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清代宫廷社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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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征服者精英与皇亲(3)

关于满族起源的神话综合了流传于许多女真部族中的传奇故事,用以说明努尔哈赤的祖先乃是神人。布库里雍顺遂成为女真—满洲人的始祖。他有一个后人 ,名叫猛哥帖木儿 ,是生活在现今中国吉林省与朝鲜边界地区的东部女真部族首领 ,也是努尔哈赤的六世祖。18世纪编撰的关于满族历史的著述把满族的起源追溯到长白山。在1677年派人考察了长白山山脉以后 ,皇帝把长白山山神列入了国祭名册。从 1678年开始 ,每年春秋两季举办祭祀之礼。1682年和 1698年,康熙皇帝两次巡幸吉林城 ,在乌苏里江畔叩头祭山。后来在吉林城东的温德亨山上修建了一座山神庙 ,每月初一和十五由吉林将军焚香致祭。1754年,乾隆皇帝在这座庙里祭祀了长白山。

在创始神话确认满洲皇室的东北身份的同时 ,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又以确立皇家血统之法在汉文化圈中彰明了合法性。这么做需要树立一种祖先崇拜。汉族王朝的创建者一般都加封四代直系祖先。当皇太极于 1636年使用了汉人的 “皇帝 ”称谓并建立清王朝时 ,他把自己的主要祖先都加封为 “王”。从1636年开始 ,清朝统治者在汉族风格的太庙中祭祀他们的祖先 ,起初在盛京 ,后来在北京。1648年,当清政府采用汉人习俗追赠这些祖先庙号和谥号 (他们在清代以这些称号名世 )时,他们的头衔从 “王”上升为 “皇帝 ”(参阅附录一)。

皇室的祭祖礼仪要求为祖先修建陵墓 ,包括墓穴、石碑、祭祀大殿和围墙。努尔哈赤最初在辽阳附近为他的父母和祖父母修建了陵墓 ,1622年他进驻辽阳后 ,将辽阳改名为东京。后来 ,清统治者又在兴京郊外修建了新的陵墓群 ,并于 1657年将祖宗迁葬于此 ,其中包括最有名的猛哥帖木儿及其曾孙。1659年,这个墓葬群被命名为永陵 ,立有铭刻着满、蒙古、汉三种文字的巨大石碑。努尔哈赤的陵墓在盛京东北 ,名曰福陵 ;他的继承人皇太极的陵墓在盛京郊外 ,名为昭陵。与 “三陵 ”一道形成的 ,是一整套礼仪规章 ,与后来在关内修建陵墓所用的完全相同。

皇太极是第一个确定宗室成员的人 ,他在 1635年3月14日的一道谕旨中说 :“遇太祖庶子 ,俱称阿哥 ;六祖子孙 ,俱称觉罗。凡称谓者 ,就其原名 ,称为某阿哥、某觉罗。”①阿哥是满语 ,意为 “兄弟 ”。由于这道谕旨 ,阿哥的含义变为 “王”。皇太极上谕中对 “宗室 ”和 “觉罗 ”的用法与这两个词后来的用法完全不同。此时 ,阿哥和觉罗都是更大的子孙群体 ———宗室的组成部分。通过专用名词 (阿哥 )的使用 ,皇太极缩小了努尔哈赤子孙后代的范围 ,把他们与 “六祖 ”———努尔哈赤的祖父觉昌安的儿子 ———的子孙后代 (他们是觉罗 )区别开来。

1636年,宗室成员的界定发生了变化。据康熙年间编纂的《钦定大清会典》记载 ,其时 “宗室 ”包括努尔哈赤父亲塔克世的所有后代 ,取消了原有的努尔哈赤的子孙与他的兄弟的子孙之间的区别。“宗室 ”的这个定义一直延用到清亡。“觉罗 ”在当时指的是皇族 ,他们与皇室的关系稍远一些。

从1636年开始 ,所有的爱新觉罗后裔都登记在册 ,并与其他人区别开来。1655年又制定了报告出生、婚姻和死亡等情况的详细规章。1652年设立的宗人府负责管理所有的爱新觉罗 ,在满洲八旗中 ,宗室由 “族长 ”管,觉罗由 “首领 ”管。清廷要求按季度向宗人府报告宗室的出生和死亡情况 ,宗人府用这些档案材料编纂满汉文版的《大清玉牒》(每十年更新一次)。有清一代 ,玉牒被重修了 28次。宗室犯罪将被褫夺爵位 ,极端严重者将被开除宗籍 ,贬为庶民。

