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全球华语小说大系·青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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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仰 望(1)

马小淘

马小淘,女,原名马天牧,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人民文学》杂志社编辑,中国作家协会会员。2001年获第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2008年获“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新人奖”,2009年获首届“青春文学大赛”长篇组金奖。已出版长篇小说《飞走的是树,留下的是鸟》《慢慢爱》,小说集《火星女孩的地球经历》等多部作品。

1病

夜晚到来的时候,我的心事会一字排开,等待我纠缠它们中的一个。我会犹豫地选一个拿出来想,想到怎么也想不通,就赌气地睡觉。因为睡前常常有这样的情绪,我的美梦很少。我想,我注定是个噩梦缠身的女孩,自从我变成一个病人我就相信自己是不被上帝祝福的孩子。

我是一个病人,自从得了病我就没有开心过。不是癌症,没有生命危险,却治不好。

八岁的时候,我来了初潮,当我发现内裤上的血迹的时候,我害怕得险些昏厥。我哭着跑去告诉妈妈,我为这件难以启齿的怪事感到愧疚。妈妈铁青的脸色让我相信我就快要死了。现在想起来,我倒是很希望我那时真的死了。

妈妈带我去了医院。医生说医学界把这种现象叫做儿童性早熟,病因有许多种。他问妈妈我是不是不小心吃了避孕药,或者有激素的小食品,或者看了成人才能看的杂志。妈妈说没有,都没有。然后医生摇头,说那就不是来源于外界的刺激,是内因造成的。我清楚地记得他的表情——无奈和些许的嘲弄。

那之后我开始规律地来月经,那之前我已经像吃了催长饲料的猪一样,开始了疯狂地生长。

我吃了很多药,来约束我急躁的身体,疗效都微乎其微。爸爸妈妈开始带我到处看病,各种医生分析出各种病因,让我觉得自己是个怪胎。虽然他们都说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可以控制,可我还是觉得这至少不是种很光彩的病。我讨厌去医院,我要进的门诊外,都是一些和我一样,身体已经跃跃欲试,心理却没有任何准备的孩子。我们站在一起像蹩脚的小丑,像女娲造人时心情不好的产物。我们的父母看医生的眼神也让我感到很难过,他们都像做过什么亏心事一样,羞愧地看着医生。

医生告诉妈妈,要做好心理准备,我现在的疯长并不意味着我会长大个儿。他们说我的骨骼会提前闭合,成年后会比其他孩子矮小。

这是我听到的最精准的预言。十二年以后,我二十岁,一米五二。医生说,这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了。

女孩开始发育时就会有心事,我的心事在我出生仅仅八年时就迫不及待地找到了我。

自从我莫名其妙地得了这种病,我就不得不开始低人一等地生活。我时常梦到一个凶悍的男人把我从小朋友中间揪出来,他拿着皮鞭指着我说,站到那边去,你是怪胎。

我会哭着从梦中醒来,跑到妈妈的床上。妈妈会温柔地抱着我,说我是最好的之类的谎言来安慰我。

慢慢地,我开始习惯被当做怪胎,也习惯了默默地低下头把眼泪咽下去。

小学的时候,我个子的生长速度比我跑步的速度都快,几个月就要换掉一批衣服裤子和鞋。夏天的时候,那些矮个子的小女孩看着我隐约有点突出的胸部露出恐惧的表情。我猜测她们一定以为我中了魔鬼的符咒,事实上连我自己都怀疑,我是不是被魔鬼选中了。我只能抱歉地把头低下,以表示我并不是故意伤害她们幼小的心灵的。开始我并不十分难过,连我的妈妈也以为我长得快是因为营养好,会有很高的个子。可当我的月经忽然来临的时候,我们都被吓坏了,我们开始后悔没对那样的疯长加以制止。

