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史实都充分说明:“公元五和六世纪是中国文化与宗教史上最具创造性的时期。佛教第一次真正发展成为中国化的教派,正一派(正一即天师)、上清派、灵宝派经过联合之后,形成了唐帝国道教的前身。”(法)索安著,吕鹏志、陈平等译《西方道教研究编年史》第26页,中华书局,2002年。
本 章 结 语
“十二法印”与道教经教系统“三洞”分类法及由“三洞”衍变而成的“三乘”教法观念的结合,构成了中古道教独特的判教思想体系。“十二法印”判教标准,实际上相当于道教的“二教论”,只不过这次充当“外教”的角色变成了佛教。“十二法印”对内分别教法、判释大乘与小乘,对外宣称道经与道教才是“正经”、“正法”。在特定的思想及时代背景下,这种思想基质的形成既有与佛教相颉颃,借鉴吸收佛教中国化思想成果并结合道教传统观念的创新之处,又源自建构统一的道教经教体系与重新整合道教资源的迫切需要。《本际经》的判教思想同时反映了它所传承的灵宝经教思想特征及其在“新”道教(“今教”、“大乘”道教)经教体系中所具有的地位和发挥的功能。
“重玄”穷理尽性绝有、绝无、绝非有非无与兼忘、中道的思辨方法,虽然在道教思想史上是另一个独立发展的理论体系,但是由于《本际经》旗帜鲜明地将“重玄”义理作为大乘道教的真理价值判断标准之一,所以本书把《本际经》的这部分思想置于判教论之列。毋庸置疑对于重玄之道的诠释作为隋唐道教《老》《庄》经学解释学的主流思潮,表达了道教的核心价值理念。然而,本书认为“重玄”在《本际经》中意味着方法论,代表了隋唐道教发展的一种思想取向,还不能说是一个学派。《本际经》的判教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独树一帜,既是佛道论衡,也是“新”道教运动——“今教”、大乘道教的思想成果。《本际经》判教论的基本价值理念与《本际经》的道体论、道性论是一脉相承的。
结语
结语
十卷本的《太玄真一本际经》中刘进喜、李仲卿各自独立完成了哪些品目,已经无法考索。后人只能根据各品反映的具体思想内容,按照合并“同类项”的方式,作出大致推测。
姜伯勤先生认为,十卷本《本际经》中提到“兼忘”、“重玄”之趣者凡五卷,分别为卷一《护国品》、卷二《付嘱品》、卷三《圣行品》、卷八《最胜品》、卷九《开演秘密藏品》,既然“兼忘重玄”之道是《本际经》的根本,“其余诸行,皆是枝条”,则此五卷有可能是早期五卷本时代的《本际经》姜伯勤:《〈本际经〉与敦煌道教》,《敦煌研究》1994年第3期。
本书认为,卷四《道性品》虽然主要阐述了“道性”命题,但是自始至终都贯穿了“兼忘重玄”的认识、思辨方法。本品借“十方界诸太上道君”之口赞叹“弃贤世界太上道君”,“必欲开演真一本际,示生死源,说究竟果,开真道性,显太玄宗”,这说明,本品亦应归于上述五品序列。
卷五《证实品》主要在评判、辨析、阐释所谓“小乘”的过程中,神话了《道德经》和老子,赋予老子、《道德经》、“道”以道教“神学”色彩,并提出了道教的“三宝”概念。本品虽然可以看作是独立的一章,但是经中呵斥“小乘”的思想内容,无疑也贯彻了大乘道教重玄体道的思辨方法。
卷六《净土品》中,太上道君自述昔于元始天尊西那玉国闻此经时,西方有国号曰“多恼”,遣使“往诣东方西那玉国天尊之所”启请妙法、归依,天尊将“太玄本际微妙经文”付与来使之事,无异于“老子化胡”说的翻版。此段经文与本品主要思想内容无任何关联,疑似晚出续补之作。卷七《譬喻品》中分别提到,授、赐《灵宝五文赤书飞天尊经》、《太玄真一本际妙经》、《神策虎文无上妙经》、《本际妙经》十二法印。由此考察,本品亦为晚出续补之作。
