方正则意味着格物的完成。心斋以为,此便是《大学》“格物”说之本义。再就“吾身”来看,相对于上下、前后、左右之物而言,身是本,物是末,“本乱”则不可能实现“末治”。由此正可凸显出“絜矩”作为“格”字之义的重要性,意谓作为修身工夫的“絜矩”是贯穿于本末的首要工夫。
接着上述“‘格’字之义”一句,心斋进一步指出了“修身”、“安身”之于“格物”的意义:
修身立本也,立本安身也。安身以安家而家齐,安身以安国而国治,安身以安天下而天下平也。故曰“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修其身而天下平”。不知安身,便去干天下国家事,是之谓失本也。就此失脚,将或烹身割股、饿死结缨,且执以为是矣。不知身不能保,又何以保天下国家哉!首先令人注意的是“修身立本”与“立本安身”这两种说法。就上述引文的脉络来看,修身与安身属于一种整合关系:修身即是“立本”,“立本”即是安身。就《大学》文本而言,“修身立本”无非是“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的再次确认而已,而“安身”说却是心斋根据《大学》文本之义理加以归纳而提炼出来的独特观点。可以说,对于“安身”这一观念的强调实是淮南格物说的最为显著之特征,“安身”是构成淮南格物说的一个核心概念。在心斋看来,“修身立本”也就意味着“立本安身”。修身与安身彼此关联,但又有层次不同。修身作为一种具体的工夫手段,其目的是为了达到安身。所以说:“其身正而天下归之,此正己而物正也,然后身安也”。实现了安身,也就意味着实现了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最终目标。由此可见,安身便构成了“淮南格物”的实质内容。
心斋甚至认为,《大学》三纲领“明明德”、“亲民”、“止至善”均可通过他的这套格物安身说来加以解释,而且他自信地以为这是他与阳明的不同之处,他说:
“明明德”以立体,“亲民”以达用,体用一致,阳明先师辨之悉矣。此尧舜之道也,更有甚不明?但谓“至善”为心之本体,却与明德无别,恐非本旨。“明德”即言心之本体矣,三揭“在”字,自唤省得分明。孔子精蕴立极,独发“安身”之义,正在此。尧舜执中之传,以至孔子,无非明明德、亲民之学,独未知安身一义,乃未有能止至善者。故孔子悟透此道理,却于明明德、亲民中立起一个极来。故又说个“在止于至善”。
“止至善”者,安身也;安身者,立天下之大本也。本治而末治,正己而物正也,“大人之学”也。……故《易》曰:“身安而天下国家可保也。”如此而学,如此而为大人也。不知安身,则明明德、亲民却不曾立得天下国家的本,是故不能主宰天地、斡旋造化。立教如此,故自生民以来,未有盛于孔子者也。本末原析不开。凡天下事,必先要知本。如我不欲人之加诸我,是安身也,立本也,明德止至善也。吾亦欲无加诸人,是所以安人安天下也,不遗末也,亲民止至善也。从上述两段文字的总体来看,“安身”的意义十分重大,不仅可以用来解释八条目的本末关系,而且完全可以用来解释三纲领的结构关系。若按阳明之说,“明德”是体、“亲民”是用,换言之,“明德”
是本,“亲民”是末。然而心斋却认为,在阳明的这一解释体系中,“止至善”无法落实。在他看来,必须引进“安身”观念,以与“止至善”之观念相配。具体而言,“至善”不适宜用来界定“心之本体”,因为“明德”便是“心之本体”;“止至善”正可用来诠释“安身”,换言之,“安身”便意味着“止至善”的最终实现。由此,“明明德”以及“亲民”之工夫,都必须落实在“安身”之上,才有可能。而“安身”所达目标就是“止至善”; “止至善”便意味着为明德、亲民“立起一个极来”,即“立本”。反过来说也一样,“明德”、“亲民”正是为了实现“安身”,以达到“止至善”之境界。有弟子问:如此解释有何经典依据?心斋断然回答:
以《经》而知安身之为止至善也。《大学》说个“止至善”,便只在止至善上发挥,“知止”知安身也。总之,通过对安身观念的揭示和阐发,通过将安身解说为“立本”,以此来涵盖三纲领八条目的结构意义,这是淮南格物说的一个主要特征,同时也应当是心斋在格物问题上的一个重要理论贡献。
在心斋看来,“安身”说足以统贯《大学》的三纲领八条目。心斋自信以他的格物说,“不用增一字”便可解释《大学》,而且《大学》“本义自足验之”,进而以此合观《中庸》、《论语》、《孟子》、《周易》,也无不“洞然吻合”。
既然“安身”就是“立本”,就是“止至善”,那么,什么是“身”?这显然是一个关键问题。首先就“身”与其他诸如心意知物等概念的关系来看,心斋赋予了“身”以一种“本”的地位。在“身心”的关系问题上,心斋突出了“身”相对于“心”的重要性。
他说:“安其身而安其心者,上也;不安其身而安其心者,次之;不安其身又不安其心,斯其为下矣。”可见,“身”是天下国家之本,这不是抽象地说,不是存有论意义上置“身”于本体的地位,而是在工夫论意义上,置“身”于一种“根本”的地位。所以说“安身”比“安心”更具有优先地位,甚至比“安心”还更重要。他指出:
