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需要作出解释的是,人既然是宇宙整体的一部分,自然只能服从宇宙间的法则与秩序,为什么还非得认识到它们不可?比如说其他动物,它们也在服从自然法则,但它们显然并没有认识到它们所服从的法则,这的确是一个问题,而且恰好是斯宾诺莎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他说过,他“决心要探讨一下”的事情就是“究竟有没有什么事物是真正的善”。换句话说,他最关心的问题是:在承认了人的能力有限之后,人怎样才能过一种高尚的(也即幸福的和善的)生活呢?如果我们只能像动物一样盲目地服从自然法则,我们便活得跟动物没有两样了,这种活法当然是谈不上什么高尚不高尚的。然而我们是人,人是有理性、有智慧的,完全有可能过一种有理性、有智慧的生活。在斯宾诺莎眼里,有理性、有智慧的生活才有可能是高尚的生活。
举一个例子说,人与其他动物一样,都害怕死亡。可是有理性、有智慧的人却会想:凡是人办得到的事情没有一件会使人长生不老,所以我们为自己必有一死而恐惧、而悲叹就纯粹是在浪费时间,徒劳无益。想通了这一点,就有可能心平气和地对待必然要来的死亡,不为它烦心,不为它恐惧,而让自己的生活多一分安宁,少一分烦恼,多一分从容,少一分狼狈。这样,人的生活当然也就多了幸福、高尚和善了。你不要说这其实办不到,古往今来有许多智者的确曾经用很平静的态度面对过死亡。前面讲到的苏格拉底就是一例,斯宾诺莎自己也是一例。他在死前的最后几分钟还在与别人安详地谈话,仿佛死亡与他在生活中遇到的其他事没有什么两样。你还应该记住的是,他死的时候才44岁。
对待生活中的其他事情其实与对待死亡一样,态度上也能有很大的不同。只知道追名逐利、求福避祸的人永远生活在希望与恐惧之中,他们得不到安宁。有理性、有智慧的人则能知道什么是可避免的,什么是不可避免的;什么是可求到的,什么是不可求到的。因此,他们懂得引导和节制自己的感情,免受希望与恐惧的折磨。斯宾诺莎自己也做到了这一点。
总而言之,斯宾诺莎倡导一种高尚的生活,也就是不单纯顺从我们的欲望、感情和激情,而是用我们的理性去统治、驾驭和节制它们的生活。他认为我们应该成为欲望、感情和激情的主人,而不是反过来成为它们的奴仆。他之所以这样主张,是因为他坚信人类理性不仅能发现和认识宇宙的秩序与法则,而且能依照这些秩序和法则来控制自己的欲望、感情和激情。他的这一信念,在近代西方世界被表达为:“理性能使人自由”,并且曾经一度成为西方世界许多人共有的信念。然而,在他身上这一信念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他时时处处身体力行,不仅这样想,而且这样做,用自己的一生作出了有力的证明。因此,有哲学家说:“斯宾诺莎是伟大哲学家当中人格最高尚,性情最温厚可亲的。”
说他“温厚可亲”,当然不是指他对万事万物都始终保持着一种哲学的平静(那也许会冷得可怕),而是指他也能理解和尊重平常人的生活。他为自己的日常生活制定了一个简单的行为准则,并且也是一辈子身体力行的。这个准则是:“1用一种人民能够懂得的方式对他们说话,替他们做一切与我们的目的并行不悖的事情。2只享受那些有益于健康的乐趣。3不贪财,只要能维持健康的生命即可;不落俗,只遵守那些不妨碍我们事业的风俗习惯。”
从这个准则看,他自己也在过着一种平常人的生活,只不过少了一些平常人的那种自寻烦恼罢了。
康德的忧虑
康德是德国人,或者说,他是一位德国教授,因为他几乎终生都生活在学院内,而且过的是一种典型的学院式生活。1724年他出生于当时属于东普鲁士帝国的柯尼斯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划归苏联,改名加里宁格勒),此后整整80年,也就是一直到1804年逝世时为止,他都一直住在这个城市里。他在柯尼斯堡大学上学,又在柯尼斯堡大学任教,平平稳稳、无风无浪地度过了自己的一生。然而他却用自己的思想与著作在人类思想史上掀起过巨大的波澜,至今都未曾平息。有人说他是近代最伟大的哲学家,也有人不同意,但无论如何,他是近代最重要的哲学家与思想家之一却是毋庸置疑的。