卷十《道本通微品》,可看作是独立的一品。
从行文思想逻辑的相似性、连贯性分析,卷一《护国品》、卷二《付嘱品》、卷三《圣行品》、卷四《道性品》、卷八《最胜品》、卷九《开演秘密藏品》,分别阐述了重要的“道体”、“道性”、“兼忘重玄”命题,在诠释“道体”、“道性”的思想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贯穿了“兼忘重玄”的认识、思辨方法,这几品可以看作是一个序列。卷五《证实品》、卷六《净土品》、卷七《譬喻品》、卷十《道本通微品》,有晚出续补的痕迹,并且各品之间缺乏思想、逻辑的连贯性。
即使这样,恐怕也很难做到客观地把哪一部分内容归于哪一作者名下。
十卷本《太玄真一本际经》,并不是一部大型的道经,如果再剔除其“神话”部分,可资思想研究的篇幅就更少了。但是,如果把经中出现的概念、范畴、命题,放置中国哲学史乃至中国思想史的背景下考察、分析、诠释,其可资研究的内涵又十分丰富。
以《本际经》为代表的、南北朝至隋唐初期涌现的一批道教“新”经典,通常满篇“佛言祖语”,刘进喜、李仲卿等义学高道们绝不是“戴着假面具的佛教徒”,他们到底要表现什么?在这些道经、道书中出现的佛教“名词教相”的背后,到底蕴含了何种深刻含义?通过这些谜底的逐一揭示,本书发现,反映这一时期道教哲学的理论建构,实际上与佛教中国化的思想历程是齐头并进、水乳交融的。六朝至隋唐早期的中国佛教、道教思想界对对方的稔熟,拿今天的学术眼光看,简直到了惊人的程度。
《太玄真一本际经》的思想核心,是“无本道体”的“道体论”和“道性自然”的“道性论”,它们的渊源实际皆可上溯到老子哲学的核心范畴,“道”和“自然”所兼有的“本源”与“本体”双重含义及本源即是本体的哲学意蕴。
在佛道论衡中,面临佛教思想界咄咄逼人的理论攻势,道教思想界的主要任务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建构经教体系,二是阐发道教义理。前者以北朝末年周武之世编纂的《无上秘要》为标志,宣告基本完成;后者则通过反观老、庄经典汲取哲学营养,并会通中国佛学相关理论成果、借鉴其哲学逻辑思辨方法,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本际经》的道体论、道性论、判教论,可视其为在此两方面业已取得成果基础之上的继续发展。
此时,道教、中国佛教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并为未来的发展方向奠定了基础。同时,这种发展原动力的外因,来源于两个方面的推动:一是“三教关系”,二是“佛道论衡”。
“三教关系”在此时表现为以儒为“主”,佛、道为“客”的,活跃的“二教”关系。葛兆光先生研究说:“从《弘明集》、《广弘明集》收录的资料来看,六朝时期佛教和道教的论争其实相当奇特,双方在教义道理上的争论并不算多,互相攻击的时候,发言的依据常常并不是自家的,却是以儒家伦理道德和政治为中心,得到皇权认可的道理,撰文批评的时候,预设的读者听众也并不是佛教徒或道教徒,而是皇帝和上层知识阶层。”葛兆光:《屈服史及其它:六朝隋唐道教的思想史研究》第13页,三联书店,2003年。即使魏晋玄学中,王弼注《老》、郭象注《庄》,但是在他们心目中“圣人”的位序,孔子显然要高于老子、庄子。虽然彼时儒学理论创造式微,然其在封建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是佛、道无法也不敢撼动的。唐太宗李世民的“三教”国策,是最好的历史注脚。他在开国之初,就确立儒家思想为政治主流意识形态:“朕今所好者,惟在尧、舜之道,周孔之教。