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无头官司糊涂案
葫芦僧判葫芦案。昼审阳间,夜审阴间的包拯有几个?
南宋假冒皇侄案
当世上连人都可以假冒的时候,还有什么不能假冒的。
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十二月,南宋与金国议和。朝廷下诏寻访宗室,并命地方官将所访宗室发遣至“行在”临安(杭州)。不久,单州砀山发生一起假冒皇侄的案件。
北宋时,单州砀山县有一个名叫朱从因的染匠,以染布为业,兼做贩卖生意。一年,朱从因贩运一批大枣,前往南京,在一个被人称为刘婆的妇人家中,见一小儿,名叫刘僧遇,相貌可人。朱从因对刘婆说,自己很喜欢这孩子,愿将他收做养子,并以所贩大枣作为酬报。刘婆同意,朱从因将刘僧遇带往砀山。
至南宋高宗时,砀山已被金军占领。一天,有几个金兵看见刘僧遇,感到惊奇,因为刘僧遇的相貌与多年前被掠往金国的钦宗皇帝的相貌十分相似。几个金兵一再注目,并说:“此儿似赵家少帝。”“少帝”即宋钦宗(宋高宗之兄),刘僧遇听后,将金兵所言,记在心里。
当时,刘僧遇白天帮朱从因做工,晚间闲暇时,便去戏园看皮影戏。戏园所演故事大都取材于宋徽宗、宋钦宗两朝宫廷旧事,刘僧遇将有关唱词牢记在心里。绍兴十年,当刘僧遇得知朝廷下诏寻访宗室的消息后,便声称自己是“少帝”宋钦宗的次子。
砀山知县得知这一消息后,便差人查问此事。刘僧遇不仅一一回答有关问题,并道:“当年在翁翁(宋徽宗)怀中,见翁翁腋下有一黑痣,常以手抚玩。”使差又问刘僧遇为何流落在民间?刘僧遇答:京城破守,少帝使近侍张金背负刘僧遇出城。逃至夏邑,遇见刘统领。刘统领将张金杀死,后来,刘僧遇逃了出来,遂流落在民间,最后归于染匠朱从因家。
之后,寻访到刘统领。刘僧遇私下对刘统领说:我真是少帝次子,公所言,当与我一致。若有不同,我便将公累年过失告于朝廷。刘僧遇对刘统领多年的过失均是从戏园看戏时得知的。刘统领听了刘僧遇的这番话,感到恐惧。虽然明知刘僧遇所言不实,但是仍一如刘僧遇所言。至此,砀山知县对于刘僧遇的真伪不再怀疑,便将此事禀报单州。单州知州桑夏卿派专人护送刘僧遇前往临安。
到了泗州,司法参军孙守信见到刘僧遇后,认为事情可疑,便将心里所疑之处告诉了泗州知州王伯路。王伯路决定暂时让“皇侄”住在公馆,同时将此事上奏朝廷。若证实刘僧遇是真皇侄,再用船护送至临安。
奏章上达后,朝廷以为此事非同小可,便命有关官员调查。之后,得知一准确消息,即钦宗帝并无第二子。随即,朝廷便派金牌付转运使往泗州,与孙守信共同会审此案。
刘僧遇等人全部下狱。谁知,第二天城内一片传言说:皇侄在狱后,夜间狱屋上有“火光赤气”。更有一干百姓携带酒肉前来探视皇侄。
孙守信见人心惶惶,便告诉下官,不得严刑拷问,当以智推之。之后,追到刘婆作证,事情终于有了结果。
案后,奉旨将刘僧遇“决脊。杖二十。刺配琼州牢城”。刘僧遇被押解至来安县时,竟在当地兴国寺题了一首诗:“三千里地孤寒客,七八年前富贵家。沧海玉龙惊雪浪,权藏头角混泥沙。”此时的刘僧遇竟真的将自己当做一个“皇侄”了。
“梃击案”始末
宫廷之中无父无子,无兄无弟,着实是一个充满血腥的角斗场。
明朝万历末期至天启初年,发生了轰动朝野的三大案,分别为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这些案子都与皇帝后宫有关。万历帝于10岁时即位,到万历四十八年(公元1620年)去世,在位49年,是明朝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也就是在这期间发生了“梃击案”。