关于康德这个人,哲学界以外的人知道得最多的有两件事。一是他说过的一句名言,“有两件事物,我们越是对它们沉思默想,就会越加敬畏。那就是:我们头顶的星空和我们心中的道德律。”另一件事是,康德的生活极有规律,每天下午只要他身着灰色大衣,拿着手杖外出散步,当地的居民就知道时间准是三点半了。其实他年轻时并不这么刻板,大约是在50岁以后才养成了生活严格有序的习惯。他说,他的巨著《纯粹理性批判》中有许多主要思想都得自他每天散步的那条路。因此,他散步的那条路至今仍被人们称为“哲学之路”。
康德早年并不曾想到,他会在57岁时写出一部震惊整个世界的哲学书。他早年的著述大多是关于自然科学方面的,他写过《自然通史与天体理论》,提出了有关太阳系起源的星云假说;又写过《人类学》,提出了人类可能起源于动物的观点。此外,从1755年到1797年,在长达42年的教学生涯中,他讲过“自然地理学”、“理论物理学”、“自然法”以及“教育学”等等,总而言之,他所讲授的课程远不止于哲学范围。当然,他也讲授哲学,但他对学生们反复强调:你们跟我学不到什么哲学,而只能学哲学思考。他的意思是:哲学不是一种现成的知识,而是永不停息的思维活动。“自己思维,自己探索,用你自己的脚站着”——这就是他对学生们提出的忠告。
这一忠告显然也是他自己奉行的原则。按他自己的说法,他曾经从“独断论的美梦”中被唤醒。他所说的“独断论”是指他的前辈哲学家莱布尼兹和沃尔夫的学说。这种学说的内容是什么,在这里无关紧要。我要说的只是,康德认为自己曾躺在这种学说上睡过大觉,停止了“自己思维,自己探索”的活动。一旦醒过来,他就开始努力“用自己的脚站着”。
是什么使他醒过来的?是英国哲学家休谟写的一本书。那本书名叫“人类理智研究”,是休谟对自己的主要哲学著作《人性论》(最初出版于1739年)进行简缩后写成,时间是1744年。康德读到它的时间却是1769年,也就是在20多年之后。这本书的观点使康德感到震动和忧虑。他不敢也不愿相信休谟的观点会是对的,却又觉得必须面对它,不能轻轻松松地斥之为荒唐后便继续睡自己的大觉。也就是说,他觉得休谟说得很有道理,却又使人难以相信。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康德为此寝食难安,从此便一门心思地思考和研究这一问题。这一头扎进去,花去了康德整整12年的时间,他终于写出了那本震动世界的书——《纯粹理性批判》,算是对休谟作了回答,也算是对自己的思考与研究作了初步总结。
那么,休谟究竟提出了什么观点,竟然使康德如此震惊呢?说实话,要对你说清楚还真不容易。这样吧,我试着给你讲讲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当然不能完全依照休谟自己的论述方法。这一个部分是休谟讨论知识的部分。他的观点大体如下: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来自我们的经验,也就是说,没有什么知识是我们天生就有的。当然,有些知识是通过学习获得的,并不一定要我们自己亲身经验到。比如说,你没有到过北极,却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北极,而且知道北极那地方长年冰雪覆盖,有北极熊和海豹等。这些知识是从书本和电视中学到的,和你自己的亲身经验无关。不过,休谟要说的是,你通过学习得到的知识最终也是人从经验中获得的,只不过是他人的经验而已。你不难同意这一点。那么,经验是什么意思呢?经验无非指人看到、听到、闻到、摸到,等等,一句话,经验无非是由人的各种感觉印象组成。本来这些感觉印象都是单个的,但我们常用思维把它们连成一体,形成知识。用休谟自己举的例子说,我们看见太阳光照在一块石头上(这是一个感觉印象),又用手摸摸石头,觉得石头是热的(这是另一个感觉印象),然后我们想了一下把两个印象联系在一起,说:“这石头是被太阳晒热的。”换一种说法就是:“太阳晒是石头热的原因。”这时候如果有人问你:“这石头怎么会热?”你就会毫不犹豫地向他传授这条知识。可是,休谟却对这条知识提出了质疑,他说:你只感觉到太阳晒和石头热(你只有这两个感觉印象),却并没有感觉到太阳晒热了石头(你不可能有这种感觉印象),而只是把前面两个印象连在了一起。