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换位思考。当对方以某些事实为证据向我们发起进攻时,我们就要善于进行换位思考,从另一个角度探寻事理,并借对方之势,进行反向推论,利用对方的证据,推出相反的结论,出乎对方意料之外,而又在情理之中,使对方难以辩驳。
14揭示论点论据的关系
在辩论中,直接揭示出其论据与论点之间缺乏必然联系,使其论证过程不合逻辑,指出从其论据推论不出他的论点,这样论敌的论点也就自破了。
◎论据不足
战国时宋玉写了一篇《登徒子好色赋》:
大夫登徒子,侍于楚王,短宋玉曰:“玉为人,体貌闲丽,口多微辞,又性好色。愿王勿与出入后宫。”王以登徒子之言问宋玉。玉曰:“体貌闲丽,所受于天也;口多微辞,所学于师也;至于好色,臣无有也。”王曰:“子不好色,亦有说乎?有说则止,无说则退。”玉曰:“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然此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登徒子则不然,其妻蓬头挛耳,龉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王孰察之,谁为好色者矣?”
宋玉为说明自己不“好色”,就着意描绘东邻的美女,并说她“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说登徒子“好色”,则举其妻无比丑陋,而登徒子却使她生了五个孩子。这些论据都不充足。未许窥他三年的美女,并不能充分说明宋玉的不“好色”;与丑妻相悦,生有五子,更不能必然说明登徒子的“好色”。这种论据不足的推理,是不能说服人的。
辩者在论证论点时所提出的论据是必要的,但并不是充分的,它只能部分地证明论点。如果要想充分完全地证明论点,还必须有别的论据才成,这便是论据不足了。
◎论据与论点无关
苏格兰人佛·斯图恩为安装假牙付了伪钞,在法庭辩护时,佛·斯图恩辩解道:
“可是牙科医生给我安装的牙也不是真的呀!”
安装假牙与付伪钞是不能简单类比的,由安装的牙不是真的并不能推导出可以付伪钞的结论,论点和论据毫无关系。
用与论点毫无关系的论据去推理,叫无关推理。如果能指出论敌使用的是无关推理,那么他的论点也就无“理”了。
◎以人为据
意大利物理学家、天文学家伽利略在《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中曾说过这样一件事:一位解剖学家让一位经院哲学家参观了人体解剖,让他看到了人的神经确实是在大脑会合。然后解剖学家对经院哲学家说道:“这回你该相信是人的大脑支配神经了吧。”而经院哲学家却说:“假若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不是说人的神经是从心脏里产生出来的,那我一定就承认这是真理了。”
这位经院哲学家竟然不顾目睹的事实,仍然迷信亚里士多德的错误说法,这是十足的以人为据了。其实,以人为据就是无关推论或证据不足在迷信和盲从权威方面的一种表现而已。
在使用论据去论证论点时,这论据并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事实,也不是符合真理的理论,却是对某某名人、大官等权威的迷信和盲从,这就是以人为据。以人为据,是无法推论出正确的论点的,当然也就不可能具有说服力了。
在辩论中,倘若能分析出论敌的论证中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就可以驳斥他的论证是“推不出”论点的,那么他的论点也就不攻自破了。
15攻击对方的矛盾
通过分析对方的论辩,抓住其中自相矛盾的地方加以揭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发现并揭露出对立方的推理中有自相矛盾的现象,即可说明他们的推理不能成立。这样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当然可以置“敌”于困境了。
