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急忙去自己卧室的洗手间洗了把脸,洗掉哭过的痕迹,其实她的心在看见戒指那一刻已经强大了。
她不哭,她要笑着把殷*找回来。
楼下胡大正在吃早餐。
看见胭脂下来,大手拿着面包说:“太太,我又来蹭早餐了。”
胭脂情绪已经平静了,笑道:“胡叔竟说客气话,这就是你家啊,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好,那徐嫂,好几天没吃你做的豆汁儿了。能不能弄一碗。”
胡大晃着面包转头冲厨房里忙乎的徐嫂喊。
胭脂歪头看着这个半大老头,情绪不错,精神不错,是不是有什么好消息?
胭脂给胡大面前的碟子舀了一份蔬菜沙拉:“胡叔,别卖关子了,感觉你有话要说。”
“嘿嘿。太太感觉对了。昨晚我一直没找到机会接触董事长,他太忙。但是忽然我灵机一动想到了走群众路线。”
胡大说半句开始吃沙拉。
一小碟几口吃完,胭脂又给他舀。
“胡叔,你要是喜欢吃徐嫂做的菜干脆就搬过来住吧。家里每个男人,对小馒头的成长也不好。”胭脂认真的说。
“太太说的对,一个家庭里不能缺少男人,所以我是支持你找回少爷的。”
胡大机智的接话,太太客气归客气,但是这么小的房子。少爷不在男主人不在,他怎么能住这呢。
胭脂也不勉强温和的注视着胡大的吃相,等他自己开口。
胡大肚子垫了底儿,抬起头说:“太太别见笑,昨晚我就没吃饭呢。昨晚和董事长去应酬,我随着,那时候问少爷的事情不方便,我就想到走群众路线问董事长夫人。所以找借口从宴席上出来,不方便去董事长家里,只好给董事长夫人打手机,前台接的电话说她在做SPA。我只好在美容会馆门口等。
等到快半夜,董事长夫人才做完出来。实话说,董事长夫人哪都好,贤惠大度通情达理,就是太爱美,每天花在打扮上的时间比其他时间都多。然后我和她大致把事情都说了,请她帮忙,董事长夫人说约你今天中午见面。太太,您看您有时间吗?”
“有,胡叔,为了殷斐的事情我则呢么会没时间呢,何况胡叔这样费心,感谢,真的。”
胭脂由衷的说。
“那好,中午十一点,在全聚德。手机号等下我给太太打手机里。我也去上班了。小馒头怎么还不下来?”
胡大冲着楼上频频看,对孩子他也是从心往外喜欢着的。
“王阿姨上楼喊他半天了估计赖*。”胭脂眼前有想到那张画,神色黯淡下来。
“那我就不上楼看小馒头了。徐嫂,手艺真不错。”胡大对厨房喊了一句便起身急匆匆出去。
“哎,胡大哥喜欢吃我还给你做。”徐嫂赶忙从厨房跑出来送到客厅门口,看着门外的身影出神。
半大老头身板硬朗,如果没有鬓边的几缕白头发,模样背影和年轻人没两样。
胭脂心想,如果不是自己歉疚张护士长的,一定给徐嫂和胡叔牵线。
毕竟徐嫂未婚未育,四十岁的女人干干净净的黄花闺女,能说能干的配胡叔也是匹配的。
以前殷斐说过几次等胭脂出院就带她和小馒头去看殷孝正和兰姨,但是一直一直他们之间都有着这样那样的事情。见面的事也就拖延下来。
亲婆婆视她为眼中钉肉中刺,胭脂已经不指望有生之年能和她和好了。
这个继婆婆,胭脂从心往外想好好搞关系。
毕竟这也是殷斐的长辈。
还有,胭脂也是个传统的人,她很在意别人的眼光,不能让人说自己和亲婆婆搞不好关系,和继母婆婆也不好。
送走迟到的小馒头、胭脂洗澡,化了淡妆。穿殷斐早前送她的香奈儿米色套装。
见一个极为爱美的婆婆自己自然也不能太土气。
休闲装牛仔裤还是放一放。
为防止塞车,胭脂提早一个半小时就从家里出来,特意到王府井百货给兰姨选了一条纯真丝的丝巾。
买完丝巾,路上开始中午前的塞车,转到前门时,时间刚刚好。
胭脂提着礼盒,远远的就看见全聚德门口停着一辆红色法拉利。车牌是二五五。
胡叔说这个车牌就是兰姨的车。
胭脂一叹一笑,真是被殷斐的情种老爸*出来的女人。
自己这条丝巾,她不一定放在眼里,但是权当自己小辈的一点见面礼,小心意吧。通情达理的人应该不会计较的。
