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当基督教成为社会上的主流信仰后,便得对各样公众和社会的问题表态;作为社会建制的一部分,它要肩负在建制内的责任,这是[在朝] 与[在野] 的分别所在。通缉犯当然不用对司法制度公开表态,但立法与执法人员则需有明确的立场和观点,这正是他们职责所在呢!基督教既然是[在朝]之身,便须对政治、社会、文化等公众问题,有一套清晰而正面的观点,用以教导信徒,并指导社会发展了。基督教从社会的边缘,逐渐挪移至社会的中心,信仰的涵括面愈来愈大。
与此同时,基督教亦逐渐由神秘宗教(Mystical Religion)的形态,过渡成为实证宗教(Positive Religion)。世界上大多数的宗教都是神秘宗教,中国的道教是其中之一。所谓神秘宗教,主要不是指某个宗教的教主行踪诡秘,也不是说它们的教义与礼仪的神秘色彩浓厚、莫测高深;这是社会学的一个专有名词,意思是该个宗教的教义与活动可以与现实世界毫无关系。神秘宗教有其独特的关注点、语言及思维模式,毋须对现世说话,它有咱家独有的一套信仰模式与信仰赖以实践的生活世界。今天不少基督徒将基督教看为一种神秘宗教,其中以灵恩派在这方面的倾向最为明显。譬如说,他们将上帝的国这个具有集体性(政治的、历史的)含义的观念,沦落为只与个人层面相关的医病、赶鬼;上帝的大能与公义,从此只在个别的信徒身上彰显,而与社会、文化及历史无涉,这无疑是一个悲剧性的转向。我们必须问的是:上帝的国在公众生活中还有甚么意义?除了个人的生命外,还有甚麽地方可以让人窥见上帝的大能?。
实证宗教的意思是: 信仰内容需要与人间的社会、知识对话,信仰需要面迎不同学科对它的挑战,信仰有责任面对人世间各种现实问题的质询。当然,这不是说我们一定能够提供人人满意的答案,但至少我们知道教会责无旁贷,不能回避。教会无疑有它自身独有的使命,不该与任何人间组织挂钩,但它得确认这个世界是它实践福音使命的唯一场景,而它所传递的非政治性的福音还是有政治性的含义和后果的。教会固然有它独有的信息,不能与任何人间智慧和学说相类比,但这个信息却得用人能明白的语言表达出来,并且必须与人间智慧与学说对话,挑战它们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这是[小教派] 与[教会] 之间的分别所在。
与此同时,教会需要面对信徒人数大幅上升的问题。过去人们都是个别地(或以家族为单位)接受基督教信仰,他们只会考虑所属社群对其信仰抉择所产生的阻力,以及信仰抉择对其群体关系所造成的破坏,而不会出现所属社群迫使他们接受基督教的情况;不管实际人数有多少,基督徒永远属於社会上的少数族类。可是,一旦基督教成为国教以后,情况便大大不同了。每个市民都自动成为[基督徒] ,做基督徒成了唯一的、理所当然的抉择,甚至是毋庸抉择的(当婴孩洗礼的习惯逐渐普及以后,个人根本不用举手决志)。一个毋庸个人严肃思索、郑重抉择的信仰,自然甚难成为个人主动的信仰;信仰很多时变为传统习俗,恪守一套套宗教礼仪与社会道德等客观的外在规范,取代了个人召命的寻索。
信徒人数增加,不可避免地导致信徒素质下降。正如当教育普及时,学生的平均素质也会随之下降一样。这不是说在第四世纪以后,教会便再没有甘愿为主摆上一切的信徒,或在绝对数值上这样忠贞的信徒人数大降;而是说教会成员的信仰表现的平均数值因基数的扩大而下降了。举例而言,倘若某个教会奉行精英主义,专门吸纳热心爱主、年轻有为的信徒人会,那聚会气氛当然是朝气勃勃了,牧者也可以对信徒有较严苛的要求;但现实的教会总不可能只收纳有干劲的信徒吧!要是它无法拒绝那些[后座信徒]、恒常待人照顾的[第三世界信徒]。加入它的行列,则要在整体会众中坚持严格的信仰要求,便不是容易的事了。所以,说第四世纪后基督徒的平均素质下降,只是描述一个无可避免的事实,绝无任何贬意。
