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三本非常厚的手稿,记载着1894年的工作。对我而言,如果要想从这些丰富的材料里面,选出一些特别有意思但同时又能显示我同伴的特异才能的案件是相当困难的。在翻阅那些案件记录时,我们既可看到令人生厌的红水蛭案件,又能看到银行家克罗斯倍的惨死案,还有阿得尔顿惨案以及奇特的英国古墓的葬品案,同时还可以看见著名的史密斯—莫梯麦继承权案。在这期间,我的朋友由于参与了布洛瓦街的对杀人狂哈内特的追捕,曾得到过法国总统亲笔书写的感谢信和法国的勋章。即使这些都可以写成很好的故事,总的来说,我认为它们都根本不能与约克斯雷旧居案件相提并论,它的情节引人入胜,紧扣心弦,这里不光包括青年威洛比·史密斯的惨死,还有好多跌宕起伏的小插曲。
在十一月底的某个狂风大作、暴雨倾盆的深夜,福尔摩斯和我安静地坐着,这时他正用一个高倍放大镜仔细辨别那残留在纸片上的字迹,而我也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一篇外科学术论文。外面的狂风呼啸着横扫过贝克街,雨点重重地敲打在窗户上。说来也怪,住在市中心这个方圆十英里以内全是人造建筑物的地方,仍然能够感受到大自然给人类带来的威胁。就我自己而言,更是感觉到在大自然巨大的力量面前,伦敦显得如此脆弱,并不一定比田野中的小丘更加坚固。我靠着窗子,看着无人的街道。忽然,我看见远方出现一缕灯光照亮了泥泞不堪的小道,还有闪着光亮的马车。那是辆单骑出租马车,正从牛津街往这边驶来。
我的朋友把放大镜放下,把纸片卷好,说道:“华生,多亏今晚我们没出去。我刚才这一坐下来可做了不少事。依我看,这不过是十五世纪后半期一座修造院的记事薄。听,这是什么声音?”
在狂吼的大风中,夹杂着马蹄的“嗒嗒”声,还有车轮碰击人行道石边的声音。我看见那辆马车就停在了我们家门前。
有个人从马车上走下来,我大声喊道:“他要干什么?”
“怎么回事,难道他是来找我们的吗?是否我们还得准备大衣、围巾、套鞋之类的各种物品呢?等会儿!那马车走了!这下真的太棒了!如果他要想请我俩出去的话,就肯定会让马车在外面等着的。亲爱的华生,其他人都早已睡了,你快去下楼开门吧。”
客人刚走过门厅,我立刻就认出了他,他就是年轻的斯坦利·霍普金斯,是位极有发展潜力的侦探,我的朋友对他的工作多次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福尔摩斯急切地问我:“他现在进来了没有?”
“亲爱的朋友,”我的朋友站在楼上开玩笑似的对他说道,“请上楼来,我想在这种风雨大作的夜晚你不会对我俩怀有什么不好的企图吧!”
这位侦探拾级而上,灯光照着他的雨衣,闪闪发光。我帮他把雨衣脱掉,同时我的同伴又把壁炉的火弄得更旺些。
福尔摩斯说道:“亲爱的霍普金斯先生,离火再近一点儿,这样可以暖一暖脚。来支雪茄烟吗?华生大夫会给你一杯热开水加柠檬,那可是上等好药。你这么晚上这儿来,是发生了什么非常重要的事吗?”
“的确有要紧的事,福尔摩斯先生。今天下午我忙坏了,你看过晚报上有关约克斯雷的事了吗?”
“有关十五世纪以后的事,我今天还没来得及看呢。”
“报上只有一小部分,而且与事实完全不符,所以读与不读没有多大区别。我也抽出时间去了一次现场,案件发生地在肖特郡,那儿离凯瑟姆有七英里,离铁路线有三英里。我接到电话时是三点十五分,五点钟时我就到了现场,也就是约克斯雷的旧居,在那儿仔细调查取证,然后赶最后一班火车来到查林十字街,又租了辆马车到你这儿来了。”
“我猜你是还没搞清楚这件案子吧?”
