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国诗与美国现代诗句法
1.“离开印欧语系”
雷克斯洛思1956年这一段话,乍一看是有意作惊世骇俗之论:“美国语言正在离开其印欧语源,它离开拉丁语那种曲折的微妙细腻已经很远,相形之下更靠近汉语那种句法逻辑了。”
雷克斯洛思是在谈语言学还是谈诗学?美国式英语正在离开欧洲靠近汉语?谁敢笼而统之说这种话?如果仅谈诗歌语言,的确美国现代诗自新诗运动起,与英国诗歌相比,越来越倾向于明快简练,为追求简练而不惜牺牲英语传统风格。而这与中国诗的影响有关。这个过程,是从新诗运动开始的,说得再明确一些,是从庞德开始的。
在庞德看来,诗的技巧是一个高度自觉的因素,是一个需要孜孜以求才能取得的能力。他不相信灵感操纵的神来之笔。他在给蒙罗的一封信中说:“你能不能告诉美国诗人?诗是一门艺术,一门需要技巧和工具的艺术,而且诗如果要保持其生命力,它就必须是一门变动不居的艺术,一门风格不断更新的艺术。”《神州集》中最使人吃惊的是这样两句译诗。一是:
Desolate castle,the sky,the wide desert.
此句来自李白《胡关饶风沙》(古风第十四):荒城空大漠。另一句是:
Surprised Desert turmoil sea sun.
此句来自李白《代马不思越》(古风第六):惊沙乱海日。
《泰晤士报》书评作者当时就感到惊奇:“我们不明白,汉语是否真像庞德先生的语言那么奇怪?”
笔者初读《神州集》,读到这二行译文时,第一个猜测是恐怕费诺罗萨的日本教师水平太差,无法串解某些难句,庞德是在笔记不全的情况下误译成这样。
但笔者在耶鲁大学读到费诺罗萨笔记原件,发现这两行的笔记,字解与中解都相当清楚:
荒城空大漠
desolate castle sky large desert
I see a ruined fortress in a most blank desert.
惊沙乱海日
surprise sands mix sea sun
The sand surprised confused the rising sun out of the sea.
费诺罗萨的日本教师没有弄懂这里的“海”是指“瀚海”——戈壁沙漠,在笔记本第22册中,这首诗又重译解了一次,那里的译文就较准确:
Sands surprised by wind cover in the turmoil.
不管在哪本笔记中,串解都是很通顺的英语,与庞德最后“改定”的译文很不相同。看到费诺罗萨的串解添加了原文所无的主语及其他成分。因此,庞德这种扔开费诺罗萨的串解依据他的字注写出上述诗句的做法,是有意背叛费诺罗萨,回向汉语之源,来进行他自己的英语诗歌实验。
读一下庞德在《神州集》之前发表的诗作,无法找到像这样用独立的名词或名词词组组成的诗行。可以推测庞德在做这种句法实验时,很可能是认为字解比串解更好,自己在再现中国古典诗歌的特征,即抛开串解译句,回向字义并置。
我们在第一章第五节中已举出许多事实,证明庞德在1914年至1915年译《神州集》时,已仔细研究过费诺罗萨论文,并且对其展示的理论前景十分着迷。这种翻译法,很可能是他对费诺罗萨理论的第一次实践。只是由于他当时没法拆开汉字,所以就拆句。我们以后可以看到,许多想在汉字构成上做文章的人,往往都走上同一条路:以拆字始,以拆句终。
应当注意费诺罗萨论文中一段特别有趣的话:
最后我们看到汉语和英语句子形式相仿,使这两种语言互相翻译特别容易……经常可以略去英语小品词而进行逐字翻译,这样译出的英语不仅能让人懂,而且是最强有力的,最适合诗歌用的英语。
可能就是这段话启发了庞德译《神州集》时第一次有意识地实验了句法单元上的并置结构(juxtaposition或称parataxis)这种现代诗的重要的句式特征。
从当时对《神州集》的书评来看,注意到这个问题的人不多,一般人都认为中国诗语言就是这么怪,不必惊奇。《泰晤士报》那篇书评说:
要是我们请来一个外国天才,我们当然不想让他行事与我们一样;他若能完全保持自己的本色,我们自然最乐意,而且得益也最多。因此,我们认为庞德先生在翻译中选用了最得当的办法。
从翻译理论上说,这段话会使很多专家皱眉。这里不谈翻译理论。
的确,在中国古典诗歌中,相当数量的句子中有意象并置,也就是说,意象词或词组之间的句法关系不点明,无法添加代词、介词等串接成完整句式。随手举个例子:“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庞德只是敏感地觉察到这一点,但并不了解汉语诗句的构成。从翻译原则上说,应是原句串接译文也串接,原句并置译文也并置。该用并置法的句子(如译李白“凤去台空江自流”一句)却没有用并置,而不应该用的(如“惊沙乱海日”)却用了。“荒城空大漠”句,庞德的并置译法的确很传神。
但是意义过于复杂的串接,反而以不串接为宜。例如《杜甫秋兴八首》中的诗句:“丛菊两开他日泪”,各家译法均让人如堕迷津:
克兰默宾这种译法等于另写一句诗:
Chrysanthemums unfurl today,
Tomorrow the last flowers are blown.
