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套为攻战计,是专门用于筹划谋攻的。进攻与防御是一对矛盾,相反相成。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第十三计打草惊蛇
原文注译
[原文]
疑以叩实①,察而后动。复②者,阴之谋③也。
[注释]
①叩实:叩,询问,查究。叩实,问清楚、查明真象。②复:反复、一次又一次地。③阴之谋:隐秘的计谋。
[译文]
真象不明就应查实,洞察了实情之后再采取行动;反复侦察,是实施隐秘计谋所必需的。
按语注译
[按语]
敌力不露,阴谋深沉,未可轻进;应遍探其锋。兵书①云:“军旁有险阻、潢井②、葭苇③、山林、翳荟④者,必谨复索之,此伏奸之所也。”
[注释]
①兵书:这里是指《孙子兵法·行军篇》②潢井:低洼沼泽地带。③葭苇:芦苇丛生之地。④翳荟:翳,荫蔽。荟,草茅繁衍。翳荟,指被繁茂草茅遮蔽的地方。
[译文]
当敌方的实力还没有显露,而将其阴谋深藏着的时候,切不可轻敌冒进;此时,应先采用多种方式从各个不同方面去探明其锋芒所在。《孙子兵法》上说:“军队近旁如有险地阻隘、低洼沼泽、丛生芦苇、繁草荫蔽的地方,必须仔细地反复搜索,因为这些都是可能隐匿伏兵和奸细的地方。”
传世典故
打草惊蛇:打草时惊动伏在草中的蛇。比喻甲乙事情相类似,甲受到打击惩处,就使乙感到惊慌。后用以比喻做事不机密,使对方知道了自己的意图而有所戒备。
计名“打草惊蛇”,原是借用了一句民间俗语来喻指某种军事谋略。原意是蛇在草丛中,草被搅动,蛇便受惊而走。也有人认为,“打草惊蛇”一语,源出宋代郑文宝《南唐近事》:“王鲁为当涂宰,渎物为务,会部民连状诉主簿贪,鲁乃判曰:“汝虽打草,吾已蛇惊。”意思是说:南唐时,有个叫王鲁的人任当涂(今安徽当涂)县令。他生性爱财,贪污受贿。手下的衙吏们也跟着效法,索取贿赂。百姓们怨声载道,苦不堪言。
有一天,王鲁得知上司要来察访民情,整肃治吏,不禁担忧起自己头上的乌纱帽来。他在批阅公文当中,正好看到本县百姓联名告发他的主薄受贿的一沓状子。更是忧上加忧,神情恍惚。忧虑之中,他不由自主地在一张状子上批了八个字:“汝虽打草,吾已惊蛇。”
后人将这个故事归纳为“打草惊蛇”,用作成语比喻行动不谨慎,使对方事先有所察觉;用作计谋则反其意而用之,字面意义为,用打草这一小行动,使隐蔽的蛇惊动而暴露。
也就是说,无意识地打草惊蛇,会使对手有所警觉,预作防范;而有意识地打草惊蛇,却可以促使对手惊慌失措,显露原形。
因此,打草惊蛇之计,便是通过侦察性的佯动,逼迫隐藏着的对手显露原形的谋略。它的诀窍是:对可疑的地方要侦察实情,在完全掌握情况之后才采取行动。反复察明情况,是发现隐秘敌情的重要手段。
公元前627年,秦穆公发兵攻打郑国,他打算和安插在郑国的奸细里应外合,夺取郑国都城。大夫蹇叔以为秦国离郑国路途遥远,兴师动众长途跋涉,郑国肯定会做好迎战准备。秦穆公不听,派孟明视等三帅率部出征。蹇叔在部队出发时,痛哭流涕地警告说,恐怕你们这次袭郑不成,反会遭到晋国的埋伏,只有到崤山去给士兵收尸了。果然不出蹇叔所料,郑国得到了秦国袭郑的情报,逼走了秦国安插的奸细,做好了迎敌准备。秦军见袭郑不成,只得回师,但部队长途跋涉,十分疲惫。部队经过崤山时,仍然不作防备。他们以为秦国曾对晋国刚死不久的晋文公有恩,晋国不会攻打秦军。哪里知道,晋国早在崤山险峡谷中埋伏了重兵。一个炎热的中午,秦军发现晋军小般部队,孟明视十分恼怒,下令追击。追到山隘险要处,晋军突然不见踪影。孟明视一见此地山高路窄,草深林密,情知不妙。这时鼓声震天,杀声四起,晋军伏兵蜂拥而上,大败秦军,生擒孟明视等三帅。秦军不察敌情,轻举妄动,“打草惊蛇”终于遭到惨败。当然,军事上有时也可故意“打草惊蛇”而诱敌暴露,从而取得战斗的胜利。
