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治蜀要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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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古代教育和文化政策(3)

义塾,是地方善举性的一种教育组织,招收城乡贫苦无力求学的儿童就学。如嘉庆十八年,直隶泸州知州章凯创立养正义塾,署牧叶文馥捐银两千置学田,可岁收租谷二十余石,作脩脯等开支。

清代四川政府兴建义学,对于促进当时四川地方教育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但清代义学的普及程度并不是很高,而且在有的经济落后的地方,形同虚设,对当地的地方教育帮助并不是太大。

四古代文化政策

(一)秦汉时四川地方政府的文化政策秦朝在兼并了蜀地之后,不仅在政治经济方面进行了统一,而且也进行了文化建设。汉朝时,地方政府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四川地区的文化建设,使得四川地区更加融入中原文化,这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

秦代时,由秦始皇颁布的焚书令所导致的文化专制主义政策,虽然对东方六国造成了巨大的政治震动和严酷的文化摧残,但对于基本不传《诗》、《书》、百家语的巴蜀文化却没有造成什么影响,相反,巴蜀文化深层核心部分的宗教观念、鬼神崇拜以及方术、神仙之术,却由于秦王朝的提倡和保护而全部继承下来,并在秦汉之际加以发扬光大,使巴蜀文化得以日益发展壮大(段渝:《政治结构与文化模式:巴蜀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汉景帝时,文翁治蜀,采取了积极的文化政策,“教民读书法令”,促进了四川地区的文化发展。此外,四川地方政府还独尊儒术,推行今文经学,用儒学来进行文化思想的统治,加强对四川地区的文化引导和转化。今文经学是孔子正名分的思想体现,是封建专制主义具体应用在政治上的典型,为朝廷所提倡,代表和反映着统治阶级当权者的政治利益,是士子入仕的正途(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2编,人民出版社,1965。)。这样,四川地区的大批精英分子开始尊崇儒学,研究经学,走上了政府所开的“禄利之路”,全面接受了汉文化的教育。

总之,秦汉王朝对于巴蜀的文化战略是成功的,既增强了中央王朝对巴蜀的吸引力、凝聚力,又增强了巴蜀对中央王朝的向心力、整合力,经过长期发展,使这种凝聚和整合达到极高水平,即使中央王朝废兴,政权易手,这种稳定性都难以再度发生根本变化(段渝:《政治结构与文化模式:巴蜀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所以秦汉王朝的文化政策对于四川地区文化的发展,经济社会稳定都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二)宋代地方政府实行倡导理学的文化政策

理学起于北宋,兴盛于南宋,南宋理宗之后成为官方的哲学。从南宋初年开始,四川地区理学逐渐发展,到宋孝宗时,已有诸多学者从事理学的研究,理学成为四川地区学术的主流。南宋理学的发达,与本地官僚、学者的积极倡导、传播有重大关系。

宋代的理学,是宋代兴起的一种新儒学,是关于儒家经典的义理之学,吸收了佛家和道家的思想成分并且发扬儒家的伦理思想与政治哲学,将宇宙问题(世界观、本体论)和心性问题(认识论和社会问题)统一起来进行解释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熊明安、徐仲林、李定开:《四川教育史稿》,第101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3。)。

南宋时,四川地区出现集宋代蜀学之大成的著名理学家魏了翁。魏了翁为了使朝廷将理学作为“正学之宗”,为理学正名,上疏为周敦颐、程颢、程颐三人请谥号,并且大力表彰周敦颐及二程在创立理学过程中的作用和功绩,系统阐述理学的思想源流和社会功能,极力为理学争取社会地位。希望南宋统治者能认识理学对维系社会稳定、巩固封建中央集权专制的作用,将其定为统治阶级及全社会的正统思想。在宋宁宗嘉定年间时,理学逐渐确定了在宋代的统治地位。

在理学的社会地位提高后,魏了翁主张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以理学的义理思想为标准来整顿人心,一方面,要求统治者重民、保民,顾及封建统治的长远利益。另一方面,要劳动人民安贫乐道,服从君臣上下的等级社会秩序,不要危害到地主阶级的政权(蔡方鹿:《宋代四川理学研究》,第256页,线装书局,2003年。)。

四川地方政府亦奉理学为宗旨,大力推崇理学,采取了与之相应的文化政策。一方面,兴建了大量的书院,书院的建立和理学的发展关系紧密。由于“书院和理学的一体化,是南宋书院发展的最大特点。理学家们兴起的书院运动,使理学和书院从形式到内容相互渗透,成为互相依托的结构形态”(邓洪波:《南宋书院与理学的一体化》,见《湖南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故理学和书院教育之间的关系愈为紧密。

