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全球华语小说大系·青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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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童年往事(4)

有一回我有病,特想体验一下校园生活,正赶上那时的艺术院校提前面试。我就去了中国仅有的三所高等艺术院校去参加考试。第一天考作文,我瞎写了一篇,第二天我迟到了,我一般都是凌晨睡下午起,所以我在看片子时特想睡觉,好几次差点没迷糊过去。只见电影发黄,可能放映过无数次了,好像讲的是一个老大爷到了美国爱上了一个老太太的故事,结尾老大爷老太太和他们的家属还爬了一次山。看完后听他们议论才知道这是李安的《推手》。

我们像一群猪一样被整整齐齐地带到教室写影片分析,大家都特乖,估计都在琢磨怎么写呢。我刚在教室里坐下,门口又进来几个人,其中我一个看着面熟,定睛一看,是健崔!我网上一个朋友。我说你怎么来了?他见了我也特惊讶,我们对视一眼,都觉得在这儿坐着特傻,然后我们就说,走吧,不考了!我们冲出了教室,我把准考证撕了,扔进了垃圾箱。然后我们打车到新街口买盘去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差点要高考的经历。

估计那几个我白天在这个学院里见着的留着长发、抽着万宝路的看着倍儿艺术的青年都考上了吧?

后来我也想过,在我们老家那山沟里,要是我考上了这么一所听起来都特有面子的大学肯定特有面子(我爸妈、我爷爷奶奶、我三叔二舅都特有面子)。但那也不构成我要当傻帽的理由啊?所以说,反抗有时候是一瞬间的,要相信你的直觉。

2

我的心乱糟糟的,自从从成都回来后,我就没消停过。搬出了已经熟悉的地方,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小屋,这种感觉好像一下子从什么都有回到了赤贫。就是我最初的状态。一下子变得无法在家上网了,甚至电脑也坏了。除了用笔,根本什么也写不了。我屋里什么都没有,连CD也听不了。我的随身听也掉在回北京的火车上了。磁带也基本听不了,因为我的收音机磁头总是坏。磁带放着放着就会弹出来。所以我只有听广播。

POE刚进来时,还问我:“今天你怎么没听广播?”

是啊,要是连广播也不听的话,就实在是太安静了。这个院本来就安静,白天都有些人迹罕至,晚上更基本没什么噪音。

POE是那种典型的上海女孩。虽然我不知道什么是典型的上海女孩。她的衣服总是很奇怪,但搭配得不错,而且问了她才知道,她买的衣服和东西都很便宜,她总能找到既合适又便宜的东西,这让我很佩服。她说在上海时她打工完从酒店出来坐上公共汽车,看到天是蓝色的。

我的心中只有爱情,但爱情不能安慰我。

我的心中什么都有,只是没有爱情。

我可能已经爱不起来了,我真是很寂寞。

当我心中的一座大山没了时,我为之奋斗的柔情也消失了。

你能想象一个已经习惯了用电脑写作的人突然两个礼拜用不了电脑的心情吗?

所以我又成了网吧的常客。即使网吧能上网,能玩游戏,能听歌,还是照样无法写作。因为网吧用不了35寸软盘。

在修电脑和等待有钱了买电脑的日子里,我去过各样风格不同、服务态度迥异的不同网吧。有的网吧在楼下的地下室,有的在二楼或三楼,有的肮脏不堪,网管服务生硬、不负责,多数网吧都不带五笔字型输入法(顺便说一句,我高中学会的唯一能用的东西就是五笔字型输入法),更多的网吧没有MSN。

西四的那家网吧还可以,带摄像头,只是光线暗了些,猛一看人都埋头打游戏或在QQ上聊天呢,整个一中国的明天全毁在他们手里了。

不过也不一定,人总得有点爱好吧!