万历帝非常宠爱郑贵妃,也十分宠爱郑贵妃所生的儿子朱常洵。这本来都是小事,但皇帝的偏爱却逐渐发展成为令朝廷上下不安的大问题,即所谓的“国本”之争。因为按照传统,册立太子应遵循立长或立嫡的原则,而郑贵妃之子不是长子,按道理是不能被立为太子的。
神宗没有嫡子,而恭妃王氏所生长子朱常洛又一直受冷遇。万历皇帝一直拖延着,迟迟不册立太子,他还表示要把三个儿子同日封王,以示自己同等视之。由于大臣们的一再催促,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十月,神宗才正式册立朱常洛为太子,朱常洵则被封为福王。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五月,发生了梃击案,梃击的目标直指太子。
明朝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五月初四日,有一个名叫张差的男子,手持枣木棍(即木梃),不由分说地闯入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逢人便打,击伤守门官员多人,一直打到殿前的房檐下。被打中的人的呼喝声、号救声,连成一片。多亏内官(宫中小臣)朝本用反应比较快,眼疾手快地将持棍男子抓获,宫内才平静下来。这时的东宫警备不严,内廷的太监们往往托病离去,侍卫人员也只有几个,所以就发生了张差梃击事件,也就是“梃击之案”。
张差被捆缚到东华门守卫处,收禁起来。次日,皇太子据实报给神宗,神宗命法司(掌司法刑狱的官衙门)提审问罪。巡视皇城御史刘廷元按律当场审讯。可是,张差没说上几句话,就开始颠三倒四,像一个疯子。御史再三诱供,可张差总是胡言乱语,什么吃斋,什么讨封,问答了数小时,也没有将实情供出,惹得审判官不耐烦,只好退堂,把他交给了刑部定论。交到刑部后,由郎中胡士相等人重新提审,结果也是同前审一样,毫无结果。刑部主事王之认为其中必有隐情,说张差肯定不疯不狂,而是有心计、有胆量。最后张差扛不住了,供认自己是红封教的成员。在当时,秘密结社盛行,红封教是北京附近地区白莲教的一支,马三道、李守才为教主,都住在蓟州地方的井儿峪。张差招供说自己是受郑贵妃宫中的太监庞保、刘成的指使而打入慈庆宫的,事成之后,他们答应给张差30亩地。参与此事的还有张差的姐夫孔道。消息传开后,朝野内外开始议论纷纷,都怀疑郑贵妃想要谋杀太子,以便扶立福王。
事情发生后,太子和郑贵妃先后赶来见明神宗。太子常洛气愤地说:“张差做的事,一定有人主使!”郑贵妃光着脚走来,对天发誓,然后撒起泼来,嘴里唠叨着说:“奴家若做此事,全家甘受千刀万剐!”神宗看到双方如此对立,拍案而起,指着贵妃说:“群情激怒,朕也不便解脱,你自去求太子吧!”朱常洛看到父亲生气,又听出话中有音,只得将态度缓和,并说:“这件事只要张差一人承担便可结案,请速令法律部门办理,不能再株连其他人。”神宗听后,顿时眉开眼笑,频频点头,说道:“还是太子说得对”。于是,一场家务案就此降下帷幕。
案子就这么由头无尾的结了。但是今天看来,这个案子中的诸多疑点表明,定然与郑贵妃脱不了干系。从案卷的记录来看,张差也许确实属于类似疯癫的人,但是他不是完完全全的疯子,能够在人的引诱和指使之下行事,郑贵妃等人寻找这样的人行事也许正是为了不惹起怀疑。但这只是后人的推测,事实的情况是否如此,没有充足的证据,谁也不敢说的确就是如此。
江南乡试舞弊奇案
科场舞弊,无一幸免。幸乎?灾乎?
