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4—1637年,价格昂贵的郁金香后来要么消失不见了,要么变成了普通品种,对新开发的球茎品种来说,就像18世纪郁金香和风信子及现代球茎的价格走势表明的一样,这是市场动力学的基本规律。种植球茎时,其价格自然会随着这种球茎的大规模的供应而下跌;但是,原始球茎拥有者的股票却上涨了。对于某一新品种的唯一的那颗球茎来说,球茎交易不断下跌的价格可以很容易地证明绝对高价是有道理的。对于珍稀球茎的新品种而言,值得珍藏的球茎其令人咂舌的价格及其下跌走势与后来的价格相比并没有不一致。
无论怎样,普通球茎的价格运动均与我们从马凯及其众多的追随者那儿承继而来的关于郁金香狂热的景象无关,那种景象描述的都是按颗为单位交易的珍稀球茎的令人震惊的昂贵的价格和稀奇古怪的交易。
即便这个故事(2500弗罗林的总督球茎)是如此不真实,但这个源自郁金香狂热的令人惊奇的故事却是假荆棘,它对那些大肆宣扬泡沫的人具有不可抗拒的诱惑力。这些故事用于说教时是如此完美,以至于金融说教者永远会给它们找到一个现有的市场,在这个世界里,充满了总是担心金融世界末日就要到来的投资者。
6.重新解读——对密西西比泡沫和南海泡沫的新解
这两次投机的金融动态在形式上很相似。政府的默许和纵容是这两次策划的关键。在这两次投机中,每一次投机都牵涉到一家公司通过企业兼并或获取政府债券来谋求其资产负债表的迅速扩张,公司通过连续发行的股票来融资并给予政府巨额报偿。随着价格的节节攀升,上市的股票不断出现新的高潮。但股价下跌时,最后一波股票购买者损失最为惨重,而最初的股票购买者一般都获利丰厚。
只要知道金融政策里的重要变动及密西西比公司股票与皇家银行纸币的发行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人们就会更容易理解密西西比公司股票价格下滑的原因。股票之所以最后下跌至最初的发行价格,是由于劳的大权旁落及他的对手的接管造成的,他的对手的目的就是摧毁密西西比公司。
约翰·劳承诺的扩张从来没有成为现实,这并不意味着当时的经济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泡沫。毕竟,一种令人信服的经济思想在实践中失败了,这不是最后一次。一个又一个具有相当地位的现代经济学家小组把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供方经济学、货币主义、固定汇率管理法、浮动汇率管理法和对资产市场的理性期望的信念——描述为因会引起重大灾难而失效的计划。
只有在某种经济理论经过实验运行以后,投资者才能知道这种理论是否有缺陷。投资者把随之而来的崩溃和他们在事发后的愚蠢行为归因于泡沫,这种判断不应该使经济学家对这种事件的解释搞混淆。根据现代经济学的定义,这种事件从市场基本面的基础上是很容易解释的。金融运作想要取得成功,就需要从投资者那里获得一定程度的持久的信赖。金融是所有理论解释的急先锋。在任何作为杠杆作用的购空存货或公司物品中,首先是股票价格涨得很高,紧随其后的是逐渐扩大的收益。如果这个计划是为短期基金融资,当投资者突然对那个计划失去信心时,他们就可能将一个潜在赢利的项目变成一个无力偿还债务者。
约翰·劳的失误在于,他认为日渐加速的价格的暴涨与他的理论预测不一致。他启动的通货缩胀方法类似于现代经济中任何试图消除过多的债务负担而采取的调整政策。由于计划中股票价格的下跌和由于他大权旁落造成的随之而来的股价暴跌,他的实验因被冠上“泡沫”而声名狼藉。
趣味延展
郁金香原产于小亚细亚。1593年,传入荷兰。17世纪前半期,由于郁金香被引种到欧洲的时间很短,数量非常有限,因此价格极其昂贵。在崇尚浮华和奢侈的法国,很多达官显贵家里都摆有郁金香,作为观赏品和奢侈品向外人炫耀。1608年,就有法国人用价值3万法郎的珠宝去换取一只郁金香球茎。不过与荷兰比起来,这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
当郁金香开始在荷兰流传后,一些机敏的投机商就开始大量囤积郁金香球茎以待价格上涨。不久,在舆论的鼓吹之下,人们对郁金香表现出一种病态的倾慕与热忱,并开始竞相抢购郁金香球茎。1634年,炒买郁金香的热潮蔓延为荷兰的全民运动。当时1000美元一朵的郁金香花根,不到一个月后就升值为2万美元了。1636年,一株稀有品种的郁金香竟然达到了与一辆马车、几匹马等值的地步。面对如此暴利,所有的人都冲昏了头脑。他们变卖家产,只是为了购买一株郁金香。就在这一年,为了方便郁金香交易,人们干脆在阿姆斯特丹的证券交易所内开设了固定的交易市场。正如当时一名历史学家所描述的:“谁都相信,郁金香热将永远持续下去,世界各地的有钱人都会向荷兰发出订单,无论什么样的价格都会有人付账。在受到如此恩惠的荷兰,贫困将会一去不复返。无论是贵族、市民、农民,还是工匠、船夫、随从、伙计,甚至是扫烟囱的工人和旧衣服店里的老妇,都加入了郁金香的投机。无论处在哪个阶层,人们都将财产变换成现金,投资于这种花卉。”1637年,郁金香的价格已经涨到了骇人听闻的水平。与上一年相比,郁金香总涨幅高达5900%!1637年2月,一株名为“永远的奥古斯都”的郁金香售价高达6700荷兰盾,这笔钱足以买下阿姆斯特丹运河边的一幢豪宅,而当时荷兰人的平均年收入只有150荷兰盾。
