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小侦探福尔摩斯:夺路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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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博斯克姆比溪谷秘案(3)

“哦,得了吧!我没时间听你说这个!你那个内八的左脚痕迹到处都是。一只鼹鼠都可以追踪到你的脚印,脚印就消失在芦苇那边。唉,如果我在这群像水牛一样在池塘里到处乱踩的人之前到了这里,那么事情就会简单多了。看门人就是领着一群人从这里走过来的,尸体四周六到八英尺的地方满是他们的脚印。但是,这里有三对不与这些脚印连在一起,而且不是同一双脚的脚印。”他拿出放大镜,趴在防水油布上以便可以看得更清楚,在整个过程里,与其说他在和我说话,还不如说他在喃喃自语。“这些脚印是小麦卡锡的。他来过两次,一次跑得极快,因为前脚掌的痕迹极深,而脚后跟的印迹则模糊不清。这足以证明他说的是实话。他一见父亲倒在地上就马上跑了过来。嗯,这里是他父亲踱来踱去的脚印。唔,这是什么?这是小麦卡锡站着谈话时用枪托顶端支着地的痕迹。那么,这个呢?啊,这又是什么印迹呢?是脚尖的!而且是方头的,这不是一双普通的靴子!看,这是来时方向的脚印,那是去时方向的,然后又是回来的脚印……这肯定是回来取大衣时留下的。那么,这一连串的脚印出自何处呢?”他来回察看着,有时脚印消失了,有时却又出现了,就这样一直追踪到树林的外沿,直到追踪至一棵极大的山毛榉的树荫下。福尔摩斯继续寻找,一直走到树荫的另一面,然后又脸冲下趴在地上,并且发出轻微的得意的喊声。他在那里趴了很长一段时间,翻捡地上的枯枝败叶,把看似泥土一样的东西装进一个信封里。他用放大镜不仅检查地面,还检查他能找到的所有树皮。在苔藓中间有一块石头,是锯齿状的,他仔细检查后,把它收了起来。然后他沿着一条小路走出树林,一直走向公路,一上了公路,就没有任何踪迹了。

他说:“这是一个十分有意思的案件。”这时,他终于又变成了平日里那个正常的福尔摩斯。“我想右边这栋灰色的房子就是门房了,我要去那边找莫兰说句话,或者给他写个便条。完事后,我们就可以坐车回去享用午餐了。你们可以先回到马车那里,我随后就到。”

大约十分钟后,我们便到了马车那里,接着就乘车回到了罗斯,福尔摩斯还带着那块他在树林里捡到的石头。

他拿出这块石头,转向雷斯垂德说:“你或许会喜欢这个。这就是凶器。”

“我找不出任何标志。”

“因为没有标志。”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石头底下的草还是活的,说明它放在那里才几天而已。而且这块石头找不到出处。加上石头的形状刚好和死者的伤痕吻合,并且此外没有任何其他凶器的踪迹。”

“那凶手呢?”

“是一位高个男子,左撇子,右腿是瘸的,穿灰色大衣和一双后跟较高的狩猎靴子。这个人抽的是印度雪茄,而且使用雪茄烟嘴,他的口袋里有一把很钝的小刀,是用来削鹅毛笔的。此外还有一些其他迹象。不过目前这些就足够帮助我们侦破此案了。”

雷斯垂德笑着说:“我是个怀疑派。尽管你的理论说得头头是道,但是我们要面对的可是英国陪审团,他们是讲证据的。”

福尔摩斯冷静地说:“我自有办法。我们各自按自己的方法来查案好了。今天下午我会很忙碌,很可能搭乘晚班火车回伦敦。”

“你想让这个案子悬而未决吗?”

“当然不,案子已经了结了。”

“关于那个疑团呢?”

“已经不存在疑团了。”

“那么凶手是谁?”

“我之前描述的那个人。”

“那么他究竟是谁呢?”

