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我国上古时代的社会发展
善于追寻历史发展的踪迹、总结历史经验,是祖国传统文化的特点之一。在研究夏商西周的社会变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应当先提纲挈领地缕析一下我国上古时代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以便我们对于作为我国古代文明初期发展阶段的夏商西周的社会变迁问题进行探讨。其中最有关系的是这样两个问题:第一,这个文明的初期阶段是在怎样的环境中产生的,第二,这个文明的初期阶段是承继了怎样的社会文化遗产而得以发展起来的。
从距今大约一万年左右的时间开始,我国大部分地区陆续进入新石器时代。陶器制造的开始、农业的出现、居民村落的普及、氏族制度的形成等,是这个时代区别于旧石器时代的主要标志。新石器时代延续了五六千年之久,到距今四千年左右结束。这是远古历史上的“野蛮时代”,是人类由蒙昧走向文明的过渡阶段。我国至今所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有七千多处,正式发掘的有一百多处。
自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以来,各个地区产生的不同风貌和水平的文化发展,到了新石器时代逐渐形成了绚丽多姿、各具特色的区域文化。
在新石器时代,主要的文化区域有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东南地区、西南地区、北方地区等几个大的区域。
新石器时代晚期最有影响的典型的文化是龙山文化。考古资料表明,龙山文化已经遍布黄河中下游的广大区域。在龙山文化以外,其他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也扩大了分布范围。这是社会生产力和上层建筑比过去迅速发展的结果。广大范围内的龙山文化可以划分为山东龙山文化、河南龙山文化、陕西龙山文化三个大的部分。山东龙山文化是在大汶口文化的基础上发展形成。其陶器制作普遍采用快轮,造型规整,器壁薄而均匀,技术精良,特别是漆黑光亮、薄如蛋壳的泥质黑陶更独具特色。当时制玉工艺已经专业化,能生产出精美的玉质礼器,山东胶州市三里河遗址出土的成组玉器和日照两城镇遗址出土的刻花玉斧,都是典型器物。山东寿光市边线王村北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现龙山文化时期的城堡遗址,面积达5.7万平方米,为迄今所见龙山文化城堡之最大者。山东龙山文化的房屋建筑普遍采用挖槽筑墙和原始夯筑的技术,多有长方形土台式建筑,居室地面往往分层筑成。从仰韶文化发展而来的河南龙山文化分布较广,可以划分为五个地区性的类型。一是以洛阳为中心的伊洛流域的“王湾类型”,其陶器多饰以方格纹,并极少有鬲。河南登封王城岗曾发现龙山文化时期的方形城堡。二是分布在豫北、冀南和鲁西的“后冈类型”,其陶器多饰以绳纹,邯郸涧沟遗址发现有丛葬坑。三是豫东和皖西北的“王油坊类型”,方格纹为其陶器的主要纹饰。淮阳平粮台发现面积达5万平方米的龙山文化时期的城堡。
四是豫晋陕交界处的“三里桥类型”,陶器纹饰以绳纹为主。五是豫西南丹江流域的“下王岗类型”,其陶器以灰陶、黑陶较多。郾城郝家台发现有龙山文化中晚期的方形城堡。以渭水流域为主并遍布陕北、陕南许多地区的陕西龙山文化一般分为早、晚两期。陶器以灰陶为主,也有些红陶,器形和纹饰多有与其以东的河南龙山文化、以西的齐家文化相似之处,反映了这几个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房屋以半地穴式为主,有内室和外室。在外室,正对斜坡出口处常有炊爨或保存火种的壁龛;在内室,有储藏粮食的袋形窖穴。临潼康家遗址发现有成行排列的100多座房屋基址,其布局为考察当时的社会结构情况提供了资料。除了龙山文化之外,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比较著名的还有分布在西北地区的齐家文化、分布在太湖流域的良渚文化、分布于岭南地区的石峡文化。除了上面提到的几种有代表性的文化以外,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在内蒙古凉城、吉林和龙、黑龙江尚志、福建闽侯、海南陵水、云南沦源、西藏昌都、新疆哈密、台湾台北等地都有重要发现。
