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在上一节结束的时候说了几句豪言,似有教唆之嫌,但是我仍然由衷地相信,堂弟死的时候仍是处男之身。我的眼前摆着二十四件残片,片片都记述着一个童贞的他。他仅仅只是来人世上走了一遭,状若浮萍,无香无臭,如此而已。质本洁来还洁去,这好像是谁说过的话。
我没有问他的女朋友的名字,因此在这里只能称她牛仔半裤或者泡泡衫。这称呼有些不雅,但是我此刻找不到另外的称呼。而且,对于我的堂弟来说,他似乎从来不会敏感到注意这些细节,因此我的思维在这里大可粗疏一些。
类似他这样的境况,对婚姻的选择,大约有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了,这句话就是只要是个女的。我能理解和体会他此时这种凄凉的处境。尽管我是在城里长大的,但是我有五年的白房子经历。当兵三年,看见老母猪都是大花眼,这是人们调侃当兵的的一句话。而我当兵的那个地方,更见闭塞和孤寂。因此,当我刚回到城市里,人们问我要找一个什么样的对象时,我淡淡地说广尾巴一揭,是个母的就行!我的这句古怪的话,以及我的古怪的表情,将问话者吓了一跳。
站在这样的基点上来谈婚姻,那么说堂弟的这桩婚姻还是令人满意的。牛仔半裤年轻、健壮,有着鲜艳的嘴唇,满身的肌肉像要把皮肤挣破一样,显出她的青春活力。她也爱我,的堂弟,这从她注视他的目光中可以看到,也从她注视我的目光中可以看到一她怕我以年长者或者监护人的身份挑剔她。
她也写诗,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是不是热恋中的男女都在写诗,或者说到了这个季节,只要是树,或大或小,或艳或素,总得在枝头挂几朵花来。她的诗没有我的堂弟写得好,但是出于礼貌,我说我将认真地看它,并且选几首发在我主编的刊物上去。这一对有点像那古典男女。
牛仔半裤和我的堂弟一样,也是城市的突兀的闯人者,这是我从他们的吭吭哧哧的叙述中,得到的唯一一条实质的内容。
她的家庭背景很复杂。好像她的父亲和母亲在她早年时离异。父亲是肤施城里的一个工人,母亲是陕北偏远山区的农村妇女。离异后,她判给了母亲,这样,她便在她的山村长大。长大以后,远方的城市在诱惑她和召唤她,而父亲的存在又使她走入城市的梦想成为可能。于是在一个早春的日子,她告别母亲,来到城里,按响了父亲家的门铃。
她穿上了泡泡衫,她穿上了牛仔半裤,并且由她的父亲为她找了一个临时性质的工作。她努力地将自己混同于一个城里人,混同于堂弟的名言中的城市的夏天是女人的夏天的那种女人。但是有一天,她终于发现她的努力是徒劳的,她的混同只是一厢情愿,正像油和水虽然混在一起,但油依然是油,水依然是水一样。这问题不在泡泡衫,亦不在牛仔半裤,这问题在于一样东西,这东西叫城市户口。
中国的户口制度是一件奇怪的东西。有一本小书叫《人生》。《人生》里的故事,令国人感动得热泪盈眶,而电影的拍摄又使髙加林这个形象几乎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但是外国人看了,感动不起来,对髙加林的悲剧性命运,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他们觉得这样一个有才华的年轻人,既然想脱离土地,想出来闯一番世事,那他出来就耽了嘛,何必那么痛苦,那么艰难。这个地方干不成,就另换一处吧,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不是、?不是这些外国人愚蠢,而是他们不懂得中国的户口制度。
我曾经和一个年轻学者谈过这个问题。准确地说是向他请教过这个问题。他是这方面的专家。后来的农民进城摆摊设点,农民进城当民工和企业的合词工,以至农民可以登堂入室,考公务员进入森严的政府机关,大约就得力于他向制订政策的部门提出的建议。他是一位通天人物。
记得,他先问我有没有特权。我说我有什么特权呀,普通市民一个。他说错了,你是有特权的,你生活在一个中等城市里,这个城市市民的较为丰裕的生活水准,是靠牺牲这块地区的广大农业人口的利益来维系的。大城市更是如此,它靠牺牲广大农村以及中小城市的利益,来维持自己一点可怜的繁~荣的。维持的手段就是户口。农民祖祖辈辈被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一个他赖以立足的土地上,他将永远被捆绑,而不能走人城里和城里人争食吃,即便你是高加林或是别人。
城市带着警觉和怀着天生的排斥感对待那些试图打破规则的闯人者,视他们为异己。这些人想要走向外部世界,想要脱离土地,他只有一条道路,那就是考学。但考学对一个农民的儿子来说,是一件容易的事吗?
