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保护法规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和奥林匹克会歌的产权属于国际奥委会专有。国际奥委会可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使奥林匹克标志、旗、格言和会歌在各国和国际上获得法律保护。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和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和维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人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先后颁布了《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2001年10月11日北京市政府令第85号发布)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002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5号发布)
奥林匹克标志最早是根据1913年顾拜旦的提议设计的,起初国际奥委会采用蓝、黄、黑、绿、红色作为五环的颜色,因为它能代表当时国际奥委会成员国国旗的颜色。
1914年在法国巴黎召开的庆祝奥运会复兴20周年的奥林匹克全会上,顾拜旦兴致勃勃地拿出自己设计的五环标志和一面印着五环的旗帜向大家展示,并建议将它们作为奥林匹克运动的标志。听了顾拜旦对五环标志的说明后,会议确定将奥林匹克五环和奥林匹克旗作为奥林匹克标志。
奥运会会旗,长3米,宽2米,以白色为底,象征纯洁。蓝、黄、黑、绿、红五环,环环相扣。
1913年,奥运会会旗在顾拜旦建议下确定的,并在1914年为庆祝国际奥委会成立20周年举办的巴黎奥林匹克代表大会上第一次飘扬在空中。会旗的图案是在白色无边的绸布上绣上奥林匹克五环,旗为长方形,环的颜色由左到右为蓝、黄、黑、绿、红。
1920年在安特卫普举行的第7届奥运会结束后,东道主比利时国家奥委会将大会使用的那面旗赠送给了国际奥委会,这面旗就成了国际奥委会的正式会旗。
以后在所举行的历届奥运会的开幕式上都进行奥运会旗交接仪式,并由上届奥运会主办城市的代表将会旗交给国际奥委会主席,国际奥委会主席再将会旗交给此届主办城市的市长。会旗在该市市政府保存4年,再送交下届主办城市。每届奥运会期间飘扬在主体育场上空的会旗是一面代用品。冬季奥运会使用的会旗是1952年挪威的奥斯陆市举行第6届冬奥会时赠送的,其交接和使用与夏季奥运会会旗相同。
会旗上的五个环分别代表着五大洲, 奥运五环是一个整体,亚洲是黄色的,非洲是黑色的,欧洲是蓝色的,美洲是红色的,大洋洲是绿色的。五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蓝、黑、红环在上,黄、绿环在下。整个造形为一个底部小的规则梯形。五环上的五种颜色代表的是世界五大洲不同肤色的人民,五环连在一起代表着五大洲的人们能够友好相处。这充分体现了奥林匹克主义的“所有国家、所有民族”的“奥林匹克大家庭”主题。
相关链接
说起五环的来历,还有这样一个有关故事。1936年第11届柏林奥运会第一次举行火炬传递活动,火炬的传递路线从奥林匹亚开始,从希腊北部出境,沿多瑙河穿过奥地利,最后进入德国境内。为了烘托这一具有象征意义的活动,奥运会组委会主席卡尔?迪姆及其同事是完全按照古奥运会的情景来布置沿途经过的古希腊遗址。火炬到达德尔菲帕那萨斯山的古代运动场时要举行一个特别仪式。此时迪姆突发奇想,在一个高约3英尺的长方形石头的四面设计并刻上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五环标志,放在了古奥运运动场的起跑线一端。仪式结束后,火炬继续北上,而这块作为道具的石头却被留在了古奥运运动场上。但是由于很少有人知道这块刻有五环标志石头(后被称做“迪姆之石”的真实身份,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它被当作了“有3000年历史的古代奥运会遗迹”这个以讹传讹的错误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被德尔菲的希腊官员指出。1972年5月,这个假文物被送到德尔菲的古罗马广场入口处。
配图:五环之舞——国际奥委会奥林匹克博物馆前的雕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