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成功人士的七个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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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习惯之四:追求双赢远离角斗场(1)

●一般人看事情多用二分法:非强即弱、非胜即败。这种思维方式的基础是力量和地位,而非原则。其实世界之大,人人都有足够的立足空间,他人之得不必就视为自己之失。

一提到角斗场,人们会自然想起古罗马,奴隶主为了取乐,强迫奴隶与野兽搏斗,这就是较原始的角斗。以至于罗马有世界上最大的角斗场。那么,什么是角斗场模式?美国潜能大师史蒂芬·柯维有过精彩的论述:有一家公司,该公司总裁最感头疼的便是员工的本位主义。在他眼里,他的员工都太自私自利,彼此不肯合作,如果不是这样产量可以大大提高。

史蒂芬·柯维问该公司总裁:“你认为问题出在人和,尤其与损人利己者相处更得这样。培养这方面的修养,还是整个企业观念使然?”

“你自己去找答案吧!”

于是史蒂芬·柯维深入了解这家公司的状况,果不期然,各部门各自为政,明争暗斗,谁也不服谁。显然他们的感情账户都出现赤字,人与人之间缺乏互信。当得知这种情况以后,他便心中有数了,于是他问总裁:

“追根究底,为什么你的员工拒绝合作?不合作的风气是否受到鼓励?”

总裁肯定地说:“没有。相反地,我们订有奖励合作的办法。”

总裁指着办公室墙上一幅宝马图,每个跑道上的赛马代表一位经理,跑道终点的奖品是招待旅游风光明媚的百慕大群岛。每星期他都会召集全体经理,一面训示合作的重要性,一面却以百慕大之旅作饵。换句话说,总裁口头上高唱互助合作,实际上鼓励彼此竞争,因为胜利者只有一名。

这家公司最大的问题其实是思维错误所致,许多企业与家庭也有同样的毛病,想要根除就必须提倡互利观念。

这位总裁的做法其结果可想而知,看来,加强资讯的流通并真正鼓励团队合作,不要突出个人或单位的业绩。

在相互依赖关系中,人人都是领导者,同样企求发挥更多的影响力,但最成功的领导应建立在利人利己的双赢思维的基础上。

史蒂芬·柯维在《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种把人际关系的思维归纳为六大类:

第—,利人利己(赢/赢)为自己着想不忘他人的权益,谋求两全其美之策,这种关系自然令人满意,乐于合作。利人利己者把生活看作一个合作的舞台,而不是一个角斗场。不过一般人看事情多用二分法:非强即弱、非胜即败。这种思维方式的基础是力量和地位,而非原则。其实世界之大,人人都有足够的立足空间,他人之得不必就视为自己之失。

第二,损人利己(赢/输)上面提到的以百慕大之旅引发竞争动机,无疑将助长“你输我赢”的观念。秉持此种信念的人,难免会运用本身的权势、财力、背景或个性来压迫别人,达到目的。

大多数人人从小就浸淫在“损人利己”的观念中。

1、角斗场模式

●在相互依赖关系中,人人都是领导者,同样企求发挥更多的影响力,但最成功的领导应建立在利人利己的双赢思维的基础上。在家里,手足之间有高下之分,乖孩子会获得更多宠爱与特权。这岂不正是告诉儿童:爱是有条件的,要得到父母的爱,就得与兄弟姊妹竞争。

年龄稍长,同行团体更是以成败论英雄,而在朋友间的地位最受青少年重视。

学校教育也是以分数、名次定优劣,必须有成绩差的学生才能衬托出名列前茅者的光彩。至于个人的潜能究竟发挥了多少,他人之得不必就视为自己之失。

利人利己可使双方互相学习、互相影响及共谋其利。要达到互利的境界必须具备足够的勇气及与人为善的胸襟,并不重要。教育以竞争为风尚,所谓合作往往只是假象。运动比赛也强化竞争的观念,提醒观众与选手,人生同样是一场零和游戏,必须分出胜负,而且惟有击败别人才能成就自己。

法律则硬把人区别为敌对双方,打官司就为分出我是你非。所幸,目前司法界鼓励当事人庭外和解,这表示兼顾双方利益的观念已逐渐受到重视。

的确,人生不可能处处笼罩在竞争的气氛下。如果随时随地不忘与配偶、子女、同事、邻居……一决,生命将多么可怕。因此,惟有互助合作才能增进幸福。

第三,损己利人(输/赢)有些人生性消极,习惯于委曲求全,这比损人利己的想法更要不得。这种人无所求,无所欲,也没有原则,只急于讨好别人,容易受人左右。他们不敢表达自己的意见或感受,深恐得罪人,惟有借别人的接纳来肯定自我,这种习性正中损人利己者的下怀。

可是被压抑的情感并不会消失,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反而以更丑恶的方式爆发出来,有些精神疾病就是这样造成的。