顺治十四年九月,江南乡试开榜,应试者都抱着期待的心情去看榜。然而,不看还好,一看榜单,马上群情奋起,骂声一片。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榜单上多行贿者的名字。落第的士子们群集在贡院门前,呐喊抗议。还有人贴了一副对子:“孔方主试付钱神(指考官方犹和钱开宗),题义先分富与贫。”这一年试题,取《论语》中“贫而无谄”为题。并且有人将门上贡院两个大字,贡字的中间加了一个‘四’字,则‘贡’字改成了‘卖’字;‘院’字用纸贴去‘邑’旁,变成了‘完’字。这样“贡院”就最后变成了“卖完”。正、副主考方犹与钱开宗一看形势不好,匆匆整理行装登船离开。闻讯赶到的考生紧追不舍,叫骂声中,砖头瓦片如蝗飞来。 船至常州、苏州时,又遭当地考生追击咒骂。
此事传至京城,顺治帝批示“着严察逮讯” 。就这样,一起科场大案波然兴起。
顺治帝决定亲自复试丁酉科江南举人。复试之日,新科举人心惊胆战地进入紫禁城,肃立在太和殿的丹墀之下。“堂上命二书一赋一诗,试官罗列侦视,堂下列武士,锒铛而外,黄铜之夹棍,腰市之刀,悉森布焉。”“每举人一名,命护军二员持刀夹两旁,与试者悉惴惴其栗,几不能下笔。”考场如同刑场一般,森严可怕。
根据江南新科举人的复试结果,顺治帝对24名试卷欠佳的举人罚停会试二科,仍准保留其举人功名,对14名试子的试卷谬误太多,革去他们的举人。
在这场科场院案中,大名士吴兆骞交了白卷,这一件事更为当时所轰动。吴兆骞为江南名士,号汉槎,江苏吴县人。平日,他的文章“惊才绝艳”,可说万人传诵,有口皆碑。而这次皇帝亲试,他却交了白卷。于是众意哗然,有人说他是惊魂未定,所以提笔时脑中茫然,一片空白,故此交了白卷。也有人说他恃才傲物,故意卖弄。吴兆骞看到当时如同刑场一样的景象,感慨万端,把笔一扔,说:“焉有吴兆骞而以一举人行贿的吗?”此事触怒了顺治帝,在顺治十五年戊戌八月,吴兆骞被发配到宁古塔充军。
南闱新科举人经皇上复试后,试子们自以为总算过了关,便各自回到江南老家。没想到,事过一年,到了顺治十六年二月,忽有一道严谕颁下,说对这些举人要再次复试。各郡县官员奉旨后,便纷纷催促他们,立即上路赴京,再次接受朝廷的复试。该科举人闻命后,手足无措,当天就仓促备装,打点行李,北上应考。各家父母兄弟无不挥泪而别,生怕倘有不测,而被发遣流放,有去无回。因有上次赴京复试,应酬往来,各举子已花费不小,现在各家又不得不拿出大把的银子,四处活动,以致有的空了家底。闰三月二十八日,顺治帝对这些举人再次复试。举人们参加完这第二次复试,个个提心吊胆。四月初九日,公布复试结果,参加复试的98名举人,前90名仍准作举人,其中13人获准参加会试,59人罚停会试一科,18人罚停会试二科,另外8人则革去举人。丁酉南闱乡试、一科举人,竟经三次大试,且屡遭斥革,这在科举史上实在是少见。
到顺治十五年十一月,刑部大员经过审理,对江南乡试作弊一案提出这样的处理意见:正主考官方犹拟斩,副主考官钱开宗拟绞,同考官叶楚槐等拟遣尚阳堡,举人方章钺等俱革去举人。顺治帝看到这个审处意见,深为不满,认为这样处理太轻了,于是颁下一道严谕,对江南科场案御断钦决,上谕说:主考官“方犹、钱开宗差出典试,经朕面谕,务令简拔真才,严绝弊窦。辄敢违朕面谕,纳贿作弊,大为可恶,如此背旨之人,若不重加惩治,何以儆戒将来?方犹、钱开宗俱着即正法,妻子家产籍没入官。”18名同考官“俱着即处绞,妻子家产籍没入官。已死卢铸鼎,妻子家产亦籍没入官。”7名犯有舞弊情节的试子“俱着责40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妻子并流徙宁古塔。”
这样,主持江南乡试的正副主考官方犹、钱开宗被斩首,18名同考官被绞死,他们的家产都全部没收,妻子入宫终身为奴。8名举人各责40大板,家资也全部没收,父母兄弟妻子儿女也都随同流放宁古塔。
顺治帝谕令吏部,对刑部办案拖拉拟罪过轻的大臣酌加处分,吏部详议后提出:这些人“谳狱疏忽,分别革职,革前程并所加之级,仍罚俸。”顺治帝于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发下谕旨:“图海等本当依议,姑从宽,免革职,着革去少保太子太保并所加之级,其无加级者,着降一级留任。”
丁酉科江南乡试科场案,各考试官员从主考到同考,均遭重刑,无一幸免,并连累妻室,最后还追究办案大臣定罪过轻的责任。对科场案惩处如此严厉,在有清一代确是罕见的。顺治帝究竟为什么会如此处理此事,只能是众说纷纭。
一本书引发的血案
口说无凭,白纸黑字,想抵赖,不可能。悠悠性命,悬于笔墨纸砚之间。
