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力最先出事并不是受贿上,而是在出访期间的草率决策上。2005年9月16日到10月1日,身为负责中国奶业工作的农业部农垦局副局长,丁力率团到非洲的乌干达参加学生饮用奶国际会议,并顺路考察一下南非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有关情况。但是,在这次出访期间,身为团长的丁力架不住团员们的纷纷请求,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出访路线,带团先后到了津巴布韦、肯尼亚和埃及3个国家参观游览,这次参观也将此次出访时间延长了3天。
回国后当时并没有人追问,这件事就悄无声息地过去了。但是,事过半年,不知是谁无意中把这次活动的情况透露出去,接着就有一封“群众来信”寄到了中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这封信另外一个举报内容是丁力的个人财产大大超过工资收入,举报人怀疑丁力的钱可能是企业送的。
2006年2月24日,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接到举报后,经研究决定对这一情况进行调查。3月10日,纪检组向丁力宣布立案调查的当天下午,丁力连忙将自己个人存款中的105万元转到了他的一位中学同学名下,另外的37万元转到了他原来的一位同事名下。
迅速转移有“做贼心虚”的嫌疑,他的举动更引起了纪检组的关注。3月24日,纪检组对丁力进行了双规。在双规期间,丁力不但详细说明了出国期间违规超时旅游的过程,更向纪检组交代了他先后收受企业、同学、朋友钱物的情况,甚至连中学同学为了帮助他出书送给他钱的事情也全部交代了出来。这些钱累计起来,差不多75万元。
按照现行的刑法386条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这就意味着按照丁力自己的交代,起码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当然,这时候丁力并不了解刑法的具体规定,他甚至只承认拿了企业和个人的钱,却根本不承认自己是受贿。
丁力不肯认罪的最初原因,是他认为相信组织才全部讲清楚,他以为“讲清楚”就没事了。当纪检人员告诉他这种行为是受贿,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时候,刚开始丁力还跟纪检人员犟嘴。经过纪检人员的耐心解释之后,丁力一下子后悔了、害怕了。随即,在案件进入司法环节后,丁力在被羁押期间开始研究一些刑法书,他觉得自己原先的交代“可以辩解一下”,所以检察官提讯时丁力就毫不犹豫地翻供了。
其实丁力对法律规定还只是一知半解,没有理解透彻。侦查人员就有关法律规定逐条进行讲解,对他进行了“耐心教育”,帮助他准确理解法律规定,让他了解什么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真正内涵,并提醒他在双规期间的交代算是自首,如果翻供就难以得到从宽处理了。后来丁力在供述中说,他“亲身体会到组织和检察机关真心实意的关心”,所以最终决定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赔,以争取得到宽大处理。
企业相求,副主任只拿钱不办事
丁力的交代从海南某饲料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某公司)谈起。
2002年2月的一个晚上,丁力接到农业部原来一位调到外地的同事电话说:“有几个朋友聚会,你来参加一下吧,一起吃个晚饭。”丁力盛情难却,当晚来到朋友预定的饭店。除了早已认识的熟人之外,通过交换名片,丁力认识了海南某公司的总经理林先生。林总经理简单向丁力介绍说:“我们公司是搞饲料科技的,在海南的规模比较大,希望丁局长多多关照,有机会到我们海南去视察工作。”
林总经理当然是客套话,但丁力却认了真。这里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丁力的女朋友没有去过海南,一直向往那里的海岛风情。他兴奋地说:“有机会我一定去你们海南的公司看一看。”
这次聚会之后,林总经理经常打电话盛情邀请,丁力也一直想着去海南的事情,但单位没有安排到海南出差的机会。直到2002年国庆长假前夕,丁力觉得不能再等下去了,于是他给林总经理打了个电话:“我要去海南考察,希望你们能够接待一下。”林总经理爽快地答应下来。
哪有什么考察?丁力是陪自己的女朋友到海南游玩,为了省钱才让林总经理接待的。这里说一句题外话,丁力的婚姻并不顺利,他曾经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而这位女友是他离婚后找到的新女友。
丁力带着女友一下飞机,就被等候在机场的林总经理用专车接到了五星级的海口文华大酒店。
当晚,海南某公司的崔董事长请丁力在一家民族风情的大饭店共进晚餐。这位崔董事长对丁力说:“我们公司正在申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丁局长在农业部正好分管这项工作,希望您能多多关照,给我们帮帮忙。”
丁力兼任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的确分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但不为人知的是丁力并不是决策者,只是负责材料的审核报送。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只负责汇总专家组审查意见,然后报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不过,按照这几年申报龙头企业的经验,只要企业进入省级向农业部申报的规定名额之内,一般都能顺利审批。所以丁力问崔董事长说:“你们进入海南省的规定名单了吗?”
“进入名单了。”崔董事长连忙说。
“成,我回北京了解一下,争取帮你们办成。”丁力很实在地说。
饭后,林总经理把丁力送回了饭店,将一个装有3万元人民币的纸包塞进了丁力的包里。第二天,丁力带着女友去海南某公司象征性地转了一圈儿,就去了旅游景点。当晚,崔董事长设宴送行时,丁力明确表态说:“你们放心,我会尽力帮忙的。”
第二天,丁力带着女友离开海南去了西北。那里还有一家要申报龙头企业的公司在等着他的“视察”。
后来,海南某公司获准成为龙头企业,丁力并没有帮什么忙,却得到了3万元报酬。
丁力真正帮过忙的是山东某生物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某集团),这家集团得知山东老乡丁力分管龙头企业的申报工作,集团的牛董事长就安排驻京办主任通过关系找到丁力。丁力一听是老家的企业向他这位专家咨询农业产业化情况,爽快地答应下来。
2004年“五一黄金周”期间,丁力专程考察了山东某集团,牛董事长向丁力介绍了集团的情况,并表示集团正在申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希望丁力能够帮忙。但是,丁力在答应帮忙的同时,明确告诉牛董事长说:“你们集团的名字不在山东省的规定名单之内,被评上的难度很大,但我会帮着争取争取。”牛董事长很豪爽地说:“评不上也没关系,我们能认识您这样的专家就是荣幸啊!”
此后,牛董事长让驻京办主任到丁力的办公室送来10万元现金。丁力觉得对自己的老乡不能不够意思,就介绍了一位领导帮忙。但是那位领导也没起什么作用,因为山东省参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具体名单,要拿到省里进行平衡,山东某集团最后落选。
从2001年到2004年5月间,丁力利用担任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承办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评审工作的职务之便,接受海南、陕西、江苏、山东等6家企业的请托,承诺为这6家企业申报、评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提供帮助,先后6次收受上述企业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0万元。
为什么众多企业都希望评上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呢?这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精神,由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八部门联合认定和扶持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企业,成为龙头企业后,企业可以在税收、银行贷款方面获得优惠,所以很多农业企业竞相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