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老狐狸办事心经(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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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办事要会“读”(1)

老狐狸说

博览群书是一种“读”,善解人意是一种“读”,世事洞明是一种“读”……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办成一件事、办对很多事、事事办到位,不仅要靠“读”来吸取智慧和营养,而且要靠“读”才能找到成功的门径。

读书是办事智慧的加油站

培根曾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严密,物理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学、修辞学使人善辩;凡有学者,皆成性格。”因此,读书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补充知识与调节心灵的方式。

但在现实中我们却发现不少人在走出了校园,步入了社会,踏进了职场后,往往会被繁忙的工作纠缠得焦头烂额,他们再也不像以前那样能够静下心来去阅读一本书。

很显然这种做法是无益的,即使身在职场我们也要养成经常读书的习惯。

多读书、读好书。因为书籍浩如烟海,数不胜数。有让我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的好书,也有诱人堕落的垃圾书刊。因此我们在进行阅读时切不可“照单全收”,要选择最有价值、最适合自己的读物。

恩格斯在信中说:“从真正古典的书籍学起,而不是从那些最要不得的德国经济学简述读物或这些读物的作者的讲稿学起。”“最主要的是,认真学习从重农学派到斯密和李嘉图及其学派的古典经济学,还有空想社会主义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的著作,以及马克思的著作,同时要不断地努力得出自己的见解。”也就是说,要系统地读原著,因为“研究原著本身,不会让一些简述读物和别的二手资料引入迷途”。

从恩格斯阅读过的书目来看,他虽然也读过大量的通俗小册子、报刊等,但花工夫最多、读得最多的还是那些经典原著。他认为,系统读原著是从事研究的一种正确的读书方法。这样,可以了解一个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不仅可以全面系统地掌握基本原理,而且可以掌握其发展过程,了解这一理论的全貌。

我们应该读些什么书呢?这就是下面要介绍的“筛选择优读书法”。

博览—通读—精读,是逐步筛选择优读书的过程。博览(浏览)是筛选书籍的基础,没有大量书籍的浏览也就谈不上筛选,但只停留在浏览阶段,对掌握专门知识也是不利的。从浏览的书籍中,择优选出一部分进行通读,可以了解书籍的梗概从而决定取舍,再从通读书籍中择优精读。只有在大量浏览的基础上才能选得准、选得精,也只有精读了部分书籍的内容,才能保证主攻方向的深入。在精读主攻方向的指导下浏览,才能心中有数,不至于漫无边际。这种在主攻方向指导下浏览和在浏览基础上深入精选是筛选择优读书法的原则。

显而易见,博览的前提是选择一定数量的合适的书籍。那么,怎样选择书籍呢?大体来说,可以考虑如下两方面的因素:

第一,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好的书籍。

书籍是用来帮助你进行学习,所以所选的书一定要“专业对口”。在进行选择时,如果自己拿不准,最好向有经验的人请教一下,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浏览进行比较,提取精粹。

第二,选择书籍时要注意“广博”与“精深”二者相结合。

所谓的“广博”,就是指既要阅读与所学内容有关系的理论书籍,又要阅读不太相关的书籍;不但要阅读专业书籍,而且要阅读专业以外的书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读书如果不广博,学习常常难以为继,深感力不从心。所谓的“精深”,就是指在“广博”的基础上选择最有用的一门,深入钻研,力求精通。例如阅读文学作品,不仅要广泛阅读各种体裁的中外名著,而且应该就其中的某一类、某一部精读深钻,加以研究,争取有所发现,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新见解。需要说明的是,广博与精深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应该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如果仅仅广博而不精深,就必然驳杂而肤浅。反过来,没有广博的基础而一味地追求精深,也不可取。

快速阅读法使你读书办事两不误

由于越来越快的工作节奏,使得我们的时间越来越宝贵,节约时间的最好办法就是提高办事效率,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也一样,要学会养成快速阅读的方法。

1.快速阅读的原则。

快速阅读法并不只是速度上的快速浏览,而是一种积极的、创造性的学习、理解和记忆过程,是读者从字里行间高效率地吸收有用信息的思维方法。培养快速阅读习惯的核心是培养高效率的灵活思维能力,培养推测、判断事物的能力和记忆力。

快速阅读十大原则是:

(1)不要重复阅读。

(2)阅读时,在思想上要把所接收的信息按照整体阅读法的要求分成类,并要记住各类的基本内容。

(3)阅读时不要出声。

(4)阅读时,视线要垂直移动。要扩大末梢视觉。

(5)阅读时要思想集中。

(6)边阅读,边理解。阅读文字时,要分析出关键词和主要概念,抓住这个理解的重点。

(7)阅读时要采用记忆的主要方法。阅读的目的决定了需要记忆什么。要记住作者的见解,而不是只记个别词句。

(8)要变换阅读速度。每次要选用最合适的一种阅读法。

(9)经常练习,以便巩固已有的习惯。

(10)每天应该读完两份报纸、一份专业性杂志和50~100页书,这是练习量。

2.培养快速阅读法。

以下以读书为例,来谈快速阅读法的培养与锻炼:

(1)确定读书的目的。

无论阅读什么,你都会有一个目的,这个目的将影响你决定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去读它,因为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阅读方式。拥有目的地读书,是增进记忆力和理解力的第一步。

如果读书漫无目的,可能把整本书都翻遍了,脑子里还是一片模糊。

(2)设定严格的读完时间。

读完时间是指完成阅读所用的时间。如果这本书用一小时阅读完,那么读完时间就是一小时。设定的读完时间与阅读效率在一定限度内存在着反比的关系,即你给自己限定的读完时间越短,你在阅读时间的精神就越兴奋,注意力就越集中。

(3)将读完目标值提高,范围缩小。

换言之,就是不能将读完目标值设定得太低,而且阅读内容的范围不能太大。所谓提高目标值,举例来说就是正常情况下需要两个小时读的书,你要求自己必须在低于两小时的时间内读完。但有时候,仅仅提高读完目标值可能时间还不够用,那你就要将读完目标的范围缩小。例如,关于“鲁迅”的资料,则范围过大。若将阅读的内容具体地定为关于“鲁迅小说”的资料,则将阅读的内容范围缩小了。

(4)阅读的内容不宜过多,舍弃不需要的部分,只阅读真正需要的部分。

其实一本书中,你真正需要的可能只占十分之一甚至更少,那么你就可以舍弃那十分之九不读。怎样挑选你需要阅读的内容呢?我们可以通过看关键名词、看句首、看目录、看能理解的部分以及逆向阅读等方法进行。特别是阅读目录,更能有效提高读书的效率。因为目录是全书内容的纲目,也可以说是寻求知识的“入门”之径。

能够读懂一般性合同

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会经常遇到各种合同,所以,能够阅读一般性的合同,是一项基本的办事能力。

1.合同的分类。

合同的分类有助于当事人正确地理解法律,订立和履行合同;有助于正确地适用法律,处理合同纠纷。通常,对合同作如下分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的名称与调整规则,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是立法上规定有确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

(2)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可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的合同,如典型的赠与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相互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因两种合同义务承担的不同,从而使它们的法律适用不同,如单务合同履行中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等问题。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为从合同中得到的利益支付代价,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而要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不需为从合同中得到的利益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典型的赠与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是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还是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仍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仍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通常,确认某种合同属于实践合同除须根据商务惯例外,还应有相应法律规定。

(5)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合同是否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必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可存在的合同,如保证合同。从合同不能独立存在,所以又称附属合同。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2.读懂合同的具体条款。

合同的条款就是合同的内容,即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条文。合同的主要条款就是合同一般应当具备的条款,也称必要条款,是履行合同与承担责任的基本依据。《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这是对合同主体的规定,同时也是一个合同必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写明该自然人的姓名和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明其名称和住所。

(2)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一切合同都要具备的条款。没有标的就失去了订立合同的必要性,合同就无法成立。

合同中的标的物可能是指某一具体的特定物,也可能是指某种种类物。合同标的可以是货物,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中的标的;也可以是行为,如服务合同的标的;可以是智力成果,如技术转让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的标的等。

(3)数量。

数量是合同标的的具体化,标的的数量直接确定了当事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大小和程度。数量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的尺度。没有数量,合同也不能成立。

(4)质量。

质量是标的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指标,包括标的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等级、技术要求、物理和化学成分、性能等。

(5)价款或报酬。

价款或报酬是标的的价金,也是一方取得标的所支付的代价。价款是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买卖合同中的货款、租赁合同中的租金等。报酬是根据合同取得劳务或工作成果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费。

(6)合同的履行期限。

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支付价款或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成果等的时间界限。合同的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也是确定合同能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

(7)履行地点和方式。

履行地点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接受合同履行的地点。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和手段来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

(9)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争议解决的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和法律适用等。解决争议的主要途径有: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和解;由第三人进行调解;通过仲裁解决;通过诉讼解决。

会读财务报表,对你大有裨益

如果你是主持公司日常工作的经理,就必须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否则,你就无法带领团队去完成企业设立的营利目的。

1.中国新《会计法》对经理人有何要求。

中国新修订实施的《会计法》强化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责任制。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迫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法》还对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迫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和打击报复依法履行会计职责的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单位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2.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的法律规定。

(1)企业的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应当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类别,分项列示。

利润表。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利润表的项目,应当按利润的构成和利润分配各项目分项列示,利润分配部分各个项目也可以另行编制利润分配表。

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通过如实反映企业各项活动的现金流入、流出情况,从而有助于使用者评价企业的现金流和资金周转情况。

财务状况说明书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