就当人们沉浸在郁金香狂热中时,一场大崩溃已经近在眼前。由于卖方突然大量抛售,公众开始陷入恐慌,导致郁金香市场在1637年2月4日突然崩溃。一夜之间,郁金香球茎的价格一泻千里。虽然荷兰政府发出紧急声明,认为郁金香球茎价格无理由下跌,劝告市民停止抛售,并试图以合同价格的10%来了结所有的合同,但这些努力毫无用处。一个星期后,郁金香的价格已平均下跌了90%,而那些普通的品种甚至不如一颗洋葱的售价。绝望之中,人们纷纷涌向法院,希望能够借助法律的力量挽回损失。但在1637年4月,荷兰政府决定终止所有合同,禁止投机式的郁金香交易,从而彻底击破了这次历史上空前的经济泡沫。
TheCrowd
《乌合之众》
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LeBon
名著导读
古斯塔夫·勒庞,法国社会心理学家,著有《各民族进化的心理学规律》、《法国大革命和革命心理学》、《战争心理学》等,其中以《乌合之众》最著名。
《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已被翻译成近20种语言。作者古斯塔夫·勒庞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极具影响力。勒庞以十分简约的方式,考察了个人聚集成群体时的心理变化,指出个人在群体中会丧失理性,没有推理能力,思想情感易受旁人的暗示及传染,变得极端、狂热,不能容忍对立意见,因人多势众产生的力量感会让他失去自控,甚至变得肆无忌惮。
作为一部经典之作,《乌合之众》对于理解今天仍不失现实意义:日本普通民众为何曾变成战争机器,入市股民又为何会变得群情激昂?个人到群体的心理变化看似难以理解、难以置信,实则有迹可寻。群体中累加在一起的只有愚蠢而不是天生的智慧。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
勒庞试图向我们传递这样的观点:观念只有采取简单明了的形式,才能被群体所接受,因此它必须经过一番彻底的改造,才能变得通俗易懂。当我们面对的是有些高深莫测的哲学或科学观念时,我们尤其会看到,为了适应群体低劣的智力水平,需要对它们进行多么深刻的改造。这些改造取决于群体或群体所属的种族的性质,不过其一般趋势都是观念的低俗化和简单化。
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
——美国社会心理学大师奥尔波特
勒庞的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
——美国社会学大师默顿
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
——精神分析学大师弗洛伊德
理论精读
1.群体认识——被强化的个人信念
勒庞的群体观点认为,在群集情况下,个体放弃独立批判的思考能力,而让群体的精神代替自己的精神,进而,放弃了责任意识乃至各种约束,最有理性的人也会像动物一样行动。群集时还会产生一处思想的感染,使得骗者和群众的无意识思想通过一种神秘物作用要理互相渗透。勒庞总结说,当它成为集体时,任何一种虚弱的个人信念都有可能被强化。
(1)进入了群体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机制的作用下,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本质性的变化。就像“动物、痴呆、幼儿和原始人”一样,这样的个人会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识,完全变成另一种智力水平十分低下的生物。
勒庞观察到的另一条群体心理学规律: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在狂热的群体中失去了效力,“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预料的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当然,从以个人责任为基础的法制立场上说,这种在群体中消失了个人利益和目标的人会变成一个“无名氏”,而以个人责任为基础的法律,对这样的无名氏是不起作用的。所谓“法不责众”的经验使他意识到,他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群体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异质性群体中间,又会因责任感的彻底消失而强化”。意识到肯定不会受到惩罚——而且人数越多,这一点就越是肯定——以及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在群体中间,就像“傻瓜、低能儿和心怀妒忌的人”一样,在摆脱了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之后,会产生出一种残忍、短暂但又巨大的能量。