当然,要是信仰是毋须付上太大的代价去获得的,个人的信仰态度通常便会较为轻率,信徒素质亦可能因此被拖低了。信仰的代价与信徒素质往往是成正比的: 代价愈高,素质愈好;代价愈低。素质愈差。在逼迫时期,人对接纳基督教与否,总是持非常小心谨慎的态度,因这是关乎生死的抉择,他们要变卖一切家富才能将珍珠购进来;但在基督教合法化甚或成为国教的时期,成为基督徒再没有必须缴付的政治或社会性的代价,信耶稣被视作有赚无赔的投资,信仰自然亦变得廉价了。
信徒人数急增,原有的个别小团体的教会模式不复能吸纳所有新加入者,代之而兴的是牧区(parish)观念的出现。教会不再以建筑物或固定的群体来分野,而是以地区作为与别的教会的分界。
反正人人都是信徒,教会不仅是在某个地方的一个信徒团体,而是该行政地区的教会建制了;如是考,教会组织与国家的行政组织宜接挂钩,所谓教区(diocese)、教省(province),就是依循著罗马帝国的地方行政单位而建的。牧区的出现,大大改变了教会的模式与运作,也改变了信徒间的肢体关系。
政教分离是西方在十八世纪以后,才臻成熟的观念,在此之前任何文化与社会里,政治和宗教都是密切相关的。作为一个全能而又权力无限的政府,当然会将手伸展到宗教事务上,要不是打击,就是控制和利用;而在世俗主义尚未为人普遍认识以前,宗教亦不会被人视作私人或个人权利范围内的事,与社会大众及政府无关。所以,当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以后,政府便开始对教会事务有所监控,而政教关系与两者权力的此消彼长,亦成了此时期乃至中世纪教会历史的重要课题。
正如前面所述,君士坦丁等罗马皇帝之所以将基督教合法化及进而将之国教化,并非基於宗教上的动机,而纯粹是出於政治上的考虑。因此,政府当然会对教会有若干的政治期望,特别是要求它在社会上扮演统合人民的角色,在精神上形构向心力的作用。『团结合一』从此不仅是信仰上的要求,更是一桩政治任务。我们看到,君士坦丁非常关注教会在神学上的争论,惟恐其会带来教会乃至社会的分裂,以致它不独达不到统合人民的任务,反成了分裂社会的因素。在历次为解决神学争论而召开的大公会议里,君王都发挥了相当的作用,譬如君士坦丁本人便亲自出席了尼西亚会议的开幕礼;嗣后有关亚流主义的神学争论,君王都有介入,甚至出动军队来镇压异端。
不过,我们不要过分夸大君王在神学争论与教义建构上的影响力。事实上,那时候的君王大半是文盲,根本就不明白教会领袖所争论的那些高度概念化与技术性的议题,又如何能参与神学的建构呢?所以,君王介入宗教事务,纯粹出於政治考虑,他们希望国家团结,最忌教会因宗教问题而分裂;他们亦不会偏袒任何派别,而是看风驶舵,站在主流派那里,并镇压少数派的不同声音。他们甚至运用政治与军事力量,强迫少数派放弃自己的立场,与主流派重归於一。许多时候,当大公会议就某个神学议题作出表决后,君王便立刻派兵去镇压投票失败的那一小撮人。
除了神学争论以外,政府对教会的日常事务,也有不同程度的介入和干预。
由於罗马帝国由异教文化一下子进到基督教文化,在转折的阶段无疑有许多要作出适度妥协的地方。例如,基督教不可能一下子废除社会治习多年的风俗习惯,全面改造人民的思想与行为模式;这不仅是教会有没有如此大的影响力的问题,而是就算教会可以废除旧有的种种礼仪习俗,它也无法即时建造出新的礼仪风俗,以为替代。所以,尽管几乎所有旧有的风俗习惯都与异教崇拜有若干关连,教会也接纳了它们的大部分,或至少保存其礼仪形式,而改换其中的宗教含义。换言之,教会不是要尽数取缔传统的习俗,而是要圣化它们,将之基督教化。正如我们在信主以后,也不能立即摒弃与中国传统节期有关的文化习俗;虽然我们知道差不多每个传统节日都与偶像崇拜有密切关系,如春节贴挥春、端午节吃粽子等,但甚少有基督徒会鼓吹将所有传统习俗悉数扬弃,而多主张将它们基督教化,为这些行为赋予一套切合信仰的宗教意义。