康熙的开明和宽容在清朝诸帝中可谓绝无仅有,但是在他执政的后期,却发生了株连三百余人,震惊朝野的文字狱大案——戴名世《南山集》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戴名世于五十二岁,赴顺天乡试,中第五十七名举人。第二年参加会试未中,复于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再试,中会试第一名,殿试以一甲第二名进士及第(俗称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在京供职,参与明史馆的编纂工作。
康熙四十一年(公元1702年),戴名世的弟子尤云鹗把自己抄录的戴氏古文百余篇刊刻行世。由于戴氏居南山冈,遂命名为《南山集偶抄》,即著名的《南山集》。此书一经问世,立即风行江南各省,其发行量之大,流传之广,在当时同类的私家著作中是罕见的。
时过两年,即因行世已久的《南山集》中录有南明桂王时史事,并多用南明三五年号。左都御史赵申乔以“狂妄不谨”的罪名弹劾戴名世,谓其“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逞一时之私见,为不经之乱道……今名世身膺异教,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书削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侧清华?臣与名世,素无嫌怨,但法纪所关,何敢徇隐不言?……”
康熙皇帝命刑部审核此事。刑部官员从《南山集》的《与余生书》中找到了“罪证”。《与余生书》是戴名世写给他的一个门人余湛的。余湛曾偶然同僧人犁支交谈,说及南明桂王之事。犁支本是南明桂王宫中宦者,桂王被吴三桂所杀后,他遂削发为僧,皈依佛门。犁支是亲自经历过南明朝之人,他所述之事应当比较可靠。戴名世得知此消息后,忙赶至余生处,但犁支已离去,二人未能晤面。戴名世于是嘱咐余生把所听到的情况写给他,并与方孝标所著《滇黔纪闻》加以对照,考其异同,发现了一些可疑之处。于是,戴名世又写信给余生,询问犁支下落,欲与其“面谈共事”。
这毫无疑问触动了清统治者敏感的政治神经。康熙龙颜大怒,刑部遂穷究猛治,以“大逆”定狱,提出了株连九族的惩办意见。拟将戴名世凌迟处死,其“弟平世斩决,其祖、父、子孙、兄弟、伯叔父兄弟之子,俱解部立暂,其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十五岁以下子孙、伯叔父兄弟之子,给功臣为奴”。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二月又下诏“法外施仁”,把戴名世凌迟改为斩首,其家人等皆加恩宽免。
与此事有瓜葛被株连者甚众。为刻《南山集》出资的尤云鹗、刻《南山集?孑遗录》的方正玉、为《南山集》作序的方苞等人以绞刑论处。后来康熙又出于收买人心的需要,将原定处死的近百人改为流徙黑龙江宁古塔,罚入汉军旗籍。这时余湛已先死于狱中。后来康熙得知方苞擅长古文,是个难得的人才,遂又下令将其召回,赦免其罪,加以任用。又因《南山集》多采用方孝标《滇黔纪闻》中所载南明桂王明史事,遂牵连至方氏宗族,一并治罪。当时方孝标已经去世,亦因《滇黔纪闻》文字案被剖棺戳尸,妻儿等人被发配流放于黑龙江(后亦被宽免),财产尽没入官。
《南山集》案牵连人数达三百人之多,是清前期较大的一桩文字狱案。而戴名世、方孝标的所有著作及书版被清查以烧毁,列为禁书。
两淮特大盐引案
贪污受贿,历朝历代屡禁不止。索贿不成,则撕脸不认人。
“盐引”,相当于今天大家熟悉的专营商品的准许经营证。在古代,盐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只允许官营,绝不许私盐的买卖。商人只有在缴纳盐价和税款,官府才会发给他们用以支领和运销食盐的凭证,这就是“盐引”。这一制度早在宋代就已经确立了,明清时期一直沿用,其目的就是为了以防止私盐的泛滥。盐引也是中央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所以历代封建统治者也就特别重视盐政。
在乾隆南巡之时,两淮盐政以备置乾隆南巡为由,每引私自提取白银3两,而这项名目早在乾隆十一年就已经开始征收了。二十余年来,中间经历了多位盐运使,累计银两数目已过千余万两。这笔巨额款项历任盐政从没有奏报,都是私行支用,这一切在户部的档案中也从来就没有见过造报派用文册。这么大数目的贪腐案件怎么20多年来就没有发现呢,而为什么又偏偏在乾隆三十三年爆发了呢?
