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东
朱同(1339-1385),安徽歙县人,明初名儒朱升之子,著有《覆瓿集》。《明史·朱升传》中说“同官礼部侍郎,坐事死”,显系非正常死亡。《明史稿·朱升传》、《(弘治)徽州府志·朱升传》都附有朱同小传,但都不详其死因。
有一则流传很广的说法是:“同以词翰受知,宫人多乞书便面。一日,御沟有浮尸,帝疑之,遂赐死。”(蒋一葵《尧山堂外纪》,引自《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便面,就是扇子,不想见人,以扇遮面,颇得其便,故名。明人范檩说,朱同“文才武略,图绘丹青,无所不精,时称为‘三绝’”(《覆瓿集跋》)在《覆瓿集》中,确实有许多题画、作画、题扇的记录。风流才子获得后宫佳丽的垂青,题个诗作个画什么的,确是一件美谈。没想出了事,疑心的皇帝不问青红皂白,杀了才子。这真是一桩让大众津津乐道的题材。
不过,这种说法的真实性,就连四库全书的编纂者们也都怀疑:“其说颇荒唐,未可信也。”四库词臣的考虑是有道理的。
明太祖向以雄猜著名,宫禁极严。在洪武初年编订的《祖训录》中,他规定:
凡宫闱当谨内外,后妃不许群臣谒见。群臣妻非夫命无故不许入宫,君亦无召见之礼。
凡私写文帖于外,写者、接者皆斩,知情者同罪,不知者不坐。
凡宫中遇有病者,仰御药局官唤到方脉科,或小儿科、外科等项医人,须要监官、门官、局官各一员,当直内使三名、老妇二名同医人进宫看视。……若当直内使并各官不行引进医人,止令老妇引至者,监官、门官、局官皆斩,内使并医人、老妇皆凌迟处死。如后妃、女孩儿等病者,轻则于乾清宫诊脉,如果病重者,方许白昼就房看视,不许夜唤医士进宫,违者,并唤医者皆斩。
《祖训录》后来修订为《皇明祖训》,宫禁更严,干脆连医生也不让进宫了:“凡宫中遇有疾病,不许唤医入内,止是说症取药。”《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二记载,洪武三年规定:“宫嫔以下,遇有病,虽医者不得入宫中,以其证(症)取药而已。”对于犯禁者,明太祖惩罚起来毫不留情。
洪武十六年,江夏侯周德兴的儿子周骥伙,同右军都督王诚的儿子王庸等入宫为非。太祖发觉后,虽然当时予以恩宥,但始终记恨在心。二十五年八月,以“帷德不修”罪名并诛周德兴父子。二十六年二月,将王诚牵连进蓝玉党案,王诚及其次子王序诛死。(朱元璋《逆臣录》卷一,谈迁《国榷》卷九)临川侯胡美因女儿入宫为贵妃,去了两次宫廷。他的小女婿和两个儿子也因为这层关系,两年间可能去了宫廷多次。结果洪武十七年,胡美以“二次入乱宫禁”,其子和小女婿以“宫中暗行二年余”,全部被杀。(潘柽章《国史考异》卷三)明太祖对功臣贵戚都如此防闲,可以想象,一般官僚与宫人交接就更不可能了。所以四库词臣的说法是对的。但是,他们也找不到朱同“坐事死”的真实缘由。
其实,只要仔细读一下朱同的《覆瓿集》,就可以了解朱同到底因何而死了。当然,四库词臣们编事繁忙,来不及细读,情有可原。《覆瓿集》卷三有组诗《遭诬得罪赋此以见志》,其一有“岂有黄金来暮夜,只惭白发老风波”句,其二有“自知廉洁可匡君,岂料颠连更殒身”句。结合二句,可知朱同是被人诬告受贿而下狱的。那么,他到底为何受到诬告受贿呢?
