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铿锵红颜之风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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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煜宣还在苦思,如风已经一步三摇地把诗念出来:“尉迟府里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如风知道自己家花园的小溪从外边流进来的,所以一会就背出了这首诗。

众人大惊,尉迟松更是张大嘴巴:“好好好!如风真厉害!”

如风得意地笑,看着脸色不佳的煜宣,跟我斗,还小了点!

“或者我可以帮你再做一首,听好了。‘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如风看了一眼满头大汗的煜宣,圆滚滚的小身子得意地抖动,差点没就地滚来滚去庆祝自己的胜利。

“你……你……”煜宣粉脸一阵红一阵青。

众人一阵佩服,林以蓝和尉迟槐阳更是惊讶不已。

煜爵轻轻地笑道:“小三,你输了,如风小弟弟出口成章,别说你,就是我也不是他的对手啊。”话语之间,流露出对如风的赞赏。

“好吧,这次算我输,我们再比画画怎么样?”煜宣见哥哥这样说,眼睛一转,赶紧再出一题,无论如何都要扳回一局才行。这画画可是自己的拿手好戏啊,绝对能赢那小子!

“好!”

于是,画板被摆了上来。

煜宣肃着一张小脸,认真地提笔作画,笔落之处颇有大家之风,看得出受过良好的教育。

反观刚才一鸣惊人的如风,则拿着毛笔无从下手。她才跟她老爹抓了一年多的毛笔,画画还没轮到她学呢,哪比得上练了三四年的煜宣。

如风想了一会,干脆把画笔一丢,高声叫来一个奴仆吩咐。众人不解,不久,那奴仆给她拿来了一堆木炭。如风想都没想,直接选择一根坚硬的木炭,展开笑脸,拿出以前学的素描功力,开始画了起来。

不久,两人几乎同时放下笔,相视挑衅一瞪眼。

煜宣画的是眼前正在盛开的桃花,形神兼备,虽然画法稍嫌稚嫩,但还算不错。

“你以前画过多少次了?”如风看了一眼,取笑道。

煜宣没有回答,他看着如风用炭笔画出来的自己,活灵活现,仿若缩小版的真人。

“可以把它给我吗?”煜宣轻声道。

如风挑眉,知道自己赢了。

煜爵站在一旁浅笑,拍拍煜宣的肩膀。尉迟府里的下人们一阵欢呼,主人们虽然没有表现得那么明显,但眉宇之间的笑意还是看得出的。

自家的小孩真是天才啊!无师自通!

八个月能走,一岁吐字清晰,三岁吟诗作画,名声响彻整个越州,百姓云:生儿当如生如风。

从此,如风走上了自己的星光大道!也走上了自食恶果的路!

如果如风以为那次比试让煜宣对她言听计从,或者佩服得五体投地,那只能说如风的想法太天真了!

事实上,自从那次之后,煜宣对如风还是一如往常的嘴毒。

比如现在。

“矮冬瓜,我和哥哥要到越州城走走,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出去放放风?哦,忘记了,没有尉迟夫人的允许,你是不能出去的,可怜啊,有人长那么大连大门都没出去过。”

如风气极,煜宣的话说到了她的痛处,她的确长那么大还没出去过,尉迟松和林以蓝对她管得很严,基本上是看得很紧,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人家发现如风是女的。

“如风,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我跟尉迟夫人说说。”煜爵恰时抛出橄榄枝,赢得了如风的感激涕零。

“谢谢爵哥哥,那我等你好消息哦。”如风装嫩地连连点头,脸上笑成了一朵花。

七岁的煜爵处事已经是颇为沉稳了,说话也不急不躁,这让如风很喜欢。

煜爵走后,如风就在挨近门口的小客厅里乖乖地坐着,撑着下颚,望着那光滑精美的花瓶发呆。

等了一会,煜宣有些不自在了,他伸出腿踢踢如风的小短腿:“喂,矮冬瓜,你那个……那些诗是从哪来的?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还有我怎么不知道用木炭也可以画画的?”煜宣的脸蛋有些微红了,向自己的敌人示弱那是从未有过的事,但渴望知道自己未知的事物又让他不由得低下头。

如风一动不动,只是长长的眼睫毛眨啊眨。

煜宣马上有点不耐烦了,声音立马大了起来:“尉迟如风,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你耳聋了吗?”说着就伸出手扯扯如风的耳朵。

如风维持姿势,只是眼珠一转,直勾勾地看着那粉嘟嘟的可爱小脸,不禁起了想要捉弄的心思,于是笑道:“你让我亲一口,我就告诉你,要不然你别想,士可杀不可辱!”