“是呀,我根本找不出事情发生的原因,就我目前调查的情况看,现在事件的状况与以前一样模糊不清。在开始调查时,案情似乎很简单。福尔摩斯先生,查不出犯罪动机。最让我头痛的是根本找不出行凶的目的,这个人虽然被杀死了,可是却找不到任何人要伤害他的理由。”
福尔摩斯点上烟,然后深深地靠在椅背上。
他说道:“请把这件事再详细地讲一遍。”
斯坦利·霍普金斯说道:“我已经把这些事实都弄清楚了,可就是不明白这些事的真正意义。据我调查,在几年前,有位叫科伦的老教授买了约克斯雷的旧居。这位教授经常生病,每天都有半天躺在床上,剩下的半天就是拄着手杖在住宅周围一瘸一拐地走;或是坐着轮椅,让仆人推着他在园中转转。邻居们都非常愿意同他来往,他被公认为是这儿最有知识的人。他家中的管家马可太太也是个上了年纪的人,另外还有个女佣叫苏珊·塔尔顿,从他到那儿以来一直都是这两个人服侍他,她们俩的名声都挺好的。这位老教授正在全身心地致力于他的一本专著。大约在一年前,他觉得应该有个秘书帮忙,他曾请过两位,不过都不满意。第三位叫威洛比·史密斯,他刚刚大学毕业,教授很喜欢他。他的工作主要是在上午记录教授口述的内容,再就是晚上必须查阅一些与明天工作有关的资料。威洛比·史密斯不管是在幼年,还是在剑桥念书的时候,行为举止都不错,这一点令老教授非常满意。我看过他的证明信笺,他一直是个品行端庄、性格温和、工作勤恳的人。就是这样一个好青年,却于今天上午在教授书房里被人杀了。”
狂风不停地怒吼,窗户被风吹得“吱吱”作响,我与我朋友步调一致地走近壁炉。霍普金斯还在有条不紊地叙述这个故事。
他说道:“我觉得整个英格兰绝对没有一家像教授家那样地与外界隔绝的住所。连续好几周,他家可能没有一人走出大门。教授只致力于自己的工作,对于其他的一切从来都不过问;史密斯对周围的邻居没有一个认识的,过着与他主人同样的生活;而那两个女人就更没有必要走出庭院了。推轮椅的园丁叫莫提迈尔,他从军队里领取抚恤金,他曾参加过克里木战争,是个大好人。他住在花园的另一端,那儿有三间小房子。就这几个人住在那座旧房子里,并且,从凯瑟姆到伦敦的大路离花园大门只有一百码远。大门上有门闩,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进去。
“我现在讲讲苏珊·塔尔顿的证词,只有她能给我们提供一些情况。事情大概是在上午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发生的,那时她正好在楼上挂卧室的窗帘。科伦教授此刻正在床上休息,他在天气不好时经常过了中午才起床做事。当时女管家正在屋后干活儿。死者就在他的卧室里,那里也是他的起居室。后来她听见史密斯走过了过道,下楼后进了书房,书房恰好是她脚下的那间房子。她虽没看见他,但据她说,她是绝不可能弄错威洛比·史密斯那迅速、有力的脚步声的。她没有听到书房门关上的声音,不一会儿恐怖的叫声传了出来。叫声中夹杂着嘶哑与绝望,同时是怪怪的而且也是不自然的,无法分辨那是男的还是女的发出的声音。而后,传来沉重的脚步声,震得整个房子都在摇晃,后来所有这一切又平静下来。她当时真的被吓傻了,好一阵儿才敢下楼去看看。那时她看到书房的门是关上的,可当她打开门时,看到威洛比就躺在地板上。刚开始她还没有发现他有伤口,当想要把他扶起时,才看到血从脖子那儿一直流下来,脖子上有一个不大但非常深的伤口——把颈动脉给切断了,杀人的工具是那把放在写字台上的裁纸用的小刀。刀背很硬,刀把是象牙做成的。