“找出此人不难。附近一带的居民并不多。”

雷斯垂德耸耸肩,说道:“我追求实际。我可不会到处去找一位左撇子的瘸腿先生。我还不想成为整个苏格兰场的笑柄。”

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好吧,我给过你机会的。你的住处到了。再会,我会在离开之前给你留张便条的。”

雷斯垂德离开后,我们便回到了所住的旅店,我们到达时,午饭已经摆好了。福尔摩斯不发一言,沉浸在思考中,脸上流露出痛苦的神情,这是处于困惑当中的人的表情。

餐桌被收拾干净之后,他说:“华生,坐到这把椅子上来吧,听我啰嗦两句。我不知道怎么做才好,我需要你的意见。抽根雪茄吧,听听我的想法。”

“请说吧。”

“我们在讨论这个案子时,从小麦卡锡的证词中发现有两点情况都非常值得注意,尽管我认为这两点于他有利,而你则相反。第一点是:他提到他的父亲还没看见他时就喊了声‘库伊’;第二点是:受害人临死时含混不清地说了几个词,但是小麦卡锡只听清了‘拉特’这一个词。我们必须从这两点出发去推敲案情。在开始分析前,我们先假定这个年轻人说的都是实话。”

“这个‘库伊’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哦,这个词当然不是喊给他儿子听的。他当时还不知道儿子已经从布里斯托尔回来了。至于小麦卡锡能听到‘库伊’这个词则纯属偶然。受害人当时喊的这一声‘库伊’是给要约见的那个人听的。而‘库伊’很明显是澳大利亚的一种叫法,而且只在澳大利亚人之间使用。因此可以猜测,麦卡锡约在博斯克姆比池塘会面的那个人一定去过澳大利亚。”

“那么‘拉特"这个词又指的是什么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掏出一张折着的纸,摊开在桌子上。他说:“这张是维多利亚殖民地的地图。是我昨天晚上往布里斯托尔发电报弄来的。”他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地方说:“你念一下。”

我照着念道:“阿拉特。”

他举起手来说:“再念念。”

“巴勒拉特。”

“这就是了。这就是被害人喊叫的那个词,而小麦卡锡当时只听清楚这个词的后两个音节。他当时是想说出凶手的名字。巴勒拉特的某某人。”

我赞叹道:“太妙了!”

“这是很明显的。你看,我现在已经大大缩小了研究的范围。目前暂且认为小麦卡锡的话是正确的,那么此人肯定有一件灰色的大衣。对于这个穿着灰色大衣、来自巴勒拉特的澳大利亚人,我们原本很模糊,现在就明确多了。”

“是的。”

“他熟悉本地,而陌生人没得到许可是不可能进来的,因为要到池塘那里必须经由农场或庄园。”

“确实是这样。”

“所以我们今天千里迢迢赶到这里来。我检查场地,了解案情的细枝末节,并把罪犯的特征告诉呆头呆脑的雷斯垂德。”

“你是如何得知这些细节的?”

“你知道我的方法,通过观察细小的事情得出结论。”

“我知道你可以从他步伐的大小大致判断他的身高。他的靴子也可以从脚印来推断。”

“是的,这不是一双普通的靴子。”

“但是你怎么看出他是个瘸子的呢?”

“他的右脚印不如左脚印那么清楚。可见右脚的力道比较小。为什么?因为他走路一瘸一拐的,他是个瘸子。”

“那么,你如何得知他是一个左撇子呢?”

“你自己也注意到庭讯中法医对死者伤痕的鉴定了。那一击打在左侧,紧挨着他的后背。你想想看,如果他不是左撇子,怎么会打在左侧呢?当父子两人争吵时,他一直藏在树后面,而且还在那里抽烟,因为我发现了雪茄灰。我对烟灰有过专门研究,因此推断他抽的是印度雪茄。我为此下过很大工夫,你知道,我还特意写过专题文章来讨论一百四十种各异的烟斗丝、雪茄和香烟的灰。发现了烟灰后,我接着在四处寻找,就在苔藓里找到他扔的烟头。那无疑是印度雪茄的烟头。”

“那你怎么知道他是用雪茄烟嘴的呢?”

