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冒险史(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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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威胁国王的相片(2)

“她威胁我,说要把照片寄给他们。她一向说到做到,所以她肯定会那样做的。你不了解她,这个女人个性极强,不但拥有完美无缺的容貌,还有男人般坚强的心,要是我同其他女人结婚,她真是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出来。”

“您肯定那张照片仍在她手中?”

“我当然肯定。”

“原因呢?”

“因为她说她要在下星期一即婚约公布的那天把照片送出去。”

“快了,离现在还有三天时间。”福尔摩斯不紧不慢地打着哈欠说,“太棒了,最近我们刚好要调查一两件重要的事,看来,这几天陛下您得驻留伦敦了。”

“好的,你在兰厄姆旅馆能找到我,我用的名字是冯·克拉姆伯爵。”

“我将把我们调查的情况写信告诉您。”

“这太好了,我要尽快知道一切。”

“那么,遇到钱的问题怎么处理?”

“一切由您全权做主。”

“毫无条件吗?”

“我坦白跟你说吧,我甚至可以把我领土中的一个省作为你拿回照片的报酬。”

“那目前的费用呢?”

国王从自己的大氅下面,拿出一个很重的羚羊皮袋,放在桌子上。

“这是三百镑金币和七百镑钞票。”国王说。

福尔摩斯快速地在笔记本上写了一张收据,然后撕下来递给他。

“请告诉我那位女士的住址?”他说。

“圣约翰伍德,赛朋恩泰大街,布里翁尼府第。”

记下地址后,福尔摩斯说:“还有一个问题,照片是不是六英寸?”

“对。”

“好的,再见了,陛下,我相信好运不久就会来临。”然后他又对我说:“再见,华生。我想请你明天下午三点再来一趟,有事跟你商量。”此时,皇家的四轮马车已经走出了很远。

第二天下午三点整,我准时赶到了贝克街。福尔摩斯还未回来,房东太太告诉我,他早上八点多就出去了。尽管如此,我依然耐心地坐在壁炉旁等他回来。我对这件事很感兴趣,虽说这案子不像我曾经记录过的那两个案子那样惨不忍睹,鲜血淋淋,但该案委托人的显赫地位及案子的性质本身都充满了独特的色彩。除此之外,福尔摩斯那敏锐的观察力及周密的推理能力,还有那种快速而精确地解决问题的方法,都值得我去研究,也让我从中获得了无穷的乐趣。他总能成功,我对此已经习以为常。因此,我根本没想过有一天他也许会失败。

大约四点左右,房门开了,一个喝得醉醺醺的马车夫走进屋来。他满脸通红,长满了络腮胡子,身上更是破破烂烂。虽然我早已习惯了福尔摩斯那出神入化的化装术,可面对这样一个人,还是不得不仔细分辨才认出是他。他朝我点点头就进了卧室,不到五分钟又像平时一样穿着花呢衣服,风度翩翩地走了出来。他双手插在口袋里,伸展开双腿,舒服地坐在壁炉前开怀大笑。

“喔,这是真的吗?”他说道,忽然被呛到了,接着又大笑起来,一直笑到没劲才躺倒在椅子上。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真的太有趣了,我敢肯定你绝对不知道我上午都干了些什么,或是忙出了怎样的结果。”

“我是不知道啊,但我猜你是在观察艾琳·阿得勒女士的生活习惯,或者是你细心地察看了她的房子。”

“非常正确,不过结果十分特别,我很乐意告诉你事情的经过。今天早上八点多一点,我装扮成一个失业的马车夫出去打探情况,你要是一个马车夫的话,也会很容易获知这一切。很快,我找到了布里翁尼府第。那是一栋别致的小别墅,总共两层楼,后面还有座美丽的花园。别墅大门正对马路,门上挂着洽伯锁。宽敞明亮的客厅在右边,里面装修得十分华丽,长长的窗户几乎探到了地面,小孩都能打开那些窗闩。从马车房的顶部可以够得着过道的窗户,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特别之处。我认真地察看过别墅周围,并未发现任何让人感兴趣的东西。

“接下来,我沿街一直往前走,在靠近花园的那堵墙的巷子里,不出所料地发现了一排马房。我帮马夫们梳洗马匹,他们给我两个便士、一杯混合酒、两烟斗板烟丝作为报酬,而且讲了许多有关阿得勒女士的事情给我听。除了她之外,他们还告诉我其他六七个人的很多轶事。由于我不感兴趣,就没好好听,但是不得不听下去。”

