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不懂说话,就当不好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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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总经理的说话技巧(7)

现代社会,衡量一个人的能力,是从多方面来考察的,是否善于语言表达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其中尤以当众说话的能力为最重要。其实,没有人天生就是演讲家,通过后天的积极努力,人人都可以获得这方面的能力,问题只在于你愿不愿去尝试。

◎ 克服当众讲话的恐惧感

没有哪个人是天生的大众演讲家。想获得自信、勇气和面对公众发表演讲时冷静而清晰思考的能力,并不像大多数人所想象的那么困难——甚至可能不到其想象的十分之一的困难。

当众演讲不是一门封闭的艺术,因此你根本不用掌握修辞法和经过多年训练去美化声音。卡耐基先生从几十年的教学经验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当众演讲很容易,你只要掌握一些简单而重要的原则就行了。

刚开始时,他也一样无知。那时人们所用的教学方法,就是他在大学中教授们教他的方法。但很快卡耐基就发现用这种方法教那些商界人士根本就行不通。即使用当时一些演讲名家,如韦伯斯特·伯克彼德、奥卡纳尔等人的一些方法也不行。因为这些学生是一些商界人士,他们需要的只是有足够的勇气在商务会议上站起来,清晰连贯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所以在万般无奈之下,戴维尔只有抛开所有的教科书,用一些简单的概念,首先教他们克服当众讲话的恐惧感,终于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有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叫哥尔特。他曾经有许多在公众面前说话的机会,但在潜意识中却十分恐惧。他总是试图躲避与人正面交流。可现在他是大学的董事会主席。这个职务要求他必须经常地主持各种会议。哥尔特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对能否学会演讲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

后来他掌握并逐步尝试了克服恐惧的方法,终于成功获得演讲的能力。他所负责的教区曾经邀请英国首相来作公开演讲,而负责向听众介绍这位杰出政治家的人就是哥尔特自己。

几年前,一位家庭医生克狄斯大夫,前往佛罗里达州度假。度假地离著名的巨人棒球队的训练场地不远。克狄斯大夫是一位铁杆球迷。他经常去看他们练习,渐渐地他就和球员们成了好朋友。一天,他被邀请参加一次球队的宴会。吃饭前,宴会的主持人请他就棒球运动员的健康情况谈一谈自己的想法。

克狄斯是专门研究卫生保健的,他行医已30多年。对主持人提出的这个问题,他根本不用任何准备,就可以侃侃而谈。可是,在这种场合下,他还是第一次。当听到主持人提自己的名字,他的心跳就加速了,简直不知所措。他努力想使自己镇静下来,可无济于事,他的心脏仿佛就要跳出胸膛。这时参加宴会的人都在鼓掌,全都注视着他。怎么办?再三思虑之后,他摇摇头,表示拒绝。但却引来了更热烈地掌声,听众也自发地呼喊起来。

克狄斯心里清楚,在这种极其沮丧的情绪支配下,自己一旦站起来演讲,肯定会失败,更有甚者可能连五六个完整的句子都讲不出来。他只好站起来,背对着朋友,默默地走了出去,心中充满了难堪和耻辱。

他迫切希望提高自己的公众演讲能力。正是这种迫切性,使他毫无怨言地通过刻苦学习来建立当众说话的自信心。慢慢地,他的紧张情绪消失了,他已成为班上的演讲名家,并开始接受邀请,到各地去演讲。

现在,克狄斯说他非常喜欢演讲时那种欣喜的感觉以及所获得的荣誉,更让他高兴的是,在演讲中结交到了更多的朋友。纽约市共和党竞选委员会的一名委员,在听过克狄斯大夫的演讲后,马上就邀请他到各地为共和党发表竞选演讲。

当众演讲的恐惧大多数人都有,这极大地抑制了人们自身具备的语言潜能的发挥,也使其公众形象一定程度上打了折扣。实际上,恐惧只是一层窗纸,如果我们能像哥尔特和克狄斯先生那样勇敢地捅破它,当我们面对再多的人侃侃而谈时,也就无所畏惧了。

◎ 当众说话前尽量作好充分准备

林肯说:“即使年纪一大把,经验一大堆,如果无话可说,也免不了要为此难为情。”只有准备充分的演讲者才有完全的自信。

数年前,一位非常显赫的政府官员要在纽约的一次午餐会上做主持人,几千名听众都在等着听他演讲,想听一听他部门里的工作情况。可他一上台,人们就发现他没有准备。刚开始他想即兴讲讲,结果呢,却无话可说。于是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叠笔记来,想找一点演讲的东西,但笔记杂乱无章。他心里越紧张,说起话来就越发显得笨拙和尴尬。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越来越绝望,不知该说什么。他不停地说着对不起,挣扎着还想从笔记中理出一点头绪来,于是他用颤抖的手端起一杯水,凑到干燥的唇边。当时的情景真是惨不忍睹。最后,他只好坐了下来,而留给大家的是一个最丢脸的演讲家的形象。他的演讲方式正印证了卢梭说的书写情书的方式,那就是:始于不知何所云,止于不知已所云。