以为如鸟有翼,如鱼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暂无耳。”《贞观政要》卷六。太宗于贞观四年(630)诏颜师古在秘书省考定五经,编纂一个标准版本;旋又诏孔颖达等人撰《五经义疏》,贞观十四年书成后定名为《五经正义》。这些,都足以表明他对儒学的重视程度。太宗又于贞观十一年(637),诏令道教为“本家”,宗老子为“元祖”,并说:“自今以后,斋供行立,至于称谓,其道士、女冠可在僧、尼之前。”《广弘明集》卷二五《令道士在僧前诏》,《大正藏》第52册,第284页。
其次,延续数百年之久的“佛道论衡”,为佛、道二教的发展积淀了丰厚的思想素材和丰富的哲学营养。随着中唐以后“佛道论衡”的逐渐消歇,中国佛教结束了它的理论创造高潮,道教的理论创新也趋于平淡。究其原因,此时的“佛道论衡”,无论从选题还是涉及思想内容等方面,都已经逐渐退化,演变为宣扬“王化”的政治舆论工具。
唐开元十年(722)六月,玄宗皇帝自注《孝经》,颁于天下;开元二十年(732)十二月,御注《道德真经》;开元二十三年(735),玄宗亲注《金刚经》,翌年,颁行天下;天宝二年(743)五月,玄宗重注《孝经》,颁行天下;天宝十四年(755)十月,颁御注《老子》并《义疏》于天下。唐玄宗在《道德真经御疏》第二十五章中,为延续数百年的佛、道“自然与因果”及其衍生的“道”与“自然”之诤,画上了一个历史性的句号详见本书第四章相关内容,此不赘述。玄宗以万乘之躯御制《道德经》注、疏的真实用意在于贯彻一种理国、御民之术,这就是他所谓的“重玄”至极之理,乃是提倡上至侯王、下至普通百姓,皆能“守道清净,无为无事”,遵从君主的善教、淳朴自化,永远心甘情愿作顺民;而享有此统御权术的君主,亦能“无为清净”、高枕无忧,君临天下永世作太平皇帝。具体方法为:“以无名之朴而镇静之,令其清净不欲动作也。”最终,帝王在上垂裳而治,百姓于下无欲无为,大家彼此“泊然清净”,天下就太平了。这也许就是四海清平、内圣外王、“神器独化于玄冥之境”、“形”“神”合一的“游内冥外之道”。唐玄宗所宣扬的“重玄”之道,实质上是以政治儒学的理想重新诠释、改造道家及道教思想,强调君主、侯王将相、百姓均各安其分、乐天知命,借此推行“王化”政治。道教哲学自南北朝至隋唐以来的“重玄”思潮,自此变成了意识形态领域“御用哲学”的一部分。唐玄宗提倡的所谓“重玄”之学,虽然是一种儒学化的政治理想,但是如果海内四野都能做到“清净”、四民恪尽职守,在“无欲”的基本道德规范约束下,达到社会各阶层的彼此平衡、形成自我约束的良心机制,那么“无为而无不为”的天下太平、长治久安,绝对不是一种政治奢望。然而,李隆基本人就率先打破了这种平衡机制。也就在唐玄宗颁御注《老子》并《义疏》于天下的这一年,爆发了持续三十一年的“安史之乱”。中国历史经过了三百多年的分裂黑暗之后,再次由盛转衰。
“安史之乱”后的李唐王朝,于思想、文化等方面再也恢复不到盛唐时的气象,道教、佛教也在唐末五代以后逐进式微。高彦休《唐阙史》卷下“李可及戏三教”载:“咸通中(按:公元860—874年),优人李可及者,滑稽诸戏,独出辈流。虽不能托讽匡正,然智巧敏捷,亦不可多得。当延庆节缁黄讲论毕,次及倡优为戏。可及乃儒服险巾,褒衣博带,摄齐以升讲座。自称三教论衡。其隅坐者问曰:‘既称博通三教,释迦如来是何人?’对曰:‘是妇人。’问者惊曰:‘何谓也?’对曰:‘《金刚经》云敷坐而坐。若非妇人,何烦夫坐,然后儿坐也。’上为之启齿。又问曰:‘太上老君何人也?’对曰:‘亦妇人也。’问者益所不喻。乃曰:‘《道德经》云,吾有大患,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复何患。倘非妇人,何患乎有娠乎?’上大悦。又问:‘文宣王何人也?’对曰:‘妇人也。’问者曰:‘何以知之?’对曰:‘《论语》云,沽之哉!沽之哉!吾待善贾者也。倘非妇人,待嫁奚为?’上意极欢,宠赐甚厚。”由此可见,时至唐末,三教论衡“庭辩”已经成为徒有虚名的“走过场”,甚至沦落到任由优人戏弄的地步,以至于被当作“启沃帝心”的笑料。