“艾琳·阿得勒的情况如何呢?”我问他。

“啊,据说她的美貌迷倒了当地所有的男人,号称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佳人。赛朋恩泰大街的马房里谁都会这样说。她经常在音乐会上唱歌,过着极其平静的生活。她每天早上五点钟出去,晚上七点钟回来吃饭。除了演出,她平时极少出门。她惟独跟一个男子交往,而且关系十分密切。那人英俊潇洒,长得很健壮,平均每天至少来看她一次,一般都是两次。那就是戈弗雷·诺顿先生,住在坦普尔。你晓得作为心腹马车夫的好处吗?那些车夫常为他赶车,送他回家,知道很多关于他的事,听完他们的话之后,我又到布里翁尼府第徘徊了一阵,考虑接下来该怎样行动。

“戈弗雷·诺顿是关键人物。他是个律师,这对我们有些不利。他们俩是什么关系呢?为什么经常去看她?她是他的委托人还是朋友或情妇?如果是委托人,那照片就是交给他了;假如是情妇,那照片肯定不会给他。解决了这些问题,我才能确定接下来到底是该继续调查布里翁尼府第,还是那位先生在坦普尔的住处。我得非常小心地对待这一点,然后慢慢扩大调查范围。也许这些细节会使你不耐烦,可是如果你想了解这件事,我必须告诉你我所遇到的各种困难。”

我说:“我在专心地听着。”

“正当我细心琢磨的时候,突然看到一辆马车来到布里翁尼府第门前,从车里下来了一位绅士,一位十分潇洒的男士。他皮肤黝黑,长着鹰钩鼻,留着小胡子,看上去应该就是我听说的那个人。他似乎很着急,大声地让车夫在门外等他,然后从给他开门的女仆身边匆匆走过,一点拘束的样子都没有。

“他在房子里面呆了大约半个多小时。透过客厅的窗户,我隐隐约约地看到他在屋内来回走动,兴奋地挥舞着胳膊在谈论着什么。可是,我没有看到那个女人。过了一会儿,他走了出来,样子比刚才还急。上马车时,他看了下腕上的金表,急切地吼道:‘快点赶,马上到摄政街格罗斯·汉基旅馆,然后到艾奇丰尔路圣莫尼卡教堂。如果你能在二十分钟内赶到,我会付给你半个畿尼。’他们说着就没有了踪影,我正犹豫要不要追赶时,突然一辆精致的四轮马车从小巷里出来,那位车夫上衣扣只系了一半,领带歪在一边,马匹挽具上的所有金属箍头都从带扣里突出来。马车还没停稳,一个女人就从屋里跑了出来,一头钻进车厢里。我在刹那间瞟到她一眼,的确是位美人,那种美丽足以使任何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她大声对车夫说:‘约翰,去圣莫尼卡教堂,只要你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我就给你半镑金币。’

“华生,这真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正考虑到底该追上他们还是干脆攀在那车的车后时,刚好驶过一辆出租马车。车夫对极菲薄的车费举棋不定,但我在他说不干之前早已一下跳进了车厢,‘圣莫尼卡教堂,’我说,‘要是你在二十分钟以内到达,我给你半镑金币。’当时的时间是十一点三十五分,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已经不言而喻。

“我从未坐过这么快的车,马车夫赶得实在太快了。然而即便如此,那两辆马车还是比我先到达教堂。出租马车和四轮马车早已停在教堂门口,马正呼呼喘气。付了车钱后,我连忙走进教堂。里面仅有三个人,除了身穿白色法衣的牧师,另外两个就是我刚刚追赶的人。牧师似乎在劝说他们什么,三人围站在圣坛前。我呢,像一个流浪汉偶尔流浪到教堂似的,装作若无其事地顺着通道向前走。站着的三个人突然转过头来望着我,他们的举动吓了我一跳。戈弗雷急忙跑过来。

“‘谢天谢地!’他喊道,‘你来得太好了,快!快来啊!’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困惑地问。

“‘快过来,老兄,只耽搁你三分钟而已,否则我们就不合法了。’