《遭诬得罪赋此以见志》诗题下有朱同自注:“乙丑三月”。乙丑为洪武十八年。恰恰这年三月,发生了明朝历史上一桩骇人听闻的大案。户部侍郎郭桓等官员通同作弊,盗卖官粮七百万石,这年三月被人告发。明太祖大开杀戒,数万人死于非命。六部官员无一得脱,“举部伏诛”,地方官吏也大都被牵连进去,而中等地主以上的家庭都因追赃而遭到“破家”之祸。全国上下,一片怨愤。御史余敏、丁廷举跟朱元璋说,这都是法司“迫切”所导致的恶果。明太祖便将审理郭桓案的官员审刑司右审刑吴庸等人处以“磔”刑(一种分裂受刑人肢体的酷刑),借此平息众怒。朱同是礼部侍郎,自然在“举部伏诛”之列;他之所以受诬告,也可以想象正是因为郭桓案。
可悲的是,他居然是刚刚升官就遭此大难。朱同有诗《升春官侍郎遣笃郎归寄陈姊夫德铭》,自注“乙丑二月”。春官侍郎,即礼部侍郎。(《(弘治)徽州府志·朱升传》说朱同“以升恩升礼部侍郎”是在洪武十五年,似误。当以朱同自叙为准。)可见,朱同遭到飞来横祸,被牵连进郭桓案,距离他做礼部侍郎仅仅一个月的时间,
与朱同同遭此祸的还有他的两个好友,范准和程伯静。此三人同岁同乡。范准和程伯静是表兄弟,从小就在一起。七岁那年,范准的舅舅聘请前翰林学士朱升做家塾先生。朱同也跟着父亲来到程家。从此,三人相识,一同读书玩耍。此后,三人各为官一方。洪武十八年,大概在相同的时间里,程伯静因“考最”而升任督府断事。稍后,范准也来到京师,任工部主事。这时,朱同和程伯静都已经受诬入狱,范准无由得见。最后,范准也“到任未及月而遭诬,不能复自明”。幸运的是,范准在狱中待了五十多天就被放了出来,并官复原职;但朱同和程伯静显然已经遭难。
洪武十八年七月二十五日,范准在官署中看到《云溪归隐图》,触景生情,回忆起三人自小相交、亲密无间四十年的情景,不能自已,在此图卷末写下三人交往始末,寄交老家的弟弟范深源收藏,“庶后来之为子孙者有征焉”。(《范平仲书云溪归隐图后》)原来,早在洪武十五年,范准有事到京师,持《云溪归隐图》求朱同作前序。朱同在卷上题有一首绝句:
云溪归隐终难隐,客馆裁诗未是诗。
待到柴门重扫日,是余文债欲偿时。
朱同说题此绝句,是“为后会张本云”。然而,画图仍在,斯人已逝。无怪乎范准大动感情。
洪武年间党祸滔天,朱同等三人的遭遇似乎并不值得过多注意。但是,朱同之死还是让我萦萦于怀久之。朱同自己说:“自知廉洁可匡君,岂料颠连更殒身”,对自己的结局似乎无法理解。他知道自己是廉洁奉公的人,却居然被加以贪污受贿的罪名,更因此而死于非命,不是让人感到不平么?其实,早在十几年前,他的老父朱升就已经料到了朱同的结局。
这要从头说起。元至正十七年(1357年),朱元璋遣邓愈、胡大海攻下徽州。因邓愈的推荐,朱元璋召老儒朱升问时务。时年五十九的朱升提出“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三策,朱元璋大喜,定为夺取天下的基本策略。朱升三策的高明在于审时度势,缩小目标,蓄积力量,以图最后胜利。朱升的谋略影响所及,延至600多年以后。1973年,毛泽东提出“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备战口号。
这样,朱元璋在此后重要的军事行动中几乎都要咨询朱升的意见,而且也多如其所算。世人多知其三策,而对朱升此后对朱元璋的贡献多不明了,以为三策不过一老儒俗套而已。其实不然。朱同在其《翼运绩略》中详细叙述了乃父参赞军务的业绩。
正是由于朱升对朱明立国的贡献,朱元璋对这位“才佐帝业,学本国师,文注子经,武贯韬略”的“启运之臣”十分器重,曾题其楼居“梅花初月”匾额,又予以“免朝谒”的特权,尊之为“宗长阁下”。所谓“宗长”,这是朱升与皇帝老儿同姓的缘故。朱元璋在给朱升的诰词中就说朱升是“眷我同宗之老,实为耆哲之英”。又因朱升长朱元璋二十九岁,明太祖甚至跟朱升说:“朕与卿分则君臣,情同父子。”
朱升的见识显然非同常人。正如刘基功成身退一样,朱升也始终不肯长久留在朱元璋身边。朱元璋有事情就召他进京,而他也常常坚请告归,形成了“年年应召赴秦淮”的情形。终于在洪武二年三月请老归山。次年十二月,以疾卒于家。朱升是明初少有的一个得以善终的功臣。
在朱升请老的过程中,发生了很有趣的场景。皇帝想赐朱升爵位。朱升固辞不受,说:“臣的后人福薄,不敢叨受天恩。”皇帝问:“你有几个孩子?即使不受我的爵位,难道也不让他辅佐朕吗?”七十一岁的老人这时居然涕泣不止,哽咽着说:“臣有一子名同,对皇上的忠诚有余,但保身的智慧却很不足。臣怕以后他不得善终,所以不让他出仕。”皇帝叹道:“嘿,这是什么话?朕与卿分则君臣,情同父子,怎么猜疑到这种地步呢?”朱升说:“不是臣多虑,而是命运如此。但愿陛下可怜老臣,即使臣子获罪,请赐以全尸,我也就满足了。”说罢,泪流不止。朱元璋听得也很伤感,就赐给朱同免死券,好言安慰朱升。(《翼运绩略》)但直到朱升死后数年,朱同也没有出来做官。
