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际经》卷二《咐嘱品》云:“为众生故,现应受身,游入五道,称缘开度,随宜方便,皆使悟入,应物根性,权示色像,故名应身。而此应身,亦无生灭,无有去来,常住不变,为利一切,隐显不同,发起精进,令无退转。”这段经文与潘师正所引《太上决疑经》基本相同王卡先生认为《正统道藏》中,洞真部本文类收入《元始洞真决疑经》,又名《太上决疑经》,是《本际经》卷二改编本。(《敦煌道教文献研究》第19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而王宗昱先生认为,《太上决疑经》(《元始洞真决疑经》)曾经被《本际经》之后的《道门经法相承次序》和《一切道经妙门由起》以及唐开元年间成书的《初学记》称引,说明《太上决疑经》是一篇独立的道经。《道门经法相承次序》中没有提到《本际经》,但是《一切道经妙门由起》的作者见到过《本际经》,却仍然从《太上决疑经》中摘引,说明他们认为它早于《本际经》。“《道藏提要》认为《元始洞真决疑经》是隋唐之际出世的。现在我们可以确定它是出于《本际经》之前的。”(见王宗昱著《〈道教义枢〉研究》第20页,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
大乘佛教认为佛的法身长存,而应身(化身)无限,并可以随时随地应机现身说法,而释迦牟尼只不过是佛的一个化身任继愈主编《中国佛教史》第一卷,第20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对比道教所说的“应身”,应该是道体、道性在形而下现实世界的应化显现,应身与道体、道性之间是权实的关系。而“生身七十二相,八十一好,具足微妙,人中天上,三界特尊,是我归依覆护之处”,是元始天尊“化身”的具体表现形式,与“应身”相同,生身即应身。最后归结为“一切诸法皆空寂相,生死道场性无差别,不应妄生去来之想。若始发意,当识无常,各求自度,离生死苦”。这就呼应了《护国品》,“空假无异相,权实故同途。道场与烦恼,究竟并无余”的说法。则法身为诸法实相不可得之真空理体;于事相而言,元始天尊是法身之“道成肉身”(生身即应身)。故“道”与“道体”、“道性”理事圆融;“道体”、“道性”事事圆融。另外,法身是“一”(“一形周遍六道”),应身是“异”、是“多”(“现一切相,随类色像”),法身与应身之间是“一异”、“一多”;“不一不异”、“一以治多”的体用、实权关系。“应身”概念丰富了法身观念的内涵,强化了元始天尊接引众生的宗教意义。
《本际经》卷九《开演秘密藏品》云:“不审三世十方天尊,所得妙身以何为法?为同一体,为各异耶?”太上告曰:“至真妙理,寂绝无形,清净凝湛,(不)可言名,方便引化,略开二途。一者道身寂体虚无,二者生身诞孕行躯。言道身者,离一切(相),正慧成满,除断虚妄,冥契玄宗,与道为一,不灭不生,无来无去,言语路断,念虑永毕。言生身者,随顺世法,依因父母,炁数和合,琼胎灵府,犹如虚空,随宜出处,年月不同,腋背降诞,长养深宫,或生而皓素,或常保少容,环姿妙质,天人所宗。”
此处,以“离一切相”、“不灭不生”、“无来无去”描述“道身”,其实是以中道观阐释道体。如《道性品》所云:“常说因缘假名法,显发中道真实性。示教一切离有无,非有非无皆毕竟。”“细无不入,大无不包,高胜莫先,强名为大。太即大也。通达无碍,故名为太,独步无侣,无等等故,故称为一;是究竟处,故言太一。如是等义,难可了知,不可言说湛寂之相,但假名字引导后来,寄世言辞开真空道,略为汝等演因缘趣,当谛思惟,勿一向解。”说明“道身”与道同体;道体抽象的普遍本质性特征。
“道”是“至真妙理”,其本质“寂绝无形、清净凝湛”,无法以语言、文字描述(“不可言名”,“言语路断,念虑永毕”)。道身即道体,其“寂体虚无”在本体层面与“道”是合一的(“冥契玄宗,与道为一”)。三世十方天尊之妙身由道身和生身构成,既然生身无数(“犹如虚空,随宜出处,年月不同”),意味着道体也遍及一切处。既阐明了“道”化为人格神的问题,也暗示了“道体”与诸天尊的关系。
