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历代赋评注(先秦卷)
1453800000036

第36章 卜居(1)

屈原

《楚辞章句·卜居序》云:“《卜居》者,屈原之所作也。”汉以来学者无疑议。自明代张京元始提出疑问。张京元《删注楚辞》云:“既见放矣,复审所居,何见之晚也?同《渔父》篇语气太肤,疑是伪作。”这纯粹是不更世事的浅薄文人于书斋中品茶清谈之语,不足驳。清崔述以来还有些学者提出怀疑,但并无充分的证据。游国恩提出篇首“屈原既放”,自称其字,不合古人习俗。对此,笔者在《渔父》的题解中已进行了讨论,可以参看。另外,《卜居》《渔父》二篇皆用先秦古韵(参王力《楚辞韵读》),这是难以作伪的。还有些问题,陈子展先生《论〈卜居〉〈渔父〉为屈原所作》(《中华文史论丛》第7辑,又陈氏《楚辞直解》)有详尽论述,可以参看。

《渔父》《卜居》是屈原以对问方式写的赋作,在形式上上承莫敖子华的《对楚威王》,下启庄辛的《谏楚襄王》、宋玉的《对楚王问》《风赋》《钓赋》《高唐赋》《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等作品,是散体赋的滥觞。姚鼐《古文辞类纂》的“辞赋类”中收了见于《史记·滑稽列传》的《淳于髡讽齐威王》,见于《史记·楚世家》的《以弋说顷襄王》和《战国策·楚策》的《庄辛说襄王》,认为这几篇是赋作。其实他收于“奏议类”的《莫敖子华对楚威王》同《淳于髡讽齐威王》形式相近,中间几段并列的文字也很有文采,更近于文赋。如果说莫敖子华的《对楚威王》和淳于髡的《讽齐威王》是由对问向散体赋转变的产物,那么,屈原的《卜居》《渔父》便是散体赋了。

关于《卜居》的创作时间与创作地点,王夫之《楚辞通释》“三年不得复见”一句注云:“大夫不用,自次于郊以待命,君不赐还,谓之曰放。此盖怀王时去位居汉北事。”说甚是。怀王二十六年屈原被放汉北,任掌梦之职。联系《离骚》中两写卜疑的情节看,应是反映了同样的心态与经历,则《卜居》应是屈原被放汉北期间所作。明周拱辰《离骚草木史》云:“古人登庙而卜,归其智于祖也。”胡文英也以为《卜居》作于楚怀王时(见其《屈骚指掌》)。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云:“详其词意,疑在怀王斥居汉北之日也。”蒋氏还从内容上进行分析,认为“盖居蔽须时,与为彭咸之志,尚相参也。然则《卜居》之作,殆与《思美人》相近欤”,这些都是十分精到之论。因顷襄王朝屈原被放江南之野,那里不可能有太卜;而怀王时被放汉北,楚故都鄢郢在其西北,应会有占卜之官。那么,根据本篇开头“三年不得复见”之语,本篇应作于怀王二十七年前后,且作于《渔父》《抽思》《思美人》《招魂》《惜诵》后。熊任望先生即认为本篇作于《惜诵》之后、《离骚》之前,其说是也。

关于《卜居》的题意,《楚辞章句》云:“屈原体忠贞之性而见嫉妒。念谗佞之臣,承君顺非,而蒙富贵。己执忠直而身放弃,心迷意惑,不知所为。乃往至太卜之家,稽问神明,决之蓍龟,卜己居世何所宜行,冀闻异策,以定嫌疑,故曰《卜居》也。”洪兴祖《补注》云:“卜以决疑,不疑何卜而以问郑詹尹哉?时之人去其所当从,从其所当去;其所谓吉,乃吾所谓凶也。此《卜居》之所以作也。”朱熹《楚辞集注》则以为本篇是屈原“哀悯当世之人习安邪佞,违背正直,故阳为不知二事之是非可否,而将假蓍龟以决之,遂为此词,发为取舍之端,以警世俗”。汪瑗不同意朱熹之说。其《楚辞集解》云:“屈子于是非可否二者之间无疑于心,必不卜之于神明,其说尚矣。今观太史姓名俱载,非若’无有先生‘、’亡是公‘悬空假托之类也,亦明矣。”明代陈第的《屈宋古音义》联系《离骚》中灵氛占卜、巫咸决疑的情节,从王逸、洪兴祖、汪瑗之说,以为屈原“以行之必不能胜,事之必致相反者,决去就,定从违,以见己之廉贞,不以见弃而悔改也”。 清初王夫之《通释》、顾炎武《日知录》及林云铭、蒋骥、屈复等看法均与之相近。则屈原居汉北之地,对自己坚持改革内政与正确的对外政策而屡遭打击疏放一直不能理解,对一些谗佞误国之臣使国家不断走向败亡反得到信任、朝政日非而竟无人关心,也时时不能忘怀。如果他向旧贵族低头,改弦更张,则可以返回朝廷,与闻政事,但这样不合于自己作人的原则;坚持自己的主张不变,又会失去返回朝廷、挽救败局的机会。这些在诗人头脑中不会没有矛盾与斗争,因而去向太卜求教。周拱辰曰:“且夫国有老成,以其身备国之蓍龟。”(《离骚草木史》)屈原也算是借此倾吐内心,以求指点。而实际上屈原也通过这种方式表现了对当时政治与社会风气的批判。

