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世界各国谈判分析。
一、美国式谈判分析。
美国式谈判术是属于恐吓、威胁、警告、压力等等的强硬型谈判方式。不但超越亚洲人的理解范围,连欧洲人也接受不了。
英国评论家汤普生曾经这么批评美式谈判:
“美国总统的幕僚们极具危险性,他们拥有核弹似的爆炸性精神,却完全缺乏对方的相关知识,总是匆忙浏览一、两页备忘录,便使足干劲地往返于各地的会议之间。”
正如汤普生所言,美国人不但崇拜力量,并且深信这套美国式的思考理论可以通用于世界各地。他们的观念就象西部片中典型的牛仔,认为只有自己的决定才是正确的,没有心情去倾听对方的意见。
人常常由于胆小怕事,总是以“是的”两个字来解决一切。而美国人恰好相反,他们善用“不”字。凡遇到犹豫不决之事,必定先说声“不”,这是美国式作风。万一对方说的话不符合己意,也如西部中常见的情景,动不动掏枪解决。这种蛮干的处事方法连欧洲人见了也会为之伤脑筋。
(一)威胁、虚张声势、强硬手段。
美国人在谈判时最常运用的三种方式分别是:威胁、虚张声势和强硬手段。
看过所有美国讨论谈判方法的书籍的人就很容易发现:它们的共同主张总是离不开虚张声势。如果威胁、虚张声势产生不到任何效果的话,就采取拒绝交易、抵制或诉讼等等的强硬手段。
然而,这种做法实在是愚蠢透顶,因为大家都知道,皮球拍得愈重,反而弹得愈高,难道还有哪位谈判对手会默默忍受对方的欺凌压迫吗?这还能称之为谈判吗?一旦起了反感,谈判自然会陷于泥坑中,以牙还牙,结果只会造成两败俱伤。
美国人素来擅长在谈判中表现出强硬手段,从一面猛捶桌子,一面滔滔不绝地大吼大叫,乱放文件的小伎俩,到上法庭、通知谈判破裂以及发出最后通碟之类的最后手段,无一不是只会触怒对方的做法,若是幸运地碰上胆小怯懦的对手,或许真会被逮住而吓得俯首认输。但经验丰富的谈判者是不会为之所动的。
(二)美式谈判容易造成误解、偏见、心结的后遗症。
美国的电子机械制造商(假设是A公司),向台湾的中小企业(假设是B公司)提议双方共同研究半导体。虽然B公司规模不大,仅有两百名员工,但是它在这项专业领域中却开发出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A公司极欲得到这项技术,便以典型的美式做法向B公司提出技术合作的要求。
A公司的高级主管鼓起三寸不烂之舌,向B公司的董事长游说这项研究的发展前景。B公司董事长考虑周全,一来担心技术合作会消减自己技术开发的独立精神,而造成依赖A公司的局面;二来担忧将来若是达到生产的阶段,势必得由资金雄厚的A公司来发号施令。
另外,B公司董事长也慎重考虑到是否有技术合作的必要性。双方谈判了将近十个月,彼此互访对方的总公司,但是B公司董事长仍然犹豫不决,问题在A公司就在此时犯下致命性错误。
A公司的副总裁是一位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的优秀人才,对于谈判的迟迟未获进展感到焦燥不满。
“事实上,本公司拥有足够买下B公司的雄厚财力。”
他在会议上说出这句带威胁性质的话,实在不够高明。因为B公司董事长一手创建这家公司,发明了数百种产品,不但深深引以为傲,更具有一份浓厚的感情,他听到这句话之后便不再迟疑。
“很遗憾,我决定不与贵公司技术合作。”
以金钱利诱不遂,便企图采用威胁手段,却不幸招到反效果。B公司董事长认为美国人做事鲁莽蛮横,没有一点风度,实在不能做为长期技术合作的伙伴。
B公司董事长若是能够对美国式谈判法多了解一点,或许会产生不同的想法,他对于美国式作风多少有些误解和偏见。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A公司的作法的确容易让B公司董事长感到不舒坦,心中留下芥蒂。这正是美式强硬谈判法的严重不足,也就是说,强硬谈判法成功则已,若不成功的话,必然会造成误解、偏见、心结的后遗症。
