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沿着密歇根街来到这家饭店,我能随意地自由来去。我经过一位警察的身边,他并不注意我。我走进饭店,也无须出示身份证。等会议结束后,我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前往芝加哥任何地方。因此请相信,自由值得我们每个人为之奋斗。”
他话音未落就获得了全场观众的起立与热烈鼓掌。
(一)讲述生命对自己的启示
诉说生命启示的演讲者,绝不会吸引不到听众。我从经验中得知,很不容易让演讲者接受这个观点——他们避免使用个人经验,以为这样太琐碎、太有局限性。他们宁愿上天下地去扯些一般性的概念及哲学原理。可悲的是,那里空气稀薄,凡夫俗子无法呼吸。人们都会关注生命,关注自我,因此当你去诉说生命对你的启示时,他人自然会成为你的忠实听众。
据说,爱默生非常喜欢倾听人们说话——不论对方身份多么卑微,因为他觉得自己可以从任何人身上学到东西。恐怕我所听过的成人谈话,比起任何人来都要多。坦白地说,在一个演讲者叙述生命给他的教训时,不管其教训有多琐细、多微不足道,我从不感觉枯燥乏味。
现在且就这点来说明。数年前,我们一位教师替纽约市立银行一些资深的官员们开设了当众说话的课程。自然这种团体里的人总是忙得分不开身,常常感到要充分准备,或做他们心目中以为很困难的准备。他们毕生所想的都是根据自己个人的思想、个人自身的信念,并从自己特定的角度来考虑。他们都已经积存了40年的谈话素材,但是他们当中有些人就是不懂得这点。
一个星期五,一位与上级银行有关的先生——这里姑且称他为杰克逊先生——发现到场的有45人,而他要说的是什么呢?来此之前,他走出办公室,在报摊上买了一份《弗贝杂志》。在前往上课所在的联邦储备银行的地下火车上,他开始读一篇题为《十年成功秘诀》的文章。他读它,倒不是因为对它特别感兴趣,而是他必须说点东西来填补他分内的时间空档。
1小时后,他站起身,准备就这篇文章的内容说得逸趣横飞,让人赞同不已。
结果,那不可避免的结果会是怎样的呢?
他还没有消化,还未将“想要说”的东西吸收。“想要说”形容得很恰当,他只是“想要”而已。他试着要宣泄自己,而其中并没有什么内涵,他的整个仪态和音调明显地显露出这一点。如此这般,他又怎能期望听众比他自己更加感动呢?他不断地提到那篇文章,说作者如何如何去说。在他演讲的整个过程之中,《弗贝杂志》让我们印象深刻,遗憾的是杰克逊先生给我们留下的东西太少了。
他演讲完毕,老师说:“杰克逊先生,我们对写那篇文章的作者并不感兴趣,他不在我们眼前,我们也见不着他。可是,我们却对你和你的意见很有兴趣。告诉我们,你个人想的是什么,不要谈论别人说的是什么。要把更多的属于自己的东西放在演讲里,下星期请再讲讲同样的话题好吗?把这篇文章再读一遍,问问自己是否同意作者的观点。如果是,以你自己的观察经验来陈述你所同意的东西;如果不是,请告诉我们为什么。将这篇文章作为一个起点,以此展开你自己的演讲。”
杰克逊先生把这篇文章重读以后,认为自己一点也不同意其中的观点。他从记忆里搜索例证来证明自己不同的观点,他以自己身为银行主管的经历来详尽推演、扩展自己的意念。下星期他回来时所做的演讲就充满了根据他自身背景所得的信念。他给我们的不再是重新加热的杂志文章,而是自己矿场里的矿石,自己铸币厂里铸制的钱币。我且让你自己去想,哪一场演讲能给班上同学更强烈的冲击?
