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字当头,近民为要
孟子曾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就是说,一切政治权力与政治制度,都是来自人民、治于人民、为了人民,执政者要以民为本。人民的地位与权力,是至高无上不可动摇的。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民本思想,张居正的“为百姓安乐,家给人足虽则有外患,而邦本身固,自可无虞”就是其中的代表。
但是,这样的民本思想与当时的官僚风气格格不入,很多执政者为了奢靡的生活,不断提高赋税,从老百姓那里搜刮。这样的王朝始终逃不掉灭亡的结局,这也就是“杀鸡取卵”的后果!真正聪明的执政者不会靠提高税率来增加财政收入,更多的是采取“轻徭薄赋”。老百姓没那么大的负担,自然会加紧生产,农业发展了,经济就繁荣了,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就提高了,国家的税收自然就会增长了。
张居正正是这样的执政者,他深知只有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国家才能强盛,自己富国强兵的政治理想也才能得以实现。张居正深深懂得安民养民后国富的道理,想要实现自己的改革目标,就一定要以民为本,近民为要。所以,在张居正的改革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利民的政策和措施。他通过多种渠道去设法减轻人民的赋役负担,有时还直接提出减免人民的税赋。
张居正出生于下层阶级家庭,自始至终都非常关注平民的生活情况。在入翰林后,他就曾利用三年的休假时间广泛接触下层人民,目睹民间疾苦,对那些负担沉重的平民表示同情。当时,张居正就这样说道:“欲物力不屈,则莫若省征发。”张居正执政后,在遇到官民利益出现矛盾的时候,他更多地选择平民,充分体现出一个政治家的远大胸襟。虽然他因此得罪了很多上层官僚,但张居正丝毫不惧怕那些官僚和富豪对他的攻击。
在张居正变法中,最有威力而又脍炙人口的思想是:“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以“民”的需要,阐明了变法的正义性和合理性以及改革的指导思想。张居正知道,能不能富民是衡量他改革是否成功的基本标尺。只要变法有利于天下、有利于人民,自己最终会得到老百姓的支持。所以,在改革中,张居正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利益。
农业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生产部门,以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并以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为特色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封建社会民本思想的核心,就是要保护小农经济这个广阔基础。但是,随着私有制因素的增长,这种小农经济被打破,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局面。频繁的自然灾害、繁重的封建赋税徭役和地主阶级的土地兼并使越来越多的农民丧失土地。他们不是成为地主豪强的劳动力,就是外出逃荒成为流民。自耕农数量的减少不仅使得封建国家征发赋税徭役的源泉日趋枯竭,而且大规模的流民浪潮还往往会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威胁封建国家的统治。历代王朝都想方设法维护小农经济,减少国家版籍上农民户口的流失,因而劝课农桑就成为封建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
到了嘉靖后期,每一个贵族都拥有几十万亩,有的甚至多达几百万亩的田地。这些权贵富豪占有大量的土地后,通过各种关系偷偷地篡改土地登记簿,缩小占有土地的真实数量,导致纳税的土地数量明显下降。要知道,当时明王朝的庞大机器都由田赋支撑,但田赋收入因土地兼并和负担不均而很难增加。
面对这样的严峻局势,张居正指出:“窃闻致理之要,惟在于安民。”在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方面,张居正坚决反对通过“开利源”的方式。在他看来,“天地生财止有此数,设法巧取,不能增多”,妄图通过加重农民的负担来增加收入是非常不可取的。
为此,他提出了惩办贪污,清理欠赋和清查田亩等三项措施来解决问题。在他的利民政策中,尤以清查田亩声势浩大,作用最大。“上损而下益,私门闭则公室强。”只有杜绝官僚富豪非法营私,老百姓的生活才能宽松一点。
到万历五年(1577年),张居正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丈量土地,包括皇庄、屯田,只要是大明疆土内的土地,不许有一点隐瞒。对于那些阻挠改革的人,无论是皇亲国戚还是官僚豪强,“国典具存,必不容贷”。
第二年,张居正派湖广老乡耿定向出任福建巡抚,以福建为试点,开始丈量土地。为了支持耿定向的工作,张居正写信告诉他说:“苟利社稷,生死以之。仆比来唯守此二言,虽以此蒙垢致怨,而与国家实为少裨。愿公之自信而无畏于浮言也。”三年内,福建就清出23万亩隐漏土地。
在取得初步成功后,万历八年(1580年),张居正上疏并获准在全国陆续展开清丈土地,并在此基础上重绘鱼鳞图册。全国大部分地区根据户部颁布的《清丈条例》对田地进行了认真的清丈。虽然有一些地方官吏缩短弓步,溢额求功,导致“数亩之家,出愈增而田愈窄焉”,但由于大部分州县清丈彻底,革豪右隐占,额田大有增加。万历八年,全国田地为7013976顷,比隆庆五年(1571年)增加了2336026顷。
随着额田的增加,加之打击贵族、缙绅地主隐田漏税,自然就实现了“民不加赋”而财政收入大为增加的目的。
尽管张居正清丈田亩、平均赋税的做法被海瑞等人认为是下策,并不能真正解决民间赋税不均的问题,但从理财的角度看,清丈田亩对于朝廷比较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国的田地数额,增加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还为推行“一条鞭法”的赋税改革创造了条件。
随着清丈土地的完成,又一个问题呼之欲出。张居正发现虽然查处了两万多亿亩的田地,但农民的生活并没有得到明显的好转。张居正深知,仅靠清丈田亩还远远不能彻底改变赋役不均和胥吏盘剥问题。如果不进一步改革赋税制度,就无法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将会有更多的贫民倾家荡产,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老百姓身上本来就承担着繁重的赋税压力,而那些有权势的官僚富豪为了逃避赋役,暗中与官府勾结,篡改户口册,把沉重的负担全部转嫁到老百姓身上。每当官府征收赋税时,老百姓们有田的卖田,有房的卖房,甚至有些人被逼得要把自己的子女卖了才能交上赋税。遇到荒年,很多农民都交不起税,出于无奈,他们只能一路乞讨流亡他乡。张居正知道,如果再不改革,这些老百姓就活不下去了!
