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血字追踪(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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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踏入魔窟

移民们在定居以前的行程可谓充满艰难与痛苦,尤其是在密西西比河两岸到洛矶山脉西麓这片土地上,他们不仅要与野火、野兽顽强搏斗,还要忍受饥渴与疾病的折磨。但凭着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精神,他们始终奋然前进着。直到来到这片土地,他们决定再不愿长途跋涉了。当看到神赐予他们的这片辽阔的犹他峪,他们都流着泪跪下磕头,虔诚地祈祷。

不久,他们精明的领袖再次表现出了他非凡的领导才干。他制定了许多套规划方案,很快这里就有了城市的面容。他按照教徒以前的身份、地位进行了合理的分工、安排。原来是商人的,还让他经商,原来是工人的仍然是工人。城市在不断建设和完善之中,农民开始在荒地中播下种子。秋天时节,到处都呈现出一片收获的景象。金黄的麦子像是一道美丽的屏障,一座宏伟的教堂耸立在了城市中心,每天从天刚蒙蒙亮就有人在教堂里祈祷,一直到晚上,川流不息。

约翰·费里厄和小女孩露茜相依为命,他认小女孩为他的义女。他们俩也随着摩门教徒到达了他们的乐园犹他峪,并已经习惯了生活在篷车里。露茜和斯坦格森的三个妻子以及一个儿子住在一起,身体很快就恢复了健康,且因为乖巧很受大家欢迎,而她自己也渐渐地喜欢上了那种漂泊不定、篷车为家的新生活。费里厄的身体也渐渐恢复了,他充当了大家的向导,同时也是一个枪法极准的猎人。由于他的品行和能力,大家对他非常敬佩,一致通过让他定居在犹他峪,并且和其他移民一样给分了一块肥沃的土地。

他在自己分得的土地上建筑了一座木屋。由于早出晚归,勤劳务实,技艺超群,因此把他的田园耕耘得有声有色,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富有。十几年之后,当地已经没有几个人的财富能和他的相比了。从盐湖地区一直到遥远的瓦萨齐山区,没有人不知道约翰·费里厄。

尽管费里厄一向善于为人处世,但有一件事情却还是引起了同教人的猜疑。那就是不论人们怎样劝说,他都不肯娶妻成家,且从未解释原因。于是,有人指责他其实并不忠于自己的教派,也有人说他可能怕破费钱财,还有人怀疑说他肯定恋爱过,但受到了伤害。总之费里厄完全不听别人的劝说,我行我素地过着自己的日子。除此之外,他完全是一个恪守教规的虔诚教徒。在人们心目中,他也始终是一个笃信教义、为人正直的人。

露茜在这片土地上渐渐长大,帮父亲料理一切家务。优美怡人、空气清新的环境和松木的香气始终伴随着露茜的成长,她越来越漂亮大方,娇艳动人了。很多人路过费里厄家边上的大路,看到露茜迈着轻盈的步子穿过麦田时,都禁不住回忆起过去。当年娇小可怜的她,现在已经完全成熟了。她和父亲应该都是太平洋沿岸整个山峪之最,父亲是最富有的人,而她又是最漂亮最标致的美少女。

但是约翰·费里厄没感觉到女儿的这一切变化。因为这种变化太微妙了,连露茜自己都没觉察到。对一个少女来说,这一切也许只有当她听到某个人的话语,触到某个人的手心时,才会陡然产生感觉。而且也只有这个时候,她的心灵才会开始萌动,人的本性才会开始苏醒。

六月的一个早上,天气晴朗,摩门教徒们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到处都能听到他们劳动时的欢声笑语。大路上,一群骡马拖着沉重的包袱来来去去,尘土飞扬——它们是向西方行进的,加利福尼亚正在兴起一股淘金热。淘金地带贯穿大陆,一直延伸到太平洋沿岸的大道上。穿过伊雷刻德这座城,大路上经常会有成群的牛羊和一队队移民经过。他们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跋涉而来,看上去都很疲倦。尽管路上一片混乱,但露茜·费里厄却凭着她高明的骑术,总能在道路上任意穿行。她那红扑扑的脸蛋在棕色头发的映衬下显得更加漂亮。此时她要为父亲去城里办一些事情,正像平日一样,一阵风似的在牛群中穿行。那些淘金者们看呆了,眼珠都忘了转动,就连那些做皮革运输的印第安人这时都放松了他们僵硬的面孔。快到城郊时,有六个放牧人赶着一群牛正穿过道路,道路被牛群堵得水泄不通。因为不愿意多等一秒钟,所以露茜就骑着马挤进了牛群中,结果很快陷入了牛头攒动的牛海之中。但她并没有慌张,还是想从空隙中穿过。结果就在此时,露茜的马腹被一头牛的牛角撞了一下。马立刻抬起前蹄,狂嘶起来。要不是她的马术好,恐怕早已被摔下来了。马不停地腾跃着,每次腾跃都避免不了被牛角顶一下。它越来越焦躁,露茜唯一的办法只能紧贴着马鞍,因为只要她一松手,随时都有被摔下来的可能。但坚持了不一会儿,她就觉得天旋地转,而且飞起的尘土和牛群里散发出来的臭味也令她喘不过气来,几乎已经不能忍受了。就在这时,她听到有人在喊,随之一双大手抓住了马的嚼环,终于使它慢慢地镇静了下来。随后她被从牛群中带了出来。

那个人彬彬有礼地问:“小姐,你没事吧?”