(二)从自己的背景中找题目
有一次,有人请我们的教师在小纸条上写下他们认为初学演讲者所碰到的最大问题。经过统计之后发现,“引导初学者选择适当的题目演讲”,是我们上课初期最常碰到的问题。
什么才是适当的题目呢?假使你曾经具有这种生活经历和体验,经由经验和省思而使之成为你的思想,你便可以确定某个题目是否适合你。怎样去寻找题目呢?深入自己的记忆里,从自己的背景中去搜寻生命中那些有意义并给你留下鲜明印象的事情。数年前,我们根据能够吸引听众注意的题目做了一番调查,发现最为听众欣赏的题目都与某些特定的个人背景有关,例如:
一是早年成长的历程。与家庭、童年回忆、学校生活有关的题目,一定会吸引他人的注意。因为别人在成长的环境里如何面对并克服阻碍的经过,最能引起我们的兴趣。
不论何时,只要有可能,就把自己早年的实例穿插在演讲中。你还可以运用一些脍炙人口的戏剧、电影和故事,人们早年遭遇的挑战等。但是,我们怎样才能确定别人会对自己小时候所发生的事情感兴趣呢?有个办法可以测试,多年之后,如果某件事情依旧鲜明地印在脑海中,呼之欲出,那便可保证听众感兴趣了。
二是早期欲求出人头地的奋斗。这是一种洋溢着人情味的经历。例如,重叙自己早期为寻求发迹所做的努力,也能吸引听众的注意。你是如何从事某种特别的工作或行业的?是什么样的盘根错节的情况造就了你的事业?告诉我们,在这竞争激烈的世界中,为了创建事业,你遭遇的挫折、你的希望以及你的成功……真实而生动地描绘一个人的生活多半是最保险的题材。
三是你的嗜好和娱乐。这方面的题目依各人喜好而定,因此也是能引人注意的题材。说一件纯因自己喜欢才去做的事,是不可能会出差错的。你对某一特别嗜好发自内心的热忱,能使你把这个题目清楚地交代给听众。
四是特殊的知识领域。在某一领域工作多年,你一定可以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即使根据多年的经验或研究来讨论有关自己工作或职业方面的事情,也可以获得听众的注意与尊敬。
五是不寻常的经历。你可曾见过一些大人物吗?可曾在战争的炮火下冒着生命的危险吗?你一生中可曾经历过精神颓丧的危机?这些经验都可以成为最佳的演讲资料。
六是信仰与信念。或许你曾经花费许多时间去努力思考对今日世界所面临的重大情势该持有的态度。倘若你曾花上许多时间倾力研究一些重大问题,自然很有资格可以谈论它们。只是这样做时,一定要举例说明自己的信念。听众可不爱听那些满是陈腔泛论的演讲。千万不可以随意读些报纸杂志来准备你所谈论的题目。对某项题材,如果自己所知道的不比听众多多少,则少说为妙。可是,反过来说,如果曾花费多年时间研究的某项题材,那毫无疑问便是你选择说的题目。
准备演讲并不只是写些机械化的文字在纸上,或者背诵一连串的字句。它也不是从匆促读过的报纸杂志里抽取第二手的意见。它是在自己的脑海及心灵里深掘,并将生命贮藏在那里的重要信念提取出来。不必怀疑材料是否在那里,它当然在那里,积存丰富,等你去发掘。不要因为这样的题材太私人化、太轻微,听众不会喜欢听而不屑一顾。其实这样的演讲才能使我快乐,使我感动,比我听过的许多职业演讲家的演讲更让我快乐,也更让我感动。
唯有谈自己熟悉的事情,利用自己热衷的题材,才能快速、轻易地学会当众说话。
对选择的题材充满热忱
并非所有你我有资格谈论的题目才会激起我们的兴趣。譬如说,我是“自己动手”型的人,我确实够格谈谈如何去洗盘子。可是不知怎么搞的,我就是对这个题目热衷不起来,而且事实上,我根本想都不愿去想这些事。可是,我却听过家庭主妇们——也就是家庭主管们,把这个题目说得棒极了。她们心里或者对永远洗不完的盘子有股怒火,或者发现了新的方法可以处理这一恼人的家务。不管怎样,她们对这个题材来劲极了,因此她们可以就洗盘子的话题说得头头是道。
这里有个问题,即你以为合适的题目,是否适合当众讨论。假设有人站起来直言反对你的观点,你是否会信心十足、热烈激昂地为自己辩护?如果你会,你的题目就对了。
1926年,我曾到瑞士的日内瓦参观国际联盟第七次大会的会场,事后做下了笔记。最近,我无意间又看到这些笔记。以下是其中一段:
“在三四个死气沉沉的演讲者读过自己的手稿之后,加拿大的乔治·费斯特爵士上台发言。我注意到他并未携带任何纸张或字条,不禁大为欣赏。他常常做些手势,他心无杂念,全心放在所要说的事情上。有些东西他非常想要让听众了解。他热切地想要将自己心中所固有的某些信念传达给听众,这种情形澄明可见,一如窗外的日内瓦湖。我在教学上一直倡议的那些法则,在那番演讲里完美地展示无遗。”
我常会想起乔治爵士的演讲,他真诚、热心。唯有对所选的题目是真心所感、真心所想时,这种诚意才会完全显露。费希尔·卜辛主教是美国最具震撼力的演讲家,他从早年生活中学到了这一课。他在《此生不虚》一书里写道:
“我被选出参加学院里的辩论队。在圣母玛丽亚辩论的前一晚,我们的辩论教授把我喊到办公室里责骂。
‘你真是饭桶!本院有史以来还没有一个演讲者比你更差劲!’