乾隆三十三年,尤拔世担任两淮盐政。由于此前他早就深知扬州盐商积弊丛生,于是就居奇索贿,索贿未遂,就将扬州盐政的问题捅了出来。他在上奏中先指出了他的前任普福:“上年普福奏请预提戊子纲引,仍令每引缴银三两,以备公用,共缴贮运库银二十七万八千有奇。普福任内,所办玉器古玩等项,共动支过银八万五千余两,其余见存十九万余两,请交内府查收!”
在接下来的清查中,爆发了一场大震荡。乾隆密令江苏巡抚彰宝会同那位禀报的盐运使尤拔世一起详悉清查。据彰宝等人的查复:“节年预行提引,商人缴纳余息银两,共有一千九十余万两,均未归公。前任盐政高恒任内,查出收受伤人所缴银至十三万之多;普福任内,收受丁亥纲银私自开销者,八万余两,其历次代购物件,借端开用者,尚未逐一查出。”于是,20余年来的旧账一起被翻了出来,前后数任盐运使卢见曾、高恒、普福等都被牵扯出来了。这1200万两除了有467万两是用于公务开销,其他所有的“竟隐匿不报”。
要不是事情如此之轰动,影响如此之大,这案子最终到底会如何处置也就很难说了。
高恒,字立斋,满洲镶黄旗人,大学士高斌之子,乾隆慧贤皇贵妃高佳氏之兄长,也就是大清国的国舅爷。所以,他的任职都是一些位重禄厚的肥缺,诸如出监山海关、淮安、张家口榷税,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主管税收;署长芦盐政、两淮盐政。在两淮盐引案发后,据扬州盐总商供称,盐商们因为高恒特殊的身份,另累计送给高恒白银135900两。而当高恒因案坐罪后,孝贤纯皇后的弟弟大学士傅恒居然还从容地向乾隆帝进言,乞求看在高恒的妹妹慧贤皇贵妃的面子上免其一死。最终乾隆还是下定了主意,要将高恒正法,便对傅恒说:“如皇后兄弟犯法,当奈何?”在这样的情景下,傅恒只能作罢,战栗不敢言,以免得引火烧身。
傅恒为高恒求情的主要原因不仅仅高恒是他的心腹,更为主要的是在为皇亲国戚们挽回颜面的同时,可以通过这一次机会形成并造就以国戚之特殊身份可以豁免死罪这样的判例,这绝对是一条隐秘的长线伏笔。不然的话,何来乾隆那句非常敏感的责问:“如皇后兄弟犯法,当奈何?”因为乾隆对傅恒这位国舅爷一直就很倚重,再加上他平日一贯勤廉谨慎,不借贵戚功阀以自重,所以即便“偶有小节疏失,即加以戒约”而已。所以,乾隆皇帝对傅恒为“盐引案”涉案者求情一事也并没有深究,随着案子的了结,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
然而在这场盐引案中,被牵连进去的纪晓岚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此时的纪晓岚也可以说是乾隆的宠臣之一,他正任职侍读学士、南书房行走。因为常在内廷奉直的缘故,消息也就非常灵通,再加上在官场多年以来历练所得的敏锐嗅觉,当他得知自己的亲家前任两淮盐运使卢见曾与盐引一案也脱不了干系,也被查出了亏帑之事,正在廷议没其家产。纪学士“微闻其说”,便立即给这位亲家通风报信,最后纪晓岚遂因泄漏抄家一事而被遣戍乌鲁木齐。
兵部大印被盗案
做官的什么都可以丢,但是有一样不能丢,如果丢了,后果不堪设想。
大印是官员的命根子,做官掉印,可是要杀头的。可是在大清朝就出现了这样的事,而且丢的还是兵部大印。
乾隆后期,尤其和坤专权以后,可以说是“礼崩乐坏”。嘉庆即位后虽竭力整顿,无奈积重难返,不可挽救。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三月初八,嘉庆皇帝率领宗室王公、文武百官前往河北遵化的东陵(乾隆陵寝)。刚走到汤山行宫,就接到兵部奏报,说是贮于库内的印信遗失,印钥和钥匙牌也一并无存。嘉庆闻听又惊又气,以前历朝历代哪里听说过部堂大印丢失的事?立即命令军机处传谕步军统领衙门,令其告知京师五城多派捕役,严密访察。又谕令留京的王公大臣同刑部立即将兵部守库人员拘捕审讯。
