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第3节戴罪立功,奋勇杀敌
时隔不久,楚庄王借口郑国与晋国在鄢陵会盟,于第二年春天,倾全国之兵围攻郑国。战斗十分激烈,历时三个多月,发动了数次冲锋。在这场战斗中有一名军官奋勇当先,与郑军交战斩杀敌人甚多,郑军闻之丧胆,只得投降。楚国取得胜利,在论功行赏之际,才得知奋勇杀敌的那名军官,名叫唐狡,就是在酒宴上被美妃扯断帽缨的人,他此举正是感恩图报啊!
参悟人性
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这种事情即使是现实中任何一个平凡男子也难以忍受,何况说是一个君王呢?臣子冒犯君王之妃,当为死罪。但是,楚庄王竟然能容忍臣子这种行为,实在不是一般的肚量,的确是难能可贵。当然如此之罪,楚庄王却装作糊涂,罪而不罚,对于冒犯者来说,必然是欠下了一份还不清的人情债。所以,两军交战,才会一码当下、奋勇杀敌,希望能够为君王效犬马之劳、“戴罪立功”。
可见,容人之过,方能得人之心。有过之人非常希望看到他人的宽容和友谊,希望得到悔过自新的机会。这种需要一旦得到满足,其对立情绪便会立即消失,感恩戴德,“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的情感很快在心理上占据主导地位。在这个基础上,稍加引导,就会产生像“戴罪立功”那样的心理效果。这是人性本身的一种正常的反应和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