不!即使成功了,也会留下心结。力量薄弱的一方虽然不得不屈服于对方的胁迫,但是心中自然是忿恨难平,甚而找机会报复,如此一来,双方的合作关系难道还能维持长久吗?胜利的一方纵然能够得到眼前的小利益,却会因而失去更重要的稳定性和安全感。
(三)强烈的个人主义。
美国社会呈现出强烈的个人主义,以自我为中心,不择手段地利用他人以实现自己的理想。旁人的想法无关轻重,为了提高成绩,必须拼命地表现自己。同事之间也是竞争胜于一切,唯有如此,方能往上攀登,而失败者怪不了谁,只能怨恨自己比不上别人。当然,失败者的能力或技术不见得输给胜利者,但是问题在于他能否调整自我,适应周围的环境;总之,物竞天择的道理在美国社会发挥得淋漓尽致。
严格而言,在美国的个人主义中,旁人只分两种:一种是明确的敌人,另一种是潜在的敌人。除此之外,别无第三者。
(四)美式谈判特点。
美式谈判反映了美国人的性格特点。他们性格爽朗,能直接地向对方表露真诚、热烈的情感,他们充满了自信,随时能与别人进行喋喋不休的长谈。他们总是十分自信进入谈判大厅,不断地发表意见。美国人的这些特点,很多都和他们取得的经济成就有紧密联系。他们有一种独立行动的传统,并把实际物质利益上的成功做为获胜的标志。
他们总是兴致勃勃地开始谈判,并以这种态度谋求经济利益。在磋商阶段,他们精力旺盛,能迅速把谈判引导至实质阶段。他们十分欣赏那些精于讨价还价,为取得经济利益而施展手法的人。他们自己就精于使用策略去谋得利益。同时也希望别人,具有这种才能。
美国人谈判中的特点,可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1)热情奔放;
(2)颇有讨价还价的能力;
(3)对一系列交易感兴趣。
这三方面的特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从美国历史上找到原因。在美国历史上,开拓者曾经冒极大的危险,扩大疆城,开辟并建立了新的生活方式。
二、北欧式谈判分析。
在分析了美式谈判后,接下来分析一下北欧式谈判,北欧人比美国人显得平静得多。在谈判开始的寒暄阶段,常常呈现出沉默寡言,他们从不激动,讲话慢吞吞。所以在谈判初期阶段,容易被对方征服。
他们在开场陈述时十分坦率,愿意向对方表明有关他的立场的一切情况。
他们善于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做十分积极的决定。
芬兰人和挪威人都有这种特点,瑞典人也这样行事,但他们受美国人的影响很深,并具有瑞典人特有的官僚主义。丹麦人如果来自沿海地区,则按斯堪的纳维亚人的风格谈判,如果来自尼德兰半岛,则具有德国人的风格。
斯堪的纳维亚人的这种特点,不难看出其文化渊源。他们严守基督教的道德规范,保持政治上的稳定,直到目前,他们还保存着农业经济和渔业经济。北欧人的长处在于他们在最终阶段很坦诚和直率,在谈判中他们能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他们不象美国人那样,在出价阶段谈的很出色,也不象美国人那样擅于讨价还价。他们是比较固执的。
因此,与北欧人谈判时,应该对他们坦诚相待,采取灵活和积极的态度。
三、德国式谈判分析。
德国人与美国人的谈判方式截然不同。德国人的谈判特点是准备工作做得十分完美。
德国人喜欢明确表示他希望做成的交易,完全确定交易的形式,详细规定谈判中的主题,然后准备一份涉及所有主题的计划表。他们不太喜欢采取让步的方式。
如果经验丰富的谈判人员运用这种方式的话,它的威力是很强大的,比如说,在商场上,一旦由德国人提出了报价,这个报价就显得不可更改,讨价还价的余地会大为缩小。