(2)是幻觉引起的激情和愚顽,激励着人类走上了文明之路,在这方面人类的理性没有多大用处。因此在同人类的各种作为文明动力的感情——“譬如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及对荣誉的爱”——的对抗中,理性在大多数时候都不是赢家。
勒庞没有认识到:群体中个人利益的暂时消失,以及相应的犯罪意识的泯灭,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便是千差万别的个人目标被一个集体目标所取代。在这种情况下,勒庞称群体中的个人会失去责任意识,也许并不十分恰当。实际情况可能恰恰相反,群体中的人认为自己可以对残暴行为不负私人道德意义上的责任,群体是个“无名氏”的作用外,很可能还因为他更强烈地意识到自己要为一个“更崇高的事业负责”。在这种责任意识的激励下,他会不自觉地自我渺小化,把自己日常经营的目标与它对立起来,从而理所当然地认为,别人的个人目标同样也是没有价值的。
(3)当这些领袖们打算用各种社会学说影响群体的头脑时,他们需要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他说,“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希望感动群体的演说家,必须出言不逊,信誓旦旦”。根据勒庞的观察,夸大其辞、言之凿凿、不断重复、绝对不以说理的方式证明任何事情,是说服群众的不二法门。因此,大凡能够成就大业的领袖人物,他最重要的品质不是博学多识,而是必须具备强大而持久的意志力,这是一种“极为罕见、极为强大的品质,它足以征服一切……没有任何事情能阻挡住它,无论自然、上帝还是人,都不能”。由于有这种强大持久的意志,他所坚持的观念或追求的目标,最初受到群众的赞成也许是因为其正确,但即使在已经铸成大错,思想的荒谬已经暴露无遗时,也未必能够动摇他的信念,因为任何理性思维对他已不起任何作用:“他们对别人的轻藐和保留态度无动于衷,或者这只会让他更加兴奋,他们牺牲自己的利益和家庭——牺牲自己的一切。自我保护的本能在他们身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孜孜以求的唯一回报就是以身殉职。”
2.走向平庸——群体的一般特征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智力总是低于独立的个体。举例来说,夫妇俩待在一起,会按照两人中更糟糕的一种方式生活:更懒惰、更不拘小节……群体总是会把智力更高的人带向平均水平,所谓的“走向平庸”。
从感情角度来看,群体的表现会和个体的行为不同,但是无法确定是更好还是更坏——这取决于群体在采取行动之前,接受的是怎样的暗示。文革显然就不是一个好的暗示,而相反,抗震救灾的志愿者行动,应该就是一个好的暗示。群体无意识行为其实在抹杀了智力的干扰之后,凸显了激情和冲动这种人类原始、本能的应激反应(不受大脑控制,受感情和脊椎控制),而激情和冲动因为较少受到理智(智力)的限制,所以无法确保它会走向好的一端。
所以对于群体无意识的状况,我们不能对其结果用二分法一概而论,而我们应该考虑的是,是否有可能通过理性的力量对群体的激情和冲动加以引导和组织?或者,在应用到现实的制度时,理性的力量和激情与冲动的力量,应该如何结合?作为一个社会心理学的问题,如果把独裁和民主放在其中,是不是能找到各自的发展逻辑和研究空间?
回到原文。改变历史或许有两种办法:理性的分析和建设,激情的破坏和冲击。
理性的分析和建设是自上而下的改革,并且只有当改革的发起者足够理性、睿智的时候,改革才会走上正途,比如维新。
激情的破坏和冲击是自下而上的革命,并且只有当引发革命中群体无意识的“暗示”是善意的时候,革命才不会带来暴政和恶果。比如……嗯,我举不出例子。
客观地说,从制度的变革角度来看,历史的经验似乎在告诉我们,理性的分析和建设比激情的破坏和冲击靠谱得多。当然这并不是说激情的破坏和冲击没有价值——志愿者行动往往就是从激情开始的,对现有制度的颠覆往往也是从激情引发的。只是所有这些激情的破坏和冲击,都需要一个好的暗示,需要一定的理性的引导和组织。
从这个角度来分析NGO的作用,是不是更理论化一些?
从这个角度思考公民社会,是不是会比较绝望?
3.矛盾激发——群体的感情与道德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