所以,赋役改革是一件势在必行的事情,也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一旦过多触犯权宦土豪的利益,弄不好就会引起强烈的反对,使自己的所有心血前功尽弃。
为了减缓改革的压力,张居正选择在部分地区实行自己的赋役改革方案。一条鞭法最早是由南赣都御史陶谐在江西实行的,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当时,御史傅汉臣曾上疏说:“顷行一条鞭法……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则徭役公平,而无不均之叹矣。”此后,王宗沐在江西、潘季驯在广东、庞尚鹏在浙江、海瑞在应天、王圻在山东曹县也都实行过一条鞭法。海瑞在应天府的江宁、上元两县“行一条鞭法,从此役无偏累,人始知有种田之利,而城中富室始肯买田,乡间贫民始不肯轻弃其田矣”,做到了“田不荒芜,人不逃窜,钱粮不拖欠”。
正如张居正所料,一条鞭法虽然为农民带来一定的实惠,但由于触犯了官僚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的反对。面对着巨大的压力,张居正还是选择站在农民这一边。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任凭“谤议四起”,自己“终不为动,任之愈力”。
万历五年(1577年),山东东阿知县白栋推行一条鞭法,全县钱粮均按地丁起科。官绅们对此非常不满,便制造浮言污蔑知县白栋。户科部给事中光懋说:“至嘉靖末年,创立条鞭,不分人户贫富,一例摊派……然其法在江南犹有称其便者,而最不便于江北。如近日东阿知县白栋行之山东,人心惊惶,欲弃地产以避之。请敕有司,赋仍三等,差由户丁,并将白栋纪过劣处。”张居正在调查完真相后,为了遏制那些官僚的反对力量,马上拟旨答复:“法贵宜民,何分南北?各抚按悉心计议,因地所宜,听从民便,不许一例强行。白栋照旧策励供职。”此后,又致书支持白栋的左都御史李世达:“条鞭之法,近旨已尽事理,其中言不便十之一二耳。法当宜民,政以人举。民苟宜之,何分南北。”这就表明了张居正改革的决心。
万历十年(1582年),随着清丈田亩工作的完成和一条鞭法的推行,明朝的财政状况有了进一步的好转。这时,太仆寺存银多达400万两,加上太仓存银,总数达七八百万两。太仓的存粮也可支10年之用。这年二月,张居正上疏请求免除自隆庆元年(1567年)至万历七年(1579年)间各省积欠钱粮。
一条鞭法解民于水火之中,确确实实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直到张居正死后,一条鞭法仍得以保留,并继续扩大实行。
另外,张居正还反对传统的“重农轻商”观念,认为应该农商并重,并提出“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的主张。因此,他也反对随意增加商税,侵犯商人利益。这些做法顺应了历史的发展潮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缓和了一触即发的阶级矛盾,对历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除了保护农民的利益,张居正还主张大力兴修水利,消除水灾,为老百姓的民生安泰提供了保障。
作为一个雄才大略的政治家,张居正高高在上,但他对当时国力匮乏和盗贼横行的明王朝却有着深刻的认识。他知道官僚越腐败,老百姓的日子就越苦。官吏贪污,土地兼并,加之皇帝的穷奢极欲,导致百姓饥寒交迫,落草为寇。所以,要做到以民为本,就要遏制官场的腐败之风。
为此,张居正施行了考成法,将追收逋赋作为考成的标准。万历四年(1576年)规定,地方官征赋试行不足九成者,一律处罚。这使惧于降罚的各级官员不敢懈怠,督责户主们把当年税粮完纳。由于改变了拖欠税粮的状况,使国库日益充裕,扭转了长期财政亏虚的状况。
除此之外,张居正还通过加强对官吏的考核,裁减冗员,节省朝廷的俸禄开支。同时,为了减少开支,张居正通过各种途径削减朝廷的军费开支,一方面与鞑靼人修好,通贡互市,保持边境安定,减少战争费用,另一方面大量削减抚赏的开支。此外,还通过减客兵,清粮糗的办法减少支出。在张居正看来,理财还是要以节用为主。张居正认为:“古之理财者,汰浮溢而不骛入,节漏费而不开利源。”