缸瓦市的网吧里,我在上厕所下楼的途中听到楼下一个女的正在跟人语音聊天,只听她字正腔圆地骂得特难听。周围人一声不吭,都噤声不语。不知道那被她骂的人回骂了些什么。

等我上完厕所回来看了她一眼,胖墩墩的,满脸大疙瘩,可能是一东北老娘们儿吧!谁是她男朋友,可真够倒霉的。

还有一次在网吧上厕所,门是虚掩着的,我一推门只见一个男的正站着背对着我,我赶忙退了出去。这还不说,当他走出来时,居然关切地对我说了一句:“以后上厕所请敲门”。

我一愣,哪受得这种气,随即回击:“你得说,以后上厕所,请关门。”

写完这些,我涂了一种银黑色的指甲油,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觉得它特“黑客帝国”。

我最喜欢的一家网吧就在我刚搬出来的那地儿的周围。当初它刚开业时我还办了一张会员卡呢!它里面非常干净,还卖糖葫芦,灯光也很好。可惜晚上12点准时下班,而且也不能抽烟。

3

第二本书卖得不好,我也曾忧郁彷徨过,生活所迫,它不允许我再回到一穷二白的过去。那么多双眼睛盯着我,从高中退学后,我就咬紧牙关,一步步地走过来,没有人帮我,我自己帮自己,没有人成全我,我自己成全自己。皆因为一口气,我要证明我的才华和能力确实是那种职高所容纳不下的。

我不能失败,我接受不了失败的命运。我要接着写我下一本小说,即使它再卖得不好,我也会立刻动笔,写另外一本。编那些真真假假的故事,写下我层层叠叠的思绪,写下我的喜怒哀乐。我没上过大学,没经历过集体生活,没有读过那么多书,那么,我来写一本我真正想读的、我可以写的书,来让别人读。

我叫SUE。

因为名字里有个字谐音为SUE,于是我小说的国外代理人为我取了SUE这个外文名。我便叫了下来。

又是冬季。又是北京的冬天。

北京的冬天,经常是阴沉沉的,偶尔会有天晴,阳光便像恩赐。

少年时,我在景山谈恋爱,在故宫后面的筒子河边,听男朋友弹吉他。那时我十六岁。走在冬天的北海,我的笔友为我系上我开了的鞋带,那时我十七岁。后来他去了美国西海岸当海军。给我寄回厚厚的PUNK杂志,在夜里给我打过电话,他说他常常喝酒,美国实在太无聊了,他很想北京。他还说他现在不听PUNK了,他现在听死亡金属。他的声音还是那么热烈单纯,说得非常快速,浓重的北京话。和笔友认识时,他在北京一所郊区上高中。他写信来,说父母离婚了,他喜欢音乐,希望和我交个朋友。

现在我有一篮子的信。都是我以前的笔友写来的。我也曾给他们写过许多信吧?只是很多事我都已经忘了,就像年少时呼出的一口气,很快溶失在空气中。

我爱曾经的长安街。从西单到宣武门的SOGO,从西单到复兴门的百盛,都曾是少年的我玩耍过的地方。

我手上戴着的红镯子,是去成都时蓉蓉送给我的。红色透着银色的珠光,显得很宝气,仿佛一件旧时的物什。我知道她的心意,收下后并没有戴过一次。此时它被戴在我右手腕上,叮当作响。

4

我打开尘封已久的信件,其中有一张封面是谢霆锋,边上写着四个字:“友谊永固”。

擦去贺卡封面的尘土,我看清了,是一张生日贺卡,里面写着:“五月,因为你的诞生而美丽,我们,因为你的存在而快乐,无论春夏秋冬,当晨钟敲响的时刻,总有一位朋友在为你祝愿,一生幸福!”落款是九九年五月初二,姓名是伟波。里面还夹着两张照片,一切都好似复活了。照片上的少年站在山前,阳光照着他黑色的脸膛,那是伟波。他理着小平头,脸上被阳光照得发红,穿着农村青年穿的白衬衫白夹克、褐色西服裤子、黑色休闲皮鞋,身后是山东特有的丘陵。还有一张照片上,是伟波和德州、新平儿一起的合影。那年他也就十九或二十岁吧,正是我现在的年龄,我还会继续长大,而伟波不会了。所以他会永远年轻。