屈原既放[1],三年不得复见[2]。竭知尽忠[3],而蔽障于谗[4]。心烦虑乱[5],不知所从[6]。乃往见郑詹尹曰[7]:“余有所疑,愿因先生决之[8]。”詹尹乃端策拂龟[9],曰:“君将何以教之[10]?”

屈原曰:“吾宁悃悃款款朴以忠乎[11]?将送往劳来斯无穷乎[12]?宁诛锄草茅以力耕乎[13]?将游大人以成名乎[14]?宁正言不讳以危身乎[15]?将从俗富贵以媮生乎[16]?宁超然高举以保真乎[17]?将哫訾粟斯、喔咿儒儿以事妇人乎[18]?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19]?将突梯滑稽、如脂如韦以絜楹乎[20]?宁昂昂若千里之驹乎[21]?将泛泛若水中之凫、与波上下、偷以全吾躯乎[22]?宁与骐骥亢轭乎[23]?将随驽马之迹乎[24]?宁与黄鹄比翼乎[25]?将与鸡鹜争食乎[26]?此孰吉孰凶[27]?何去何从[28]?世溷浊而不清[29],蝉翼为重[30],千钧为轻[31];黄钟毁弃[32],瓦釜雷鸣[33];谗人高张[34],贤士无名[35]。吁嗟默默兮[36],谁知吾之廉贞[37]!”

詹尹乃释策而谢[38],曰:“夫尺有所短,寸有所长[39],物有所不足[40],智有所不明[41],数有所不逮[42],神有所不通[43]。用君之心,行君之意[44]。龟策诚不能知此事[45]!”

(据白化文等点校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

[1]既:已经。放:遣放。王逸注:“远出郢都,处山林也。”当时屈原被放在汉北,任掌梦之职,负责掌管云梦泽的山林泽薮与君王、贵族狩猎事宜。

[2]三年不得复见:王逸注:“道路避远,所在险也”,应指谪居汉北后之三年。则本篇应作于楚怀王二十七年(前302)前后。

[3]竭知:竭尽才智。“知”通“智”。洪兴祖、朱熹皆列一本作“智”。

[4]蔽障:遮蔽阻隔。谗:谗言。此句言因受到奸邪小人的谗言和阻隔,无法向君王表白。

[5]虑乱:思绪紊乱。虑,思虑。

[6]不知所从:无所适从,不知该怎么办。

[7]乃:据洪兴祖引一本和《集注》本补。郑詹尹:姓郑;詹尹,即“占尹”。“郑詹尹”前原有“太卜”二字。汤炳正《楚辞类稿》云:“’詹尹‘即’占尹‘,’詹‘与’占‘古人同声互借。’占尹‘乃占卜之官,殆如《左传》所记楚官有’工尹‘’厩尹‘’门尹‘’玉尹‘之类。《左传》昭公十三年楚有’卜尹‘,又据哀公十八年杜注,楚卜尹又名’开卜大夫‘。’占尹‘盖即’卜尹‘之异称。’郑詹尹‘盖官’占尹‘而姓郑者,并非姓郑名詹尹。王逸注:’工姓名也。‘则显系汉代传本’占尹‘已写为’詹尹‘,而致误解。正由于这一误解,故浅人或在’郑詹尹‘上加’太卜‘二字认为官名。……其实’太卜‘之官,只见于《礼记》《周礼》,乃是中原殷周官名,不见于楚国。”说甚是。唯“太卜”二字也有可能是旁注文字窜入,不一定有意妄加。今据删。

