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游戏骑马与砍杀之战争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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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张思勉从军

“接下来的对决是铜面人对艾尔撒。”

铜面人提着长弓,艾尔撒紧握着手中的剑,铜面人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射出一只银箭

哗!银色的箭头闪着白蓝色的光,箭失拖着它细长的影子疾飞而来。糟了,艾尔撒想到,马上下意识地把身体一偏,啪的一声巨响,剑士的眼睛因一阵强烈的白蓝光而眯了起来,同时他只感到左肩一阵剧痛,整条左臂的知觉消失了,他唯一知道的就是骨头因为皮甲的保护还没碎。可当他睁开眼睛一看,左肩上本来用皮革锻造的皮甲已经被银箭完全穿透了,铜面人又是一箭,射入艾尔撒的腹部,艾尔撒重重的倒在沙地上,他甚至还没来得及挥舞手中的长剑,便失去知觉了。

张思勉略有所思的看着站在场中间的两个人—铁面人和铜面人。

“怎么了,大哥。”张鸿均看张思勉不太对劲,问道。

张思勉眼中精光一闪“此二人必为我等竞争竞技冠军的头号大敌,也不知道这两匹黑马是从何而来。”

张鸿均毫不在意的说道“从何而来?侬,大哥你自己问他们呗,他们不是走过来了吗。”

张思勉这才注意到场中的二人已经从侧门下场,朝自己这一方走来。

铁面人走在前面,到离张思勉两步处停下,铜面人则站在张鸿均面前。

“很高兴见到你,张思勉阁下。”说话间铁面人已经摘掉了面具,并向张思勉伸出了自己的手。

张思勉眉头一挑,铁面人和张思勉一样,黑发黑眼,很明显的库吉特人的特征。

“你是?”

铁面人笑道“我叫梁山,这是我的弟弟梁志,我们是汗国的派来苏诺的夜不收。以前在汗国的时候就听说了阁下的大名,现在被派到苏诺执行任务,上午观看了阁下和令弟的精彩表现,才真正了解了阁下的厉害,竟连雄狮白夜火都倒在阁下的短匕之下。”

张思勉和梁山握了握手,心想“原来是军中之人,怪不得身手如此了得,攻击如此狠辣。”

梁山瞟了一下四周,让梁志道边上望风,凑到张思勉身前说道“我此次前来并非要与阁下争这冠军,而是提醒阁下,有人要害你。”

“哦,是嘛,应该是克拉格斯波耶派来的杀手吧,这种事情我已经经历过很多次了,要是梁大人没有什么其他是的话,就请便吧。”张思勉的意思很明白,既然你不想跟我争冠军,就那凉快呆那去。

“非也非也,此人名叫宁天威,据说是来自海外的巴里昂大陆,他的相貌和我们库吉特人很相似,也是黑发,但是眼睛是碧绿色的,此人在诺德王国当过一段时间的职业杀手,专门接贵族们发布的刺杀任务,三年内接取任务一百六十七起,完成一百六十七起,因为武器是一把巨剑和短柄尖头棒,所以被诺德人称为提着死亡大剑的杀手,也被很多人所鄙夷,因此来到斯瓦迪亚王国混生活。”

梁山见张思勉一脸的不屑,暗叹一口气道“此番前来,我还有一事相求。”

张思勉揉揉鼻子“但说无妨。”

梁山正色道“汗国现在与萨兰德苏丹国和斯瓦迪亚王国两面交战,哈劳斯所率领的的北伐军在我们准备不足的情况下直插图尔加,此时正是用人之际,国家危难,正是我库吉特男儿报效祖国,一展鸿图的大好时机,若是阁下肯前往军部报到,直接就可晋升千夫长之位,跟随唐祝元帅和唐寅上将反击北伐军。”

梁山递过来一个用铁打制的军牌,上面赫然写着“第三军第一兵团千夫长—张思勉。”军牌的中间还阴刻这一枚狼头,这种雕刻技术只有军中匠作营的工匠才能打造出来,这也证明了梁山的身份无他。

