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里程变额特约条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车辆报废年限有两种方法:按照行驶里程数确定或按照使用时间确定,特约了本条款的客户,当按照行驶里程数计算的折旧率较低时,可以按以行驶里程数计算的折旧率确定保险车辆全部损失的保险金额,以便得到足额赔偿。
2.价值损失特约条款对于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新车,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即使修复如初,车辆也往往因为曾经损毁导致贬值,私人生活用车和行政用车的车主可以不必担心这样的问题,因为特约了本条款,“太保”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补偿。
3.保额确定方式有两种:按现在条款的规定,如果客户的车辆是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部分损失时可以足额赔偿,但全损时,只能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如果按实际价值投保,部分损失时,客户又必须自己承担一定的损失。综合险的车辆损失险规定了两种不同的保险金额确定方式,全部损失的保险金额是按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部分损失既可以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也可以协商确定。这样可以解决以往险种赔付不能两全的矛盾。
4.取消诉讼前置:取消诉讼前置,是保险公司用实际行动履行《保险法》,保护被保险人权益、方便客户索赔的重要变更。如果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应该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现在可以先向“太保”申请赔偿,由客户协助太保公司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平安保险方案
费率:平安产险协理说,平安改革后的车损险、三者险将依据所属性质、使用性质衍生出7张独立费率表,其中私有车辆也设有专门的费率表。
新费率在主险、附加险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共引入了12项费率系数,对私家车客户来说,相关的费率系数有车龄系数、车型系数、主驾人情况系数、是否指定驾驶员、无赔优待、是否直接投保、地区系数以及设置绝对免赔后的保费调整系数,通过费率系数,实现了风险的完全量化。
新费率同时鼓励投保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直接投保业务可享受10%的价格优惠。
特色条款:
1.无赔优待的费率系数:改变了以前的对年限的认定方式,任何客户在三年考核区间内只要有任意两年没有出险,就可以享受到20%的优惠,不必担心因为没有“连续”的两年安全驾驶记录而不能享受优惠。
2.绝对免赔额费率系数:使客户能够自主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投保保费的高低,比如购置价为10-20万元自备车客户,投保中如果自愿选择每次保险事故承担2000元绝对免赔额,那么客户可享受车损险38%的价格优惠。
3.代步车费用附加保险:万一发生交通事故不能使用车辆,会给车主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大不便。该条款用于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提供代步车服务。
4.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补偿附加险:只要在事故中受到伤害的第三方,经依法认定需赔付精神损失费的,被保险人就可以将该风险转给保险公司。
5.他人恶意行为损失附加险:小孩子淘气损坏车辆等原来的险种不理赔的情况,将从这个险种中得到补偿。
6.“人车双全”人性化套餐:针对日益扩大的有车家庭,提供人意险、航意险、家财险、车险一揽子综合保障性产品。
买保险时要注意抠细节
买保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应该给自己的未来加一份保障。不过,总有保户反映,投保容易理赔难,而保险公司也委屈,自己是按保险合同办事,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当然,不排除个别业务员为完成业绩任务做出不负责任的承诺,但如果投保人对保险基本知识没有太多盲点,在投保时细致一点,这种情况或许可以避免。
一般情况下,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任何一款险种的保险条款中,都会规定“投保范围”。例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有误,或者投保人与被保险入没有《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利益,保险公司完全可以拒赔。
在“保险责任”中,需要注意的是,会有一个观察期的规定,一般为180天,目的是防止恶意诈保的事件的发生。在观察期内,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同时,在保险条款中,还有明确“责任免除”条款规定,以某保险公司的某寿险条款为例,在该条款第五条是这样表述的:“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现阳性)或患艾滋病(ADI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不同的险种在此条表述中,会有一定差别,投保人在填写保单时必须注意是否有相应情况,避免日后出现争议。
一旦购买保单,就要按时交费。如果投保人没有在规定日期交费,保险公司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一般是60天,在宽限期内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宽限期后仍不交费的,保险公司会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付使保单有效,若垫付费用不足,则保单效用中止,再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则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业有个“最大诚信原则”,要求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必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对于投保人来说,一定要如实回答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各项问题,可能你一个小小的“隐瞒”,就会失去日后索赔的权利。通常,故意不告知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最后,提醒大家一个细节问题,那就是签名。一般除了没有法定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都应该是亲笔签名,不要代签,哪怕是最亲近的人,也不要让保险业务员帮忙填写,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只要在投保的过程中认真对待以上细节问题,发生意外后你就会觉得保险理赔并不难。
买保险六要六不要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我们身边买保险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买保险就是买未来生活的保障,因而要慎重。买保险要坚持六要六不要的准则。
要放下成见,不要偏听偏信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金融企业,《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除了分立、合并外,都不允许解散,所以,大可放下门第之见入保险,但重点要看公司的条款是否更适合自己,售后服务是否更值得信赖。
要比较险种,不要盲目购买。每个人在购买贵重商品时,都会货比三家,买保险也应如此。尽管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和费率都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但比较一下却有所不同。如领取生存养老金,有的是月领取,有的是定额领取;同是大病医疗保险,有的是包括10种大病,有的只防7种。这些一定要搞清楚,弄明白,针对个人情况,自己拿主意。
要研究条款,不要光听介绍保险不是无所不保,对于投保人来说,应该先研究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这两部分,以明确这些保险单能为您提供什么样的保障,再和您的保险需求相对照,要严防个别营销员的误导。没根没据的承诺或解释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要确定需要,不要心血来潮买保险。首先考虑自己或家庭的需求是什么,比如担心患病时医疗费负担太重而难以承受的人,可以考虑购买医疗保险;为年老退休后生活担忧的人可以选择养老金保险;希望为儿女准备教育金、婚嫁金的父母,可投保少儿保险,或教育金保险等。所以,弄清保险需要再去投保是非常重要的。
要考虑保障,不要考虑人情保险是一种特殊商品。一件衣服或一套家具买来了,如不喜欢可以不穿不用,也可以送人,而保险则不能转送。有些人买保险,只因营销员是熟人或亲友,本不想买,但出于情面,还没搞清条款,就硬着头皮买下,以后发现买到的是不完全适合自己需要的保险险种,结果是不退难受,退了经济受损失也难受。
要考虑责任,不要只图便宜,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贷”,保险也是如此,不能光看买一份保险花了多少钱,而要搞清楚这一份保险的保险金是多少,保障范围有多大,要全方位地考虑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