嘉庆感到十分奇怪,因为兵部大印与其他一些印信都储藏在同一个大箱,存于兵部的大库内。各印都是铜质的,只有兵部行印和印钥是银制的。三月七日开箱取印,其他各印俱在,唯有银印和银牌失盗,窃贼为什么只将这两件东西窃去呢?再说,银钥匙、钥匙牌也不值钱,为何一并窃取呢?所以,嘉庆一路上就不断督催该管大臣,一定要将此案审个水落石出。经连日审讯,供词说是上年九月初三,皇帝行围之后回京的当天,就已经将这枚印信和其他印信一道储箱入库了,直到今年三月初七那天又需用时,才发现大印遗失。嘉庆对这篇破绽百出的供词并不相信,又派人把上年随围的有关人员一并提来审讯。
四月三日嘉庆谒陵之后还京,发现审讯仍无结果,非常恼火,斥责有关官员。将庄亲王绵课、大学士曹振镛、吏部尚书英和,以及刑部堂官,一并罚俸半年;各衙门派来审理此案的官员,均罚俸一年。令绵课等人从此早去晚散,不可懈怠,若再拖拖拉拉,还要重罚。绵课无奈,递折上奏,请求议处,其实他是想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推给他人,自己脱身。嘉庆不准,把绵课的花翎先行栽去,还让他加紧审讯,并以五月五日为限,到时再审不出来,定将他从严治罪。在如此严厉的督促之下,绵课等人日夜逼供,鲍干方才承认,其实去年收印时并没打开查看,恐怕是去年行围的路上就遗失了。
审讯结果报到嘉庆处,嘉庆反复思忖,仍觉可疑:行印有正、备印匣两份,只有正印匣有钥匙和钥匙牌,备印匣则无。如果行围路上大印丢失,那么钥匙、钥匙牌包括印匣必须是一并失去了,去年九月初三怎么交的印呢?既然交了,必定是交的备用印匣,那么既无钥匙,又无钥匙牌,负责收储印信的鲍干怎么肯接收呢?于是,下令再审。直到四月二十四日,嘉庆才得知,去年八月二十八日,当他从承德秋围之后回京,路过巴克什营时,看守印信的书吏睡熟,印信连同印匣被窃贼乘机窃走了。这位书吏害怕,便买通鲍干,把备用匣冒混入库,鲍干又买通值班的书役,设置了行印在库被窃的假现场。这场并不复杂的案子在审了一个半月之后,终于真相大白。
为了寻找偷印的窃贼,嘉庆又多次命军机处督促直隶总督等大员,在古北口、巴克什营、密云一线穿梭往来,明察暗访,却一无所获。嘉庆也知此印估计是找不回来了,只得命人重铸一个。至于原来的行印究竟被何人偷去,偷去何用,便再也无从得知了。
由于此案,管理部旗事务的年已86岁的大学士明亮,受到掖职降五级的处分。兵部尚书和左、右侍郎,也都被摘去顶戴,或降或调。
当时人对此有诸多揣测。宗室昭裢在《啸亭杂录》一书中曾记述,他亲耳听主事何炳彝说,当时收取印信时,正轮到何炳彝值班,是何炳彝与另一满员亲手把印匣接过来的。印信确实还在。昭裢还记得有人说过,这枚印信是某人贿赂鲍干从库中窃走的,目的是相约举事。结果事尚未发,丢印之事就出来了。因为不知道这事牵连到哪个,大臣们怕嘉庆因此而兴大狱,于是编造了印信在行帐中丢失的谎言以消弭事端。而嘉庆对审讯的结果是不是真信,只有他自己知道。
紫禁城失火奇案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月朗星稀,放火,而且是在紫禁城,胆子更大。
1923 年6 月27 日晚,天上月朗星稀,地下燥热无风,北京城的许多人家都在外面打扇纳凉。9 点多钟,一道火光从紫禁城东北角冲天而起,熊熊的火光映红了夏日的夜空。这一场特大火灾从紫禁城东路静怡轩开始烧起,延烧到延寿阁。宏伟高大的延寿阁倒塌时,将正燃烧的椽梁架在别的宫殿上,这样一来,慧曜楼、吉云楼、碧琳馆、妙莲花池、积翠亭、广生楼、凝辉楼、香云亭等顿时化为一片火海。宫中数百年的参天松柏也变成一棵棵火树。
