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婚姻形态》是二十多年前出版的一本小书,是在我的硕士学位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当时的我还只是一个初涉历史学的青年,如今已两鬓染霜,想来令人颇多感慨。
1978年春我考入西北大学历史系,入学前已经知道历史系的中国古代史教学和研究在国内颇有影响。那时,陈登原、马长寿、黄晖、冉昭德等先生都已过世,老一代学者中只有陈直先生硕果仅存。我冒昧地拜访陈先生,虽然他的镇江口音十分难懂,但我却很清楚地记得他说的几句话:了解唐以前的历史不能离开考古资料,要把文献和文物材料结合在一起。汉代史书最不易读的是《汉书》,我搞了一辈子《汉书》,只能说读懂了百分之六十。我对秦汉史的兴趣可以说受到了陈先生的直接启发。因此大学毕业前,我选择了继续学习,师从林剑鸣先生攻读秦汉史专业。忆及林先生治学的勤勉和大视野仍如昨日。研究生三年光阴倏忽,在选择学位论文题目时我却犯了难。当时流行的课题是以土地占有方式为中心的经济史和政治制度史,由于资料的匮乏,我能想到的这方面题目没有更多可做的余地,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也就在这时国外跨学科研究视角和方法开始为人们所了解,尽管现在看来当时的这类知识是初步甚至是肤浅的,但给我带来的冲击可以用“醍醐灌顶”来形容。这就是我以汉代婚姻作为硕士论文选题的背景。《汉代婚姻形态》在硕士学业结束后一年多的修改过程中,得到林剑鸣、李学勤、方诗铭、何清谷、刘修明先生等前辈学者的鼓励,最后交付三秦出版社出版,其间的曲折不足再道。
《汉代婚姻形态》出版后学界有一些反响。如果说这本小书还有某些可取之处,我想可能是它较早运用了跨学科研究手段,对长期被忽略的社会史领域进行探索;有的研究设计如婚姻的地域结构、有的方法如计量分析在当时也是比较新颖的。不过二十多年后再看《汉代婚姻形态》,它的不足也很明显。首先,由于受到“宏大历史”观念影响,我企图通过“前”(汉代以前)“后”(汉代以后)和中外的历史比较定位汉代婚姻结构,以“前”“后”之比较观其变,以中外之比较察其异。历史比较是一种有价值的方法,但它的基本前提是对比较对象的必要研究或具有相当完备的知识,而当时的我(现在也是如此)并不具备这样的素养,“自不量力”下作出的一些判断的肤浅和错误是可想而知的。其次,我虽然在主观上力图打破对唯物史观的教条化理解,但仍不由自主地使用某些未必符合汉代社会实际的社会形态观念和“阶级”概念,并以之分析汉代婚姻关系。再次,本书存在一些史料引用和理解方面的错误,显得比较粗糙。最后,限于当时学术交流局限,未及读到在本书之前出版的台湾刘增贵先生的《汉代婚姻制度》(台北,华世出版社,1980),从而也未及汲取先我着鞭的刘增贵先生的研究成果。近二十年出土了大量的简牍和其他考古资料,使我们对汉代婚姻状况有了更为细致的认识。考虑到进行大的修改就是另一本书了,因此这次重版,我只对史料方面的错误和文字错误进行修订,个别地方作了删节,增补了某些原书缺漏的资料来源,其余均仍其旧,保留了原书的基本面貌。
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重版本书。编辑李红女士精心核校,付出了辛勤劳作。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马季凡女士对旧本《汉代婚姻形态》进行扫描,使我免去电脑打印之劳。在此并致谢意。
彭卫
2009年9月北京华威西里
重版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