若是一味压抑,不能把愤怒情绪加以升华,自我评价将日趋低落。到最后依然会危及人际关系,使原先委曲求全的苦心付诸流水,得不偿失。

一般人通常在“损人利己”和“损己利人”两个极端之间摇摆。低姿态摆久了,心有未甘,就换上咄咄逼人的态势。久而久之,又觉得有内疚感,便重拾与人为善之心。但总有一天忍无可忍,再度回复高姿态。

第四,两败俱伤(输/输)两个顽固、互不相让且过分自我中心的人在一起,注定会两败俱伤。我认识一对离异的夫妇,丈夫奉法官之命出售财产,把所得分一半给前妻。为了报复,他宁可把市价1万多美元的汽车,贱卖50美元,好让妻子只得25元。妻子向法院抗议才发现,丈夫把所有的财产都廉价出售。

为了报复,不惜牺牲自身的利益,却不问是否值得;这只有不够成熟、掌握不了人生方向的人,少不了过人的见地、积极主动的精神,才会这样。

第五,独善其身(赢)又有一种人,利己但不一定损人,“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重要的是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当不涉及竞争时,这种想法相当普遍。

若问以上五种观念,何者正确?答案是:视情况而定。

在运动场上自然要分出高下。推广业务时,两个不相关的责任区也不妨彼此竞争,以刺激业绩。但是需要群策群力的工作,就不能用“百慕大”式的策略了。

假使你十分珍惜与重视某一人际关系,而牵涉的问题又无足轻重,那么偶尔放低姿态表示重视对方,也无可厚非。或者为了更崇高的目标,不值得在细节上计较,那么退一步又何妨?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你一心求胜,根本谈不上兼顾旁人的利益。比方亲人陷于生命危险,此时自顾不暇,遑论其他。

由此可见,人际关系也须因事制宜。不过一般而言,利人利己的原则还是最行得通的。

损人利己者固然一时取得优势,但另一方受害,对双方长期的关系有害无益。举例来说,供应商以胁迫方式迫使客户接受条件,下次客户还会光顾吗?

换个角度来看,倘若供应商不得不屈服于客户的要求之下,又岂会忍气吞声,恐怕难免要另找机会加以报复。不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就是在同行间宣扬客户的恶行。到头来不论是占上风或下风的一方,都得不到好处。

●利人利己者把生活看作一个合作的舞台,而不是一个角斗场。

但不损人并不表示要损己。

史蒂芬·柯维为一家公司做顾问,一个客户曾吃过亏,埋怨道:“利人利己的观念的确不错,可惜太理想化了。商场现实无情,不与人争,只有被淘汰。”

史蒂芬·柯维反问:“你是说跟顾客也要争利,才切乎实际?”

客户摇头。

史蒂芬·柯维再问:“你肯牺牲自己做赔本生意?”

“不可能。好吧!就算与客户之间应该两蒙其利,但与上游供应商的关系绝不是这样。”

“可是对上游供应商而言,你也是客户啊ヂ“最近我们与房东洽谈新租约就吃了暗亏。我们抱着兼顾双方利益的心态,开诚布公,想与对方好好商谈,可是却被当成冤大头。”

细问之下,才发现他错在未站稳立场,人人都有足够的立足空间,没有和房东沟通得更彻底。除了多听取对方的意见,他也该理直气壮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并坚持未达成彼此都满意的结果前,不轻易罢休。即使最后的结论迥异于双方原本的构想也无妨,因为异中求同,往往能得到令人意想不到的丰收。

第六,好聚好散(无交易)如果实在找不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倒不如好聚好散或取消交易,因为大家唯一的共识,就是彼此意见不同。所谓道不同不相与谋,既然观念歧异过大,与其事后失望、冲突,不如一开始就认清事实,婉拒某个职位或职员,取消合约或订单。

心中留有退路,顿觉轻松无比,更不必耍手段、施压力,迫使对方就范。坦诚相见,更有助于发掘及解决问题。即使买卖不成,仁义在,或许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

有家小型电脑公司的负责人就有过类似的体验。他接受了利人利己的观念,并且身体力行。他说:

“本公司曾受聘为一家银行设计全套新软件,合约一签就是5年。没想到1介月后,总裁换人。新总裁对我们的产品有意见,员工也感到新软件难以适应,于是他们要求我们更改合约。

当时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其实很不好,为了求生存,我们大可坚持依约行事。可是这种做法损人却不一定利己,既然产品不能令顾客满意,我同意取消合约,退回定全。但也告诉对方,日后若还有软件方面的需要,欢迎再光顾。

“就这样我放弃了一笔48000美元的生意,送简直是自断财路。可是我相信,坚持原则一定会有回报。

“3个月后,那位新总裁果实又打电话给我,带来另一笔总价24万美元的生意。”