当时,将传统希罗文化基督教化的其中一个例子,就是用太阳神纪念日作为庆祝圣诞节的日子。有关将圣诞节定为12月25日的记录,最早见於336年。后来,各地教会逐渐将这日定为耶稣基督诞生的日子。为何将圣诞节定於12月25日呢?其中一个解释是:因为 12月22日是冬至日,即北半球夜间最长、日照最短的一天,冬至过后,日照逐渐延长了;所以,[12月25日]带有人间黑暗开始为光明所征服的意思。基督教称耶稣基督为光明之子,人世间的苦罪与黑暗,因耶稣基督的降世,而逐渐被击退。今天有部分教会拒绝庆祝圣诞节,因为他们认为圣诞节的日期原是异教的节日。但我认为,《圣经》既然没有明言耶稣是在哪一天出生,而他的出生对人类又是如此重要,与其因不知道是哪天而乾脆不予纪念,不如约定俗成一个日子,用以庆祝耶稣基督降世。
东方教会一般定於1月6日为基督诞生的日子。西方教会则沿用12月25日,而将1月6日定为主显节。
此外,只要与《圣经》不直接相冲突的,一般信徒也将他们过去崇拜异教神明的形式,挪用到基督教的礼仪中,例如在崇拜中使用洋烛、香等。我们必须了解,对绝大多数文盲的人而言,教义与神学概念都是遥不可及的东西,信仰就是践行一套固定的礼仪,故他们的宗教感情亦总是与这套礼仪行为纠缠在一起的;他们由异教崇拜转至皈依基督教,最大的意义就是改换了崇拜的对象,其馀则不会有太大的分别。他们用旧有的方式去敬拜新的上帝。
更有甚者,不少信徒将他们昔日对异教神明的信仰,转移至马利亚及由教会确立的圣人身上。因为无形无体的上帝实在是那些缺乏思维能力的人所难以掌握的,要是不能为上帝直接造像,那他们便只好为马利亚及圣人造像,藉以表达个人的宗教感情了。有关向圣人敬礼的传统的起源,前文已曾提及;在第五世纪,不少新盖的教堂是建造在殉道士及圣人的坟茔之上,这些地方成了当地供人朝圣的圣地。教会的圣人逐渐取代了异教神只的原有位置,成为个人或社群的守护者,主保(守护圣人)的观念开始出现,(例如罗马城便是由彼得及保罗两大使徒所亲自守护的,据说他们在此地殉道。)其中对马利亚崇拜的传统发展得尤为快速,在埃及的伊西斯(Isis)的信徒,首先称马利亚为[上帝之母],这称号在第五世纪引起了一场重要的神学争论。
基督教在短短数十年间,由备受迫害的宗教一变而为国教,除了在组织与教会生活上产生重大的变化外,心态上的变化也是不可忽视的。
首先,教会成了建制的一部分,担当著重要的社会角色。教会获得社会的肯定,进人权力架构,并可运用政治力量,透过制度层次的兴革,来促成某个信仰目标。如此,教会再不是无能者,也不再经历到耶稣与保罗所说的被世界所弃绝、被人视为渣滓与愚者:反之,它是社会的主流、人民的大多数,是大有荣耀与权能的组织。各种形式的胜利主义思想在教会中孳生。例如教会打著「将最好的献给主的名号,而追求在建筑与礼仪上的铺张豪奢;教会领袖竞相与上层社会认同交往,远离了普罗大众与贫苦无告者。
其次,教会也有强烈的征服者的心态,毫不容情地对异教徒展开迫害。基督教受迫害的历史其实不太长,只有三个世纪左右;但基督教迫害异教的历史却很长,例如,伊斯兰教徒及犹太教徒在欧洲一亘受著严重的排挤与歧视,迫害亦时有发生。我们常常以为伊斯兰教徒对基督徒的迫害严酷,但事实却也有另一面:在许多伊斯兰教国家,基督教能保存千多年而不堕;但基督教国家却不大能容忍伊斯兰教徒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