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所赖以生存的中国专制社会,是以农业为主要经济命脉的。它的经济基础是以小块土地个体所有制为前提、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分散经营方式。农民是男耕女织,共谋衣食,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又从事手工业生产,产品主要是用于消费而不是交换。和这种经济相适应,宗法制度便成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制制度的特征是,以同宗的血缘关系、同乡的地缘关系为纽带,聚族而居,形成尊卑贵贱判然有序的宗族系统。地主阶级利用共同姓氏、共同直系祖先、共同宗庙、共同墓地等传统习俗,通过尊祖敬宗的祭祀活动,建立起一套严密的血缘关系和社会关系合一的专制宗法家族组织。宗法制度派生出宗法思想。宗法家族组织系统提倡把孝顺父母、养亲事亲、儿子绝对服从父亲、尊敬祖宗作为伦理道德行为的根本轨范。“夫孝,德之本也。”(《孝经》)“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论语·学而》)“孝”成为中国专制社会家族伦理的轴心,成为维持家族组织结构和维护专制秩序的重要杠杆。
为了适应中国专制宗法制度,为了调和出家修行和在家孝亲的矛盾,佛教通过有关学者翻译佛教经典,撰写文章和专论,编造佛经(所谓伪经),注疏《盂兰盆经》,举行盂兰盆会,乃至举办“俗讲”等,大力宣扬孝道论。
上面讲到的《牟子理惑论》就着力调和出家与孝亲的矛盾,强调两者的一致性。三国时康僧会在他编译的《六度集经》中也着意突出孝的重要性,谓布施诸圣贤“不如孝事其亲”(《六度集经·布施度无极章》),把“孝亲”置于“布施”之上。东晋士族孙绰,信奉佛教,作《喻道论》宣扬佛教僧侣出家修行是更高的孝行。文章说:“父隆则子贵,子贵则父尊。故孝之贵,贵能立身行道,永光厥亲。”(《弘明集》卷3)认为孝行主要不在养亲事亲,而是要荣亲耀祖。佛教僧侣离亲出家,传教修道,给父母带来极大的尊严和荣耀,是无上的孝行。这是从宗教价值尺度出发所作的道德判断,给人以一种虚幻的尊严和荣耀。明代佛教四大师之一智旭,也撰《孝闻说》、《广孝序》等文章,大力宣传孝道,说“世出世法,皆以孝顺为宗”(《灵峰宗论》卷四之二《孝闻说》),“儒以孝为百行之本,佛以孝为至道之宗”(《灵峰宗论》卷七之一《题至孝回春传》),把孝看作讲出世间法的佛教的根本宗旨,以强调和儒家道德的一致性。
佛教学者阐述孝道的重要著作是契嵩的《孝论》(参见《镖津文集》卷3《辅教篇下》),共12章,这是佛教关于孝的最系统、最全面的著作,是对以往佛教学者论孝的新的总结。《孝论·叙》中说:“夫孝,诸教皆尊之,而佛教殊尊也。虽然其说不甚著明于天下。”为了使佛教关于孝的学说彰明于天下,作者“发明吾圣人大孝之奥理密意”,以“会夫儒者之说”。契嵩着重从四个方面去会通佛教与儒家的孝论,宣扬戒孝合一说。
第一,孝是“天经地义”。“夫道也者,神用之本也;师也者,教诰之本也;父母者,形生之本也。是三者,天下之大本也。”(《孝论·孝本章第二》)父母是每个人得以形生的大本,是天下“三本”之一。因此报答父母的大恩,孝顺父母是天下的根本道理。“天地与孝同理”,“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论·原孝章第三》)。孝是天经地义的,是人们的普遍德行。这是从天地的根本法则和报答父母的内在自觉去论证孝行,与儒家所讲的服从强制义务的孝有所不同,是对儒家的孝的理论补充。
第二,孝、戒、善合一。“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也。”(《孝论·明孝章第一》)佛教的大戒以孝为先。又说:“夫五戒有孝之蕴。”(《孝论·戒孝章第七》)戒中又有孝。“圣人之善,以孝为端;为善而不先其端,无善也。”(《孝论·必孝章第五》)圣人的善行以孝为端。又说:“孝出于善。”(《孝论·孝出章第八》)孝出于善心,善中有孝。又说:“戒也者,众善之所以生也。”(《孝论·明孝章第一》)由此可以说,戒、孝、善三者合而为一,孝就是佛教的戒,是佛教徒所必须遵守的道德,甚至是成佛的根本。
第三,笃孝、修戒是为求福、养亲。“今夫天下欲福不若笃孝,笃孝不若修戒。”(《孝论·戒孝章第七》)“律制佛子,必减其衣盂之资,以养父母。”(《孝论·孝行章第一一》)要想修福,不如行孝,行孝不如持戒。就是说,持戒、行孝是为了修福。出家僧人还应节衣缩食,以赡养父母。
第四,三年心丧。对父母的哀丧,儒家的主张是三年斩衰丧服,印度佛教则不主张在亲人去世后,身着孝服,悲泣流泪。契嵩加以折中,认为僧人的父母去世,不宜穿普通的丧服,僧人之大布即是出家丧服,粗布做的袈裟即为出家人之丧服。又说:“三年必心丧,静居修我法,赞父母之冥。”(《孝论·终孝章第一二》)所谓心丧,是古代老师死后,弟子不穿丧服,只在心里悼念。契嵩认为,僧人的父母去世,要以心服丧,静居修法,以帮助父母修造冥福。
总之,契嵩认为佛教的戒和儒家的孝是完全一致的,而且佛教的孝超过也就是高于儒家的孝,佛教也比其他各种流派更重视、更尊崇孝。