两全其美,否则就别勉强,这对促进家庭和谐也十分有效。例如,与其为争看电视节目闹得不可开交,何不另选便宜都能参与的休闲活动,以免顺了姑心,逆了嫂意。

有一位艺人,多年来,利人利己者把生活看做一个合作的舞台,他们一家人经常在一起办演出。孩子们还很小的时候,他就自己谱曲,做演出服,给他们钢琴伴奏,指挥演出。

孩子们一天天长大,对音乐的欣赏情趣也开始改变。他们希望对节目和演出服装有较多的发言权。他们变得不太听话了。

这位艺人有多年的演出经验,觉得孩子们提出的很多主张都不合适。但他同时也认识到,他们的确需要表达自己。

于是,他提出了好聚好散或无交易的主张。他告诉他们,他希望达成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结果,否则他们干脆另谋高就以施展才能。结果,在设法达成协议时,大家都能毫无顾忌地陈述各自的主张,因为无论能否达成一致意见,都不会有感情方面的瓜葛。

不过这种做法也会有其限制。在商场上,最好在关系建立之初就抱定好聚好散的态度。

一旦关系持续进展,有时就无法轻言一刀两断、各自为政,家人、好友合伙或朋友间的生意往来尤其如此。为了维持亲情或友谊,经常必须妥协,因为若严重影响企业本身与彼此的关系,到最后甚至连生意都会做不下去,而须交由专业人士来经营。根据前人的经验,家族企业或友好创业之初,最好事先考虑日后拆伙的可能,讲定股份转让的方式。并且以安全感、人生方向、智慧与力量作为基础。这样友谊才能长存,企业也才能繁荣不衰。

2.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

●松下幸之助先生,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总结出了一条重要的人生经验: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

●成功人士的成功法则很简单:仅仅是转变了一下观念,学会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

●在各种交往中,你就可以从容应对,要么伸出理解的援手,要么防范对方的恶招。

失败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从来都不懂得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

创建了著名的松下电器公司的松下幸之助先生,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总结出了一条重要的人生经验: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

人们交往之间,总有许多分歧。松下幸之助希望缩短与对方沟通的时间,提高会谈的效率,但却一直因为双方存在不同意见、说不到一块儿而浪费掉大量时间。他知道,对方也是善良的生意人,彼此并不想坑害对方。在23岁那年,有人给他讲了一则故事——犯人的权利。

某个犯人被单独监禁。有关当局已经拿走了他的鞋带和腰带,他们不想让他伤害自己(他们要留着他,以后有用)。这个不幸的人用左手提着裤子,在单人牢房里无精打采地走来走去。他提着裤子,而不是一个角斗场。一般人看事情多用二分法:非强即弱、非胜即败。其实世界之大,不仅是因为他失去了腰带,而且因为他失去了15磅的体重。从铁门下面塞进来的食物是些残羹剩饭,他拒绝吃。但是现在,当他用手摸着自己的肋骨的时候,他嗅到了一种万宝路香烟的香味。他喜欢万宝路这种牌子。

通过门上一个很小的窗口,他看到门廊里那个孤独的卫兵深深地吸一口烟,然后美滋滋地吐出来。这个囚犯很想要一文香烟,所以,他用他的右手指关节客气地敲了敲门。

卫兵慢慢地走过来,傲慢地哼道:“想要什么?”

酗巴回答说:“对不起,请给我一文烟……就是你抽的那种:万宝路。”

卫兵错误地认为囚犯是没有权利的,所以,他嘲弄地哼了一声,就转身走开了。

这个囚犯却不这么看待自己的处境。他认为自己有选择权,他愿意冒险检验一下他的判断,所以他又用右手指关节敲了敲门。这一次,他的态度是威严的。

那个卫兵吐出一口烟雾,恼怒地扭过头,问道:“你又想要什么?”

囚犯回答道:“对不起,请你在30秒之内把你的烟给我一文。否则,我就用头撞这混凝土墙,直到弄得自己血肉模糊,失去知觉为止。如果监狱当局把我从地板上弄起来,让我醒过来,我就发誓说这是你干的。当然,他们绝不会相信我。但是,想一想你必须出席每一次听证会,你必须向每一个听证委员会证明你自己是无辜的;想一想你必须填写一式三份的报告;想一想你将卷入的事件吧——所有这些都只是因为你拒绝给我一支劣质的万宝路!就一支烟,我保证不再给你添麻烦了。”

卫兵会从小窗里塞给他一支烟吗?当然给了。他替囚犯点了烟了吗?当然点上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卫兵马上明白了事情的得失利弊。

这个囚犯看穿了士兵的立场和禁忌,或者叫弱点,因此达成了自己的要求——获得一文香烟。松下幸之助先生立刻联想到自己:如果我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不就可以知道他们在想什么、想得到什么、不想失去什么了吗?

他终于从中领悟到一条人生哲学。凭借这条哲学,他与合作伙伴的谈判突飞猛进,人人都愿意与他合作,也愿意做他的朋友。

松下电器公司,能在一个小学没读完的农村少年手上,迅速成长为世界著名的大公司,就与这条人生哲学有很大关系。

成功人士的成功法则很简单: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

仅仅是转变了一下观念,学会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松下先生立刻获得了一种快乐——发现一项真理的快乐。后来,他把这条经验教给松下的每一个员工。不料,他的妻弟井植薰(后来离开松下,创办三洋电机事业)说:“母亲在我12岁时就这么教育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