“至真妙理”即虚无之道,是道教之“道”神格化命题的理论深入。“道”不仅是道教自汉代以来“造神”运动中的“气”,而且还是虚寂之“理”。这样,法身(道身)、生身(应身)的本体根据就成了“至真妙理”。
《本际经》卷九《开演秘密藏品》复云:“帝君礼曰:‘不审道身即是寂本,为更有义,名为本耶?’太上告曰:‘道为圣本,本即道根,虽是一体,非无二源。道名独立,体自虚通,强字无待,还近息功。本对于末,因待假名,称为物始,用涉能生。又为迹本,动寂用殊,出没物表,语嘿相须。’”
这引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本质等同于虚无之道的元始天尊之至真理体,为何一定要以生命形式的具体形象示现,并有种种化身?这个问题涉及众生修道的最终目的,法身被作为众生修道、得道的最高境界,众生修习是得道之因,法身是道果之极致。这也是从道家之“道”到道教之“道”的宗教意义之所在。
“道”(理)、“法身”(道身)、“生身”(应身),两两之间的关系就是本末、本迹、体用、权实、动寂、有无的关系。
同卷说:“太上曰:所言生者,无生不生,离一切生。何以故?十方天尊生已尽故。染欲无明,永清净故,故无有生;欲利众生,示同世法,是故有生。何以故?我若说言道炁高远,寂灭不生,众生便谓不可修习,无回向心,不修善业,是故说言一切圣人皆有生果,然非结业随愿故生。若复相说随人天生,皆以上业而为生因,以于其中最第一故,是名分别生身之相。”太微帝君曰:“……闻于是经,能得闻见二种身相。当知是经是法耳目,其有得者,能见正道二种法身权实之趣。……得此教者,即得正道微妙之身;得道身已,便能随顺示现生身。是经能生二种身故,名为法母。何以故?是深妙教,能令一切生真法身。如世慈母能生子故,至孝之子常念鞠育怀抱之恩,思欲上报,终天无极。”太上道君答曰:“……所演法言,皆表一道一位一相,而诸众生各得悟入,深浅差别随解有异,名为别教。示其一相,故曰同归无异经也。譬如天降一味甘雨,江河及诸大海受处不同,名为异水,雨实唯一。十方大圣降一法雨,随三乘器受益不同,故名三教。所示身相亦复如是,于未悟者名为未说,于解了者常满究竟,是故我等无所秘藏。”
对众生而言须由“生身”、“道身”二种身相得正道微妙之身;于十方天尊之真法身,本来已经“无生不生,离一切生”,但是“欲利众生,示同世法”方便接引众生,是故“皆以上业而为生因,非结业随愿故生”“正道二种法身”。这就解释了既然“道”是虚无,何以能有三世十方天尊及太上老君等种种化身。得“道身”更是道教信徒的终极信仰,众生修习是得道之因,道身是最终“道果”。众生得道是开权显实,所受法言最终“皆表一道一位一相”,这是“归纳”;十方天尊欲利众生,故“分别生身之相”,所演法言“随三乘器受益不同,故名三教”,“诸众生各得悟入,深浅差别随解有异,名为别教”,这是“演绎”。总之,还是“一多”、“体用”的关联。
《道门经法相承次序》说:“分身天尊者,谨按《灵书度命经》曰:‘天尊分形百万,处处同时。是男是女普见天尊在五色光中,如俱一地,随所在处。’”(下略)《道教义枢·法身义》云:“分身者,分是分散我一身,散在多处。身虽非一,行相不殊。”
《本际经》卷八《最胜品》云,十方百亿分身天尊与元始天尊“等无有异”,“同一真性,等如虚空,皆空寂相”,“而亦有异,假因缘故,亦可说异”。“报得此身,遍满道界,无穷无际,等法性身,周道界故,即名道身。诸分身者,是于报身起无碍用,遍于道界显示奇特,教化众生,智慧威神与本无异。”“元始天尊(报身)”和“十方百亿分身天尊(分身)”之间的关系“等无有异,同一真性”,“假因缘故,亦可说异”。同卷复云:“太上告曰‘此诸天尊是我分身,在诸国土演说《太玄真一本际妙经》,欲使汝等具了天尊无碍方便,故使来集。帝君当知,十方天尊,神通道力,不可思议,分行散体,无限无量,正现一方,故唯百亿’。”