新石器时代的社会经济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特别是因适应不同的自然环境,南方与北方的农业发展在新石器时代即显露出地域差别。北方地区以粟为主,半坡遗址中的一些瓮、罐和室内小窖都发现有粟的遗存,多者一处可达数斗。属于马家窑文化的青海乐都柳湾墓地的多数墓内都随葬有装满粟的陶瓮,少者一个,多者达四个。南方地区多有稻作农业的遗物。河姆渡遗址普遍发现稻谷、谷壳、稻秆、稻叶等的堆积,最厚处超过1米。当时的农业生产工具除了石器以外,还有骨器、木器、陶器等多种,许多工具采用复合形式,如带木柄的石斧和石锛,装柄的骨镰和蚌镰,有柄的鹿角镐等。属于仰韶文化的河南临汝阎村遗址的沙质红陶缸和属于大汶口文化的山东莒县陵河遗址的灰陶陶缸,分别绘有石斧、石锛图像,还显示了这类器物的捆扎组合方法。属于大汶口文化的山东胶州市三里河遗址所发现的粮仓,是当时农业生产情况的实物例证。编号为F201号的粮仓,略呈椭圆形,长径3.06米,短径2.56米,门向东,西北部有一个椭圆形窖穴,体积约为2.80立方米。窖穴底部用黄褐色土掺红烧土末筑成,厚10厘米;穴壁先抹3厘米厚的黄褐色土,表面再涂黄褐色泥浆,这样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隔潮的作用。发现这座粮仓的时候,其窖穴底部还遗留1.20立方米的灰化或炭化粟粒。窖穴上有椭圆形的半地穴式房屋,室内除了窖穴之外勉强能容一人进去存取粮食。这类粮仓或窖穴在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多有发现,甘肃秦安大地湾第一期遗址编号为F374号的一个圆形窖穴,底部发现有炭化的油菜籽。属于马家窑文化的甘肃东乡林家遗址的F19号窖穴内发现有成把的黍穗。陕西西安半坡遗址的F115号窖穴,发现有许多粟的朽灰。河北武安磁山文化遗址发现189座长方形窖穴存留有粮食朽灰,部分朽灰经鉴定为粟。这些粮仓说明当时的农业生产已经达到了相当水平,所以才能有许多的粮食储存。
家畜饲养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就已经出现,后来逐渐发展,当时的家畜有狗、猪、羊、牛、鸡、马等多种,其中以猪的数量最多。
猪不仅供食用,而且用作祭品或显示财富的一种标志。属于龙山文化的邯郸涧沟遗址的一个灰坑中就有作为祭品的21个猪头骨,属于大汶口文化的山东胶州市三里河遗址的一座墓葬随葬有32个猪下颌骨。渔猎在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龙山文化尾部带孔的双倒刺或三倒刺的鱼镖,牙质鱼钩,以及角镞、网坠等渔猎工具都很精良。许多遗址所发现的飞禽走兽骨骼就是当时猎获物的遗骸。
在新石器时代的社会经济中制陶业的发展相当突出。仰韶文化的彩陶、龙山文化的黑陶,无论器物造型、彩绘纹饰,或是慢轮制作与快轮制作,以及掌握烧制火候等,都有相当水平。依据考古发掘资料,可以鉴别出手制陶、慢轮制陶、快轮制陶的区别,其区别的标准主要是观察陶器表面和底部遗留的制作痕迹。快轮制作的陶器,造型端正,器壁浑圆,器底有偏旋痕迹。手工或慢轮所制陶器的表面往往有各种拍印纹饰,器体造型不规正,器壁厚薄不匀,常有压、抹的痕迹,器底没有偏旋痕迹,有些在器底留有各种编织纹。
在仰韶文化遗址中发现不少各种式样的“帽式”、“锣式”陶质转盘,专家依据当代民族学的资料对于使用这些转盘的方法进行了研究,并且指出,“仰韶文化的陶器大量是慢轮制陶,唯有少数杯、碗、盘、盖等小型器物是经快轮制作的;或是将快轮制好的两个个体粘合成一体(如束腰葫芦形陶器等)的……但是也必须看到仰韶文化中还有大量陶器仍然是手制的”。大量的考古资料表明,无论是仰韶文化时期,抑或是龙山文化时期,各个地区的制陶技术发展是不平衡的,手制陶、慢轮制陶、快轮制陶往往同时并用,但就总的趋势看,则可以说在制陶技术上仰韶文化以慢轮制陶为主,但快轮技术也在发展。在长江流域的大溪文化后期,已经出现了不少快轮制陶的实例,其后的屈家岭文化快轮制陶技术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屈家岭文化晚期的典型器物普遍采用快轮制陶,例如高圈足杯、矮圈足杯、壶形器、盂形器的器身及圈足内壁、双腹碗、双腹豆的圈足内壁,都常见螺旋式拉坯指印”。龙山文化以快轮制陶为主。这种快轮制陶最具特色的作品是龙山文化的蛋壳黑陶。1960年在山东潍坊姚官庄遗址发现5件蛋壳黑陶杯。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山东胶州市三里河遗址发现完整的蛋壳黑陶杯31件,另有2件残器。这些黑陶杯,一般壁厚不到5毫米,重不到50克,器体轻薄,制作特别精致。这些黑陶杯分别出自26座墓葬中。有这种杯的墓葬一般都规模较大,随葬器物较多,说明它们在当时的社会上只为一部分人所享用。从这种黑陶杯上大下小、重心不稳、器壁薄而易碎的情况看,它很可能由于其制作精良、独具特色而被作为礼器,日常生活中并不怎么使用。
