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看吧,在那镀金的天空中,
飘满了死者弯曲的倒影……
--北岛《回答》
1977年2月22日,中共中央以“中发[1977]六号文件”的形式,转发了铁道部于同月中旬下达的《全国铁路工作会议纪要》。纪要称:“对攻击毛主席和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要坚决镇压”,“对极少数罪大恶极、证据确凿、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则杀之。”
同年4月,李九莲劳改所在的珠湖农场党委,向上级有关部门送交了一份报告。这是一份铺陈李九莲所有“罪行”的报告,尤其强调的是她“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攻击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报告的结论为:“为了誓死保卫华主席,保卫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捍卫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对那些攻击华主席和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要坚决镇压的精神,我们认为,劳改犯李九莲已构成犯罪,其罪恶达到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要求对李九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年12月,波阳县人民法院和波阳县委,上饶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上饶地委,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委政法领导小组,依次研究了这个报告,并均认定李九莲在劳动改造期间,重新犯有反革命罪,同意判处李九莲死刑。
最终的审批权,在江西省委。
三年后,即1980年12月,新华社总社派出记者戴煌,来江西调查李九莲案件。他在调看了此案的全部案卷,并走访了有关人员后,了解到--
省委常委会讨论是否作同样批复时,发生了一场争论。
省委常委(兼)秘书长王泽民、省军区政委张力雄等同志认为,对李九莲的本质及其思想言论,应作唯物主义的分析。应该说,这位女青年的本质是很好的,是忧国忧民、勤于思考、要求上进的。这样的青年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当然,她不够成熟,在探求真理的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难免有失偏颇,或对同一事物的认识有所反复。这是很自然的,应该予以谅解宽容。我们这些革命几十年的人,在这方面还有过摇摇摆摆,何况像她这样的年轻人,在思想上认识上产生这样那样的错误,怎能过于苛求呢?
再说,1969年,她给恋爱对象写的那封信,以及她写的那些日记,根本不算犯罪,可是她受到了拘禁,定性又错了。人家事后要求平反,本不为过,又把人家抓了起来判以重刑,谁能咽下这口气?因此可以说,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是个错案。既然在粉碎了林彪、“四人帮”之后,“四个指向”的定罪法已不存在了,又是在“年终评审鉴定”小组会上念了尚未写完的材料,怎能叫做“反革命煽动”?
至于她对江青和整个“四人帮”的错误认识,只能归罪于我们民主生活中的弊端。如果过去没有人把他们捧得那么高,把江青树为“战友”与“旗手”,把他们的劣迹和野心包得紧紧的,不让世人共知,李九莲和类似的年轻人,就不会对他们产生那种错误认识和幻想。再进一步说,如果李九莲没有被一捕再捕,长期与世隔绝,促其产生严重的自暴自弃的对立情绪,而让她一直生活在人民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吸取新的空气,她必会像迅速识破林彪真面目那样,认清“四人帮”本质的,同样也会正确理解邓小平代替周总理主持工作时“九大整顿”内涵的。