[8]因:凭借,依靠。决之:指决疑。

[9]端策:把蓍草摆正。策,蓍草,用为筮。拂龟:拂去龟壳上的尘土。龟,龟壳,用为卜。这是进行卜筮时的虔诚表示。

[10]何以教之:有何见教。这是扣问对方动机、来意的客气说法。

[11]宁:宁可,宁愿。“宁”与下句“将”组成“宁……将……”的句式,表选择。悃(kǔn)悃款款:忠实诚恳的样子。《说文》:“悃,愊也。”“愊,至诚也。”刘向《九叹》:“亲忠正之悃诚兮。”《荀子·修身》:“愚款端悫,则合之以礼乐。”杨倞注:“款,诚款也。”朴以忠:质朴而忠直。以,而,表连接。

[12]送往劳(lào)来:指接送宾客友朋,忙于应酬。劳,慰问。无穷:一直这样干下去。明齐闵华《文选瀹注》云:“送往劳来,逢迎之态也。”清王萌《楚辞评注》云:“送往劳来,追俗人也。邪佞之人,逢迎工巧,终日周旋于前后左右,而无有穷期也。”又王夫之《楚辞通释》云:“不忠于国,则唯奔走于势要。势盛则趋之,势衰则谢之,环转去来,终身不疲。”其说可参。

[13]力耕:竭力耕作。《管子·明法解》:“草茅弗去则害禾谷。”篇中本句体现了屈原重农的法家思想。

[14]游:游说。大人:指居高位有权势者。蒋骥《山带阁注楚辞》:“大人:势要之人。”按《商君书·农战》批评游说者云:“说者成伍,烦言饰辞而无实用。主好其辩,不求其实;说者得意,道路曲辩,辈辈成群。民见其可以取王公大人也而皆学之。”由此可以看出屈原的思想同法家相近。

[15]正言:直言,说实话。《管子·法法》:“人主不周密,则正言直行之士危。”《史记·商君列传》:“武王谔谔以昌,殷纣墨墨以亡。君若不非武王乎,则仆请终日正言而无诛。”不讳:不隐瞒,不避忌。由本句也可以看出屈原思想中法家的因素。

[16]从俗:追随世俗。媮(yú):此处同“愉”,快乐。王逸注:“身安乐也。”《文选》五臣注吕延济曰:“媮,乐也。”洪兴祖《补注》:“媮,乐也,音俞。”《离骚》:“奏九歌而舞韶兮,聊假日以媮乐。”王逸注下句云:“故假日游戏媮乐而已。”洪兴祖引颜师古云:“此言遭遇幽厄,中心愁闷,假延日月,苟为娱乐耳。今俗犹言借日度时。故王仲宣《登楼赋》云:’登兹楼以四望兮,聊假日以消忧。‘今之读者改假为暇,失其意矣。”洪兴祖《补注》云:“媮,乐也,音俞。”《说文》:“媮,巧黠也。”“愉,薄乐也。”(据段玉裁说订正)。作偷盗,苟且解的“偷”,《楚辞》中即作“偷”。《离骚》“惟夫党人之偷乐兮”。王逸注:“偷,苟且也。”本篇下文“偷以全吾躯乎”洪兴祖《补注》:“偷,苟且也。”则本篇“媮”同“愉”而非“偷”之异体,因一篇之中,不当同一字而一作“媮”、一作“偷”。本篇所谓“媮生”,指“安享富贵以终天年”(汪瑗《集解》),与本句中的“从俗富贵”相应,语意连贯。如作“苟且偷生”解,则同下“偷生以全吾躯”的意思重复,不可取。

[17]超然:超脱而毫无顾忌的样子。高举:指远离世俗。举,一种向上的动作,升起,起来。保真:保持真实的本性。汪瑗《集解》:“保真,谓保全吾之天真,而不贪饕于功名富贵,以决性命之情也。”其说是也。又“真”同“贞”,《山海经·大荒西经》“巫真”,郝懿行《笺释》:“巫真,《水经注》引作巫贞。”《太玄经·餙》:“失贞也。”司马光《集注》:“王本贞作真。”王夫之《通释》:“真与贞同,正也。”清夏大霖《屈骚心印》:“保真,是保正气。”说也可通。有的学者从道家学说方面作解,则与上文“诛茅草以力耕”、“正言不讳以危身”等语相矛盾,不合于屈原思想,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