很难想象,满腹韬略的朱升这时就像一个田家老头儿那样让人伤感。朱同是他独子,而且这个独子还来得不易。朱同出生时,朱升已经四十一岁了。他曾对朱同说:“我家高祖而下,承继宗祀的人,就你一个,对你的期望怎能不重?”每逢朱同生日,朱升都设奠悲泣,说:“我出生的时候,亲族邻里无不欢欣鼓舞来祝贺,你的祖父认为我‘必能显父母、报乡邦’。现在我虽然有这个志向,但未能都做到,实在有负亲族邻里的厚望。你出生的时候,大家也是这样欢喜。我来不及做的,希望你能够继续做,那样我的愿望就满足了。”
朱升精心教育孩子,不仅注重文才,而且锻炼武略。在朱同十九岁那年,也就是朱元璋下徽州的那年,朱升派朱同独自带着朱元璋的谕旨,去会休宁大坑口民兵千户方德厚,招服瑶民。范准说朱同“既优于学而机巧天成,故精于书,又善绘事,凡音律技艺之事,皆能谙焉。”范准族侄范檩也说朱同“文才武略,图绘丹青,无所不精”。可见朱同不负其父教导,颇有所成。朱升期望朱同成大器,就像天下的父母一样;然而,他又怕孩子成大器,在宦海风波中遭受灭顶之灾。于是,可怜的老人就借着皇恩浩荡,讨了一个免死券。
免死券的事情,朱同一直知道。洪武九年到十年之间,朱同重编《新安志》,记载“免死券”之事的《翼运绩略》被收入其中。洪武十年朱同已经四十岁了,尚未出仕。在《重编新安志序》中,他自称“新安布衣”。饱读诗书,文才武略具备,却迟迟不做官,当然有秉承其父告诫的原因。也许在编纂《翼运绩略》的过程中,朱同脑袋一热,心想有了免死券,还怕什么?次年,也就是洪武十一年,朱同以明经身份做了郡学教授。十三年,朱同来到了京师,做了吏部员外郎。十八年二月,升礼部侍郎。
在京的几年间,朱同的才能得以一一施展,朝廷的典章制作多出其手。朱同《遭诬得罪赋此以见志》中就有“典章事业历研磨”、“一代文章多制作”等句,概括了他这一段时期的人生状态。不料升任礼部侍郎刚刚一月,受诬入狱。功臣之子朱同有免死券,但是有什么用呢?难道要太祖高皇帝为地下的启运之臣实践诺言吗?心地单纯的朱同不觉感叹:“人情汹汹如何定,世事茫茫总莫伸”,“归魂不逐东流水,直上长江诉汨罗”。
说他心地单纯,不是没有来由。朱同曾经跟范准说过,我们自幼相处,至今快四十年了。此后聚散不可知,最好能够绘图作文记下我们的交往情况,这样使后来的人知道世代相交好也有来由啊。多么单纯的一个想法,多么浪漫的一个人。这情景是不是我们这些后来者似曾相识呢?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有文采,有能力,却被卷入一桩弥天大案中,灰飞烟灭。而后世的人,却以为是风流文人,入宫为乱,罪有应得。呜呼!
近日在网上得阅汪红兴《清明馃香怀乡》一文,说徽州百姓做清明馃的习俗是为纪念朱升朱同父子而产生的,代代相传。若朱同地下有知,当欣慰于心吧。
据谈迁《国榷》记载,郭桓以及六部官员最后的下场是弃市,也就是在闹市中处决,陈尸街头。朱同无疑也在其中。至于是否因其父朱升“赐以完躯”的请求而得以全尸而亡,就不知道了。有学者说朱同是“赐自缢”(樊树志著《权与血——明帝国官场政治》页11),不知何据,但从朱升请求明太祖对其子赐以全尸来看,这似乎是朱元璋顾及朱升之请而格外开恩。
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元代吏治腐败,实行重典治国,对贪官污吏严惩不贷,其效果如《明史·循吏传序》所言:“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吏治焕然丕变矣。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虽有溢美,但大体属实。只是当时的政治体制,没有独立的司法制度,司法部门只是专制皇权的工具,主持其事者往往在事后被抛出来做替罪羊,以平息众怒,同样成为专制政治的牺牲品,审刑司右审刑吴庸等人的下场说明了这一点。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都是专制者采取高压手段,打击一片,而不能甄别对待,一案所牵,动辄成百上千人,甚者过万。政治运动式的思维主宰了惩贪过程,皇帝一怒,臣下只有全体受过的份儿,甚或有人为求自保,而不惜诬告。在这种运动式的惩贪过程中,难免会玉石俱焚。朱同之死就是一例。而这种仅凭高压的惩贪,虽有一时之效,但最终不顶用。明代中期以后愈演愈烈的官场腐败就是证明。
(作者简介:徐卫东,1976年出生,安徽桐城人,副编审,中华书局人文图书编辑室副主任。主要编辑作品有《万历十五年》、《现代中国的历程》、《复活的历史:秦帝国的崩溃》、《秦始皇的秘密》、《这个天国不太平》、《1942:饥饿中国》、《山月记》等,2013年入选百道网首届“中国好编辑”人文类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