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地产商如何“炒房”
民国时期,冯文洵的《丙寅天津竹枝词》有一段结尾,“寸土休夸值寸金,盛衰消长系人心。忽然买卖声沉寂,为鉴前车汉与浔。”写的正是民国时期,一段炒房的历史。那时的天津英租界房子供不应求,看到这个局势,许多地产商从中买卖,获取差价,发了大财。可是之后英租界被中国人收回,洋人纷纷撤离,房子空置,无人问津,房价立刻大跌,许多商人便赔了个血本无归。
民国地产商炒房卖房的事情还不算发生太早。而且“炒房”这个概念并非近代才有,其实早在乾隆年间,就有精明的商人,从房价中,发现了房子升值的商机。
乾隆十六年(1751年),天津一个名叫丁予范的个体商贩,在天津的一个小胡同里买下了一块地皮,盖了一座四合院,面积大约是一亩。这个四合院十件房屋,修的十分齐整漂亮。丁予范为这房子投资了差不多180两白银。
最初的想法,便是将这套四合院高价卖出,可惜丁予范并没有赶上好时候,他的四合院盖好几年内,一直无人问津,最后迫不得已,一直到了乾隆九年(1754年),他才低价出售,将这套四合院以177两银子的价格卖了出去。花了几年时间,丁老板不赚反赔,可以算是地产商中一个失败的例子。
道光十八年(1838年),天津另一位地产商叫任秀坡。他为人精明能干,头脑灵活,他出资200两银子,把丁予范当年修建的四合院买了下来,重新改良,加盖了一间门楼、一间客房、三间书房、三间板房。院子中间一改之前空荡的格局,加了一道,加了一道月亮门,让原本看着低级的四合院,变得顿时高档起来。
作为一个成功的地产商,任秀坡这一装修,虽然投资了不少银两,但最后还是赚了。他买房花了200两,装修费150两,最后卖出600两,净赚了250两。将房子一倒手,居然能够赚这么多,清朝商人的商业头脑一点也不输于现在的商人。
更厉害的一位商人是同治年间的北京宛平县的缪子集。缪老板也是看中了京城内的一座四合院,他花150两银子买下后,既没有像丁老板那样静待出售,也没有像任老板那样重新装修。而是通过发布小广告,吸引买主,通过买主竞拍的方式,将这套四合院以600两的价钱成交出去。
买卖房屋,赚取差价。清朝的“炒房”客们头脑灵活,手段现代,虽然没有去大规模的开办地产事业,但能从一套房屋中就找到商机,也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