我的堂弟正是因为我,因为我的父亲,才铤而走险,踏上这条道路的。正像牛仔半裤的进城亦是因为有她的父亲在城里的缘故。
堂弟和牛仔半裤在同一个工厂工作,都是农村户口的合同工。堂弟能进人这家工厂,是由于厂长是我的朋友,工厂的开业典礼上,我参加了剪彩的缘故。由于剪彩活动,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工厂,并且知道他们宽容地甚至可以接纳城市户口以外的人作为廉价劳动力,于是我向他们推荐了我的堂弟。牛仔半裤能进人这家工厂,大约也许有他父亲的什么关系。一一世界是由关系构成的,构成一部长篇小说的核心是人物之间的关系,这是我的朋友路遥生前时常念叨的话。当然,从老根上讲,堂弟和牛仔半裤能进入工厂,这得归功于那位戴眼镜的年轻经济学家居高临下的宏论。
工厂建在肤施城与小镇之间,距肤施城十五里,距小镇五里。工厂建在一面高高的悬崖上,悬崖下面是一条国道。这是一家新建的工厂,它生产出的产品是食用的粉丝,据说还有副产品,是一种淀粉之类的高蛋白固体,行销海外。工厂当初选下厂址,颇费了一些踌躇,最后选定了这里,因为这里是一个搬迁了工厂的旧址,一切都现成。
因为我偶然的缘故被邀请去参加了一次剪彩,因为这厂长是我在偶然的一个场合认识的一个朋友,因为社会的进步已经允许企业接收这种性质的工人,因为这家工厂偶然的原因建在了小镇的旁边,因为我开了尊口,堂弟进了这家工厂这样,人物正在向时间和地点走去,向命运走去,向恶时辰走去。
在进人这家工厂以前,堂弟已经在社会上闯荡了一些时月了。在老家的日子里那一段岁月不算,仅进人肤施城这一段,他经历了许多事情,像一个绿头苍蝇一样,四处乱碰了很久。
刚入城时,他曾经求助于我的父亲,但是被父亲断然拒绝了。父亲是老干部,他有他的一套规则,他认为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晚节,不能搞特权,不能用手中的权力为亲戚陆人们谋取私利。这话也许是对的,但是这对的后边,有许多冷酷和虚伪的成分在内。遭到拒绝,堂弟当时就像被霜打了一样,蔫了,接着便默默地走了。
首先,我的堂弟凭街上张贴的一份招聘广告,在一家陶瓷厂找到了活干。这是一家生产陶制茶具的厂子。亲爱的朋友,如果你手里现在正捧着一把朱砂色的陶制茶壶,并且它的产地是肤施的话,请你放到光亮处细细观看。我的堂弟的指纹很特殊,一般的人,他的指头蛋上,错落有致,总是交错着有几个斗,几个簸箕,但是,我的堂弟的十个指头蛋上的指纹,全部是簸箕。如果在你的茶壶上,见到这样的指纹,他就该是我的堂弟生前的作品了。那么朋友,能将它捧出让我瞅一眼吗?仅仅一眼!我的季风朋友送来的那二十四件残片,现在就放在我桌头,如果它们凑到一起的时候,该是二十五件了。
几乎所有的国有企业都不景气,陶瓷厂也是如此。厂子发不出工资,每月发工资的那一天,厂里给每个人发一堆茶壶。我母亲的家里,我堂弟的关中平原农村的家里,堆满了这种茶壶。茶壶不能吃,又卖不动。当家里实在没有空间再堆放这些茶壶时,堂弟离开了这个厂子。
他下来大约还干过许多活。例如到建筑工地去当小工,例如租一辆三轮车,到街上去拉货拉人。混得最背的时候,他是披一件烂棉袄,躺在桥头的人力市场上,充当劳工,等待顾主的光临。我去过那地方,那地方臭哄哄的,阳光底下,横七竖八地躺着许多衣衫褴褛的人。他们蓬头垢面,眼角屎挂在眉毛上,清鼻吊在下巴上,偶尔地用白眼睛仁打量一下世界。有顾主来了,或者是箍窑的,或者是盖房的,或者是卸货的,或者是搬家的,或者是拉人去打架的。顾主先在这个懒洋洋的死气沉沉的所在睃视上一圈,目光像帝王一样,然后,在他所选中的人们的屁股上各踢上一脚,于是这些人从饥饿中和睡梦中醒了过来。价钱?他们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出这他们一生中唯一会说的有价值的话。
我和粉丝厂说好后,便开始在肤施城里,四处寻找堂弟。最后我来到了桥头的人力市场,当我有礼貌地将那些半睡半醒的人们叫醒,向他们描绘我的堂弟的外貌,寻找他的下落时,他们说,是有这么一个力气还没有长圆、腼腆得像个女孩子一样的关中口音的人,他被西沟的一户人家叫去,背石头去了。我还想打问得详细一点,但是,这些人已经后悔他们说得有些多了,他们敌意的目光在我的皮鞋上停驻了片刻,眼皮便重新合上。
这样,我便穿过城市的街道,向肤施城的一条山沟走去。这时大约是春天。城市的春天也是女人的春天,长长的拖地裙在街面上飞旋,高跟鞋有节奏地敲出音节,世界不时为你送来一个美人的顾盼。我从人流中穿过去,来到西沟。我走到沟底,然后搭目向两边山上拥拥挤挤的奋桐群望去,在那里面寻找哪一孔是正在建筑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