他后来让人用刀子捅死了。

知道这个消息以后,我的心像死了一样无动于衷。终于在得知这个消息的一个月后,我趴在床上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

他的死是我对童年的另一种丧失。

没有人会再知道,我们心中有着多么小心翼翼的情愫,那么纯洁,那么纤细,朦胧又美好。他骑摩托车带我去镇里网吧上网的路上,我用手环住他的腰,看着蓝天、绿树像电一样飕飕从身后闪过。想起我染着棕色的头发回老家,他对我说以后不要再染头发了,黑色的头发不也很好看吗?我在网吧吸烟,他只是轻声对我说:“少吸点。”

一切都像没发生过一样清晰。又模糊。

从网吧上完网,我站在网吧门口等他。他半天才回来,然后说要带我去一个同学家坐坐。同学的父母看着我含笑问他:“这是你对象吧?”他羞涩地笑笑,说,这是晴树,是我妹妹。

岁月就像把一张纸已经翻过一样让我得了失忆症。这一切都像是没发生过,在乡村,我和伟波哥哥一起散步,在冬天的田野,我问他什么时候结婚,他笑着说现在还没有对象呢。

他还说,记得你去年回来的时候吗?咱们一起玩得多快乐。而当时的朋友,现在已经有人结婚生子了。就是想回到过去,也无法回头。

去年我回老家的时候,三十晚上我是在一个小时候的玩伴家里过的,一共来了十来个人,都是十七八,十八九岁大小,围着打牌、下棋、吃瓜子、看电视。炕上特别热,简直烫人,我们盖着被,喝着茶水。他们对我简直是体贴得不能再体贴了,我想吃苹果就给我削了皮递到我手里,我想吃瓜子就给我剥瓜子仁。还一块块地给我剥糖,我来者不拒,全都笑着吃掉,早忘了吃糖太多的种种坏处。每次玩完伟波都主动给我送回到我三姑家门口然后看着我进门。在我哥没当兵前他和我哥是最好的朋友。

就是那一年,我经常和伟波在夜里沿着村子散步。我还是一个小女孩,伟波也不大,他只是一个未满二十岁的少年,我们边走边聊天,我当时有个天大的愿望:我想拉住伟波的手。我终究没敢,我只是和他走得很近,很亲密。不知道我当时对伟波是一种什么感情,是友情,还是一种眷恋?是一种淡淡的爱情,还是像兄妹一样的亲情?我真应该拉住他的手,不管是出于什么感情,我都应该握握他的手。

他的手,一定很暖和。

按村上的亲戚关系,我和伟波肯定也会有些亲戚关系。一个村的嘛,几乎家家户户都是亲戚。

我记得伟波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别忘了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我好给你打电话。我无法再接到他给我打的电话。在我上学时,他出门打工挣钱,还给我寄钱。

在梦里,我梦到小时候的伙伴,他们集体出现在我的梦中,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喜悦,周身都温暖无比,我躺在床上,久久不愿醒来。

5

我不知道我以后还会不会再回老家了。记忆里我长大以后回老家都是在冬天。不知道为什么。冬天很冷,老家的冬天尤其冷。屋里屋外一个温度。只有炕上是暖和的。

晚上上厕所走出门,看到天上黑蓝色,星星很多,有种恐怖的感觉。

那么亮的星星,哪颗是北斗星?

我抬头,就算望见,也不知道哪颗星是北斗星。

我回老家的很大的一部分目的是为了看我的妹妹。

她是我一部分的记忆。并且贯彻始终。

那个女孩用我的几幅照片为我做了一个小短片,在临近结尾时她写:虽然买不到你更多的书,看不了你的诗,不能做你的书迷,我却一直记得那个在夜里找樱桃味棒棒糖的小女孩。

用的是一首法语歌。用中、英、韩、法文不断重复那句话:“如果你不能给我和平和爱,请给我你的名声。”