《本际经》用“分身”的概念,亦是为了阐释“道体”与诸天尊的关系。天尊分身既是为了接引众生,也是显示天尊的神力。
《道门经法相承次序》说:“化身天尊者,……《太上决疑经》云:‘元始天尊语徐来勒曰:吾以道眼,遥于寂地,观察众生。有能分别赐子法印,依教行者,我即化身种种,示见人天六道,随宜施作,倏有欻无,权示接引,覆护辅持,令无留难。’”《道教义枢·法身义》云:“化身者,化是改变无常,倐有欻无,种种殊相,非复本行。《定志经》云:天尊化作凡人,从会中过。”《本际经》卷二《付嘱品》说:“十二法印,定我法门……吾以道眼,不动于寂,遥观众生,有能分别明了法印,依教行者,我即化身种种,示见人天六道,随缘施作,倏有欻无,权示接引,覆护辅持,令无留难。”
“应身”、“分身”、“化身”诸说的相通之处在于,都是为了接引众生,“开权显实”的方便教化。据王宗昱先生考察研究,在南北朝天师道经典《太上妙始经》中曾有“分身”观念。在《上清丹景道精隐地八术》中也屡言化身,只不过“分身”、“化身”都是修炼上清“隐地八术”后出现的神异现象,可以“解行为万,化身为千”,“分身为万,适意所求”。另外,在《洞玄灵宝太上真人问疾经》中亦有“分身”、“真身”、“肉身”之说,“实际是以佛教四大说发挥老子《道德经》中‘我有大患,为吾有身’一句,重点并不在法身义”王宗昱:《〈道教义枢〉研究》第74、75页,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由此可见,《本际经》之“分身”、“真身”、“化身”等概念的运用,侧重反映了道教法身义理与道家传统理念的结合。这也表明道教法身义理既借鉴发挥佛教“三身”体义,又恪守《老子》传统思想的理论特质。
从《本际经》以“法身”为本,诸“分身”为迹的思想特征中,可以归纳出“本”与“迹”之间的关系为“本迹相即”、“从本降迹”、“摄迹归本”等,而这些命题又都体现在唐代道教义学思想中。成玄英在探讨“本迹”与“体用”范畴时,继承、发挥了它们,如他在《南华真经注疏·序》中,把《庄子》的内外篇判别为本、迹之分,“《内篇》明于理本,《外篇》语其事迹”《南华真经注疏》第2页,中华书局,1998年。本迹说又可发挥成作为“理”的道本与万物之间关系的圆融表述:“有名,迹也。重玄之道,本自无名,从本降迹,称谓斯起。”成玄英:《道德经义疏》卷上,见蒙文通:《道书辑校十种》第376页,巴蜀书社,2001年。“无物者,妙本也。夫应机降迹,即可见可闻,复本归根,即无名无相。”同上,第403页。李荣在《道德真经注》中也说:“顺理则契于妙本,顺俗则同尘降迹。”《道藏》第14册,第308页。唐玄宗则说:“摄迹归本,谓之深妙,若住斯妙,其迹复存,与彼异名等无差别,故寄又玄以遣玄,欲令不滞于玄,本迹两忘,是名无住,无住则了出矣。”《道藏》第11册,第750页。这些诠释性表述都不离成玄英所云:“理不逃于物,教亦普遍无偏矣”(《南华真经注疏》,《庄子·知北游》疏)之义。
《本际经·开演秘密藏品》说:“若诸神尊所说诸法,同表一道,无浅深者,云何而得有圆满教,及未具了差别趣耶?”道君曰:“若于大圣诸有所言,皆是正观,一切智心无非毕竟,悉是了义,随众生故,半满不同。为钝根者或时说有,或时说空,或时说常,或说无常,是名两半。前后异说,不得一时,随病发故,偏示一义,是名为半;前病除已,复显一药,用具足故,名之为满;了两半已,入一中道,乃名具足圆满之相。若深智者闻说一边,即应了悟因缘假名,即正中道。所言中者,离一切著,亦无所离,不滞二边,故名为中;能通众生至善寂处,到解脱城,故名为中。若有了知是中道者,名为正观,是第一乘。能运学者出离三界,过二生死,了真法性,成无上道。是故此经能破无边无明暗室,令见无上正法珍宝。犹如明灯破一切暗,令有目者见诸宝物,随意受用,称心快乐。我今哀愍暗苦众生,燃此法灯,照烦恼暗,普令一切寻光见道,得真智慧,自在安乐,极无上果,究竟升玄。”又云:“若如是者,唯当正解中道之要,便得成道,何须更习诸余经戒,为繁劳耶?”太上告曰:“若诸学人深殖德本,了达正空中道之相,是即具足,无佚更修诸余法术。但为五浊诸众生等,未了此经深妙之趣,先示余法调伏其心,遮断烦恼四魔恶贼。犹如帝王具足无量珍宝乐具,而须城舍墙堑庄严,防断盗贼,遮诸鄣难。如是正观始悟心王,住中道城,以诸戒慧为法墙堑,牢自庄严,备诸魔试。是故十方天尊大圣具演经戒,广开法门。”十方三世天尊之法身所说法皆为毕竟了义之圆满教,诸应身对不同众生随机说法各异,宗趣不离中道正观究竟升玄之理,可视为对本经法身理论之本迹体义的归纳总结。