“起初的时候,女仆以为他已经死了。当她向他的前额泼冷水时,他的眼睛微微睁开了一会儿,低语道:‘教授,是她。’苏珊发誓说这是死者的原话。他还想努力地再说些什么,还举起了他的右手,而后他就死了。
“这时,女管家也来到了杀人现场,但她来晚了一步,根本没有听到死者临死前说的话。她让苏珊看护着尸体,自己跑上楼去了教授的卧室。当时教授正坐在床上,惊慌失措,因为他听得出来肯定有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管家非常肯定地说,当时教授还穿着睡衣,而睡衣一般都是莫提迈尔在十二点钟时帮他来穿的。教授说,当时他听到那悲惨的叫声,其他的一概不知,他根本不能理解这小伙子临终时的那句话!但是他认为这是神志不清时说的话,可信度不高。
“教授认为他根本没有仇人,他不能解释凶手杀人的动机。然后他就立即吩咐莫提迈尔去报警。过了一小会儿,当地警察就找到了我,让我和他们一起去警局。在走之前,他们没有动过任何东西,这一点警长早已下过命令,不允许闲杂人等从小道上靠近那所房子。福尔摩斯先生,现在的条件完全具备,接下来就是运用你的推理的大好时机了。”
我的朋友带着微笑幽默地说:“条件真的完全齐了吗?还缺少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呢。我们还是先听听你的意见吧,霍普金斯先生,你又是怎样看待这桩谋杀案的呢?”
“福尔摩斯先生,我想先让你看一张简图,在图上可以大略知道教授书房的位置以及相关处所的位置。这样的话,你就会很容易了解我的侦查。”
我把那张简图打开,放在我的朋友的膝盖上。然后起身走到他身旁,在他背后看着这张简图。
“这张图非常简单,我认为重要的几处都画出来了。其他地方在我讲述的时候你可以想象出来。首先假设凶犯走进了书房,那他是如何进去的呢?他肯定会经过花园小路,从后边的门进来。这是由于这条路是条捷径,一直通向书房,如果从别处进去的话,会多走些弯路。我想凶犯绝对是从原路返回的,因为书房的两个出口一个早已在苏珊下楼的时候给锁上了,另一个通向教授的卧室。于是,在开始时我就一直注意花园的小路。最近总在下雨,小路比较泥泞,一定能够找出足迹的。
“在侦查的过程中,我发现凶手很小心、老练,小路上一点儿足迹也没有找到。不过非常明显的是有人曾顺着小路两旁的草地走过,那些草被人给踩倒了。这人肯定就是杀人犯,因为雨是夜里才开始下的,园丁同别的人一样,当天早上均未去过那里。”
福尔摩斯说道:“先停一下,这条小路通向哪儿?”
“通向大路。”
“那小路到底有多长?”
“大约有一百码左右吧。”
“我想在大门附近肯定能够找到印痕。”
“太遗憾了,大门旁边的路是砖路。”
“那么大路上是否有痕迹?”
“大路被踩得乱七八糟,根本看不清。”
“真是太可惜了,那草上留下的印迹是进来的还是出去的?”
“很难说,因为足印方向根本就不明显。”
福尔摩斯有点儿不耐烦了。
他说道:“的确,雨下得很大,风也刮得很猛,分辨脚印比我看那些纸片还困难,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霍普金斯,当你对这事不知该如何处理时,你又是怎样做的呢?”