露茜睁开微闭的眼睛看着面前这个高大健壮的男人,嫣然一笑说:“没事,不过简直吓死我了,没想到这匹马会成这样!”

“多亏你抓紧了马鞍子。”他非常诚恳地说。他身材魁梧,上身穿着一件很厚实的猎服,背上挂着一杆来福枪,骑着一匹青色的骏马。“你是约翰·费里厄的女儿吧,因为我看见你从他的庄园那边来的。拜托你问问他是否还记得杰弗逊·侯坡一家。他如果真是约翰·费里厄的话,还是我父亲的好朋友呢。”

露茜不解地问:“你为什么不亲自去问一问呢?那样不是更合适吗?”

小伙子听了异常地激动,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睛看了露茜一眼说:“其实,我也想亲自去问问他。可我现在这种打扮估计不合适吧!但如果他见了我,相信一定会招待我的。”

“我非常感谢你,我想我父亲也同样感谢你。他非常爱我,如果我今天被牛踩死,那他肯定会伤心死的。”露茜感激地说。

“我也同样会伤心的。”他说。

“为什么?咱们既不是亲戚,又不是朋友。”

小伙子听到此言,脸上挤出一丝难堪的笑容。露茜偷笑了一下。“你不要误会,现在我们是朋友了,你一定得多来看看我们。我要回去了,说不定父亲还在担心呢!再见了!”

年轻人抬起她的小手吻了一下,说:“再见。”

露茜掉转马头,奔向了远方。

小杰弗逊·侯坡和他的伙伴又开始继续赶路,但一路上,他却失去了往常的欢声笑语,始终一言不发。他们一直在内华达山脉寻找银矿,现在正要回去筹备资金来开发他们所发现的矿藏。

侯坡是事业型人物,做事积极、乐观。今天他一反常态、情绪低落的原因是他的魂被露茜给带走了,内心充满了一股像火一样的热情。

他的眼前不时浮现出露茜的身影,以至现在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太多热情。对他来说,露茜已经变成他的唯一。他走到了人生的紧要关头,他对露茜的这种感情那么强烈与渴望,完全是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激情,而且势不可挡。从出生到现在,他想做的事总能称心如意。他发誓,这次不管面临多大困难都要成功,都要得到露茜。

当天晚上,他正式登门拜访了费里厄父女,之后便成了她家的常客。约翰·费里厄由于常年生活在山峪中,因此对外面的世界已经很不了解。杰弗逊·侯坡一到他家便给他们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而且讲得滔滔不绝、绘声绘色,令这对父女听得如痴如醉。侯坡算是最早到达加利福尼亚的淘金人之一,他曾亲眼看到过满地的黄金和无数发财致富的人,但同时也见过太多人因淘金而倾家荡产。他做过向导,捕过野兽,当过牧场工人,寻过银矿,一切惊险刺激的事情他都乐意尝试,因此很受大家欢迎。每当侯坡和父亲聊天时,露茜总会在一旁含情脉脉地注视着他,心旌摇荡,脸蛋潮红。父亲对这一点根本没有觉察,但小伙子早已心知肚明。

一天傍晚,侯坡又骑着马向费里厄家走来,坐在家门口的露茜远远望见了他,赶紧迎上前去。侯坡翻下马,边大步走来边喊道:“露茜,我今天是来辞行的,我要走了。我现在可以不要求你跟我一块走,但是等我下次回来的时候,你愿意接受我吗?”说完他一直盯着露茜看。

“那你这一走,何时才能回来?”露茜害羞地问。

“宝贝,大约两个月吧!到那时候,咱们就能在一块儿了,永远不分开!”

“可是,我不知我父亲他……”她答。

“如果我们的银矿能顺利开采,他一定会同意的。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噢,太好了,那我就等你的安排了。”说着她把头轻轻地依偎在了他那宽厚的胸膛上。

他吻了吻她的额头说:“亲爱的,我真舍不得离开你。可他们还在那边等我呢,两个月以后再见。”

说完,他径直走到马前,翻身上马,急驰而去。露茜站在门前久久地望着侯坡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得无影无踪。回到房间后,露茜觉得很难过,但同时她也相信自己现在是犹他地区最幸福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