这场大火据说是意大利使馆的消防队发现并首先赶到的。但大火发生时,内务府中堂绍英为防意外,令紫禁城卫队先不要开官门,结果消防队被阻在宫外,导致火势蔓延。及至宫门打开,军警和全城的消防队赶到,又因宫中无水而一时无用武之地。后来将所有的水龙接在一起,取紫禁城外御河之水扑救,一根水龙面对一片火海亦是杯水车薪。意大利消防队指挥大家拆除房屋、隔断火道,直到次日早上才将这场大火扑灭。
这次大火共烧毁房屋三四百间。这些楼阁建筑都非常宏伟壮丽,里边存放的奇珍异宝堆积成山,是清宫存放珍宝最多的地方。烧毁的珍品主要有: 敬慎斋所藏明景泰年间刻制的大藏经版数千块,广生楼所藏全部大藏经,古云楼、凝辉楼所藏钻石顶金亭四座、金佛及金质法器数千件,中正殿所藏大金塔一座、全藏真经一部。此外,还有清代九个皇帝的画像和行乐图,历代名人字画、古铜、古瓷,以及溥仪结婚时所收的全部礼品。
事后清理火场,仅将熔入土中的金水重新熔化而成的纯金即达三四百斤之多。这场特大火灾造成的损失没有具体统计,但无疑是极为惨重的。火灾以后,溥仪下令追查责任。然而,对于这场特大火灾的起因,众说不一。
第一种说法是宫内太监监守自盗。溥仪退位以后,经常与溥杰等人将宫中珍玩偷盗出宫,太妃们也常将珍贵物品交心腹太监运出变卖。“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内务府官员与太监勾结,偷盗之风愈来愈严重。仅1922 年至1923 年6 月火灾前,已经查实的被盗物品就有重达百余斤的金钟两个,古铜器、金器、玉器数十件。北京当时的古玩铺,经常发现宫内的古物。大火以后,建福宫首领黄进禄供述了太监多次偷盗古物的内情。
那段时间,溥仪无所事事,经常与庄士敦在一起,叫太监们将宫内收藏的古玩一一取来欣赏。有几次,溥仪所要的古玩竟然取不出来,监守自盗的太监们眼看纸包不住火,罪行马上就要暴露,于是纵火灭迹。
据参加宫中灭火的消防队说,他们初到宫中时,曾闻到一股浓烈的煤油味。溥仪闻讯后,认定太监监守自盗,纵火灭迹,下令拘捕了几名太监,但是谁也不承认自己是纵火犯,因查无实据,只得不了了之。
这场大火以后未久,养心殿东暖阁又着火,所幸被及时扑灭。溥仪认为,太监不仅监守自盗,还图谋报复,要将他活活烧死,于是下令将太监驱逐出紫禁城。驱逐太监与火灾仅隔20 天,太监一走,火灾的起因更无法查清了。
第二种说法是电线走火。当时紫禁城里造有一座小型发电厂,专供宫内照明之用。因电线质量差及敷设使用不得法,宫内已不止一次发生电线漏电走火的事,但未酿成火灾。此次大火烧毁的东路楼阁,全部敷设有电线。起火的晚上,东路楼阁有7 个太监值守,彼此证明未纵火。也未见有其他人纵火。9点多钟,火从静怡轩起。
第三种说法是渎职失火。紫禁城当时虽已采用电灯照明,但因紫禁城面积大,房间多,发电厂功率小,尚不可能全部采用电灯照明。许多地方仍采用旧法,用铁油灯挂在柱上照明。日久天长,木柱烤焦,便易引发火灾,还有太监晚间行路,以灯照明,也是火灾的隐患。清代仅道光以后就发生失火案数起: 道光十六年 (1836 年) ,太监韩进钰失火延烧西佛堂;道光二十五年(1845 年) ,太监马庭贵失火延烧延禧宫;咸丰八年 (1858 年) ,太监禹得馨失火延烧延辉阁;同治八年 (1869 年),匠役城钰失火延烧武英殿;光绪十四年 (1888 年) ,护军富山失火延烧贞度门。
紫禁城这场特大火灾,失火于何处? 谁是肇事者? 没有人能说得清。
《苏报》案
法庭上,一边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清王朝,另一边是手无寸铁的文弱书生,谁将赢得最终的诉讼呢?