除了减少开支,张居正还要求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皇帝注重节俭,不能浪费。他不仅多次向神宗提出“节用爱民”、“以保国本”,而且在皇室的奢侈性花费上,也是锱铢必较,寸步不让。万历七年(1579年),神宗向户部索求十万金,以备光禄寺御膳之用,张居正据理力争,上疏说,户部收支已经入不敷用:“目前支持已觉费力,脱一旦有四方水旱之灾,疆场意外之变,何以给之?”他要求神宗节省“一切无益之费”。张居正的努力使封建统治者的奢侈消费现象有所收敛,下面的官员也不敢太放肆。
张居正在整顿吏治、厉行节约的过程中,不仅严格要求别人,自己更是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对家属也严格要求。一次,纂修先皇实录,按例要赐宴一次。张居正为了减少支出,向皇上提出了辞免赐宴。他说:“一宴之资,动之数百金。省此一事,亦未必非节财之道。”儿子回江陵应试,他吩咐其自己雇车;父亲生日,他吩咐仆人带着寿礼,骑驴回乡里祝寿。万历八年(1580年),居正次弟张居敬病重,回乡调治。保定巡抚张卤例外发给“勘合”(使用驿站的证明书),张居正立即交还,并附信说要为朝廷执法。
实用为本整学风
政治家向来是比较务实的,对于像张居正这样的改革家当然更是提倡实干,反对空谈。在他看来:“学不究乎性命,不可以说学;道不兼乎经济,不可以利用。故通天地人,而后可以谓之儒。”真正的学问是靠切身体验和实际运用的,而不是夸夸其谈!
嘉靖时期,理学家们只尚空谈、不务实际的学风,充斥于官吏之间,主宰着当时的官场习气。这与明代以经义取士的选才制度有着直接关系。那时候的科考,只重视理学,而对经世、杂学、术数、辞章等学问一概摒弃,那些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实学也被排斥在门外。士大夫们为了金榜题名,踏上荣身之阶,大多沉浸在四书五经之中,培养出来的都是一些不识名臣奏议、不会经国济世、只会高谈仁义的迂夫子。这些人很少接触实学,脑子中只有“之乎者也”,缺少实际操作的办事能力。除了科考制度的影响,由于人们对时局的失望,对理学信仰的动摇,更是加剧了此风的盛行。士大夫们一味奉迎谄媚,敷衍了事,把国事当儿戏,当时的朝廷成了“士无节义之守,而奔竞成风;吏乏廉静之操,而贪污日著”。这种是非不分、善恶颠倒的风气,使整个社会都处在一种混乱的状态中。
此时正处在新政改革时期,张居正对这种理学盛行、空谈成风的风气深恶痛绝,表现出推动思想革新的历史胆识。张居正强调“凡事务实,勿事虚文”,倡导务实精神。他深知没有务实的精神,说话办事尽做表面文章,改革就难以收到成效。
对此,他提出了“扫无用之虚词,求躬行之实效”, 反对说空话、图形式的不良风气,强调学问要联系社会实际,解决国计民生问题。要求官吏不得弄虚作假,对官吏的考察也着重看其实绩,看其言行是否相符。
张居正年轻的时候为了获得徐阶的青睐,曾经钻研过这方面的书,但那时他是另有目的。事实上,张居正对维护纲常名教的道学和破坏纲常名教的学说感到很不满。
万历五年(1577年),张居正给湖广提督学道金学曾写过一封信。信上这样写道:“夫以孔子之圣,平生所志,惟在东周,生今反古,深用为戒。老不得行其道,犹修《春秋》以存周典,此岂以周之法独善于前代哉?盖为天下之礼宜尔也。今世俗皆称‘愿学孔子’,乃不务遵祖宗之典,以服官寡过。而好言上古久远之事,以异趋为高;动循衰世苟且之政,以循情贾誉。此岂圣人所谓‘为下不倍’哉,恶在其遵孔氏也!不谷素无学术,谬膺重任,思所以鼓驽钝佐明主者,惟日取我祖宗之法度修明之,然十犹未二三也。窃以为今之教士,与士之为学,皆如不谷之所以事上致理者,而后有得于遵也之义,不识高明以为如何?”这封信的大致意思就是说,学孔若仅拘泥于字句,则非遵孔,而是抑孔、损孔。西哲有言,一切历史皆是当代史。袭其意而用之,则一切学问皆是当世的学问。张居正特别强调“好言上古久远之事,以异趋为高;动循衰世苟且之政,以循情贾誉”,这正是他学术致用,学见于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