中国佛教学者一方面撰写文章阐发孝道,另一方面直接编造专门讲孝的佛经,制造经典根据,以提高论据的权威性。如《父母恩重经》,约于唐初叶写成。经中描写了一般庶民的母子深情,叙说父母的恩和儿子的孝养,强调父母孕育之恩当报,提倡造经烧香,请佛礼拜,供养三宝,饮食众僧,为父母造福。此经是佛教在流传过程中受到儒家名教的刺激和影响而作,同时又成为辅助儒家教化一般庶民的伦理道德读物。《父母恩重经》流传既广又久,出现各种异本,有的还加上插图,如父母恩重变文、父母恩重俗文、父母恩重变相图等,影响极为深远。又如《梵网经》,也称《菩萨戒本》,题为后秦鸠摩罗什所译。该经卷下宣扬“释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树下成无上觉,初结菩提波罗提木叉,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强调要对父母、师长、僧人尽诚顺命,并将孝与戒配合起来,说孝就是戒。《梵网经》在中国佛教思想上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为了显示对孝道的重视,佛教还把人们的孝行和佛事活动结合起来,竭力在民间造成奉行孝道的气氛。印度佛教《盂兰盆经》(西晋竺法护译)被中国佛教学者称为“佛教孝经”,其内容是讲释迦牟尼弟子目连入地狱救拔饿鬼身的母亲的故事,突出体现了孝道精神,适合于中国的风尚。唐以来中国佛教学者纷纷注疏,著名的有唐宗密撰《盂兰盆经疏》二卷,疏中特别强调释迦牟尼出家和目连出家,都是为救济父母。《盂兰盆经》说:
是佛弟子修孝顺者,应念念中常忆父母供养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忆所生父母乃至七世父母,为作盂兰盆,施佛及僧,以报父母长养慈爱之恩。
中国佛教依照这种说法,为拔救双亲乃至七世父母,而举行盂兰盆会。这是长期来中国每年举行的最大节日之一,也是深受古代民间欢迎的一种法会,自唐宋以来广泛流行。与此相呼应,目连入地狱救母的故事,也缀成文学、绘画、戏剧等,进行形象化的宣传,如目连变文、目连变相图、入地狱图和目连戏等,都广泛地渗透到都市和乡村,在维系儒家的纲常名教和宗法制度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第五节佛性论与修养法
中国佛教的伦理道德思想,是建立在对人的本质、本性的理论分析基础之上的。佛教人性论的形态表现为佛性论,它反映出和中国固有的人性学说的联系与区别。中国佛教各派还纷纷提出去恶从善、修行成佛的途径和方法,对于宋以来儒家道德的修养方法有着直接的启示作用。
一、佛性论
中国先秦以来许多重要思想家所讲的人性,主要是探讨人类异于即优于禽兽的特殊属性,人和禽兽有什么区别,有什么优于禽兽的性质。佛教所讲的佛性的“性”,不是性质的意思,而是“界”的意思,也叫“佛界”。“界”有“因”,即质因、因素的意思。佛性是讲众生成佛的根据、条件。两者的角度、出发点不同,范围也不同。人性论以人为本位,佛性论则以包括人、神、鬼、畜生等在内的所谓一切众生为本位。但两者也有相通之处,中国传统人性论主要是讲人性的善恶,讲成就圣贤,佛性论的内容十分广泛,就佛性的意义来说,既指心性(包括人的本心、本性),也指悟解万物的真实智慧,还和境、理相通,而指事物的本质、本性和宇宙万物的本体、本原。但佛性论也讲本性的善恶,与中国传统的人性论在内涵上有相似之处。此外,中国佛教虽然也讲众生,甚至讲草木的佛性问题,但讲众生主要还是就人来讲的。因此中国佛教学者的佛性论蕴涵了人性论,或者在一定意义上说,佛性论就是人性论。
佛性论是中国佛教史上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是南北朝时期佛教理论的重心,也是隋唐重要佛教宗派的基本理论。中国佛教学者在佛性问题上的一个重要分歧和争论是:一切众生是否都有佛性?“一阐提”有没有佛性,能不能成佛?古印度是不平等的种姓制度的社会,反映在佛教理论上,虽然大乘佛教一般地是主张一切众生都有佛性的,但也有主张一阐提人没有佛性的。大乘佛教有宗就主张有一种“无性有情”的人不能成佛。这种反对一切众生都有佛性的理论,不仅削弱了佛教自身对广大劳苦大众的吸引力,而且也和中国儒家的“人皆可以为尧舜”的主张在精神上相背离,不能适应专制统治阶级强化思想统治的需要。所以,在东晋宋之际,著名佛教学者竺道生就高唱一阐提人也有佛性,也能成佛。后来天台、华严、禅诸宗也主张人人都能成佛,而玄奘、窥基等则因受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的影响,仍坚持有一种人不能成佛,这也就影响了它的进一步流传。中国佛教的人人都能成佛的主张,为佛教的伦理道德教化提供了依据,也与儒家的圣人观相呼应。
中国儒家的人性善恶观念的影响,使得某些中国佛教学者也从善恶方面讲佛性。如天台宗人讲性具有一切真实相状,认为在佛和一切众生心中善恶净染是无所不具的。性是先天具有的,有善有恶;修习是后天的行为,也有善有恶。佛因为有性恶,而现地狱之身。一阐提因为不断性善,所以也能修善成佛。又如五代宋之际法眼宗著名僧人延寿,还进一步把先天具有的性和后天行为的修分为善恶两种:
若以性善性恶凡圣不移,诸佛不断性恶,能现地狱之身;阐提不断性善,常具佛果之体。若以修善修恶就事即殊,因果不同,愚智有别。修一念善,远阶觉地;起一念恶,长没苦轮。(《万善同归集》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