泊好车,门童一看还是这种老旧款,女人开?皱起眉头。
胭脂走进大厅,里面正在陆续上客,人不多。胭脂凭感觉视线落在豪华水晶花枝型吊灯的下一个身穿粉白色连衣裙的女人身上。
她垂头在喝茶盏里的茶,轻轻的小口抿着。
人虽远但是似乎已经闻见她身上散发的香气。
短发齐肩,虽已经年过五十,却丝毫感觉到一点点和老字沾边的痕迹,宛如风华正茂的少妇。文雅的气息流淌在她所在的那个角落。
被殷孝正豪*的女人啊。胭脂再一次叹息。
和殷母的革命小将的派头简直就是两个极端类型的女人。
胭脂轻轻的放缓脚步走过去,有了殷母这道坎,胭脂对待兰姨格外的小心。
轻轻的脚步就像生怕惊动画中人一般。
兰姨抬头,好看的嫣红色唇膏涂抹的唇瓣露出好看的笑容。
“您好,我是胭脂,您就是兰姨吧。”
胭脂温柔的语声,她的嗓子本来就是圆润带着甜糯的那种小鸟声,此刻更是拿捏了一下语调保持着尊重和善意。
兰姨点头站起身指着对面的座位让胭脂做。
说实话,就这第一眼,她的目光就不愿意从胭脂身上移开。
这样一个文雅秀气五官轮廓极为精致妩媚的女人,换了任何男人也是要动心的,何况她文雅中透露出的被墨水浸润出的气质和礼节。
中国古语说,腹有诗书气自华。这个殷斐钟爱的女人一打眼就是这样一种书墨般馨香雅姿的女人。
忽热有一种天涯遇知音的感觉。
这样的女人就像自己一样和范蕊压根就不是一个频道上的,压根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以范蕊的心性嫉妒和刁蛮,肯定不会接受这样仙子一样带仙气儿的女人做她的儿媳妇。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喜欢的就是她那一类接地气的,世俗的各种*明显的争争夺夺的女子。
在见到胭脂之前,兰姨想象过,殷斐的女人或者是美丽的,或者是妖魅的,或者是能言善辩魅惑人心的。
但独独不是现在她见到的,蕙质兰心。站在那,不说不动就宛如一株艳而不俗,遗世独立的兰花。
殷斐果然好眼光,也难怪会不顾所有亲属反对和婉柔悔婚,要死要活的要和这个女人结婚。
“坐吧。我是殷斐的继母。”兰姨轻缓的语气柔婉的声线,看着胭脂的眼睛。
有时候任何人的较量不是语言而是某种层面上的。
就像此刻,倩兰在胭脂面前就想更加显露出教养和品性方面的优点。
而好殷母在一起只能刻意掩藏这些不被她接纳的内涵。
“兰姨。您是殷斐的继母也就是我的长辈。一时仓促所以选了个不像样的礼物,兰姨不介意就好。”
胭脂把手上的礼盒轻轻放在桌上,推到兰姨面前。
盒子很紧致,镂空部位上看见的丝巾的图案是一只小雏菊,淡黄泛绿的雅致。手绣在银灰色的底上,衬着真丝靓丽的光洁。
兰姨一眼看见就喜欢上了。礼物讲究的是人的品味。
双手接过礼盒:“怎么好意思。说起来我借着大斐的光,多少也是长辈。第一次见面,本来应该我送你见面礼的。也是仓促,昨晚才和胡大定下来,所以,就把我喜欢的一直没有戴过的这个手镯送你,不要嫌弃哦。”
倩兰边说边从身边的包包里掏出一个小盒子。
打开,是一枚红玉髓的手镯。成色清亮红的晶莹剔透。
胭脂一下子脸红了。自己的丝巾千百元而已,这个红玉髓手镯却是上万,这怎么可以的。
“兰姨,您的心意我承领,可是这个手镯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倩兰眸光温柔语气却不容推辞:“胭脂,你和大斐的事情我略略知道一些,所以你不见笑就好了,要是大斐知道我只送你这么个小手镯做见面礼,可能还要笑话我小气呢。”
“兰姨,您送我的礼物已经很贵重了。并且还是您的心意,殷斐知道会很开心,毕竟在他——”胭脂说不下去了。眼圈里涌出眼泪。
兰姨递过来纸巾,眼前的女人在美丽神态却是憔悴的。
客气过后自己也是要该和她说点实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