烧窑技术的发展表明当时已经具备了炼铜的条件。冶铜业发展最为突出的是齐家文化。甘肃武威市皇娘娘台遗址有铜刀、凿、锥、钻头,永靖县秦魏家遗址有铜锥、斧、指环,青海贵南尕马台遗址和甘肃广河齐家坪遗址都有铜镜。这些铜器既有红铜,又有青铜;既有用冷锻法制造者,又有采用冶铸方法制造者。山东胶州市三里河的龙山文化遗存中发现有2件黄铜残钻形器,均为铸造而成,其中除铜外,还含20.2%至26.4%锌,还有少量的铅、锡、铁、硫等,检测表明其内部组织不均匀,说明原料成分复杂,冶炼方法原始。但是,黄铜的出现仍然是很有意义的事情。精细手工业的最突出成就表现在玉器制造和牙雕、骨雕技术的发展上。大汶口文化有剔地透雕的或镶嵌绿松石的骨筒和象牙筒,还有玲珑精致的17齿象牙梳和雕花骨匕。良渚文化的大量玉器多雕琢有精美纹饰,采用浅浮雕、半圆雕、镂空、圆雕等技术,琢刻出繁密图像,还出现了主体纹、地纹和装饰纹的三重装饰,具有相当高的工艺水平。
新石器时代中后期,部落和部落联盟有了比较大的发展,反映在考古学上便是这个时期文化区域的扩大。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都发现了规模宏大的祭祀遗址,都非某一个氏族所能单独完成者,而应当由部落或部落联盟同心协力所筑成。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部落联盟在社会上极有影响的时期,作为社会基础的还是氏族,就是进入文明时代以后,氏族也还长期存在,有些氏族还发展成为国家。
这种情况在夏代特别明显。史载:
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史记·夏本纪》)夏代虽然没有后世那样的分封诸侯的制度,但是氏族以及以氏族为核心的国家的普遍存在则还是可以肯定的。我国上古时代作为朝代而言的夏、商、周三代,实际上都是由氏族发展而形成的,并且这些氏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顽强的生命力。商代的氏族组织也相当普遍。卜辞中屡有“王族”、“多子族”、“三族”、“五族”等记载。商朝灭亡的时候,周曾将商的一些氏族分封给诸侯国,见诸史载就有分封给鲁国的“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分封给晋国的有“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左传》定公四年)。氏族组织的长期普遍存在对于社会观念和社会习俗,具有重大影响。进入文明时代以后,与氏族组织依旧长期存在的同时,家庭和宗族已经越来越在社会上占据重要地位。古人曾经十分敏锐地觉察到了这种情况,并且精确地表述了家族占有主导地位时期的社会习俗特征:
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 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
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礼记·礼运》)这个“小康”时代,从其所列的代表人物情况看,正是夏、商、周三代。这正是“天下为家”———即以“家”为社会基本单位的时期。
“小康”时代尽管强调仁爱与谦让,但是在社会上却是私有观念占据主要地位,“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从社会习俗的另一面看,仁爱、谦让观念的提出,正反映了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大量的不仁爱、不谦让的现实,所以才需要从社会观念方面予以提倡,以各种制度加以限制。夏商西周时期的社会结构情况,与原始时代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夏代而言,可以说其社会结构是直接脱胎于原始的部落联盟与氏族组织的。
原始时代的社会文化与社会观念对于夏商西周的社会也有很大影响。用彩绘、雕塑、刻画等手段创造出生动而古朴的动物和植物形象,是新石器时代的文化特色之一。仰韶文化陶器的内壁多绘有鱼、蛙、壁虎、鹿和鸟类的形象。半坡遗址的一个陶盆绘有四只构图简单的小鹿,充满跳跃奔突的情趣。临潼姜寨所出土陶盆内壁绘有一只正向盆沿踽踽而行的笨拙的大蛙,瘦弱纤细的腿爪与满背圆斑的肥硕大腹相映成趣。河姆渡文化的雕刻精细的象牙制品中有双翼平展滑翔飞行的蝴蝶、引亢鸣啼的双鸟,陶塑作品里有略显肥胖的憨厚小猪,陶器往往饰有稻穗、叶子等图案。当时所创造最多的是在人们印象中属于善良、温顺型的动物,它们或比例匀称、或憨态可掬、或色彩艳丽、或鸣啼悦耳,总是给人以亲切可爱的感觉。这个时代,特别是其早期和中期,极少见到凶残、丑陋的动物形象出现在艺术作品中,偶尔见到者也都按照人们的观念加以艺术处理,如陕西华县柳子镇所发现的一件陶鹰鼎,腹部中空,构成鼎身,双爪和下垂的长尾构成鼎的三足,整件作品给人的印象是它已经失去了攫取弱小动物的勇猛气势,凌空翱翔的猛禽已被剜空腹部而受到惩罚。新石器时代晚期出现了饕餮纹之类的狰狞形象,但那是行将来临时代的文化在旧时期里的萌芽,从本质上看它并不是属于新石器时代的东西,对善良、和谐的美的追求才是新石器时代艺术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