那时我差点感动哭了。我说,是你,联系着我的过去和未来,还有我短暂易逝的现在。

我的妹妹就像那个女孩,联系着我的过去与未来,但是,我们有正常的不会消失和否定的现在。

我们的现在是踏实的。被承认的。

我没有姐姐,只有妹妹。

我有两个哥哥,和许多的表弟表妹。还有许多姑姑和姨姨。老家像我梦里的乐园,平时不会想,但已在血液里无法释去。

我喜欢冬天蓝蓝的天,因为风刮得厉害。风把天刮蓝了。把云刮白了。

风刮得厉害,树瘦削地耸立。站在田野里。像一个个未长大的孩子。而公路边上的白杨,不用管它,它很坚强。

坐在摩托车上,后退,后退,风和树。我和天。还有强烈而无温度的阳光。

这次回老家,我感到不舒服的一点是,他们有些人已经知道我的写作了。他们问我出了几本书,赚了多少钱,我感到头大,有压力。其实应该不是恶意的,只是我那时候感觉彷徨。我永远不是一个有出息的人。不要学我。如果我有能力帮助,我肯定会做的。我会主动做的。我不值得你们托付,我害怕自己负不起这责任。

我希望这里是一块和世俗无关的天堂。是我的私人天堂。

我可以慢慢逛街,随意买下些无用却可爱的小东西,和妹妹一起说说话,隔开我大部分的生活。像度假。即使贫穷而寒冷,我也不在乎。看到我想看到的脸,我收获不小。心里满足。

我试图分裂。左和右。上和下。藕断丝连。不要都混合在一起,那样我会难受。

我只想当一个普通的孩子,在这里。老老实实地,该干吗干吗。

我翻出妹妹的照片。有几张是我熟悉的一个男孩。不知道应该不应该叫他:年轻的男人。

他是我妹妹的哥哥,认识他时他在北京军艺当兵。一直穿军装。有次来叫我来军艺看演出。他帮我搞到一张票。他还应我的要求给我寄过印着军艺头衔的信封和信纸。

其中有一张是我的黑白一寸照,我一直想找到这张照片,可家里的底片又太多,一直没有找到。

那大概是我上高二时拍的。头发很短(事实上我的头发从来都是短发),眉描得很细,完美的弧度。嘴角微微上翘。目光说不上严厉和温柔。不好描绘。

我还记得那天我穿的衣服是一件绿色紧身converse T恤,在华联商场买的,打完折大概是七十块钱。我穿这件T恤时从不穿内衣。没那必要。我喜欢简简单单地。而且充满活力。我的身材像十四岁的少年。

那时我迷恋任何像孩子的身材。瘦的、冷漠的、消极的、颓废的、暗自神伤的。

后来我把这照片在信里寄给过苇子,他说我的眼神很美。我们通信好几年。都上高中。后来他有过机会来北京,我们约在某地铁站门口见面。结果没见到。因为地铁有好几个门口,而我们打电话联系却无论如何没见到对方。

我心似铁,断绝了这份友情。

不知为何,我总不能忘记和原谅这应该原谅的无意的过错。甚至不是他的也不是我的过错。

那么就是我不能原谅命运的过错。

不管怎么说,这对我们的友情造成了无可弥补的伤害。后来我们渐渐失去了联系。

过去的照片放在我现在用的电脑上。

她在对我微笑。那说不清意味的笑。

什么意思呢?

我不明白。

我在慢慢长大,变成成人。

⊙文学短评

春树用大段的章节回忆她的童年,故事没有奇特的技巧或费尽心机所设置的结构,从回忆开始,中间穿插着现在的故事,故事大体按照时间的推移线性发展。在这篇小说中,几乎看不到“残酷青春”的痕迹,只看到一个纯真羞涩的女孩对爱情、友情的向往,对故乡——“梦里的乐园”的向往。当然,也能看到向往的东西丢失或褪色之后,女孩淡淡的惶恐和失落。这篇小说是长篇小说《红孩子》的开始部分。小说的结尾是:“我在慢慢长大,变成成人。”也许,是代表主流文化意志的畸形教育,把“红孩子”催生成了的“北京娃娃”的“恶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