宗室成员的特权是有规制的。1612年努尔哈赤举办汗位登基典礼 ,仪仗队举黄幡 (皇帝专用之幡)、乐队奏雅乐在他前面开道。1622年,他颁布第一道诏谕 ,确定了不同级别的贵族成员所用之旗、幡、号和鼓的数量。1631年、1632年和 1636年的诏令规定了贵族及其妻子进入皇宫时的服饰。1644年以后 ,关于服饰的法令不断得到修订 ,并越来越细化。

与汉人的习惯一样 ,宗室的每一位男性都由国家供养。所有爱新觉罗少年儿童和成年男性 (年满十八岁者 )都可按月领到俸银,按年领到口粮 ,残疾男子还有额外的补助。如遇婚娶和丧礼 ,还发放津贴以支付特别的开支。相关规定一般都有利于宗室。18世纪的宗室成员以黄带子为标志 ,觉罗以红带子为标志。只有宗室成员有资格授亲王衔 ,薪俸的数额也大不相同。在清朝的不同年代 ,薪俸的具体数额是不同的。例如 ,1671年的条例规定 ,无头衔的宗室成员年薪为白银 36两,粮食 45斛;觉罗为白银 24两,粮食 21.2斛。17世纪末 ,宗室成员结婚时可得津贴 100两银子 ,觉罗可得 20两;如遇丧礼 ,宗室成员可得 120两,觉罗只有 30两。

皇室王公

爵位制度的演变

努尔哈赤似乎是于 1598年初次使用贝勒头衔的 ,当时他把这个头衔封赏给了长子褚英。贝勒是女真部族首领的头衔。他还用了另一个头衔 ———台吉 ,这是蒙古贵族的头衔。后来 ,为纪念自己登上后金的可汗之位 (1616年 ),努尔哈赤封赏诸子,把其中四个儿子封为和硕贝勒。和硕贝勒的地位高于其他封为贝勒的儿子们。王公爵位的制度化发生于皇太极时期 ,他在宣布建立清王朝不久之后 ,为宗室确立了九级爵位制度。①爵位制度于 1748年定型 ,当时末三级爵位被细分为九级 ,使爵位达到 18级。

1748年以后 ,清朝的宗室被分为 18级。一级王爵为和硕亲王 ,年俸银 10000两 ,米 5000担 ;最低一级的王公年俸银 110两 ,米 55担。只有亲王和郡王有称号 (与头衔一起使用 ),此外 ,也只有他们能在死后自动得到谥号。王公爵位也被分为所谓的八分。七级和七级以下的爵位不能享受六级以上爵位拥有的 8项特权 :佩紫色纽扣 ,戴三眼花翎 ,在朝服上绣龙 ,在府邸大门上挂红矛 ,在马衣上缀缨穗 ,用紫色马缰 ,用一个仆人专门端茶倒水 ,就座时用特制的毯子。

1644年以后皇室关于宗室的各项规定是与征服活动造成的新形势相适应的。皇帝成功地发动了对最有权势的皇亲 ———八旗旗主———的斗争 ,把他们置于中央权威之下 (参阅第三章)。为了永久保持满族的鲜明特性 ,皇帝对征服时期的英雄大加颂扬 ,降旨 “永远 ”保护他们的子孙后代。出于同样的原因 ,以前对汉人皇位 “嫡长继承 ”制度的强调让位于爱新觉罗贵族应体现满族文化和价值观的一种理念。最后 ,为了减轻供养大量皇亲所造成的财政负

担,皇帝大幅度削减了拥有高级爵位的王公的数量和他们的俸禄。为了部分地补偿他们的俸禄损失 ,爱新觉罗和其他旗人一样,可以参加科举考试 ,争取功名 ,并出任文职官员。关于爱新觉罗宗亲演变成为层级繁多的社会团体的情况 ,将在下文进行描述。