三“本迹”义源流
《本际经》以“法身”为本,诸“分身”是迹的理论建构,可以归纳为“本迹”体义。此如《道教义枢·法身义》所云:“法身,原其应化身相,称号甚多。总括本迹,具为六种。本有三称,迹有三名也。”“三称者,一者道身,二者真身,三者报身。”“迹三名者,一者应身,二者分身,三者化身。”“又本迹体义者,据道教经,究法身正,理通本迹,不异不同。迹之三身,有其别体。本之三称,体一义殊。”“又本迹义例者,有师云:众生本有法身,众德具足,常乐宛然。但为惑覆,故不见耳。犹如泥之杂水,不见澄清。万里深坑,沙底难睹。本相见时,义无有异。一家云:本有之时,未有众德,但众生有必得之理,故言澄清湛然耳。”
虽然《道教义枢》关于何为“本身”、何为“迹身”的划分和《本际经》略有出入,但是明确表达了道教“本迹”理论的思想内涵,“迹之三身,有其别体。本之三称,体一义殊”以“迹”显“本”,为解释“道性”与“众生性”的道性论思想做好了理论铺垫。
“本迹”思想实际上渊源于魏晋玄学王弼“贵无派”以无为本思想命题中,有无之辨的解释学对“本”、“末”、“体”、“用”范畴的重新解释,及“崇本举末”、“一以治多”的方法论。汤用彤先生有云:“玄学者有无之学,亦即本末之学,亦即后人谓为体用之学也。”汤用彤:《魏晋玄学论稿》第17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进一步说明了玄学体系中有无、本末、体用范畴之间的连带关系。
王弼之学作为一种“本体论”哲学,绝不是要抽象空疏地孤悬一对本体与现象的哲学概念,作为思辨的对象,而是要在实际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解决具体的问题。王弼以“有”、“无”互训的解释学方法解决了“孔”、“老”之间的理论矛盾,其中蕴含着十分深刻的本体思维。“本”与“末”是体现王弼哲学思维方式的一对范畴,在其哲学认识论和方法论中具有重要地位。王弼《老子注》中,将《老子》本来表示“道”与“物”关系的“母”和“子”这对范畴,改造为“本”“末”范畴,用以解释道之“无”及“有”的关系,这是对老子哲学的继承、发展。这样一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辩证统一的范畴,揭示了由本体到现象、从一到多的认识途径。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本”与“末”、“一”与“多”相互联结彼此蕴含,为了能由“多”中见“一”、以“体”及“用”,必须首先由“用”以见“体”。否则,“崇本举末”、“一以治多”就成了空话。王弼认为“无”不可能是“空”、是虚无,而一定是实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以寡统众”、“一以治多”;“无”并非独立存在于“有”之外,就在有之中。“无”为“有”之所本,即“以无为本”,“无”为“有之所以为利”,即“以无为用”。这两个命题的综合,就是即体即用的思想。“王弼并未达到尔后中国哲学中‘体用一如’、‘体用一源’的思辨高度,但是其中蕴含着极为可贵的即体即用的思想萌芽,却是毫无疑义的。”余敦康:《魏晋玄学史》第17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