用计锦囊
打草惊蛇作为一条计谋,指的是在敌情不明或敌情可疑时,先进行试探性的佯攻,诱使敌人将真实的情况暴露出来。在反复侦察、探听虚实之后,再采取行动,以防坠入敌人设置的陷阱。正如《虎钤经》中所说:“观彼动静而后举焉。”
《孙子兵法·虚实篇》中说:“作之而知动静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大意是:用行动来了解动与静的道理,用示形诱敌来摸清地形的有利和不利之处,用小的战斗测验自己的长处和短处。这段话正说出了“打草惊蛇”计的内涵。
运用此计首先要明确何为“草”,何为“蛇”。显然,“草”与“蛇”是两个性质不同却相互联系的两个事物。“草”暴露于外,“蛇”藏于“草”中。“草”可迅速地向“蛇”传递信息。可见,“草”指敌人的同类,“蛇”指敌人自身。所以,“打草”之后必然“惊蛇”。“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说的正是这个意思。
本计有以下三种含义:
1.打草惊出蛇。这是一种间接的侦察方法,也叫投石问路,引蛇出洞。前方的道路情况不明,可能有蛇隐伏,如果贸然踏过去,风险很大,通过打草或投石发出声响,敌人误以为我们已到了跟前,便出来发动进攻,结果便自己暴露了自己。就是“观彼动静而后举焉”。火力侦察,先行试点等都属此类。
引蛇出洞的目的可以是借此了解蛇的位置力量,了解蛇的意图、动向,便于躲避,也可以是把蛇引出来,便于消灭。
2.打草惊走蛇。这是一种间接驱赶的方法。为了在行路的过程中不致被蛇所袭击,需要把伏在路上的蛇赶跑,因为蛇的样子很令人讨厌,同时又含有剧毒,所以若用棍子直接打,怕它随棍而上,而通过打击路边的草来吓跑草丛中的蛇,是一种有效而无危险的策略。在不便或不愿与敌人直接接触,并且只需将其赶跑的时候,可使用这种间接驱赶的方法。
3.打草惊醒蛇。这是一种间接警告的方法。世界上的事物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往往触动一件事物,就会连带相关的事物。如果甲受到打击惩处,会使乙感到惊慌的话,那么我们就采用打击甲来警告乙的策略。
要防止敌人用打草惊蛇之计来诱骗我们上当。其对策如下:
1.不做亏心事。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我们自己坐得正,行得端,不与坏人同列,不留把柄与人,你无论如何打草,我们也绝不会心惊。
2.要静不露机。在我们隐藏的时候,十分隐蔽和巧妙,不能让敌人发现一点可疑的痕迹,更不能让敌人了解到我们的意图,隐藏埋伏时,不能自我暴露,要静静地等待出击的时机。
3.不要被敌人的虚张声势所惑。在敌人不了解我们情况时,往往要采取虚张声势的办法来迷惑我们,诱骗我们。这时我们要能分辨出敌人是否真的发现了我们,若真的发现了我们,则攻击的火力比较集中,猛烈而准确。若是使用打草惊蛇之计,则攻击的火力分散,不猛烈也不持久,经常不断地变换方向。在敌人已发现我们时,要立即出来迎战,切不可迟误,在敌人虚张声势时,要沉得住气,切不可盲动。
4.要留有退路。狡兔三窟,人更应留有退路。在敌人打草之时,防止因牵连而暴露,应该主动地、隐蔽地退走。怎样退?从哪里退?退到哪里?事先都要谋划好。
第十四计借尸还魂
原文注译
[原文]
有用者,不可借①;不能用者,求借②。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③。
[注释]