“苏报案” 是晚清中国影响最大的一次文字狱。在这次事件中,“国中之国”的上海租界七次公开审理,结果是邹容奉献了年轻的生命,章太炎付出了三年牢狱的代价,陈范为此流离失所、家庭破碎。在上世纪初,天幕上放射过光芒的《苏报》像星星般陨落。“苏报案”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
1896年6月,《苏报》在上海公共租界创刊之初,只是一份格调低下的小报,常以黄色新闻招徕读者。创办者胡璋以日籍妻子生驹悦名义注册,挂的是“日商”的牌子。 1898年冬天,因“营业不利”,胡璋将《苏报》转手卖给了罢官后蛰居上海、“思以清议救天下”的陈范。陈范初掌《苏报》,以汪文溥为主笔。陈范有过宦海经历,深味官场黑暗,目睹朝廷的专制、腐败,戊戌变法的失败。曾领时代潮流的康有为从维新转向保皇。他对汪文溥说:“中国在势当改革,而康君所持非也,君盖偕我以文字饷国人,俾无再如迷途。”《苏报》言论从此逐渐转向革命。正式聘请爱国学社学生章士钊任《苏报》馆主笔后,《苏报》迅速向辉煌的顶峰攀升。
1903年,章士钊以“爱读革命军者”的笔名发表《读〈革命军〉》文,以热情洋溢的语言对少年邹容的《革命军》大加赞赏,称之为“今日国民教育之第一教科书”。同一天,在“新书介绍”栏刊出《革命军》出版的广告,称“笔极犀利,语极沉痛,稍有种族思想者读之,当无不拔剑起舞,发冲眉竖”。又发表章太炎署名的《〈革命军〉序》,称之为“雷霆之声”、“义师先声”。
1903年6月20日,推荐章太炎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誉为“警钟棒喝”。22日,发表论说《杀人主义》,有“杀尽胡儿才罢手”、“借君颈血,购我文明,不斩楼兰死不休,壮哉杀人!”这样激进的词句。《苏报》之所以如此放言无忌,一个不能忽略的原因是:《苏报》的言论态度得到了租界工部局总办、伦敦《泰晤士报》驻沪通讯员濮兰德等的支持。工部局多次找《苏报》撰稿人谈话:“你们止是读书与批评,没有军火么?如其没有,官要捕你们,我们保护你们。”吴稚晖的回忆也证实,租界老巡捕房捕头蓝博森曾对他说:“没有兵器,你们说话好了,我们能保护你们。”正是有了租界当局的承诺,他们才放言革命。
6月29日,经过多次密谋,在清王朝的要求下,租界工部局终于发出对钱允生、陈吉甫、陈叔畴、章太炎、邹容、龙积之、陈范等七人的拘票。当天,巡捕、警探到苏报馆抓人,陈吉甫率先被捕。他们问:“陈范在吗?”陈范正好在场,却叫人说不在,他们也未深究。陈范曾让儿子到爱国学社向章太炎示警,章说:“诸教员方整理学社未竟,不能去,坐待捕耳”。有人劝他走避,他“嗤之以鼻”。6月30日,等到巡捕来时,他自指其鼻:“余皆没有,章炳麟是我。”他不仅自己不屑逃走,还在巡捕房写信叫邹容、龙积之投案。龙积之当晚自行到案。邹容本已藏匿在虹口一个外国传教士处,7月1日徒步到租界四马路巡捕房投案,自称:“我邹容。”至此,除陈范外,名列拘票的其余五人全部被捕,酿成了名动百年史的“苏报案”。
从章太炎、邹容被捕之日起,清王朝就为引渡他们而与租界展开了一场马拉松式的艰难交涉,台前幕后,数不清的算计。上海、南京、武汉、北京之间,要员、坐探(如志赞希、赵竹君)、密友(如《新闻报》的福开森)之间文电交驰,仅收入故宫档案的往来电文就有近一百九十封。可以说,清廷为此绞尽了脑汁,用尽了手段,目的无非是要将他们置之死地。
“苏报案”发生后,租界当局认为:“此租界事,当于租界决之,为保障租界内居民之生命自由起见,绝不可不维持吾外人之治外法权。”因为他们的坚持,先是清廷的引渡计划失败,最后也未能按自己的如意算盘处置章、邹。对一个从不把自己的人民放在眼里的王朝来说,无疑大大地失了颜面。
孙中山后来这样评论:“此案涉及清帝个人,为朝廷与人民聚讼之始,清朝以来所未有也。清廷虽讼胜,而章、邹不过仅得囚禁两年而已。于是民气为之大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