“道性众生性皆与自然同”是《本际经》道性论中最具特色的命题,是《本际经》对于中古道教哲学的理论贡献。它以揭示人的主体精神、主体意识为特征的存在认知、本体认知为基本方法,于道教哲学视域关注人的存在和价值的问题;从哲学范畴与命题的角度,阐释了道性、心性与人性的关系,其中涉及以诠释人的生命和本质的“性”、“情”为核心范畴的人性论。以道家哲学本源-本体论为理论基础的道家(道教)人性论,未涉及“性”与“情”的是非、善恶问题,应该是无善无恶的自然人性论。关注“性”、“情”与善恶关系是儒家人性论的特色,如《申鉴·杂言下第五》中说:“孟子称性善;荀卿称性恶;公孙子曰性无善恶;扬雄曰人之性善恶浑;刘向曰性情相应,性不独善,情不独恶。”[汉]荀悦著、吴道传校 《申鉴》第15页,《诸子集成》第9册,岳麓书社,1996年。这说明儒家人性论于汉代已经相当成熟了。《本际经》的道性论对于人性性善、情恶的阐释,一方面是继承了宋文明儒、道会通的道性论的观点,另一方面则吸收了中国佛学之佛性论的思想成果。
佛教哲学对于人性论的认识,基于佛教独创的“缘起论”,“缘起”的同时也意味着“缘灭”,因为人和事物的产生、存在,依赖与其有关的主、客观条件,如果离开了这些条件,人与事物的主体(本身)也就不复存在。所谓“诸法从缘生,诸法从缘灭”,“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佛教哲学通过“因缘”之理,揭示万事万物都不是独立自存、实有的,意在突出强调“诸法无自性”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佛教哲学的立场来说明人的存在状态,就是“十二因缘说”,人的生命过程是受互为因果关系的十二个环节支配的,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见《长阿含经》卷十,《大缘方便经》,《大正藏》第1卷,第60页。十二个环节周而复始循环运动,没有一个环节能够独立存在,本质上都是无常、无我。十二因缘的流转说明了执迷的生存现实是基于苦、集、灭、道(四谛)的普遍性成立的。因缘的生起为苦集谛,根源在于第一个环节“无明”。 因缘的还灭是灭道谛,只有消灭无明,其余的十一个环节就会连锁消失,消灭无明的最终目的就是“涅槃寂静”。所谓“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大般涅槃经》卷下,《大正藏》第1卷,第204页。可见,佛教哲学的人性论以绝对超越论为特征,佛教、道家哲学特别是《庄子》之学和以“新道家”著称的魏晋玄学。都强调个体的超越意识,这也是后来的道性论与佛性论能够会通的思想理论基础。
中国佛性论本质上要解决的是人能否成佛及如何成佛的问题,对这两个核心命题的诠释都以心性论为理论基础,或者归结为针对众生心性的探究。中国佛性论以突出众生主体之“心”的能动作用,强调自我实现、自我超越为思想特征的理论成果,被道性论所吸收、利用,完成了以实现主体之人与本源-本体之自然“合一”为目的的理论建构。儒释道“三教”人性论(心性论)的共同理论基础在于,重视以实践理性为方法、手段的,对于道德理性最高理想的精神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