W·J·B·弗莱契的译文叫人摸不着头脑:
The asters twice have opened a fresh years tears to view.
对比之下,埃米·罗厄尔的并置译法的确叫人感到爽快而且忠实:
The myriad chrysanthemums have bloomed twice,
Days to come-tears.
明显比前两种译文读来顺口,可能也更准确。
意象并置大量进入英语诗歌创作,也是在这段时间。在庞德自己,这几乎成了他的诗歌语言的一大特色。
2.并置
在新诗运动诗人中,这种手法迅速地传开,许多诗人以此参与维新。这样一来,意象并置也出现了形式纷繁的变体。
弗莱契的《辐射》(Irradiations)出现于1915年,但他在1913年即开始写作此诗。《辐射》中大量的并置与中国诗句法的关系,笔者暂时找不到任何佐证。但这一类的并置往往是一行一个名词词组,不像庞德那样用几个名词组成一行。
紫色与金色的旋涡,
朱砂山上吹来的风……
阳光中蜻蜓翅膀的闪光
银色的飞絮,金色的叶片飘下……
芭比特·道依契则有这样的诗句:
风,而在摇晃的灯笼后面
潜行着暗黑的阴影。
她也是在描写中国景色,这首诗的标题是《中国皮影戏》(Ombres Chinoises)。当然这种句式也不限于写中国的诗,道依契的另一首诗《海的宁静》:
快速飞来的云。你的唇在我的唇上。
海风带来的盐。
一直到当代,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几十年来一直坚持使用这种孤立名词词组写成的并置意象诗,他的成绩最突出的。他使用这种方法是充分自觉的,在一首诗中他写道:
并置在我头脑中
用其他方法无法完成
我们试看他这首名诗《南塔刻特》(Nantucket):
窗前的花
淡紫、嫩黄
被白窗帘变换色调——
清新的气息——
向暮的日光——
玻璃水壶
在玻璃盘上,酒杯
翻倒,旁边
放着把钥匙——还有
洁白无瑕的床。
十行诗中只有一个英语动词,而且还是出现在从句中,可有可无。名词并置写景物的确特别明快顺畅。
在当代祖述庞德和威廉斯的反学院派诗人中,这种手法更是普遍。黑山派的恰尔斯·奥尔森(Charles Olson),罗伯特·克里利(Robert Creeley),垮掉派的加里·斯奈德(Gary Snyder),新超现实主义的罗伯特·布莱(Robert Bly)等人,都有不少这样的作品。我们只举一首奥尔森的短诗《为杰拉德·梵·德·维勒写的变奏曲》为例:
鸢尾与丁香,鸟群
鸟群,黄花
白花,柴油机
拉犁
不停
就像夜莺
夜的拖拉机,磨出
他的歌
这种名词并置诗,已经相当自然。
还有一部分诗人,他们受中国诗影响,但仍使用正常英语,可以把他们称作韦利派,而把进行句法实验的称作庞德派。但即使前一派诗人,如雷克斯洛思和凯瑟的作品有时也全冒出名词并置的“碎句”,似乎这已成为“中国式”诗的固有特征。例如雷克斯洛思这首读起来中国味极浓的诗《五十》(Fifty):
阴雨的天,烟雾的山,
旧年以暴风雨告终。
新年也如此开场。
一整天,从远方海面
长翅的鸟高翔,在那
怒泻的天空。半夜豁然开朗
狂奔的云,陡落的月,
难得一片片无际的星。
我的第五十年来到了。
3.叠加
叠加(Superposition),是庞德创造的术语,也是庞德“俳句阶段”所创用的一种手法。它指的是比喻性意象不用连接词直接与所修饰的意象连在一起。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过庞德用中国诗材料写成的仿俳句,里面常有意象叠加。因此,意象叠加在当时庞德眼里,或许在许多别的新诗运动诗人眼里,是一种日本俳句常用的技巧。埃米·罗厄尔的仿俳诗中就充满了“叠加”。
日记
银绿色的灯笼颠荡在树丛中:
老人想起
年轻时的恋爱。
比例
天空中有月有星,