‘那,’我说,想替自己辩解,‘我既是这样一个饭桶,干吗还挑我参加辩论队?’
‘因为,’他答道,‘你会思想,而不是你会讲。到那个角落里去,从讲辞中抽出一段把它讲出来。’我把一段话反反复复地说了一个钟头,最后,他说:‘看出其中的错误了吧?’‘没有。’于是再来一个半小时,两个小时,两个半小时了。最后,我精疲力竭。他说,‘还看不出错在哪里吗?’
由于天生反应快,过了这两个半小时,我懂了。我说:‘看出来了,我没有诚意。我根本心不在焉.我说得没有真情真意。’”
就这样,辛主教学得了永志不忘的一课——把自己融入演讲中。因此他开始使自己对自己的题材热心起来。直到这时,博学的教授才说:“现在你可以讲了!”
如果我们班上有学员说:“我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来,我过着一种平凡单调的生活。”我们受过训练的老师便会问他,闲暇时他都做些什么?他们的回答各不相同:有人去看电影,有人去打保龄球,有人则种植玫瑰花。还有一位学员告诉老师说,他收集有关火柴的书籍。当老师继续问关于他的不寻常的嗜好时,他渐渐开始打起精神来了。一会儿,他便指手画脚地描述起自己储存收藏品的小房间来。他告诉老师,他几乎收藏有世界各国的火柴书籍。等他对自己最喜爱的话题兴奋起来后,老师打断他:“为什么不对我们说说这个题目呢?我觉得挺有意思的。”他说,他从来没想到还会有人对这件事感兴趣!这个人穷尽多年的精力追求一项嗜好,几乎已成了一种狂热,而他却否定它的价值,认为不值一谈。老师恳切地告诉他,测试一项题材的趣味价值,唯一的方法,是问自己对它多感兴趣。于是,他以收藏家的姿态大谈了一个晚上。后来我听说,他还前往各种午餐俱乐部去演讲有关收集火柴书籍的情形,并因此获得了地方人士的推崇。
欲想迅速而轻易地学会当众说话,上例正好说明了第二条原则。
激发听众与你产生共鸣
凡是演讲情况皆由三个要素构成:演讲者、演讲词(内容)以及听众。本章的前两条法则都是讨论演讲者和演讲词之间的相互关系,直至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谈到演讲时的情形。唯有演讲者使自己的演讲与活生生的听众发生关联之后,演讲的情况才真正形成。演讲也许准备周详,也许是关于演讲者所热衷的话题。然而要真正地完全成功,还有另一个因素要考虑:他必须使听者觉得他所要说的很重要;他不只是要对自己的话题充满热情,还得把这种热情传给听众。历史上著名的雄辩家都具有这样的“老王卖瓜”之术,或者是传播福音术。你爱怎么叫怎么叫,绝对错不了。高明的演讲者热切地希望听众能够感觉到他所感觉的东西,同意他的观点,去做他以为他们该做的事,分享他的快乐,分担他的忧苦。他以听众为中心,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他明白自己演讲的成败不是由他来决定——它要由听众的大脑和心灵去决定。
在推行节俭运动期间,我为美国银行学会纽约分会训练了一批人,其中有一人特别无法和听众沟通。为了帮助他,我们采取的第一步是使他的大脑和心思对自己的话题燃起热火。我告诉他,自己到一边去把题目再三思考,一定要使自己产生热诚。我要他牢记:纽约的“遗嘱认证法庭纪录”显示,85%的人过世时,身后都未留下分文,有3.3%的人留下1万美元或更多的钱财;他要时常想着,他不是求人施恩,或是求人做些经济无法负担的事,他要这般对自己说:“我是替这些人准备,使他们老年得以衣食无缺,舒适无忧,并留给妻儿安全的保障。”我要他记住,他是出去从事一项了不起的社会服务。
他思前想后,把这些事实考虑以后,终于使它们在脑海里燃烧起来。他唤起了自己的兴趣,激发了自己的热心,并感到自己确实身负重大使命。于是他开始外出演讲,那传递他的信念的词句赢来了一阵阵回响,他将节俭的好处与听众一起分享,因为他渴望帮助人。他不再只是个脑子里装着一些事实的演讲者,他成了一名传教士,努力使人们信奉具有价值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