张思勉还在思索,一旁的张鸿均可就急了张鸿均自己在军中任职的时候不过是一个百夫长,现在千夫长的位置可是比一个小小的百夫长高多了,要是自己的兄长能够做到千夫长,自己最少也是个五百人将啊,这还是在战争期间,指不定哪天就靠军功晋升了。张鸿均相信自己和大哥的勇武,更相信大哥的机智。

张思勉所想的是自己这个千夫长能够分到多少士兵,现在前线战事吃紧,能够分到的士兵肯定没满编制,但张思勉相信自己能够凭着自己的能力做大做强。

想到这里,张思勉接过军牌,笑道“梁大人辛苦了,我明日就起程。”

梁山向张思勉抱拳道“望君能够多加小心宁天威,我不宜多留,先行告辞。”话毕,梁山带着梁志消失在竞技场出口。、

张鸿均喜道“恭喜大哥。”

张思勉的笑容淡了下来“这个梁山屡次提到宁天威,这人肯定不简单。”

张鸿均撇撇嘴“水来土掩,兵来将挡。大哥不必多虑,现在我等少去了这两个实力强劲的对手,这次竞技大会的桂冠定属大哥所有。”

“哈哈哈,那是自然。”张思勉也是心情大好,转身离开了竞技场。

话说李毅一行回到塔拉酒馆,吃完午饭,因为很多市民都前去看竞技比赛,所以酒馆一下子空了很多,只有几个酒客在闲聊。李毅刚刚结完账,一个商人打扮的酒客笑眯眯的走到李毅面前。

“唔,你看上去像一个商人。”李毅道,李毅扫视一圈酒馆大厅“可你为什么没带货物呢?”

商人搓了搓手,“我叫拉蒙,你就是李大人吧,呵呵,不知道你寄存在塔拉酒馆的奴隶是否找到卖家了,如果没有的话…呵呵,小人倒是可以帮忙。”

李毅这才想到自己带来的几十个俘虏还没有脱手,便随口答道“原来你是奴隶贩子啊,行,你开个价吧。”

拉蒙尴尬道“其实我更希望你叫我赎金经纪人…当然啦,这都是小事,嗯,你的奴隶我一人五十收了,如何?”

李毅点点头,算是默认了,心里却想到“拉蒙,这不是游戏中奴隶贩子中的鼻祖吗,看上去不过三十出头,还很年轻啊。”

拉蒙眼见成了一笔生意,递过一个钱袋,笑道“小人刚才数了一下,一共二十七人,这是1350第纳尔,要不要点一下。”

李毅接过钱袋,“叮,获得1350第纳尔。”,听到脑中的提示音,李毅笑道“不用了,在大陆的南方,谁人不知奴隶贩子拉蒙的信誉啊,我也是久闻你好久了,不如给我和兄弟们讲讲你的故事?”

罗曼和其他人正闲得无聊呢,一听有故事听,当然捧场了。

拉蒙一看,也不做作,走到酒桌边,咕噜噜灌下一大口塔拉牌麦酒,道“我出生在诺德王国一个靠海的小渔村—乌笛尼拉德村,我的父亲是一个海寇,或者说这整个村子的人都是海寇,我从小就看着那些装满奴隶的海船在海上游荡,被海寇们贩卖给各个奴隶贩子,然后再卖给各个贵族,父亲总是提着长斧和钝头锤出去,把来往于诺德海上的商船里的人敲晕,然后转手卖给奴隶贩子,他们才不管这些人的死活,后来,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离开了家,那个海寇村,也当上了这样的奴隶贩子,当然,你称呼我为赎金经纪人我会更开心。凭借着父亲的人脉,就是那些海寇们,他们都来我这里卖俘虏,因为我给的价钱要比其他人高出那么一丁点,最开始的几年我是保本赚吆喝的,是不是还亏上那么一点,家里的家财也被我败了不少,但我的客户,就是那些海寇们也越来越多,他们在诺德王国境内所有有海寇足迹的地方宣传我,后来,我虽然降低了收购价格,但他们已经习惯来我这卖“战利品”了,就是那些可怜的人,被抓住后大都疯疯癫癫。我的生意如同滚雪球般越做越大,呵呵,不过十年的时间,我就变成现在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