功绩与皇恩 :世袭的形式

清朝关于爵位世袭的政策随着政治和军事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在征服时期 ,特别是在 1644年以前 ,爵位继承还不是问题 ,因为八旗军队的不断扩大和军事行动的绵延不绝为皇亲提供了充分的晋升机会。努尔哈赤次子代善的子孙就是很好的例子。代善 (1583—1648)是和硕贝勒之一 ,是一员能征善战的名将 ,在征服乌拉部的战役 (1607年、1613年)以及后来的抚顺之战 (1618年)、萨尔浒之战 (1619年)和沈阳之战 (1621年)中赢得了极高的声望。他在早期与明朝之间的历次战役 (1629—1634)中发挥了主要作用 ,终生都是最高决策圈中的杰出人物。除了继承代善亲王衔的七子满达海之外 ,他的长子岳托、三子萨哈廉和四子瓦克达都以善战闻名 ,并靠自己的功业获得了亲王或郡王衔。代善、岳托和萨哈廉的儿子勒克德浑都建立了亲王衔 “世袭罔替 ”的功业 ,都位居宗室 “八大家 ”之列。

17世纪和 18世纪 ,“世袭罔替 ”的特权越来越受到限制。 1684年的皇命把这种特权限定于亲王和郡王衔的拥有者 ,他们可以把头衔传给一个儿子。其他儿子的头衔则依次递减 ,直到拥有 “八分 ”的最低一级。如果一位亲王死时无子 ,朝廷不会自动指派一个继承人来承袭他的爵位和香火 :在玉牒中可以看到许多家族消亡的例子。当然 ,皇帝可以指派一个继承人 ,有时候 ,他让自己的儿子充当其他王公的继承人。

1750年,礼部递上奏折 ,要求皇帝对促成一项调查活动的方案给予指示 ,该项调查最终形成了关于世袭制度的新政策 (1751年),这些新政策一直延用到清末。首先 ,弘历要求所有潜在的继承人到皇宫觐见。贵族头衔的继承不再依赖出身而是成绩 ,要看说写满语和骑马射箭的水平。这项新政策在 1762年德昭 ———他承袭了多铎的郡王衔 ———去世、皇帝召见了他的儿子后得到了体现。皇帝以厌恶的口吻说 :

俱不能清语 ,拉弓亦属平常。是以朕复令于原立王爵多铎子孙内 ,拣选人员 ,与德昭之子一同带领引见。今观该衙门所拣选者 ,俱优于德昭之子。而德昭诸子内 ,竟有年逾四十,不能清语、不能拉弓者 ,岂可令其承袭王爵耶 ?此皆信郡王德昭在日 ,并不教训子弟所致。德昭王爵 ,原不应令其承袭 ,但系伊祖军功所立 ,若不令其承袭 ,朕心殊为不忍。

由于弘历不想割断征服时期的皇亲多铎的亲王爵位传承 ,所以他不太情愿地选择德昭 “最好的 ”儿子如松承袭了郡王衔。他补充说 :“著传谕王等 ,各宜加意教诲子弟。倘袭爵时不能清语骑射,朕必照此办理。”

1764年,皇帝降旨说 ,亲王衔的拥有者应量才录用 ,为国效力,不管他的母亲地位是高还是低。他的谕旨否定了康熙朝确立的原则 ,并在《钦定大清会典》中明确指出 :“以嫡子孙承袭。无嫡子孙 ,方准庶子孙承袭。”这项规定与汉人的继承原则 ———正妻所生长子承袭爵位 ———区别不大。此外 ,亲王儿子可以赢得自己头衔的年龄于1688年被从十五岁提高到十八岁。皇帝指出,应考察候选人的文字水平、骑术和射术。不过,承袭去世父亲头衔的儿子不受年龄限制。

弘历时期,因功业而获得王位 (功封)与世袭获得王位 (恩封)是区别开来的。功封涉及王位建立者的功业,大多数是征服时期的英雄人物。1644年以后,皇子继续获得亲王衔,但他们是通过恩封而非功业获得封赏的。大多数 (虽非全部)都能获得亲王和郡王爵位。虽然恩封的头衔可以传承,但它是依次递减的。与爵位相配套的是俸禄、牛录、府邸、家具、奴仆和侍卫。作为交换,皇子可以得到京城内外的典礼、军事、外交和行政官职 (参阅第三章)。

乾隆皇帝这样区别对待他的近亲 (和他的儿子),以纪念征服时期的爱新觉罗氏,他们堪为当下和未来宗室的楷模。1767年,弘历降旨曰:

不知王公等应袭封爵,原当视其祖宗功绩,分别定制,方合酬庸之义。如简亲王、信郡王等王爵,俱系我朝定鼎之初,伊祖宗竭诚宣力,懋著勋劳,或多立战功,或殁于王事,国家锡爵报功,承袭罔替。

1776年,弘历重申了他所做的决定:授予因军功而获得的爵位世袭罔替之权,同时削减皇帝恩赏的头衔。他说他给予子孙的 “恩赏”仍然远远超过宋朝皇帝所给予子孙者。他希望这些新规章恒久有效,所以下令让所有宗室王公传看这道谕旨。

皇帝意识到 “此等王公之功业年代久远”,已不再广为人知。 他建议编写传记 ,记述宗室王公的功绩 ,刊印后公发给王公和高级官员。征服英雄的爵位永远不降等级 ,而通过恩封获得的亲王和郡王衔每传一代递减一等。

同样的动机促使弘历为以前遭清洗的一些人恢复了名誉。开国功臣 (1644年以前成为贵族者 )在17世纪皇帝与王公之间的斗争中遭受了严重的政治迫害 (参阅第三章)。 1788年乾隆皇帝特别注意到在子孙后代中永远保持皇家传统的问题 :“朕自临御以来 ,间日恭阅列祖列宗实录一册 ,因得备知祖宗创业艰难 ,及尔时懿亲荩臣 ,勤劳佐命 ,底定中原 ,伟伐殊功 ,实为从古所未有。”爱新觉罗氏子孙后代应该熟悉祖先的丰功伟绩 ,以便在实践中效仿他们。但是 ,在像多尔衮等一些为满洲的胜利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宗室被不公正地排除在玉牒之外的情况下 ,又如何做到这一点呢 ?多尔衮的兄弟多铎和阿济格也是英雄人物 ,但由于他们与多尔衮的关系 ,同样受到错误的谴责并被除名。在其他满洲贵族原样传承其爵位的同时,爱新觉罗氏的爵位却都发生了变化 ,使得创始人与其子孙后代的传承产生了断裂 :“去祖渐远 ,几忘其先世锡封之由。”

皇帝降旨把多尔衮重新写进玉牒中。他的血统 (已于 1652年断绝 )由皇帝指派的继承人加以承续 ———他承袭了多尔衮的亲王爵位。努尔哈赤的三个儿子、皇太极的两个儿子和舒尔哈齐的儿子济尔哈朗的初始爵位得到了恢复。代善 (努尔哈赤次子 )的两个儿子的郡王初始爵位也得到了恢复。皇帝赐予这八位亲王和郡王的子孙后代 “世袭罔替 ”之权 ,他们还被称为 “铁帽子王 ”。1775年,“世袭罔替 ”之权被授予怡亲王允祥 (玄烨十三子 )的子孙。恭亲王奕和醇亲王奕的子孙也都得到了这项特权。

建国一代的其他皇亲也受到了纪念。1778年,乾隆皇帝注意到饶余亲王阿巴泰和他的儿子安亲王岳乐只有一个后代承袭亲王爵位,遂封赏他们的子孙第六等爵位。他赐予敬谨亲王尼堪的子孙第五等爵位。至于谦郡王瓦克达、巽亲王满达海和没有爵位的屯齐的后代,皇帝分别赐予他们第九、第十二和第十五等爵位。这些人都得到了 “世袭罔替”之权。通过这些措施,乾隆皇帝象征性地恢复了征服英雄与他们的子孙之间的历史联系。

乾隆皇帝的继承者延续了他确认爱新觉罗氏尚武历史的做法。 1830年,道光皇帝用他祖父的理由拒绝 “恩封”永皓,同时降旨调查应该承袭第十八等爵位的华英。道光皇帝说,华英承袭了其祖先傅勒赫的爵位,而傅勒赫是死后才被追封为 “公”的,后来因事牵连而被剥夺了爵位。傅勒赫是努尔哈赤十二子阿济格的次子,本身是政治阴谋的牺牲品。虽然傅勒赫后来被恢复了名誉,但阿济格的其他儿子仍被排除在爱新觉罗氏之外。道光皇帝谕命宗人府调查阿济格的后代,并选择潜在的继承人。

考封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