因此,与德国人谈判的方法,从程度上看,最好在德国人报价之前就进行试探,并做出自己的开场陈述,这样可以表明自己的立场。但所有这些行动,要做得快速。因为德国人已经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他们会非常自然、迅速地把谈判引入最终阶段。
(第二节)谈判对手分析。
一、防御型。
当你遇到一名提出请求或要求的强硬对手时,最好警觉他会随时掉头不理,仿佛没有什么值得谈判的。
也许你是一名要求加薪的员工,或是一名觉得自己被敲了竹杠的客户,也有可能是比利时发现莫斯科方面正沿其边界部署导弹。
强硬派谈判者一副悍然的态度,把你当作苍蝇似的一巴掌挥开。
“你要加薪?你一定是疯了。”
“你是什么意思?被敲竹杠的价钱是全市最公道的。”
“移走导弹?少来这套。”
强硬派谈判者经常干脆一口拒绝你,否则就是根本什么也不说,或仅仅说他将会考虑看看,如果他说将会考虑,则往往是从此杳无音信,除非你打电话过去,不过他多半不会接你的电话,即使接了,也是对你说:“不。”
这类硬派对手赌的是一项人尽皆知的事实--大多数人都不愿摊牌,甚至宁可让人一次又一次地占他们便宜。
被强硬派型谈判者拒绝的人们当中,绝大部分永远不会再来烦他,而仅余的一、二个人引起他的注意,而进行远逊于他们原本可能达成的有利交易。
然而,强硬派谈判并不是个好主意,它就算可以带来暂时的优势,但长期下来,对方要么不满,要么不服气,受害的还是你自己。
相对地,当对方采取这套谈判模式时,你必须准备应付他们。
有时候,强硬派谈判者依据上级的指示而行动,他们往往会告诉你“这是我们的方针”,这句话不仅是挑战式用语,同时也具有极端不逊与宣战的含义。假使说出这类话的人是替别人工作,那么你最好放弃雄辩或其余的说服方法,直接去找老板,假使说话者就是老板本人,那么你就不得拿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当然,象征式的--逼他屈服,直到你能够和他讲道理为止。
对付这种人的方法十分明显,但是拥有实践这种方法的耐心与勇气的人实在太少了。
(一)控告。
大家都知道,雇佣律师需要花费一笔钱,然而没有律师照样可以提出诉讼。也许你必须花费大量时间思索诉讼文书的第一行标题,但是如果你愿意忍受这种麻烦的工作,你就能够强迫对方出席替他自己辨护--或避免这场劫数,趋向和解。
(二)向行政机关诉苦。
大多数企业和组织都隶属于某种行政法规的支配之下,找出几所不同但可以制裁对手的机构,分别提出申诉。对你来说,没有什么吃惊之处,顶多是那些机构未就你的诉苦采取任何行动,但即使如此,你依然可能以追加抱怨对手的资料,一旦累积足够的分量,终会使你的对手尝到苦头。
(三)向专门团体或公会诉苦。
一个有力的协会足可以对其隶属成员带来压力来源,比如医师和牙科医生,除了接受其营业所在地的许可之外,也是一般处理所有抱怨的专门性团体会员,零售商则多半为公会或类似组织的成员。也能常会感受到这类组织施加的压力,的确,这股压力或许不如来自行政机构的强大,但相同地,只要抱怨累积至相当程度,也足以使抱怨对象产生不便。
(四)透过媒体分开这项事件。
几乎每一家主要报社、电话公司或电台均设有“消费记者”或类似专人调查有关地区的人们和组织的抱怨。如果你能引起记者的兴趣,写成一篇专访,或打电话告诉对手有实现此事的可能性,即可置对方于某种压力之下。
(五)以其他方式加以威示。
这就看你打算把多少时间花在这项问题上,以及你愿意接受多少曝光率而定,从反复打电话抱怨,到该组织总部(或其他场所)站岗示威,你可以利用一切手段越是夸张虚显,达到羞辱、威吓的效果,越有机会逼使对方听你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