◎矛盾的一般表现形式
在论辩中,要善于在对方的言辞中,捕捉逻辑矛盾予以反击,让对方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一般地说,对方的逻辑矛盾主要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
一、互相矛盾的判断
古希腊智者派的代表人物克拉底鲁和普罗泰戈拉常常搞一些诡辩,亚里士多德在驳斥他们的诡辩时,也就常常运用“矛盾术”来揭露他们的那些互相矛盾的判断。如:
克拉底鲁认为:“我们对任何事物所作的肯定或否定都是假的。”亚里士多德反驳说:“克拉底鲁的命题等于说,‘一切命题都是假的’,这一说法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如果一切命题都是假的,那么,‘一切命题都是假的’这一命题本身也应当是假的;如果认为‘一切命题都是假的’这个命题并不包括克拉底鲁的命题在内,那就承认了例外,这样,‘一切命题都是假的’这一命题也就不能成立了。”
普罗泰戈拉则认为:“我们对于任何事物所作的肯定或否定都是真的。”亚里士多德反驳说:“普罗泰戈拉的命题实际上等于说‘一切命题都是真的’,这个命题恰好与克拉底鲁的命题相反。这两个相对的判断在逻辑上可以同假,而事实上也确实是假的。如果普罗泰戈拉主张一切命题都是真的,这样,普罗泰戈拉的话便是假的了,因为他的反对者的观点是:‘普罗泰戈拉的命题是假的’。如果普罗泰戈拉对自己提出的命题作了保留,说:‘一切命题都是真的,只有我们的反对者的命题是假的’,这样,结果就不是一切命题都是真的,而是有些命题是真的,另一些命题是假的。”
亚里士多德的反驳之所以有力,就在于他发现对方诡辩中包含着自相矛盾,然后用对方的一个判断去否定另一个判断,从而推翻诡辩者的命题。
对方言辞中同时肯定两个互相矛盾(或相互对立)的判断,那必然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抓住这一点进行反击,则能驳倒对方。
二、概念中的矛盾
自相矛盾的概念,在一些复杂词语中经常出现。恩格斯在批判杜林时曾提出:
“可以计算的无限序列的观念,换句话说,杜林的囊括世界的定数律,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它本身就包含着矛盾,而且是荒唐的矛盾。”(《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90页)
恩格斯指出了杜林的自相矛盾:如果是无限的,那它就是不可以计算的;如果是可以计算的,那它就不是无限的。杜林把“无限序列”和“可以计算”硬凑在一起,只能创造出如同“圆形的方”、“木制的铁”一类荒唐的自相矛盾的概念。在论辩中,抓住对方言辞中自相矛盾的概念,就有懈可击。
概念是思维的细胞。假如概念自相矛盾,那么整个思维过程就必然有错乱之处。
据说军阀韩复榘不学无术,却到处作报告,讲话常常是逻辑混乱,矛盾百出,被人传为笑谈。相传,有一次他到一个学校发表演说,开头几句是:“今天是我讲话的天气,人来的很茂盛,大概来了三分之五,没有到的请举手!”前两句话语无伦次,后两句自相矛盾。既然没有来怎么能举手呢?
一般来说,这样明显的自相矛盾不易发生,但不自觉陷入自相矛盾的情况却是常见的。例如,有人为了强调我国的万里长城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说“我国有世界上没有的万里长城”。显然,这句话是自相矛盾的。既然“世界上没有”,“我国有”就不合逻辑。
三、思想中的矛盾
美国大律师赫梅尔,曾在一件赔偿案中代表某保险公司出庭辩护。原告声称,他的肩膀被摔下来的升降机轴打伤,至今,右臂仍抬不起来。
“请给陪审员们看看,你的右臂现在能举多高?”赫梅尔说道。原告慢慢地将手臂举到齐耳的高度,并表现出非常吃力的样子,以示不能再举得更高了。
“那么,你在受伤前能举多高呢?”