我也有两个朋友,不过都是和我一样怪里怪气的女孩子,现在的社会喜欢把我们这样的人叫做弱势群体。她们一个是班里学习最差的,一个是最胖的。我们也曾经真心实意地去换取那些正常女孩的友谊,可她们的优越感毫不犹豫地伤害了我们的自尊。我们只能谁也不嫌谁地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怪女孩的联盟。

那时,我鹤立鸡群的个子让我不得不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像个旁观者。上课的时候,我用很少的时间来听老师讲课,其他时间用来分析自己的病因。或许是因为我早熟,我的成绩始终很好,可老师并不喜欢我,大人们都不喜欢早熟的孩子,除了我的爸爸妈妈。他们知道我是个有病的孩子,他们始终像对待临终病人那样对我,给我买我想要的一切,粉色的裙子,会唱歌的布娃娃。可他们对我的好越发对比出其他人对我的排斥。我的心,开始在这两种鲜明的色彩中懂得感激和自卑。我开始害怕我的父母,我觉得他们给我的爱很复杂,他们眼睛里流露出的关爱时刻提醒着我的病。我恨自己不能像其他那些临终病人一样,得到些温暖就安心地死去,我一直在依靠我的病索取,却依然这样不健康地活着。

我就这样,在周遭各种有意无意的嘲笑中结束了我的成长,到初一的时候,我看起来像个正常的小孩。我那时的身高是一米五,普普通通,很少有人知道我曾经肆无忌惮地长大。我的那两个好朋友去了不同的高中,那时我家里没有电话,所以我和她们就那样轻易地失去了联系。

我很孤僻,我脸上最灿烂的表情大概就是我的苦笑了。虽然初中同学中很少有谁知道我过去的样子,可我清楚自己无法摆脱身体的缺陷。我的骨骼在十三岁时仓促闭合,不由分说地把我的身高定格在一米五二上。虽然当时我没有完全意识到这将是伴我一生的身高,但我隐约知道我不会超过一米五五,我开始很识趣地仰望这个世界。曾经有个医生说过,我们这种病人的身高一般不会到一米五五。我是一朵早开的花,别人争奇斗妍的时候我开始默默地凋零,死在温暖的春天。

我的烦恼开始从我为什么这么高变成了我为什么长不高。总之,我的青春时光大多浪费在了我不合适的身高上。

2朋友

我的朋友很少,我总是像一条搁浅的鱼,独自待在几近干涸的岸边。我搁浅的地方是人多的地方。越是人多我就会收获越多的白眼。我总是在人群中咬紧嘴唇,回家再和父母无理取闹。看到他们叹气我会有很复杂的感情,我们都是无辜的,我们因为我的病每天沮丧。

我是个怪女孩,怪个子,怪身材,怪脾气。开始当我还是很高很高的时候,有很多男孩愿意跟我玩,因为我有比其他女孩敏捷的身手。后来,我的胸也开始有点高的时候,没人愿意跟我玩,我原来的那些男孩朋友开始怀疑我是不是有什么怪病。我觉得他们很无聊,我以为我的胸还和从前一样,不过是硬了一点儿而已。直到我真的病了,直到医生说我得了儿童性早熟,我知道我就这样完了。没有人愿意跟一个长得像大人的孩子做朋友。

我得病后的第一个朋友是一个病友。她和我一样,高高的个子,小小的年龄。我们在医院相识,发现两家住得很近,于是我们常常在一起。她有很好听的名字——季然,还有很好看的眼睛和鼻子,可她从不觉得自己漂亮,因为没有人夸过她,除了她妈妈。她妈妈也是个漂亮的女人,有很黑的眉毛和很黑的头发,看上去很坚韧的样子。可我常常看见她对着我妈妈哭,后来我知道她哭的理由——我妈妈说季然得的是假性性早熟,会没有生育能力。我当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知道我们一样被上帝打入了另册。