“我看出他没有叼过烟头。所以他应该是用烟嘴的。雪茄烟末端的开口,不是嘴咬的,而是被刀切开的,但切口并不齐整,因此我判断是用一把不锋利的削鹅毛笔的小刀切的。”

我说:“福尔摩斯,你在这个人的四周撒下了天罗地网,他无处遁形了,你还拯救了一条无辜的生命,就像斩断了套在他脖子上的绞索一样。这一切无疑都是朝这个方向在发展。可那罪犯到底是……”

“约翰·特纳先生来访。”服务生打开我们卧室的房门,将客人引进来。

我们的客人仪表堂堂,只是看起来很眼生。他脚步迟缓,一瘸一拐,肩膀沉重,看起来老态龙钟,但是他那皱纹密布、坚毅庄重的脸和健壮的四肢,表明他有充沛的体力和十足的个性。他卷曲的胡须、灰白的头发和异乎寻常的下垂的眉毛组合在一起,赋予了他高贵和权威的风采,只是他面色灰白,嘴唇和鼻端显现出青紫色。我看得出他已病入膏肓。

福尔摩斯落落大方地说:“请坐,想必你已经收到我的便条了?”

“是的,守门人已经把你的便条送交给我了。你说,为避免风言风语的流传,你选择在这里跟我会面。”

“我想,如果我拜访你的庄园,人们会因此议论纷纷的。”

“你为什么要跟我见面呢?”他以绝望而又疲倦的目光注视着我的同伴,就像他的疑问已经得到解答似的。

福尔摩斯说:“是的。”这是回应他的神色,而不是问话。“是这样的。我已经知道了麦卡锡的一切。”

这个老人低垂着头,以手掩面。他喊道:“愿上帝保佑我!不过,我绝不会让这个年轻人蒙冤的。我可以保证,如果巡回审判法庭判定他有罪,我会出庭作证的。”

福尔摩斯严肃地说:“听你这么说,我感到非常高兴。”

“要不是考虑到我亲爱的女儿,我早就说出来了。假如她听到我被捕了,她会非常伤心的。”

福尔摩斯说:“你也许不至于被逮捕。”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是警察。我替你女儿办事,是她请我到这儿来的。不管怎样,都要让小麦卡锡无罪开释。”

老特纳说:“我不过是个垂死之人。我多年前就身患糖尿病,马上就要走完我的人生了。我的医生说,我可能活不过一个月了。可是,我宁愿在家中死去,也不愿病死在监狱里。”

福尔摩斯走到桌子旁边坐下,拿起笔,在面前放了一沓纸。他说:“只要告诉我事情的真相,我会如实记录下来,然后由你签字,这位华生医生是见证人。为了拯救小麦卡锡,我答应你,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否则我是绝不会出示这份自白书的。”

那位老人说:“也好。我不一定能活到巡回审判法庭开庭,这对我来说并不成问题,我只是不愿意让爱丽丝震惊罢了。现在我要说出事情的经过,这段往事很漫长,但讲述它倒用不了多长时间。

“你不了解这个死去的麦卡锡,他简直就是恶魔再生。这是千真万确的实话,老天保佑你这辈子都不会被这样的人抓住把柄。整整二十年了,他一直紧抓着我不放,他毁了我的一生。我首先告诉你他为何要咬着我不放。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那时盛行开矿。当时我还是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子,热衷于冒险。我和一帮坏蛋合伙,整天饮酒作乐,开矿失败之后,我们就去做了绿林强盗。我们总共六人,生活放荡不羁,时常抢劫车站和过往的马车。我当时的假名是巴勒拉特的黑杰克,即使是现在,那个殖民地的人们仍然对巴勒拉特帮记忆犹新。

“有一天,一伙运输黄金的车队从巴勒拉特出发开往墨尔本,我们伏击了它。这伙车队由六名骑兵护送,我们也是六个人,双方势均力敌,不过我们刚开枪就打下四名骑兵。我们这边也损失了三个人才抢到这笔钱。我拿枪指着马车夫的脑袋,饶了他一命。他紧眯着眼睛一直盯着我,好像要牢牢记住我的脸部特征似的。上帝保佑,如果那会我当场打死他,后面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了。这个马车夫就是现在的麦卡锡。

“我们成功地弄到了这笔黄金,发了大财,并顺利来到英国。在英国,我和同伴们分道扬镳,各奔前程,我下决心从此金盆洗手,过上正常本分的生活。这份产业当时正在标价出售,我买了下来,并用我的钱做了一些好事,希望可以弥补我在那段荒唐岁月里的所有罪行。我还结了婚,尽管妻子早逝,却还有亲爱的爱丽丝陪伴着我。甚至当她只是个小婴儿时,她的小手就似乎有种魔力,指引着我走上正道。总之,我悔过自新,竭尽所能弥补我过去所犯下的错误。本来一切都很顺利,直到麦卡锡出现。