因此,王泽民、张力雄等同志不同意判处李九莲死刑。
--见(戴煌《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新华出版社、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8年5月第一版)
争论肯定很激烈,不是针头线脑式的小分歧,不是非原则看法不同。
一边,饱受磨难,卓尔不群;
另一边,罪大恶极,罪不容赦。
一边,爱才惜才之心溢于言表,那片理解,像是出自父亲对于女儿;
另一边,几乎成了标准件的僵硬话语,像庐山上的三叠泉一样哗哗而下,那份仇视,像是夜气之中,我边防部队发现了从海水里爬上岸的国民党特务。
一边,耳朵紧贴着大地,听到了深处那历史和民心正訇然作响的异动;
另一边,胸中仍充斥着像云霓一样烂漫、也像云霓一样空幻的现代迷信,人还在天上没有下来……
“南辕北辙”、“郢书燕说”一类成语,用在这里,最合适不过了。在中国徘徊的那二年间,在中国共产党省一级常委的班子里,就是这麽个情况--或许,他们能对一个外星来的不速之客,取得较为一致的意见;但对一个长在红旗下、不过最早地搬动了旧城堞上一块砖的女子,两方面的看法竟如此判若云泥。
既然争论如此激烈,意见迥然不同,那就暂时放一放吧。人头不是猪头,人血不是胭脂。李九莲已经吃了几年牢饭,再让她吃几个月,也破坏不了江西总是“一片大好”的形势。据说,对李九莲一案的讨论,是此次常委会开会的最后一个议程,这时已近十二点了。那时,省领导一般十分廉洁,肚子里远没有今天工商、税务局的一名小科长油水厚。有人饥肠辘辘起来,他提议道:算了,不再争论了,还是表决吧。
表决结果,王泽民、张力雄等只有三票。到会常委中的多数人,同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报告。
决定下达后,赣州地委为彻底肃清李九莲在赣州地区的影响,进一步打击、瓦解仍执迷不悟的原“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的骨干分子,请求省委将李九莲的死刑放在赣州执行,省委批复同意。
从珠湖农场被送上路时,李九莲尚蒙在鼓里。
管教干部通知她,“你不是要搞清楚自己的问题吗?明天,就放你回赣州去搞清楚问题。”她的“主罪”是反林彪,而且“四人帮”已经粉碎一年多了,不但周围的犯人们都以为她此次回去将会是平反,就是心僵冷如冰的她,顿时也有了几分憧憬,不管怎说,让回赣州,总是自己问题松动了的好兆头。
她兴冲冲地拾掇起床头的一个破箱子,里面有一顶半新旧的军帽,这是她在当红卫兵时戴的,在天安门广场接受红司令检阅时戴过,1967年“六·二九”赣州武斗守卫西门时,她也戴过……不会有再戴的时候了,也许是以此纪念这段永远不该忘记的人生旅程,她将军帽留下了。
留下的,还有一包以旧报纸包着的烟丝,它还是从画眉坳钨矿带出来的,在矿上的那段时间里,心情郁闷不过,她形影相吊时,便常常抽上几口烟。迄今,那烟丝早变质了,她却没有丢弃,也许同样是为着纪念什么,也留下了。此外,几乎所有的东西,李九莲都送给了同室的女犯……
临上车时,一位大队长拎着副手铐对她说:“虽说现在是送你回去,可按规矩,在问题未解决之前,你还是犯人,还得给你上铐。”她痛痛快快地伸出手来,老老实实地头一回予以配合,宛如锃亮地摆在眼前的是两个硕大有力的句号……
在赣县看守所,对李九莲宣读了死刑判决书。
原来,此行并不意味着句号,而只意味着不远千里地要借她的脑袋来故土一用的现实,一下,让她耳轰眼黑,天旋地转!尽管她以前曾有过绝食而去的念头,可在已经打算顽强地活下来之后,而且在井壁般厚重的现实似乎有了某种松动之时,又要将她捉去死神那巨大的、青钢色的利爪下,无异于将一个刚刚爬上井口的人,又一脚踢进那深不可测、寒气侵骨的井里……
凉意,冰水般的凉意,夹杂着几乎可以目睹到的一点点割肉般的痛感,一下从脚底涌上全身,这力量是如此迅猛,冲击得她一个趔趄,她禁不住紧紧抓住桌端。这力量,也冲出了她胸口里一声声势能碎石裂帛的愤喊:
“你们为什么要杀我,就是我有错误,也是认识错误,若犯一次认识错误就要杀头的话,那一个人生下来得长几十个脑袋?”