季然有很强烈的个性,她比我更像正常的孩子。她喜欢吃很甜的冰淇淋,笑的时候嘴会露出里边的大牙,哭的时候也有很大的声音。她说她讨厌那些嘲笑她的女孩,她说她们嫉妒她长得高,她喜欢把她们气哭。看见她站在医院的走廊里,我脸上会露出很少见的微笑。和她比起来,我沉闷得像一个植物人,我喜欢味道很淡的食物,很少有笑的表情,也习惯了不动声色地偷偷哭泣。可我很喜欢她,仙人掌一样的女孩,鲜活,有生命力,有保护自己的刺。

我们打一种叫做达菲林的针,每月一次。据说,这种药可以阻止我们长得那么快。我们打针的时候都很坚强,因为那是我们的希望所在。

不打针的时候我们也经常在一起。我们很默契地声讨那些看不起我们的人,我们由衷地赞美对方,我们交换自己最喜欢的娃娃和发卡。我们奇怪,为什么我们成绩那么好却都不能成为三好学生,为什么我们不在同一个学校却有异常相似的老师和同学,他们都不拿我们的存在当回事。

再后来,季然去了其他城市。她的爸爸要到别的地方工作,她家也就跟着搬走了。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她我开始暗自喜欢一个男孩,她就挥舞着光洁的手臂离开了。走之前,她说希望我们的病都能治好,还送给我一个粉红色的发卡。

那时候我还有两个朋友,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两个——胖女孩和学习差的女孩。她们和我一个班。我们三个上课时坐在教室的三个角落,下课后开始惺惺相惜地互相体恤。虽然其他女生总是嘲笑我们这个三人组合,但我可以在她俩身上感受到许多真挚的情感。然后小学毕业,我们各奔东西,我承认我们的友谊得以开始是因为我们都被排斥,我们都无奈,但后来的相处中我们很快从那种情绪中解脱了出来,得到了很多细碎的情感。只是分别时我们还太小,不知道很多分离就是天各一方。我们走入不同的初中的时候,我们的友谊就顺理成章地成了回忆。

我如果说我最擅长的运动是门球,一定会有很多人瞪大了眼睛,嘲笑我的未老先衰。而事实正是这样,我的确会打门球。不知道是不是得了我这种病就真的会很衰老,初中时,我和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成了很好的朋友。他是我妈妈的同事,也是我家的邻居。退休前也在我妈妈教书的大学教书。他姓高,有很高的个子,我叫他高爷爷。我的想象中他很像一匹骆驼。我见到他的时候,他的面孔和我脑海里骆驼的样子重叠在一起,他竟然长了我给骆驼设计的那张脸!我喜欢骆驼。那是一种高大又安静的动物,它的背上有沧桑,脸上有温情。所以我也喜欢高爷爷,他像骆驼。

显然他也是喜欢我的,虽然他和我一样沉默,但我们玩得很开心。我常去他家下棋,杀他个片甲不留,而且那院子里除了我没人能下过他,我觉得自己很厉害。阳光很好的周末,他会和院子里的老人一起去打门球,我也去。慢慢地我就学会了。我觉得那比跳皮筋或者扔口袋好玩儿得多。我的周末大都和他一起度过,他会给我买巧克力的冰淇淋,告诉我许多打门球的技巧。我觉得那样的日子很快乐,我恨不得就这样老了,每天和骆驼一样的高爷爷打打门球,再也不用去吵闹的学校收获鄙夷的目光。

我从没想过高爷爷会死,我以为他和骆驼一样会在沙漠中孤独地行走却依然健康。可事实是他突然就死了,没和任何人商量。心脏病。妈妈说他没遭受任何痛苦,应该走得很安详。我跑去他们家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几天,我看见他的女儿神经质地擦拭他的遗像。我很想对着照片笑一笑,却发现脸上有很多潮湿的虫子在爬。没办法,我始终不是擅长微笑的孩子。