在南宋时,理学经过长期传布,在社会政治领域影响力日益增强,统治者逐渐认识到理学对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君主专制集权的作用,开始大力扶植理学,并在理宗朝正式确立其官方统治思想的地位,理学书院教育模式也被官方采纳,在各地广泛推广。尊崇理学、兴建书院成为地方官博取声誉的重要手段(王晓龙、张春生:《宋代书院教育与宋代理学的传播》,见《贵州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宋代的四川书院有十一所为官办书院,由地方政府出资修建并加以管理。如果山书院、金渊书院等。创办者为当地的地方官,他们以此作为兴学教民的重要措施。

其次,加强以文治国的方针,尊师重道的观念。成都知府对孔庙的修缮和为先贤兴建祠堂,是宋王朝尊师重道文化政策的具体表现。在经费上大力支持成都府学。兴学养士,选拔英才(官性根:《成都知府与宋代蜀学的发展》,见《求索》2006年第5期。)。四川地方政府大力修建孔庙和祠堂,推动了理学和当地文化的更大发展。宋朝从庆历时开始下诏令,要求郡国皆立学,学校中必须有孔庙,肄成治平年间,犀浦县府尹清献赵公重新修建县学。南宋宁宗时,四川地方政府修建了周敦颐、程颐和程颢三先生祠堂,以宣扬和推崇理学,加强封建统治。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利用理学加强对社会和百姓的控制,理学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极大地束缚了人性的发展。

理学本身具有的二重性,一是它可以起到约束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缓和阶级矛盾以维护封建统治的作用,并具有统一全民思想,增强民族凝聚力的社会功能。只是后来的封建统治者加强了理学要求劳动人民服从封建统治和伦理束缚的一面,使理学流弊逐渐演变为以理杀人的礼教枷锁,背离了理学家创立理学时的初衷(蔡方鹿:《宋代四川理学研究》,第256页,线装书局,2003。)。

(三)清代四川地方政府兴建孔庙的措施

孔庙是历代祭祀孔子的地方。孔庙的兴建始于西汉。魏文帝时,“令鲁都修葺旧庙,又于其外广为屋宇,以居学者”(《中国孔庙发展史纲》,见《南方文物》2002年第4期。),正式作为庙学合一的场所,自此孔庙有了学校教育的功能。孔庙在传播儒学,发展儒家思想方面将发挥重要的历史作用。这种庙学合一的布局在史书上一般统称为学庙或学宫。

中国孔庙作为祭祀孔子的场所,同时又充当着传播儒家文化的媒介,是传播儒家伦理教育、儒家思想的重要学校。隋朝各级学校在庙内祭奠孔子,唐太宗“天下学皆各立周孔庙”。下诏“州县皆特立孔子庙,四时致祭”(《新唐书·礼乐志》。)。儒学迎合了封建统治需要,因此历代皇帝亲临孔庙祭祀,促成了孔庙的发展。宋代时,封建统治者对儒学的推崇,使得孔庙得到更大发展。

到明清时期,孔庙发展出现了兴盛的局面。清朝统治者更加推崇孔子,清代营建孔庙的规模大、范围广、数量多。在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都设置有庙学合一的孔庙。孔庙发展以儒学的社会地位为基础,皇家祭祀孔子促成了孔庙的兴建与修葺。孔庙的建成促使孔子地位提高,使儒家文化为汉以后历代帝王承认。它既体现统治者思想,也为普通老百姓吸收。庙学共存,孔庙成为封建王朝推崇儒教,显示崇儒重道的重要政治场所和传播儒学文化的学校(李芸:《孔庙与儒学的传播》,见《四川文物》1998年第1期。)。从唐至明代为前庙后学的格制,到明清时演变为左庙右学的格制。各地学庙结合,相得益彰,一方面促进儒学的传播,另一方面也促进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形成和学校教育的发展(范小平:《中国孔庙在儒学传播中的历史地位》,见《四川文物》1998年第6期。)。

四川地方政府在清代时兴建孔庙的措施主要有:

首先是兴建和维修了大量孔庙,其中著名的有德阳文庙、崇州文庙、富顺文庙、资中文庙等。德阳文庙兴建于南宋年间,清代时四川地方政府曾经下令多次维修。富顺文庙也在清代时得到多次修缮。

其次,通过文化政策来促进孔庙的发展。通过孔庙使得地方政府既可以宣扬孔子学说中的孝悌观念,成为促使士人学习的动力,又可以借助孔庙进行孔子的祭祀活动,大兴文教,促进地方文化和经济的发展。

五小结

从西汉时文翁兴教,到清代时四川地方教育的兴盛,四川古代的文化教育经历了萌芽、发展、衰落、复兴到鼎盛的时期。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四川地方政府为加强封建专制统治,对于儒学教育的重视,促使地方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发展地方教育。教育的发展也反过来促进了地方文化的发展。

从秦代至清代,四川地方政府为促进本地经济文化更好地发展,更好地加强统治,采取了不同的文化政策。有些政策在某一阶段顺应了历史发展,如汉代时推崇儒术的政策。有的政策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如宋代时利用理学对人们思想的束缚加强封建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