法院来人无动于衷。只按照惯例,不带任何表情地问她:
“李九莲,你最后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她像是从那片浑沌的无边黑暗里,把握住了自己的中枢神经。她松开手,站定在那里,怔怔的目光,断断续续、轻若燕喃的声音,不像在回答他们,倒像是在自言自语:
“这么些年了,我写了那么多……呼喊了那么久,若是对着一堵墙壁,这墙……都有了回音,向你们呼喊……顶什么用……算了,算了,只有……等历史给我下结论了……”
李九莲拒绝在死刑判决书上签字,也不上诉。
当晚,四个女犯,陪她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她们是准备鼓足毕生的勇气,去残酷地目睹一场山崩海啸的。然而,她的神情却显得有些百无聊赖。仿佛无论是在心力上,还是体力上,她都实在是太疲惫了,疲惫得只求能赶快倒下去,而不管是倒在床上,还是倒在火里……当铁窗渐渐显出了蛋青色,她那一对黑莓子般的大眼睛,糊上了一层晶晶闪闪的流质,神情安静得像夜雾覆盖的果园里的一棵苹果树,羊厩里一只喝足了母乳的羊羔。她哼起了一只曲子,那曲子也像是流经钟灵毓秀的大山里的一条小溪,恬静而又温柔。
四名女犯,你看着我,我看着她,原本像弹弓一样拉得直直,随时准备弹射出去的神经,在这“小溪”银色的轻漾下,都松弛了,代之而起的,是四双眼睛里的迷茫--
唱支山歌给党听,
我把党来比母亲。
母亲只生了我的身,
党的光辉照我心……
次日,12月14日,上午九时,在赣州市体育场召开了三万余人的公判大会。除李九莲外,被押上审判台的还有原“调委会”负责人曾传华等十人,他们分别被判十至二十年重刑。身着黑色囚衣的李九莲,最后押进会场,五花大绑,四人按跪。脚上哗哗铁镣,背插古老亡命牌:“现行反革命李九莲”八个字之上,一道朱色斜勾,以示问斩。戴煌先生事后了解到,“为避免她在广众之前进行分辨或呼喊口号,她的下颚和舌头,早被一根尖锐的竹签刺穿成一体。与沈阳张志新之被割破喉管,和长春史云峰之被缝起嘴唇两角,‘异曲同工’。”(见上书)
架在死囚车上,游城一周后,十时许,李九莲已被押到西郊通天岩下。临刑,她昂首不跪,行刑者射弹击腿,她一边不支跪下,一边慢慢回过头来,像是盯了行刑者一眼,又像是环视了一圈半山坡上葱葱郁郁的小松林。未等她再转过头,枪声又响了,她整个身子跌扑倒地……
三年多过去,在北京宣武门附近新华社的一幢楼里,朱毅见到了行刑后李九莲被有关部门验明的确是死了的一张照片:她倒卧在两棵幼松之间,偏过来的脸上,眉头皱结,双眼微瞪,鼻子在流血,半张开的嘴里也在流血。给人的感觉是复杂的,既像是至死都在思考着什么,又像是死后还在要求正义,还像有几分吃惊,仿佛这是在哪里不慎摔了重重一跤……
似乎这真是摔了一跤,她会爬起来,自己走回去。人们聚啸而来,又扬长而去,没有谁管她。她蜷卧在两棵幼松之间,初冬的阳光,懒懒洋洋地从头部的一侧踱去另一侧;任荒郊上的蝼蚁们奔走相告,继而成群结队,在她脸部、胸部附近那越凝颜色越深的血泊里,开起了盛大的宴会。她无语,通天岩也无语,只有风儿一回回摇拂起她的发梢,像是在发出一串串轻微、悲怆的叹息……当黑夜降临时,偌大的一个世界里,只有一个人想起了她。此人叫何康贤,是赣南一个工厂的退休工,未过几天,他也被投进监狱。既然听说他案由也是因李九莲而起,曾传华等人心目里一下引他为战友,并急于找机会接识。后来再一打听,他应该读“它”,这是一个两条腿走路的禽兽,在厂里就有搜集女人们短裤、乳罩的恶习,对李九莲,他竟趁无人收尸之机,割去了乳房和阴部,拿回他阴暗的小屋,浸泡在盐水中……
曾传华等人的肺都气炸了,如果说久处专制暴虐的日子,他们在感情上尚能支撑起李九莲被专制蹂躏致死的话,现在,他们却支撑不起她死过第一遍后又被这个禽兽再度蹂躏致死,这是闻所未闻的第二遍,这是惨绝人寰的第二遍。若非囚徒之身,何康贤撞在了朱毅、曾传华等“调委会”成员手中,定将化作肉酱!