治天下有本,身之谓也,本必端。端本,诚其心而已矣。
诚心,复其不善之动而已矣。……知不善之动者,良知也;知不善之动而复之,乃所谓致良知,以复其初也。意思是说,在“端本清源”这层意义上,身是本。因此,安身就意味着端本。至于如何具体地做到“端本”,还须配以“诚心”工夫。
在诚心的过程中,良知具有“知其不善之动”的能力,故诚心实质上就是致良知,“以复其初”而已,而“复初”也就正是“端本”之义。可见,在这一套工夫系统中,身具有根本的意义。诚心或致良知,都是指向安身、为了安身。要之,之所以说身具有根本的地位,这是说相对于外部世界而言,身处于主体性的地位,而且还具有涵盖其他一切诸如心意知物、家国天下的总括性特征。在此意义上,“身”几乎等同于整体的“人”———一种整全意义上的人身,而不是与心处于另一极端的肉体存在。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所以说“安身之为止至善也”。关于“身”在心斋哲学中的重要地位,下面在谈“明哲保身”时还会较为详细作讨论。
然而从“安身”与“安心”的语义结构则可看出,其所谓“身”主要是指生命意义、实存意义之“身”,亦即具体地指“吾身”。心斋多次引用《易·系辞下传》中的三句话:“君子安其身而后动”,“利用安身”,“身安而国家可保也”,其中作为“安”、“保”之对象的“身”,含指原初意义的身体。在《周易》这部具有传统思想之原初形态的意义结构中,“利用安身”是与“吉凶悔咎”密切相关的。
通过对卦象爻辞的意义解释乃至人为重构,就可避免种种危险,从而确保人身之安全。作为格物安身说的一个思想资源,《周易》文本的介在作用不可忽视。
同时也应注意到,心斋的另一重要主张“明哲保身”亦与格物安身有关。根据心斋的说法,“明哲”是指“良知”,“明哲保身”意谓保身是人心良知的必然体现或必然要求。而“保身”又有“爱身”、“保重”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多重涵义,由此而言的“身”,又是指个体的生命存在。归结而言,“安身”不是要保全生理意义上的身体,同时“安身”也不能脱离个体的生命存在。
心斋认为,《大学》所谓“心广体胖,身安也”,便是此意。心斋以孟子之说“守孰为大? 守身为大。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作为依据,强调“保身”、“爱身”在所有的伦理行为中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在“事亲”这一行为当中,保重受之于父母的身体,乃是行孝的第一要义。基于这一观念,心斋指出《大学》所说的“止于仁、止于敬、止于孝、止于慈、止于信”等伦理行为都必须以“安身”作为前提,“若不先晓得个‘安身’,则‘止于孝’,烹身割股有之矣;‘止于敬’者,饿死结缨有之矣”。意谓孝敬行为不能以损害身体为前提,否则便背离了“安身”原则。在此语脉中,“身”显然是指真实的生命,是指“内不失己,外不失人”这一人己对比中的自己。
总之,在宋明理学的“格物”诠释之传统中,心斋的格物安身说可谓独树一帜,理应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评价心斋的淮南格物说呢?在以下的“余论”中,我们将首先回顾历史上对淮南格物说的各种评议,最后来分析淮南格物说的理论意义及其历史地位。
四 余论
心斋族弟及入门弟子王一庵对淮南格物说有一概括,颇得其要领:
先师之学,主于格物。故其言曰:格物是“止至善”工夫。
“格”字不单训“正”,“格”如格式,有比则、推度之义,物之所取正者也。“物”即“物有本末”之物,谓吾身与天下国家之人。“格物”云者,以身为格,而格度天下国家之人,则所以处之之道,反诸吾身而自足矣。黄宗羲的概括略比一庵为详:
先生(指心斋)以“格物,即物有本末之物。身与天下国家一物也,格知身之为本,而家国天下之为末,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反己,是格物底工夫,故欲齐治平在于安身。
《易》曰:‘身安而天下国家可保也’。身未安,本不立也,知身安者,则必爱身、敬身。爱身、敬身者,必不敢不爱人、不敬人。能爱人、敬人,则人必爱我、敬我,而我身安矣。一家爱我敬我,则家齐,一国爱我敬我,则国治,天下爱我敬我,则天下平。故人不爱我,非特人之不仁,己之不仁可知矣。人不敬我,则特人之不敬,己之不敬可知矣。”此所谓淮南格物也。以上两段概括基本符合心斋格物说之原意,然均未涉及评价。黄宗羲于该段文字稍后,则有这样的分析和评论:
然所谓安身者,亦是安其心耳,非区区保此形骸之为安也……乃先生又曰:“安其身而安其心者为上,不安其身而安其心者次之,不安其身又不安其心,斯为下矣。”而以“缗蛮”为安身之法,无乃开一临难苟免之隙乎?一则说心斋“安身”说之意在于“安心”,一则说心斋置“安身”于“安心”之上,遂不免开“临难苟免”之一途。前者的分析颇合心斋“安身”说之本义,后者之评则未免苛刻而缺乏相应的了解。其中所谓“缗蛮”一语,尤当注意,这是心斋特别喜欢引用的一则典故,源自《诗·小雅》。对《诗经》此语孔子有一评断:“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依朱子的解释:“孔子说诗之辞。言人当知所当止之处也。”显然心斋所注目者乃是孔子之评语,依此评语,则“缗蛮黄鸟,止于丘隅”的“止”正可用来释“止至善”一章,而孔子所说“可以人而不如鸟乎?”则正可解释“知所以安身也”。
这就是心斋引用“缗蛮”诗句之用意所在:连鸟都知道安身,难道人可以不知安身吗?可见心斋之引“缗蛮”一语,原是扣紧《大学》
释“止至善”一章而言,何来“临难苟免”之说? 细按宗羲之意,则可发现这是他对心斋安身说的一个根本质疑,也是重要批评,其理由在于二点:一是心斋将安身置于安心之上;二是其安身之“身”已不免含有“形骸”之义。按照心学的传统观点,身与心绝不可在价值论上作如此的颠倒。应当说,宗羲之见盖源自他对心学义理的理解,自与心斋格物安身之义不能相契。其实在阳明后学中就有人注意到淮南格物说,但对此褒贬不一。
本节开首所引陈明水及周海门的批评,即是一例。另外,耿天台弟子焦澹园与泰州后学王东厓等人颇有交往,于心斋之学亦较为熟识,他对格物安身说有正面的积极评价:
心斋先生以修身为格物,故其学独重立本。是时谈良知,间有猖狂自恣者,得此一提掇,为功甚大。这是说,心斋的安身立本之说对于防止心学末流“猖狂自恣”的蔓延流行是极为有功的。
以上,陈、周与李、焦的见解是两种比较典型的对立意见。刘蕺山则对淮南格物说有较高评价,同时也有修正:
后儒格物之说,当以淮南为正。曰:“格知身之为本,而家国天下之为末。”予请申之曰:格知诚意之为本,而正修齐治平之为末。
的确,就心斋格物说之有异于后儒诸家的特点而言,心斋正是抓住了“物有本末”这一关键问题,通过对此问题的解决,则“事有终始,知所先后”等问题便迎刃而解。蕺山也许是从这一角度,对心斋格物说不无欣赏。然而蕺山又以自己特有的“诚意”说来修正淮南格物说,在他看来,格物致知须以“诚意”为本,修身、齐家等一套工夫毕竟属于“末”,显然这是另一层面的义理问题,在此可置勿论。
入清之后,于心斋格物说亦有不少肯定之评价或见解相合者,如李二曲,在此仅举全祖望为例,他说:
问:七十二家格物之说,令末学穷老绝气不能尽举其异同。至于以“物”即“物有本末”之“物”,此说最明了。盖物有本末,先其本,则不逐其末;后其末,则亦不遗其末;可谓尽善之说。而陆清献公(指陆陇其)非之,何也?
答:以其为王心斋之说也。心斋非朱学,故言朱学者诋之。
心斋是说,乃其自得之言。盖心斋不甚考古也,而不知元儒黎立武早言之。黎之学私淑于谢艮斋,谢与朱子同时,而其学出于郭兼山,则是亦程门之绪言也。朱子《或问》虽未尝直指为物有本末之物,然其曰以其至切而近者言之,则心之为物,实主于身,次而及于身之所具,则有口鼻、耳目、四肢之用,又次而及于身之所接,则有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常。外而至于人,远而至于物,极其大,则天地古今之变;尽于小,则一尘一息。是即所谓身以内之物曰心、曰意、曰知,身以外之物曰家、曰国、曰天下也。盖语物而返身,至于心、意、知,即身而推,至于家、国、天下,更何一物之遗者。而况先格其本,后格其末,则自无驰心荒远,与夫一切玩物丧志之病。程子所谓“不必尽穷天下之物”者,其义已交相发,而但“以一物不知为耻”者,适成其为陶宏景之说也。故心斋论学,未必皆醇,而其言格物,则最不可易。蕺山先生亦主之,清献之不以为然,特门户之见耳。可见,全祖望之说于格物之诠释史可谓曲尽其详,而对心斋格物说之论断亦不失中肯,唯认其与朱子之说有暗合处,则不免是清初学术风气的一种反映。
今人对心斋的淮南格物说注意者甚少,对此有较高评价者则是唐君毅,他对于《大学》之义理体系有自己独特的解释,并提出了自己的《大学》“改本”,而不同于朱子、阳明。他认为朱子和阳明在《大学》问题上的一个共同失误在于释物为事、物事不分,皆不免于“物有本末,事有终始”这一相对成文之句有所忽略,而此两句“实为《大学》之一要义所存”。他认为,“身为家、国、天下之本,意与心为身之本;而修身亦可说为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诚意正心,又即为修身之本也”,进而他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