①有用者,不可借:意为凡自身可以有所作为的人,就不会甘愿受别人利用。②不能用者,求借:意为那些自身难以有所作为的人,却往往有可能被人借以达到某种目的。③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语出《易·蒙》卦辞。蒙卦为周易六十四卦的第四卦,也是阴阳相交后的第二卦(因第一卦乾为纯阳,第二卦坤为纯阴,皆无阴阳相交之象)。在这里,蒙字本义是昧,指物在初生之时,蒙昧而不明白。蒙卦的卦象是下坎上艮。艮象山,坎象水;山下有水,是险的象征;人处险地而不知避,便是蒙昧了。童蒙,幼稚而蒙昧。此句意为,不需要我去求助蒙昧的人,而是蒙昧的人有求于我。
[译文]
凡是自身能有所作为的人,往往难以驾驭和控制,因而不能为我所用;凡是自身不能有作为的人,往往需要依赖别人求得生存和发展,因而就有可能为我所用。将自身不能有作为的人加以控制和利用,这其中的道理,正与幼稚蒙昧之人需要求助于足智多谋的人,而不是足智多谋的人需要求助于幼稚蒙昧的人一样。按语注译
[按语]
换代①之际,纷立亡国之后②者,固③借尸还魂之意也。凡一切寄兵权于人④,而代其攻守者,皆用此也。
[注释]
①换代:改朝换代。②亡国之后:已被推翻的王朝国君的后代。③固:本来。④寄兵权于人:寄,依托。此语意为,手中实际握有兵权,却在名义上依托在别人门下。
[译文]
每当改朝换代的历史时刻,那些纷纷将某个已被推倒的王朝君主的后代暂时捧为新君的做法,原本就是借尸还魂的计谋。凡是将兵权寄托在某人的名下,而以代理之名实际掌管征伐大权的人,也是用的“借尸还魂”的谋略。
传世典故
借尸还魂。尸:死人的身体。魂:旧日迷信的说法,指能离开肉体而存在的精神。人死后,将灵附于他人尸体而复活。现比喻已经没落或死亡的事物借助别的事物,又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在军事上指善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事物,来实现自己的军事意图。
“借尸还魂”来源于神话传说。从前有一个叫李玄的人,长得十分英俊潇洒,博闻强记,太上老君见其聪明伶俐,就收为徒弟,并授以长生不老之术。
一天,他要随自己的师父太上老君到仙界云游,但凡胎肉体却上不了天,就只好留下躯体,跟随师父魂游太空了。在自己的灵魂离开躯体之前,李玄对自己的徒弟说:“我的尸体留在这里,你要好好守护,不得有半点马虎,七天之内我就返回。如果到时未归,就是我已成仙了,那时才可将我的尸体火化。”
徒弟遵照师父的吩咐,日夜守护李玄的尸体,已到了第六日,忽然传来母亲病危的消息,徒弟此时十分进退两难,若要回家,为母送终,师父的灵魂还没有归还;若要守护师父的尸体,自己难尽孝道,母亲死难瞑目。
后来有人劝说道:“在师徒之义、父母之情不能两全的时候,首先应保全父母之情,何况你师父已六日未归,说不定早已成仙去了。”徒弟只好洒泪将李玄的尸体焚化了。
到了第七日,李玄的灵魂回来了,四下里找不到了自己的尸首,无法还阳,正在急切无奈之时,忽见路旁有一饿死的乞丐,刚刚断气不久,尸体还算新鲜,李玄于慌忙之中,便将自己的灵魂附在了这具乞丐尸体之上。借尸还魂后的李玄,与原来的李玄已面目全非。蓬头垢面,坦腹露胸,并跛一足。为支撑身体行走,李玄对着原乞丐用的一根竹杖喷了一口仙水,竹仗立即变为铁仗,借尸还魂后的李玄也因此被称为铁拐李,而原来的名字却反被人们忘却了。铁拐李借尸还魂的故事还见于元代岳伯川所写杂剧《吕洞宾度铁拐李岳》,后《东游记》也有记载,只情节不尽相同罢了。借尸还魂这一带有迷信色彩民间传说,后来被人们用来喻指某些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的现象;有时也可以用来喻指某些新的事物或新的力量借助某种旧的事物或旧的形式求得发展的现象。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所谓“尸”、“魂”、“借”、“还”的寓意便都不尽相同了。