好在法律仍是自由的、客观的,它既注意到了李九莲所言的“政治影响”,也注意到了何康贤所为的“社会影响”,他很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1981年,朱毅出狱后,去北京上访前,李九莲母亲找到了曾传华家里来看他。朱毅劈面一句就是:
“你们怎么不去收九莲的尸,是法院没通知?”
“通知了……”
“那你一家人为什么不去?”
她核桃般的脸上,满脸皱纹欲张难张,恍如伸了半截又被什么压上了的弹簧,形状煞是古怪。
“我也是没有法子。唉,我是一个老人家,家里又没有一个男人……”
“你晓得不,九莲是你一把屎、一泡尿抱大的女儿。如果是我死了,我妈妈一个人,爬都会爬到通天岩下!”
像是要打破半僵在那里的尴尬,她掏出了二百元钱来:
“这钱,你带去路上用吧……”
按往日的脾气,朱毅真想将这钱掷去那张老脸上,请她一走了之,永不见面。不仅仅是她,还有李九莲的兄姐、妹妹们。在劳改农场时,考虑到自己和众人写了那么多申诉反映李九莲问题之后,没有李九莲家属写的,实在不合适,他便以李九莲姐姐的名义,给中央写了一封申诉信。信发出后,他又托嫂子,转寄了一封信给李九莲的姐姐,内称:“如果中央派人来调查,你就如实地介绍你妹妹的情况。如果来人不是中央的,你就干脆说不晓得。问起是谁写的信,你就说一定是朱毅冒名写的。我反正是囹圄之人,债多不愁,虱多不痒……”他想给她打个招呼,以便她有个精神准备,若发生麻烦,她也有了遁词。她收到信后,未回一个字,话却是让人曲里拐弯地带到了:
“告诉朱毅,我妹妹的事情就算了。”
此话,无异是在始终为李九莲烧沸自己一腔热血的朱毅头上,泼上了一桶透心凉的冰水……
我们民族五千年里有着那么多悠悠古训。可应在李九莲身上,“可怜天下父母心”去了哪里?“情同手足”、“血浓于水”去了哪里?细细想来,李九莲不仅仅是死了两遍,她还死了第三遍。
1978年4月,新建县人民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钟海源在劳动改造期间,重新犯有反革命罪,判处钟海源死刑。
4月30日,死刑在新建县执行。
关于钟海源枪决前后的情况,我在三年前就有了较详细的了解。这情况并非由于我采访而来,而是一位武警干部H,主动向我提供的。当年他参加了对钟海源的行刑,在看到拙作《历史沉思录--井冈山红卫兵大串连二十周年祭》后,他发现了有关“黎莲”一节的不实。在一次创作会议上,他当我面指出了这一张冠李戴的失误,于是几天后,我们有了一上午的长谈--
这事憋在心里好多年了,我不知多少次想过、梦过这事前前后后的细节。在有些人眼里,它是应该被忘却的,就是忘不了,也必须保持坟场般的缄默。我却想讲出来。
从学生时代起,我便酷爱文学,入伍后也曾写过发过几篇小说。一有外出参加创作学习班的机会,遇有那些知心又能写的作者,我都很主动地把这件旧事告诉他们,并希望他们能写出来。也许,是那身军装在起作用,虽不乏跃跃欲试者,但末了总是风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