完全的准备,不是让你逐字逐句地将演讲稿背诵下来。如果犯了这种毛病,便会花费很多精力和时间去背诵,这样会毁掉整个演讲。

卡德伯恩是美国一位资深的新闻评论家。他在哈佛上大学时,曾参加过一次演讲竞赛。当时他选了一则题为《先生们,国王》的短篇故事作为演讲内容。然后把它逐字逐句地背诵下来,并且作了数百次的预讲。

比赛那天,他刚说出题目“先生们,国王”这几个字,头脑中就变成了空白,他吓得差点跑下台去。绝望之后,他只好用自己的话来讲这个故事,结果他得了第一名。当评委给他颁奖时,他简直不敢相信。

也就是从那时起,卡德伯恩就不再去背诵任何一篇演讲稿了,他只是做些笔记,然后自然地对听众说话。这就是他在广播事业中成功的秘诀。

每个人都知道,说话是一件很自然的事。说话前的准备主要是准备好讲话的内容并理清思路,而不必去费力地推敲词句。我们通常是边说边想,因此言语便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不知不觉地自然吐出。演讲前先写出演讲稿,再把它背下来,不但浪费精力、时间,而且很容易导致失败。

◎ 当众演讲能力是综合语言素质的体现

我们的言谈,我们当众说出的每一句话随时会被别人当成评价我们的标准。我们的语言,显示了我们的修养程度,它能让听众知道我们的出身、教育程度和个人修养。

一位贫困而失业的英国人在费城的街道上找工作。

他走进了大商人保罗·吉波斯的办公室,要求和保罗先生见面。保罗先生用十分不信任的眼光盯着这位陌生人,只见他衣衫褴褛,衣袖底部全已磨光,浑身都透着寒酸气。保罗先生一半出于好奇,一半出于同情,答应接见他。保罗原来只计划同他说几秒钟,但随即几秒变成了几分钟,几分钟又变成了一个小时,可是谈话依旧在进行。谈完后,保罗先生又打电话邀请费城的大资本家狄龙出版公司的经理罗兰·泰勒先生,同自己一起和这位陌生人吃午餐。然后又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工作。

这位外表贫困潦倒的陌生男子,怎么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影响了如此重要的两位人物?答案很简单,那就是他有很强的英语表达能力。

原来,这个人是牛津大学的毕业生,到美国从事一项商业任务。不幸这项任务没有成功,当时他既没有钱,也没有朋友。因此就被困在了美国,有家不能回。英语是他的母语,所以他说得既标准又流利。他一张口,就使人们忘记了他那破旧的衣服、沾满泥土的皮鞋和没有刮净的脸。他的言谈立即成为了他进入商界高层的通行证。

有许许多多的人稀里糊涂地过了一生,他们离开学校后,不知要努力增加自己的词汇,不去掌握各种字义,不能准确并肯定地说话。他们已经习惯于使用那些街头和办公室使用的、意义虚幻的词句,这也就难怪他们讲话缺乏个性特点和没有明确性了。

在哈佛大学担任了30多年校长的爱罗特博士说:“在绅士和淑女的教育中,我认为只有一课必修,那就是能准确、优美地使用他的母语。”这句话意义深远,很值得我们深思。那我们怎样才能准确、优美地使用本国语言呢?林肯就曾使用了这一公开的秘密方式,获得了惊人的成就。

林肯的父亲是一位懒惰又不识字的木匠,母亲是一位没有特殊学识与技能的平凡女子。这样的父母所生的林肯并没得到上苍的厚爱,天生就没有运用语言的天赋。那么他为何能把语言编织成如此美丽的形式,能说出如此无与伦比、富有音乐节奏的语句?

林肯当了国会议员后,他的官方记录中用一个形容词来描述他接受的教育:“不完全”。其实,他一生所接受的教育时间还不到一年。那么,是不是有什么良师的教导,才有后来的林肯呢?肯塔基州森林内的瑟加林·帕尼和凯利帕·基哈思,印第安纳州鸽子河岸的耶基安·都瑟和特路·科洛弗,这些都是他的巡回小学的教师。他们从这个屯垦区搬迁到另一个屯垦区,只要当地的拓荒者愿意给他们面包和火腿,他们则留下来教导孩子们读、写、算。那时,林肯从他们那里得到的启蒙和帮助很少,而他的生活环境对他的帮助就更少了。

后来,他来到了伊利诺伊州第八司法区。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些农夫、商人和工人。这些人也根本没有特殊或神奇的语言才能。当时林肯没有把他的时间全部浪费在这些人身上。他和一些头脑灵活的人成为了好朋友,这些人包括各个时代最著名的歌手、诗人等。他能整本整本地背诵伯安斯、拜伦、布朗宁等人的诗集,写过评论伯安斯的演讲稿。他的家里和办公室内都各有一本拜伦的诗集。办公室中的那本《拜伦诗集》,因为经常翻看,所以只要一拿起来,就会自动翻到《唐璜》那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