赫梅尔话音刚落,原告不由自主地一下将手臂举过了头顶,引得全庭哄堂大笑。笑声宣告了原告的失败及辩护的成功。
在这一回合的法庭辩论中,原告的失败就在于他那以歪曲事实为基础的逻辑矛盾。而律师辩护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他运用矛盾律机智而巧妙地揭露了原告的逻辑矛盾。
这里,原告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承认了“我的手臂现在不能举过头顶”和“我的手臂现在能举过头顶”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同时都是真的,因而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我们在运用“矛盾术”时,有一点是应该注意的:即矛盾律虽然有其客观基础,但毕竟是思维规律而不是事物规律;它指出思维中存在着的辩证矛盾,但并不否认客观现实中存在着的辩证矛盾。
说辩中的思想和观点表里不一、前后不一,就会产生自相矛盾的混乱思想。抓住其混乱的思想,揭露其自相矛盾,就能驳倒诡辩者。
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都是古希腊著名的辩者。一天,他们两个人就某个当时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开辩论,各自据理力争,寸步不让。由于观点分歧太大,柏拉图气极了,高声对听众说:“苏格拉底的话全部都是假的,你们一句也不要信。”
苏格拉底则笑着说:“对,请相信柏拉图,他刚才所说的这一句是真话。”
一位聪明的听众立即反问柏拉图:“请问先生,苏格拉底刚才这句话是真话呢,还是假话?如果是真话,那您说的就是假话;如果是假话,那么‘柏拉图讲的是真话’这句假话就不能令人相信?我们到底相信谁的呢?”
柏拉图一时语塞。苏格拉底在这里就是运用了“矛盾术”,造成了柏拉图说话中的自相矛盾,而使柏拉图陷入自相矛盾之中。
在论辩中,除了要善于即时捕捉对方的逻辑矛盾外,还要运用智慧和谋略,精心设计问话的方法,为对方设下自相矛盾的陷阱,使其不能自拔。让我们再看一个律师在法庭论辩中运用矛盾律巧妙揭露逻辑矛盾的例子:
◎攻击对方矛盾的多种方法
一、攻其言行矛盾
就是对对方言行不一的地方进行攻击,取得有利于自己的结果。这是比较常用的一种进攻方法。
二、攻其前后矛盾
《韩非子》一书中,有这样一则寓言:
楚人有鬻据与矛者,誉之日:“吾楣之坚,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誉其矛日:“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日:“以子之矛,陷于之楣,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据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因为“物莫能陷”的盾与“物无不陷”的矛,是不能同时存在的,这是前后相抵触矛盾的。所以当人问:用你的矛去攻你的盾,该如何呢?那人就“弗能应”了。这个故事也就是矛盾一词的来源。
三、攻其自我否定
一些辩者能够机智地发现并揭示出对立方的观点中就包含着与自身相反的命题,也即其观点是自我否定的。这样对立方的观点也就自然被击破了。
有一个年轻人想到大发明家爱迪生的实验室里去工作,便夸口对爱迪生说:“我发明了一种万能溶液,它可以溶解一切物品。”
爱迪生听罢,反问道:“你用什么器皿来放置这种万能溶液呢?”
年轻人被爱迪生问得哑口无言。这里,爱迪生一语指出了年轻人言论中的自相矛盾:既然是“万能溶液”,却不能溶解盛装它的器皿,这在逻辑上就违反了矛盾律。
通过上述例证的分析不难看出,攻其矛盾的方法,不失为驳论中的一种有力的武器。
16使用引申归谬法
寻找对方的荒谬点,放大其错误,使其结果更加荒谬,这种方法很具杀伤力。为了驳斥对方的论点,姑且先假设对方的论点正确,然后从中推出非常明显的荒谬结果,再根据逻辑学中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式(否定后件必然否定前件),就能够把对方的论题驳倒。
◎引申归谬法的意义
有一个11岁的少年徐揖,到郭林宗家玩。郭林宗家中有一庭院,院中有一棵树。郭林宗想把树砍掉,他说:“住宅犹如方口,宅中有树,如同有木,口中有木岂不成了不吉利的‘困’字?”