煜宣愣住了,脸更红了,就不知道是气红的,还是羞红的?

两眼大眼瞪大眼地看了一会,渐渐地,煜宣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波光潋滟一片,嘴硬道:“那你可不要骗我,亲了马上要告诉我。”不就是亲一口吗?就当被蚊子盯一下好了。

如风笑着点头,像一只正要得逞的小狐狸。

于是,红艳如樱桃似的小嘴嘟了起来,如风奸笑着让煜宣蹲下,自己则毫不客气的一口含住了面前诱人的红唇,唇舌交缠,奶味十足。

“你们在干什么?”一声低喝声从门外传来,惊醒了正在勾勾缠的两人。

两人同时望向声音处,看见煜爵站在门口惊讶地瞪大了一双凤眼。

如风顺溜地说出口:“我们在表示友好,爵哥哥,我娘他们同意了吗?”

煜爵看着一旁正在脸红低下头的煜宣,皱了皱眉,说道:“同意了,我们走吧。”

三个粉雕玉琢的俊美小孩大摇大摆地走在越州热闹的街道上,引来了众多的视线。但看到他们身后跟着的几个剽悍大汉,就没人敢造次了。

到底是小孩子,煜宣一会儿就忘记了刚刚被哥哥看见的尴尬了,这会儿就兴奋地到处东张西望,惊呼声不断传来。

“有人还说自己经常出门呢,现在却像一个土包子一样大呼小叫,丢脸死了。”如风向来擅长落井下石,打击别人。

正在把玩着风筝的煜宣立马回嘴:“哼,谁像你?腿短还不承认,体力又差,现在还要我哥哥背你。”

正趴在煜爵背上的如风则很得意地说道:“你就妒忌吧,你想背还没人背得起呢,那么肥!”

“你——你——我哪里肥了?从来没人说过我肥的,你才肥呢,小胖子,矮冬瓜!”

眼看一场无意义的唇舌之战马上就要展开,煜爵赶紧喝道:“够了!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煜爵看了看四周,随便选了一家酒楼上去,如风挣扎着下来,拉着他的手,走上了二楼。

酒楼的生意很好,只有一张靠窗的桌子空着,还是客人刚刚走的。

正要坐下,就听见了一个蛮横的声音:“站住!那张桌子是本少爷的!”

转头一看,一个方面大耳的胖子,一个尖嘴猴腮的瘦子,都是身穿锦衣的七八岁的小孩。身后也是一大堆随从。

煜爵试图讲理:“这是我们先来的。”

“胡说,我管你是先来的还是后来的,在我们白少爷的地盘上,你就得让!”瘦子站前一步,毫不客气地喝道。

如风望了一圈,发现周围的观众都只是皱皱眉,但还是没人动一下,看来大家都打算袖手旁观。

煜爵皱眉,没遇到这么蛮不讲理的人。

一直忙得不见人影的小二这时终于出现了,只见他说:“公子们,还是让让吧,不久就应该有空位了。”

这话是对如风他们说的。

煜宣气了,除了如风,他还从来没有吃过谁的亏,这两天在如风那里积累的怒气让他一下子爆发了出来:“不让就是不让!”高扬着小下巴,一副雷打不动的样子。

白少爷也气了,往常只要说一句话,这越州城的人还不是乖乖地让出来,现在竟然还想反抗,而且长得还都那么俊,于是双方谁也不让谁,气氛一触即发。

如风看着看着,突然兴致勃勃地提议:“男人是用拳头说话的,强者为王,我们打一架吧。”

此话一出,谁与争锋?

旁边的小二和掌柜哭丧着脸,让如风有些不忍:“我们在大街上打,一对一,我在旁边做裁判。”

于是,接受提议的他们一起来到了大街上,开始了一场混战!

大街上,各成一派,两边的随从都在虎视眈眈,就怕自己的小主子出了什么问题。中间是煜爵和煜宣对着瘦子和白少爷,旁边是围观看热闹的百姓。

如风站在中间,还是一身大红色童装,她严肃地左右看了一眼,口齿伶俐地说道:“今天打这一架输赢都不许回去告诉大人们,做小孩也要有做小孩的尊严,不要动不动就回去找爹娘。”事实上,如风看出貌似这个白少爷身份也不简单,为了怕他们告到大人那里给自己惹来麻烦,所以才有此一说。

双方都点点头答应。

煜爵看了一眼兴高采烈的如风,无奈地笑了笑,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答应这么荒谬的主意,不过看了一眼正在嚣张的瘦子和白少爷,又觉得其实这个主意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