高爷爷是我十八岁之前的最后一个朋友。他的忽然去世让我的生活变得很暗淡。在他之前,我已经和另外三个朋友失去了联系,我不知道她们散落在何方。而高爷爷,我虽知道他去了哪里,却无法和他再有任何的联系。我的朋友们,就这样被我失去。

3爱

我的病或者是我的性格决定了我是个孤僻的女孩。我总是心事重重地坐在不显眼的角落里,我害怕被关注。我从小就懂得靠学习来获取尊严,在别人抱怨作业太多的时候我从不说话,我不在乎,再多我也做得完。我的时间被我杀死在一道道习题里,我的成绩让我可以假装骄傲地抬起头。我把作业本当做我的作品,我把字写得很端正,每条线都用尺子来画。我需要这样来杀死我的时间,我希望老师留更多的作业,让我别有机会停下来,我不想停下来想我的病。

是的,我喜欢待在角落里。这并不意味着我的眼睛也待在角落里。我的眼睛常常不受我控制地去看那些长得好看的男孩。它们很贪婪。

这一定和我的病有关,小学毕业那年我忽然很喜欢“恋爱”、“朦胧”、“暧昧”、“牵手”这样的词语。我希望有机会把它们用到生活里。隔壁班那个爱踢足球的男孩也成为我阴暗生活里一道明媚的印记。我喜欢默默地看他奔跑的样子,尽管我始终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现在已经记不得他长什么样子。

从那时开始我的脑袋里经常会出现一些男孩的样子。白天在学校我很少和他们说话,夜晚经常在意念里和他们有很好的沟通。我想,这并不是很坏,我依然有很好的成绩,并没像老师说的那样,喜欢上一个男孩就是走向万劫不复。

其实,有那么三四年时间我看起来就是一个正常的女孩。我十二岁到十五岁的时候,个子、发育情况和同龄的女孩差不多。没有人能看出她们的成长刚刚开始,我的已经趋近结束。那几年碰巧是我的初中时代。我的脸因为总是不笑缺少一般十几岁少女的生动,可五官还说得过去,偶尔也会有几个腼腆的男生写给我很青涩的情书。我在学校会把它们藏得严严实实的,回家再反复地看。他们的字多数都七扭八歪,可在我看来,那些字组成的句子却是十分伟大的。我那时很喜欢的几个成语是赴汤蹈火、肝脑涂地和粉身碎骨。我觉得我的爱情一定是很惨烈和悲壮的那种。

我不回那些情书,我会对那些男孩无奈地摇头。我怕我的回信会成为日后的证据,我是个过分谨慎的人。还有,我知道我摇头后,他们会把相近的内容写给其他女孩。这个年纪的男孩,写情书往往不是为了取悦女孩,而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成熟。他们中没有人能满足我盘根错节的梦想。

直到我遇到我的初恋。他递给我一个粉红色的信封,颜色和季然给我的发卡很像。我在上课时就忍不住把它偷偷打开。里边是他的日记,我被感动得掉下许多眼泪。

我依旧没给他回信,我朝他郑重地点点头。

当然我并不完全是被那日记吸引,我曾经注意过这个男孩好久好久。他叫罗简,有软而黄的头发和细而长的手指。这两个地方足以让我注视他。我喜欢有柔软头发的男孩,我猜测他们也会有柔软的性格。我看见身边那些怒发冲冠的男孩黑而硬的头发,联想到的是驻守边关和发动战争,联想不到甜蜜的初恋。我喜欢细而长的手指,觉得它们是那么容易拨动我的心弦。尽管他的鼻梁有点趴,个子不够高,我都可以接受,谁叫他有好看的头发和手指呢!

那段时间,我变得开心许多。我常常在午休的时候和他走在一起。我会说“罗简你看”“罗简你听”,我会说许多许多的废话,我开始变得啰唆,当然只是对他一个人。

他问我,为何会有这样内向的性格。

我只是笑笑。我不愿意告诉他我有那种很奇怪的病。这是属于我自己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