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把财富的蛋糕越做越大——厂商行为
第1节最有效的经济活动方式——公司制企业
18世纪后期,由于蒸汽机的出现,发生了工业革命,此时的生产活动表现为机器生产,大规模生产的工厂制度亦随之产生。在这一时期,技术革新的浪潮席卷了所有的手工工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其产品的成本也在不断地下降,大企业把它的小竞争者从市场中逐渐地排挤出去,从而使失业的手工业者沦为雇工。现代意义上的公司制企业亦随之兴起。
19世纪中期,由于市场的扩大和技术的进步,在利润的驱使下,公司走上了大规模扩张的历程。在石油、钢铁、汽车等需要巨额固定资产投资的行业中,逐渐产生了一些巨型企业。由于这些巨型企业动辄需要数亿美元、数十亿美元甚至数百亿美元的资本,几乎没有人能拥有这样一笔巨款,即使有人拥有这笔巨款,也可能不愿意冒如此大的风险。承担有限责任并拥有高效管理体制的公司制企业,便为吸收大量的私人资本并且分散投资者的风险提供了一种平台。
我们知道,公司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产物。在我国,主要有哪些公司形式呢?我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就是说,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两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我国此条法律规定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公司法》不认可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等其他的公司形态;不能创设其他公司形式。
在市场经济中,为什么公司占主导地位呢?很简单,因为它是最有效从事经济活动的方式。公司是一个可以从事经济活动的法人。市场经济的要求决定了市场主体必须拥有明晰界定的财产权,而且必须是独立的、平等的。法人制度以其独特的性质使法人在市场经济中充当了主要的角色。公司作为法人的一种形态,其特质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这必然使公司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并且,由于公司自身的优点,使其成为最典型的企业法人而在市场经济的主体中居于重要地位。与其他市场主体相比,公司的优点表现在:
1.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决定了对公司投资的股东既可满足投资者谋求利益的需求,又可使其承担的风险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增加其投资的积极性。
2.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在社会上广泛集资,便于兴办大型企业。
3.公司实行彻底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4.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使公司的资本、经营运作趋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实现投资者的目的。
5.公司形态完全脱离个人色彩,是资本的永久性联合,股东的个人生存安危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公司存续时间长、稳定性高。
公司企业属法人企业,出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是现代企业组织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有效地实现了出资者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具有资金筹集广泛、投资风险有限、组织制度科学等特点,在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中具有典型和代表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及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公司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组织形式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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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制企业 也称独资企业,由个人出资经营的企业。出资者就是企业主,掌握企业的全部业务经营权力,独享企业的全部利润和独自承担所有的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独资企业不是法人,全凭企业主的个人资信对外进行业务往来。业主制企业常被称为“夫妻店”,即我们经常所说的个体经济。
合伙企业 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共同出资兴办的企业。这种企业一般通过合同来规定投资者的收益分配方式和亏损责任。合伙制企业的财产为合伙人的共有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制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对合伙人中的一名或数名直至全体同时或先后行使债权,要求其偿还全部的债务。
委托经营 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对委托对象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委托经营的内涵是企业的委托代理,主要以企业产权及其经营权为对象,由受委托人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目的是不断发展和壮大企业,提高企业的赢利能力。
委托经营成为可能的最基本条件是:所有者即委托者不能够或者没有必要亲自主持经营,从而把经营权让渡给经营者即受托者。比如一个国有或集体所有的企业,所有者都是一个群体,为了实现经营目的,他们就必须把自己经营企业的权利进行让渡,即让渡给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