花园里有黄色的蛾
围着白杜鹃花扑飞。
实际上,中国诗中有大量意象叠加,只是因为诗比较长,包含的意象比较多,不只是叠加的两个,叠加的意象往往不在诗尾,因而不如日本俳句中的叠加那样触目。笔者随手拈来几个例子:
照影溪梅,怅绝代佳人独立
——辛弃疾《满江红,题冷泉亭》
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
——司空曙《喜外弟卢纶是宿》
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
——马戴《灞上秋居》
自把玉钗敲砌竹,清歌一曲月如霜
——高适《听张立本女吟》
可见,意象叠加,本是中国古典诗歌一个重要技巧特征。
意象叠加,实际上是意象并置的一个特殊形式。并置的意象,本有各种隐而未指明的联系。如果此种联系明显是比喻,就自然成为叠加。并置的意象之间的关系是不明确的,或者说是多义的,给读解者一定的想象和补充余地。而意象叠加,两个句法上孤立的意象可能只有一种关系:比喻关系。
庞德1914年《旋涡主义》一文对此有一明确的解释:这种单意象诗(即俳句)是一种意象叠加形式,也就是说,它是一个思想放在另一个思想之上。
实际上,在庞德之前,意象派的最早发动者,也是俳句的爱好者T·E·休姆就写道:
“两个视觉意象形成一个可称之为视觉和弦的东西,它们联合起来暗示一个不同于两者的新的意象。”
休姆这些笔记生前虽然没有发表过,但是肯定在他那个圈子里谈论过。我们没有证据说明庞德是否借自休姆。
不久,庞德就把这俳句式简单意象叠加变成了复杂意象叠加,那就是著名的《刘彻》一诗。有人说这是中国诗俳句化,不确。庞德有的诗的确是俳句化,因为它们是单意象诗,而这首诗是以一个总结性的比喻说明全诗。这是一种复杂意象叠加。我们可以看到庞德的《诗章》中出现的,大都是复杂意象叠加。例如《诗章》第83:
我们已经来到蛮勇的尽头:
来到不列颠的黎明?
恐怕没有
号召已经收回,先生。
(在这里是被禁的,不适用)
云层抬起它们的小山
在那些衰老的山前。
而许多新诗运动时期诗人写的作品中,乍一看是复杂叠加,细看还是意象叠加,例如弗莱契《辐射》中写雨景的那一段:
无休止的雨
在闪光的人行道上扑腾;
大群雨伞突然奔动,
暴风中的花弯腰、躬身。
如果说单意象的叠加的确是日本俳句的特色(因为中国诗很少可能单意象),那么,复杂意象叠加,的确是中国诗的特色。厄尔·迈纳先生说:庞德的《刘彻》一诗是把中国诗俳句化,这种说法大可商榷。从《刘彻》一诗开始出现的总结全诗的复杂叠加,只有中国诗才有可能。我们可以随意举一些诗。李白《寄远其十一》:
美人在时花满堂,美人去后余空床。
床中绣被卷不寝,至今三载空余香。
香亦竟不灭,人亦竟不来。
相思黄叶落,白露湿青苔。
后唐庄宗李存勖《忆仙姿》中出现的是总结全诗的连续复杂叠加:
曾宴桃源仙洞,一曲舞鸾歌凤。
长记别伊时,和泪出门相送。
如梦,如梦,残月落花烟重。
在美国现代诗人中,意象叠加技巧用得最出色的,依然推威廉·卡洛斯·威廉斯。他有简单的叠加,如《致马克·安东尼在天之灵》中的诗句,叠加用得非常突兀:
安东尼,
树,草,云。
但也有用得很复杂的,如这首:
诗
一切都在
声音里,一首歌。
很少只是一首歌,它必须
是一首歌——由具体细节组成
黄蜂
龙胆草——直接
的东西,打开的
剪刀,女人的
眼睛——醒着
离心,向心
这首诗本身,几乎可以说是威廉斯的“叠加诗学”的宣言。里面有四个并列的叠加意象,组成复杂的关系。
4.脱体句法
并置结构的由来,上面已经提到,可能来自对中国文字的误解,但它实际的产生,却是在翻译中国诗时模仿中国诗的句法。而这种模仿的结果,就不会再限于并置结构或叠加结构,其他中国诗形式因素也会顺理成章地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