换句话说,太阳晒热了石头是你推想出来的,你的推想真的可靠吗?你也许会回答说:我每次看见太阳晒时,摸到石头都是热的,因此我知道石头热是因为太阳晒的缘故。休谟的反驳却是:你一共看过和摸过多少次呢?你怎么敢肯定你以前和以后没有看到太阳和摸到石头的时候不会出现相反的情况:太阳晒的时候石头并不热?更重要的是,就算每次我们看到太阳晒时都能摸到石头热,你也没法断言太阳晒就是石头热的原因,因为很有可能每次太阳晒的时候,石头自己也恰好发热了。时间一长,我们就误以为太阳晒是石头热的原因。打个比方说,如果有人跟你开了个玩笑,他把一只闹钟拨到早晨8点钟时响铃,然后把钟藏在你听得到而看不到的地方。你自己也有一只闹钟,却没有上响铃的发条。可是,后来每天早晨你的钟一走到8点,那铃声就响了。时间长了,你会不会误认为是你的闹钟在响铃,或者说,你的闹钟走到8点是铃声响的原因?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让你想象一下,太阳和石头有可能像两只同步的钟,早已被一只看不见的手调节好,凡太阳晒的时候,石头自己就开始发热。你不要以为这个论辩荒唐,休谟要求我们拿出证据来证明,“太阳晒是石头热的原因”这条知识是确实可靠的。他的要求是合理的,他的质问也是有道理的。因此,他一下子就困住了康德。问题当然不在于太阳晒和石头热这样一件事的判断,问题是在于:如果我们关于事物的原因和结果的知识都不是确实可靠的,那么,我们所有的知识都变成可疑的了。近代建起的科学大厦岂不是要因此土崩瓦解吗?要知道,我们的绝大部分知识都是在陈述某种因果关系呀!举例说,我们看见太阳东升西落,是因为地球在自转的缘故,我们看见水结成冰,是因为气温到了0℃的缘故……如此等等。
你大概快要知道康德忧虑的是什么了吧?他是一个热爱科学、热爱知识的人,当发现整个知识大厦都好像建在流沙之上时,怎么能不担心呢?他花了12年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是不是真的解决了,后人一直有争论。他的解决办法说起来很难懂,你也没有必要现在就弄懂它。我想告诉你他的一些主要结论,目的则在于让你了解他更深一层的忧虑。
康德强调了人的认识能力(他称为纯粹理性)在获取知识方面的主动性。他说,人的认识能力并不像一块只能被动接受印象的蜡版(把什么东西往上一按,就留下一个痕迹),而更像一个活动着的装置,能够把感觉材料整理、铸造成形(知识)。与此同时,他为纯粹理性划定了界限,说只有在某种范围内,它才有可能取得对它有效的知识。超出这个范围,它就无能为力了。也就是说,在这个范围之外,我们不可能有任何知识。我们可以看出,正是休谟提醒了他,必须探讨和指出人类理性的限度。前面我已经讲过,近代西方世界曾滋长出一种强烈的信心,相信人类依靠自己的理性便有能力认识世界和自己并成为世界和自己的主人。这种看法导致的结果只能是:人不再相信有高于人、大于人的力量,而只相信自己。康德更深的忧虑正在于此,因为他认为人还应该有信仰。什么叫有信仰呢?那倒不一定是要烧香拜佛、上教堂做弥撒。一个人只要相信世上有比自己更伟大、更崇高的事物并对之怀有敬畏之心,就可以说是有信仰的人。有信仰的人做事,不会只想“我要这样”,而会想“我应该这样”。因此,在给人的认识能力划定界限之后,康德就开始寻求一条通往信仰的道路。为此他又写了一本书,名叫“实践理性批判”。他把信仰建立在“我们心中的道德律”这个基础之上。什么是“我们心中的道德律”?简单讲就是我们心中存在着的那种向善的强制性力量。康德认为那是我们天生就有的,否则我们不会一做坏事就感到内心不安。尽管他关于道德的论述在后来遭受到很多质疑,但他那句关于星空和道德律的名言却响彻了几个世纪。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也曾这样发出共鸣:“头顶有群星璀璨,心中有道德法庭。”
你越长大就越能明白,康德的忧虑绝不是出于庸人自扰。
告别的话
告别的话只有一句:我并不希望你从此立志要成为哲学家,但希望你一如既往地爱智慧。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