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人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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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野外吃野味

去广东,做好了吃野味的思想准备。如果像食草动物一样扭扭捏捏,会对不住东道主的盛情。在饮食方面,广东人其实比北方人还要豪爽。吃完飞禽吃走兽,吃完山珍吃海鲜,总吃不够似的。入乡随俗,我也就来者不拒,彻底变成一只“来自北方的狼”,与南方的同类举杯相庆。一边放纵自我狼吞虎咽,一边生怕被小瞧了。几顿饭下来,果然被东道主引为知己。好吃的人聚在一块,越吃越香,饭量与酒量皆互相促进。

东道主姓周,是位诗人。吃相却威猛如军阀。喝白酒也习惯用茶杯。在广州吃腻了,又邀我们去邻近的番禺。那里有他的旅游公司,也有熟识的酒楼饭肆,尽可一家接一家换着吃。就是这样,也有厌倦的时候。于是他倡议别在城里吃了,改去野外吃野味。大家顿时又来了精神。

面包车驮着一伙兴奋的诗友驶向郊外,沿途能看见篱笆围绕的农舍、河面漂浮的渔舟,最终抵达田野上一座孤零零的小村落。听说此即大作曲家冼星海的出生地。瓜棚豆架,立马在我眼中像五线谱一样生动。哦,《黄河大合唱》等诸多名曲真正的源头,原来在这里哟。看来今天必须好好喝一顿酒,以感谢冼星海带给我们的耳福。

由于事先打电话预约好,当我们走进一户农家时,电饭煲已在餐桌中间支好,里面正滚沸着一锅喷香的大米粥。主客刚刚坐定,端上桌的是满满一盘切好的生蛇段,还有一盘洗剖好的田鸡。周诗人介绍:下面要品尝的即番禺名吃田鸡蛇粥。说着他就把蛇段和田鸡块一古脑儿倒进粥锅里。

说实话,我看见这幅带点血腥味的场景时,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但入乡随俗,也就努力克制住生理上的不适应,故做镇定地抽烟、喝苦丁茶。还自我安慰:大不了就当自己是原始部落的一员吧,跟茹毛饮血的境界相比,好歹还有电饭煲呢。大不了,就当这是瞬间的“返祖”现象吧。

农家四面都有镂空的窗户,窗外即是一览无余的农田。周诗人说,锅里煮着的田鸡与蛇,都是农户当天早晨去田里现捉的,绝对新鲜,绝对无污染。他又讲起去年闹“非典”,广东人都不敢吃蛇了,野味餐厅也都停业,他实在抵不往馋意,溜到这儿来偷吃过几回。当时心里也还是挺怕的,跟拼死吃河豚似的,就差事先拟好遗书了。直到现在,还很钦佩“白色恐怖”笼罩之下自己居然有这样的勇气。

说到这里,电饭煲里已飘出四溢的香气,周诗人情不自禁揭开锅盖,用筷子挟起一块蛇肉放进嘴里,边吸气边咀嚼。唉,一点不怕被烫着?我注意到,他咀嚼时眼珠子都停止了转动,仿佛为了集中注意力品味蛇肉的鲜美。他自己带头先吃了,又让我们不妨稍微等等;多煮一会,消毒会更彻底些。可欣赏到他的吃相,我们哪里等得及啊,于是纷纷提起筷子,先挟锅里的田鸡肉来解解馋。

每人面前都有一碗拌好的调料,还可酌量加入切碎的青辣椒。把滚烫的田鸡肉在调料汤里浸一下,既有了滋味,又可稍加冷却,急不可耐地咬上一口,觉得鲜嫩得跟螃蟹螯里的那块肉脂似的。而田鸡的皮,也跟鱼皮一样香脆爽口。难怪把这种南方的蛙类叫做田鸡呢,它的肉其实比鸡肉还要细腻。

田鸡一网打尽,接着就要吃蛇了。吃蛇最好动手,有气势。周诗人作示范,用拇指和食指牢牢捏住蛇段和脊背骨两端,然后用牙啃食两侧的蛇肉,就这么几下子,手中只剩下一小段鱼刺般的蛇骨。直到这时,我才体会到野外吃野味的乐趣。清风入怀,持蛇而舞——唉,这么吃下去,自己也该变成一个野人了。但这毕竟是在野外,还有比田鸡、蛇这样的野味更好的下酒菜吗?我分明比平时多喝了好几杯。

吃完荤菜吃素菜,又有几碗时蔬和切块的木瓜倒进锅里。蛇粥变成了淡绿色,而且散发出植物的清香。这种瓜也许不叫木瓜,但我没记住它的称呼,只好以木瓜命名之。番禺人挺爱吃这种菜瓜。屋后头的瓜棚,种的都是。上菜时现摘两颗就可以。

这顿饭的高潮固然是吃蛇,喝粥则为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煮了两个时辰的大米粥,里面既有田鸡香、蛇肉香,又有瓜菜香。我连盛了好几碗,也没喝够。番禺的蛇粥,真他妈名不虚传。这哪是粥啊,分明是龙凤汤。我品尝到前半生从未想象过的一种滋味。于是,凡是能够想象出来的滋味,都不算什么滋味了。

吃番禺的蛇粥,不需要想象,需要的就是这么一份现场感。野味,还是要在野外吃。它会帮助你恢复一颗野人的心。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能做一天野人,有什么不好呢?这是多么幸运的事情。呆在城里,戴着假面具,你想做野人还做不成呢。

有一种美味,不仅是无法想象的,而且是难以用语言描述,番禺的蛇粥,即是。我这篇文章虽然写了,但写了也是白写。它只能拾捡起那辉煌的一天的只鳞片爪。

所以,你别听我瞎说,有空就去番禺亲自体验一回吧。那时候,你一定会觉得,我这个作家,太不擅长表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