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二节揭开“大象濒临灭绝”的人性学面纱
为了对付偷猎,肯尼亚、坦桑尼亚和乌干达等国严厉打击猎杀大象并出售象牙的行为。偷猎行为屡禁不止,大象的数量在不断减少。
而另一些国家,如博茨瓦纳、南非、纳米比亚和津巴布韦,则采取另外的方式。他们允许人们捕杀大象,但只能捕杀作为自己财产的大象,这样一来大象便成为私人物品。结果在这些国家,大象的数量开始增加,在南非甚至出现了大象猛增的情况。
大象之所以被猎杀,是因为象牙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但并不是所有具有商业价值的动物都面临着这种威胁,比如黄牛。作为有价值的食物来源的黄牛,没有人会担心它灭绝。这是因为人们在对牛肉大量需求的同时,还大量饲养黄牛,从而保证了这种动物的繁衍延续。
因为大象是公共资源,而黄牛是私人产品。大象遍布在非洲的热带草原中,不属于任何人,每个偷猎者都会尽可能多地猎杀它们,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偷猎者人数众多,每个偷猎者都想获得别人没有的利益,大象被疯狂地猎杀。黄牛是私人的,每个养牛人为了赚钱都会维持自己牛群的数量。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非洲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实行南非等国的法律制度,将大象私有化。在这样的制度下,大象得到了有效保护。
在产权明确的前提下,物可以得到物主的保护,即使物主本身很弱小也不要紧,社会和法律会为物主提供产权保护。有了产权的保护,社会的秩序就可以建立起来。
哈定认为,像公共草地、人口过度增长、武器竞赛这样的困境“没有技术的解决途径”。所谓技术解决途径,是指“仅在自然科学中的技术的变化,而很少要求或不要求人类价值或道德观念的转变”。既然不能依靠农业科技避免草原荒漠化的厄运,那就必须通过一些制度安排来保证。对公共资源悲剧的防止有两种办法:一是制度上的,即建立中心化的权力机构,无论这种权力机构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私人对公共地的拥有即处置便是在使用权力;第二种便是道德约束,道德约束与非中心化的奖惩联系在一起。
在实际中也许可以避免这种悲剧。当悲剧未发生时,如果建立起一套价值观或者一个中心化的权力机构,这种权力机构可以通过成本控制数量或采取其他办法控制数量。
印第安纳大学政治科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与她的拍档和学生们,实施了一系列研究,试图克服公共财产悲剧困境,即从整体利益角度使用并保护公共财产资源,避免过度开发和快速损耗。他们研究了某些成功或不成功的做法,并得到了达成合作的某些前提条件。
第一,必须有清晰的规则界定谁是博弈参与者群体中的一员——那些拥有资源使用权的人。界定的标准通常是地域或住所,也可以以种族或技能为基础,成员资格也可以通过拍卖或支付报名费获得。
第二,必须有清晰的规则界定所允许和所禁止的行为。这些规则包括对使用时间(狩猎/渔业开放及禁止的季节、可种植的作物种类、特定年份休耕的要求)、地点(近海捕捞的固定位置或指定轮作)、技术(渔网大小),以及资源量或份额(允许每个人从森林砍伐并拿走的木材量)的限制。
第三,对违反上述规则的惩罚机制必须明确,并让各方了解。对违反规则者的制裁,可以是口头警告或者社会排斥、罚款、剥夺未来权利,以及在极端情况下的监禁。每种惩罚的严厉性还可以适当调整。
第四,必须建立一个察觉欺骗的有效机制。如果有人欺骗了, 可以通过一些手段及时觉察到欺骗和谎言。可设计一个优良的制度,警觉各种违款行为的可能性。
第五,奥斯特罗姆给出了忠告:“困境永远不会彻底消失,即使在最佳的运作机制中……监督和制裁无论怎样也不能将诱惑降低至零。不要只想着如何克服或征服公地悲剧,有效的管理机制比什么都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