徐揖却很不以为然,说:“如果宅中不能有树,那么宅中也不能住人,因为口中有木成了‘困’字,口中有人就成了‘囚’字,‘困’字不祥,‘囚’字更不吉利;如果因为‘困’字不祥而砍掉树,那么由于‘囚’字更为不吉利,人也就不能住在院子里了。”
徐揖的话,让郭林宗无言以对。徐揖对对方的观点进行了合理引申,轻而易举地驳斥了对方的观点。
有一天,有个地主在家里喝酒。正喝得高兴的时候,酒壶里没酒了,他连忙喊来长工去给他打酒。
长工接过酒壶问:“酒钱呢?”地主很不高兴地瞪了长工一眼:“有钱才打酒算什么本事?”
长工拿着酒壶默默地走了。过了一会儿,长工端着酒壶回来了,地主暗自高兴,接过酒壶。可一看,壶里是空的。地主冲长工喊:“怎么没有酒?”这时长工不慌不忙地回答道:“壶里有酒能倒出酒来算什么本事?”
长工为了反驳地主“有钱能买酒不算本事”的观点,先假设地主的观点是正确的,然后由此推出一个新的“有酒能倒出酒来不算本事”的观点,给地主以沉重的打击。
归谬法在论辩中如果运用得好,一般能发挥一锤定音的功效。运用时关键在于大脑反应快,能迅速明确对方话中的原理,并由此推出一个符合这个原理的荒谬的事例。
归谬反驳关键是要选择好进攻点,寻找出对方论题中最荒谬的论点作为突破口,把对方荒谬的论点展开推理,使其结果更为荒谬。
一天,秦始皇召集群臣,讨论一项宏伟的计划:建一个大苑,东起函谷关,西至雍陈仓,以供他打猎游玩。群臣面面相觑,谁有意见,但也不敢有拂君意。这时,优旃却站了起来,奏曰:“皇上的主意实在高明至极,建一大苑,不仅可以娱乐,而且可以御敌。”
秦始皇倒没有想到御敌这一层,就问他说:“你说说看怎样御敌。”优旃说:“园中多放禽兽,等敌寇侵犯时,让麋鹿用角撞他们,看他们怎样进来。”秦始皇听了这话,放弃了建苑的计划。
秦二世继位后,又让群臣讨论他的宏伟计划:把全城都用漆漆一遍。优旃又把对付秦始皇的办法献给了秦二世。他上奏道:“皇上的主意实在高明,请付诸实施。漆城虽要百姓拿钱,会有一些怨愁,但这是一个好主意呀!等我们把城漆得油光光的,敌寇来了,想上也上不来,即使放他们进来,等看到城里也涂了漆,他们怕被漆沾住,也一定会因为找不到地方住而不得不走。”秦二世听了大笑起来,也终止了自己的漆城工程。
洞悉论敌错误命题中隐蔽的荒谬点,并扩大其范围,加深其程度,进行推广,让病态的种子长出畸形的苗,使其荒唐之处暴露无遗。在这一辩术的运用中,要选择好进攻点,找出对方论题中最荒谬的论点作为突破口,然后从高点强攻,把对方荒谬的论点展开推理,使其结果更为荒谬。
俄国著名作家赫尔岑有一次应朋友的邀请,去参加一个音乐会。可是音乐会的节目才上演不久,赫尔岑就十分厌烦地用双手捂住耳朵,打起瞌睡来了。这时,女主人对赫尔岑的举动感到很奇怪,便推了赫尔岑一下,问他:“先生,你不喜欢音乐吗?”赫尔岑摇摇头,指着演奏的地方说:“这种低级轻佻的音乐有什么好听的!”
女主人惊叫起来,对赫尔岑说;“你说什么?这里演奏的都是流行乐曲!”
赫尔岑心平气和地反问女主人:“难道流行的东西都是高尚的吗?”
女主人对赫尔岑的反问不以为然,不服气地说:“不高尚的东西怎么会流行?”
赫尔岑听了这话,风趣地对女主人说:“那么,流行性感冒也是高尚的了?”
说完,就告辞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