用计锦囊
借尸还魂:原意是说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用在军事上,是指利用、支配那些没有作为的势力来达到我方目的的策略。战争中往往有这类情况,对双方都有用的势力,往往难以驾驭,很难加以利用。而没有什么作为的势力,往往要寻求靠山。这个时候,利用和控制这部分势力,往往可以达到取胜的目的。
借尸还魂作为一条计谋,指的是已经衰落或死亡的事物借另一种形式重新出现。从引申的意义来说,处于被动或面临失败的局面时,善于利用一切有利条件,扭转局势,争取主动,实现原先的意图,都可视为借尸还魂。
大凡失败之后有两种态度:一是一蹶不振,自暴自弃,破罐破摔;二是永不认输,寻找机会,东山再起。借尸还魂显然属于后者。此计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领域用处甚广。特别在改朝换代的历史时期,总会有人扶植亡国君王的后代,打起前朝的旗帜以号令天下,这种做法是典型的借尸还魂。
本计有以下三层含义:
1.东山再起。失败之后有两种态度:一种是一蹶不振,自暴自弃,另一种是永不认输,寻找机会,东山再起。本计就属于后一种。在失败时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进行分析,准确地作出判断,不惜一切手段,积极主动地转败为胜。
2.借形借力。若要东山再起,关键在于会“借”。自己的力量不足以转败为胜,就要借助一切可利用的力量,以壮大自己的力量,争取一切可利用的机会,以增加取胜的可能;借用一切可用的形式,以实现自己的意图。只要能还魂,可以不必计较尸体是脏是跛,另外也可假借他人的名义,推行自己的战略计划。
3.无用之用。借形、借力一般不借有能力、有作为的,因为它们难以驾驭和控制,而应借用那些无能力,无作为的。因为它既可以很方便地驾驭和控制,又不易引起敌人的注意。无用之用,即利用那些所谓无用的东西加以利用。这就是借形、借力的一般原则。
对借尸还魂之计应采取如下防范对策:
1.斩草要除根。如果不将野草连根拔掉,它就会“春风吹又生”,对敌人只是打伤,而不是消灭,他就会在养好了创伤之后,卷土重来。所以,我们切不可像孙悟空打白骨精那样,让其弃尸而逃,留下祸根,一再借尸还魂。
2.弃尸要深埋。我们有时也要抛弃一些东西,这些对我们暂时无用的东西,很可能成为以后敌人还魂时所借之“尸”,我们的东西被敌人所借,并用来对付我们,那是十分可悲的事情,为了不使敌人有尸可借,至少从我们这里得不到便宜,我们就应注意将可能被“借”的东西,深埋或隐藏起来,使敌人无机可乘。
3.由表要及里。若敌人已经借到“尸”,并已还其“魂”的话,我们就应该及时识破,揭露其真实的面目。不让他继续为非做歹。识破敌人借尸还魂之计并不容易,因为他给我们是假象,真实的东西藏在里面。这就需要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由表及里的进行分析判断,以防上当受骗。
4.不为他人作嫁衣。贫穷人家的女子没有钱为自己置备嫁妆,却年年为人家缝制嫁衣,这是出于无奈。见到别人有困难,宁肯牺牲自己的利益,也要去帮助,这是出于自愿。在激烈的你死我活的竞争中,若要为人作嫁衣,则是愚蠢了。当然有时是在不知不觉中被人利用,一旦发现,就要立即停止。另外在做每件事情之前,都要分析一下:此件事情成功之后,是我们获利多,还是对方获利多?只有我们的获利多于敌方获利时,才可去干。
第十五计调虎离山
原文注译
[原文]
待天以困之①,用人以诱之。往蹇来返②。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