“他把我拖上了圣坛。就在我还没搞清楚自己站在哪儿时,我发现自己已经本能地对附在我耳边的话语作了答复,并为一件我根本不了解的事情作了证。总之就是帮助未婚的女人艾琳·阿得勒和单身男子戈弗雷·诺顿结了婚。这事儿几乎在瞬间完成,紧接着,男子和女子分别向我表示了感谢,牧师呢,站在那里对我微笑。这个场面把我给弄糊涂了,我还没有遇到过如此荒唐的事。所以刚才还忍不住哈哈大笑,他俩要结婚,却不大合乎法律要求,在没有证婚人的情形下,牧师不为他们证婚,亏得我及时出现,解了他们的围,免得新郎跑到街上去找证人。新娘非常高兴,给了我一镑金币,我想把它系在表链上,作为纪念。”

“这实在是太出人预料了,”我说,“后来呢?”

“唉,我感到计划有变,他俩可能要马上离开这个地方,因此,我必须采取紧急措施。他俩在教堂门口分开,男子坐车回了坦普尔,女子回了她住的地方,临别时她对他说:‘我和以前一样,五点坐车去公园。’我只听到这些。他们走后,我也离开了那里,开始想其他办法。”

“那你预备怎么做?”

“一些卤牛肉和一杯啤酒,”他按了一下电铃说道,“我忙得连晚饭都没有时间吃,今晚可能更忙,对了,大夫,今天晚上你得帮我。”

“非常荣幸。”

“你不担心犯法?”

“绝不。”

“也不担心被逮捕吗?”

“为了一个高尚的目标,我不会害怕。”

“是的,这目标很高尚。”

“而且,我是你最得力的帮手了。”

“我以前就这么想。”

“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办?”

“房东太太的饭一来,我马上告诉你,但是现在,”他饥肠辘辘地盯着房东太太送到的食物,说,“我得边吃边谈,因为所剩时间已不多,快五点了,咱们必须在七点之前赶到行动地点。艾琳女士,哦,是太太,要在七点回去,咱俩一定要在布里翁尼府第和她相遇。”

“接下来呢?”

“下面的事情我来办,我早已安排好了怎么对付要发生的事,现在我只提醒你记住这一点,就是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插手,你明白吗?”

“你是说我什么都不用管?”

“什么都不用管,也许会有一些小而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但你一定不要插手。因为等我被送进屋里后,那种不愉快就会消除,并且估计四五分钟之后,有人会把卧室的窗户打开,你必须靠近窗户等着。”

“好的。”

“你必须紧紧盯着我,我肯定你能看见我。”

“好的。”

“只要我一举手——就像这样——你就得把该扔的东西扔到屋内,然后大声喊‘着火了’。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了吗?”

“知道了。”

“其他就没什么要紧的了,”于是他从衣袋里拿出了一只长长的雪茄烟似的卷筒,“这是一只管工用的烟火筒,两头有盖,能自己燃烧,你唯一要做的就是管好这个东西。很多人会在你喊着火时赶来救火,这时,你就赶紧跑到大街的另一头,十分钟之内我会去街拐角找你,但愿你明白了我的意思。”

“到了地点,我一直保持不介入状态,紧靠着窗户,盯着你,一看到你举起手就把烟火筒扔进屋内,接着大叫着火了,然后就到街拐角去等你。”

“太棒了,就是这样。”

“那你放心地等我的表现吧。”

“好极了,我认为我该为扮演的新角色准备一下了。”

福尔摩斯进了卧室,几分钟后,他走了出来,一副中年牧师的形象,和蔼可亲,头戴一顶宽大的黑色帽子,裤子宽松而下垂,打着白色的领带,那极富同情心的微笑以及那和蔼可亲的模样几乎无人能与之相比。这时,福尔摩斯不仅是换了衣服,连神情、举止甚至他的灵魂都改变了。当他是一名侦破专家时,舞台上少了一位著名演员,科学界少了一位推理家。

六点一刻,我们离开了贝克街,提前十分钟到达了赛朋恩泰大街。天色暗了下来,我们在布里翁尼府第外面来回走了一会儿。房屋主人一回来,灯马上亮了,这座房子跟我想象的一样,尽管那完全是根据福尔摩斯的描述。唯一不同的是,它周围不像我想的那样安静,相反,这里十分热闹,迥异于附近其他安静的小区。一群衣衫褴褛,边吸烟边聊天儿的人在拐角处聚集着,有一个人在用脚踏磨轮磨剪子,还有两个警卫正和保姆调情。另外有几个人穿着很体面,嘴里叼着雪茄烟,一副不务正业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