“福尔摩斯先生,我想我还是摸清了一些情况。我确信是有人很小心地从外边走进了这屋子,我把过道也检查了,上面铺有椰棕编的垫子,在那儿确实没有找到任何痕迹。当从过道进了书房后,那里面的家具并不多。一张写字台,在它下面有个固定的柜子。那柜子有两排抽屉,是打开着的,中间还有个小柜,那上面上了锁。也许抽屉经常被打开,因此里面根本没有任何贵重的东西。在小柜里有一些非常重要的文件,不过看上去并不像被翻弄过。教授告诉我他没有丢任何东西,看起来的确没有可拿走的东西。
“我走到那个青年的尸体旁,在靠近柜子的左边是尸体所在的位置,我在图上已经画出来了,那把刀子刺在他脖子的右边,凶手也许是在死者不注意时,从后向前猛扎过去的,因此绝不可能是自杀。”
福尔摩斯说道:“如果他不是倒在刀子上的话,那么他就不是自杀,而是他杀。”
“是的,我也考虑过这种可能,然而刀子在离尸体几英尺远的地方,因此这绝对不可能。当然了,死者本身就可作证。
“另外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证据,当时被死者握在手里。”
斯坦利·霍普金斯从他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纸包。当打开后,他取出一副金边夹鼻眼镜,它的一端垂有一条已断成两截的黑丝带。他说道:“死者的视力很棒,这个东西肯定是从凶手脸上或其他地方抢过来的。”
福尔摩斯接过那副眼镜,兴趣十足地观察起来。他带上这副眼镜试着去看东西,又靠近窗户朝外观察着,而后又跑到灯下,认真仔细地检查这副眼镜。后来,他竟哈哈大笑起来,坐在桌旁拿了张纸,草草地写了几行字,然后扔给坐在对面的霍普金斯。
他说道:“我惟有这一种办法来帮你,或许有用吧。”
霍普金斯大声念道:
寻找一位穿着有品位,打扮得如同贵族的妇女。她宽宽的鼻子,两眼离鼻子很近,前额有很多皱纹,呆板的面容,或许有点削肩。还有一点能说明她在最近的几个月内,至少去过同一家眼镜店两次,她眼睛近视得很厉害。这座城市没有多少家眼镜店,我想找起来不会很难吧。
霍普金斯露出非常惊异的神色,此时我的面部表情肯定同他一样。可是福尔摩斯只是笑了一下,接着又说道:“上面的结论很容易得出来。不管什么物品都不能像眼镜这样更具有说服力,更何况这副眼镜又有它的独特之处。想到这么精致的眼镜与死者临终时的遗言,很容易得出这是一位妇女的眼镜。对于她穿着上是否体面,举止上是否文雅,我觉得一个戴这种眼镜的人在穿着方面应该不会是很邋遢的。你注意过这方面吗?这副眼镜的夹子特别宽,由此可以看出这位女士鼻子的底部一定很宽,一般为短粗鼻子,不过很可能也会有例外情况,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不敢过于武断。我的脸狭长,但我的眼睛根本对不上镜片的中心,由此又可以得出她的眼睛长得很靠近鼻子。华生,你应该能够看出镜片度数很深。一个人平常总喜欢眯着眼睛瞧东西,这肯定会给生理上带来一定的影响,它使得前额、眼帘和肩都具有某些相同的特点。”
我说道:“我明白也很理解这些。不过我承认,我不能理解你为什么说她最少两次去同一家眼镜店呢?”
福尔摩斯把眼镜放在手里。
他说道:“你们都能看见,眼镜夹子衬的软木主要是为了防止压痛鼻子,这两块软木中的一块已褪了色且有磨损的地方,可是另一块却是新的,很明显有一边的软木曾经掉了,而且还换成了新的。对于这块旧的,我想它装上的时间也不会太长。我猜她是为了取得两块相同的软木,才会去同一家眼镜店的。”
霍普金斯羡慕地说道:“天啊!太棒了,所有证据全掌握在我手中,可是我却无计可施,现在我很想去伦敦的各家眼镜店看看。”
“当然,你必须去,你还有什么需要告诉我的吗?”
“没有,我知道的并不比你知道的多。只要在那条大路上或火车站出现过的陌生人,我们都调查过了,什么新情况都没有得出来。最让人伤透脑筋的便是这件案子的动机,无论是谁现在都说不清到底是为了什么。”
“啊!这个我就无法帮助你了。你是否需要我明天同你一起去看看呢?”
“福尔摩斯先生,若你真的愿意去的话,那我就太高兴了,明天早上六点钟,有火车从查林十字街开往凯瑟姆。大概八九点钟左右,我们就能到达出事现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