“我当时进城办一件投资的事情,在摄政街碰见了他,他当时衣衫褴褛,还赤着脚。

“他抓住我的胳膊说:‘杰克,我们又见面了,咱们会如家人般相处的。我们只有父子两人,你就收留了我们吧。如果你不答应……这个国家可是出了名的奉公守法,警察随叫随到。"

“就这样,他们来到了西部农村,我再也无法摆脱他们了,从此以后,他就在我最肥沃的土地上生活,而我却分文不收。我惶惶不可终日,无法忘记往事,不管我走到何地,他那狡猾狰狞的面孔总是如影随形。爱丽丝长大之后,情况更加糟糕,他很快看出,比起警察,我更害怕爱丽丝知道我的过去。他不择手段要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不管是什么,我都可以给他,土地、金钱、房子都无所谓,但只有一样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妥协,他竟要我的爱丽丝。

“你看,他的儿子和我的女儿都已长大成人,我的身体不好,他决心让他的儿子插手我的所有财产。但是,这件事我绝对不能答应。并非我不喜欢那个小伙子,但只要一想到他身上流着他父亲的血,我就无法忍受,所以我绝不能让他那该死的血液混在我们家的血统中。无论麦卡锡怎样威胁我,我都坚决不答应。我对他说,就算他使出最毒辣的手段我也不在乎。于是我们约好在两家之间的那个池塘见面,以便讨论出一个结果。

“当我到达那里时,他正和他儿子谈话,我只好在一棵树的后面边抽雪茄边等待,等到他独自一人时再过去。但是,当我听到他们的谈话内容,我简直愤怒到了极点。他正在极力催促他儿子向我女儿求婚,根本不顾我女儿的意愿,就像她是大街上的妓女一样。一想到这个恶魔竟要处心积虑主宰我和我最爱的一切,我简直气到发疯。我能否冲破这个束缚呢?我已经没有多长时间可活了。虽然我的头脑还清醒,四肢也相当健壮,但我知道自己的一生已经快要结束了。可是,我过去的秘密和我的女儿啊!只要我能让这条罪恶的舌头从此沉默,那么,无论是这秘密还是我的女儿,就都可以保全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就按着我所想的那么做了,就算再来一次,我也要这样做。我罪孽深重,为了赎罪而一辈子担惊受怕也是应该的。但一想到我的女儿也要承担和我一样的厄运,我就无法忍受。我像打倒一头凶恶的野兽一样把他打翻在地,心中没有一丝不安。他的儿子听到他的喊声就跑了回来。此时我已躲回树林,但我不得不跑回去取回那件我遗留在地上的大衣。先生,这就是全部的事实真相。”

老人在写好的自白书上签了字。福尔摩斯立即说道:“行啦,我无权审判你。只希望我们永远不会因为这样一种诱惑而失去自我。”

“先生,我也希望如此。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考虑到你的健康情况,我不愿意做什么。你自己也知道,你很快就会为你的行为而在比巡回审判法庭更高级的法院接受审判。我一定保存好你的自白书,除非麦卡锡被定罪,否则我们将不会让任何人见到它。我们保证为你保密,无论你是活着还是已经死去。”

那位老人庄重地说:“那么,再见了。当你临终之际,想到曾让我安宁地死去,你会因此而感到安心的。”说完,这个魁梧的老人就摇摇晃晃地走出了房间。

福尔摩斯沉默许久,然后说:“上帝保佑我们!为何命运总是捉弄贫困穷苦而又孤独无依的芸芸众生呢?每次听到类似的案件,我都会想起巴克斯特的话,并说:‘上帝保佑歇洛克·福尔摩斯可以找到真相。"”

福尔摩斯写了若干充分有力的申诉给辩护律师,因此巡回法庭宣告詹姆斯·麦卡锡无罪释放。在那次和我们会面之后,特纳先生还活了七个月,现在已经去世了。或许不久之后就会出现这样的情景:他们的儿子和女儿终于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根本不知道,在过去的时光里,他们的上空曾被不祥的乌云笼罩。

一分钟探案

老麦卡锡惨死在博斯克姆比池塘,死因为头部受创。那么,谁是凶手呢?

A.他的儿子小麦卡锡 B.他约见的神秘人 C.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