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报告文学的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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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谬种的泛滥——对“纪实文学”的追问

如今,有一种被称为“纪实文学”的文学作品十分的风行,似乎也很受读者的欢迎。“纪实文学”是一个新的概念,怎么理解它?怎么运用它?看来都有认真研究的必要。在我看来,“纪实文学”这个概念,并不是一个科学的文学概念,它之所以能作为一个文学的概念而为作家和读者运用和接受,完全是因为一种不正常的创作环境而导致的结果。

文学创作中存在着两种情况:一种是完全建立在虚构基础上的艺术创作,像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电影等题材的创作大多都属于这种虚构的艺术创作。二一种是完全写实的文学创作,像报告文学、传记文学、回忆录等就属于这种完全写实的文学创作。在这两种文学创作的过程中,在某一篇作品中或许会出现交错现象,如一篇散文,就可能是完全的真实记述;某一台戏剧也可能是完全的生活纪实。但是,在总体上虚构和写实是不能混淆的。而“纪实文学”的作者和编辑者们恰恰是要在虚构和写实这种完全对立的矛盾中寻找统一,制造统一。因此,它只能是一种有着明显矛盾的牵强组合,最后归为一种明显不科学的概念。

“纪实文学”既然是一种有着明显不科学性的概念,它为什么又能够存在而又为人们所接受呢?要说明这个问题,就必须对这个概念之所以产生的过程作出必要的分析。“纪实文学”的概念是伴随着报告文学的发展而滋生出的一个概念。我们知道,报告文学是以其真实性、现实性和文学性为其美学特征的一种文学体裁。而真实性的作用,在报告文学中的地位显得更加重要,它是报告文学的生命。正是因为真实性的存在,报告文学的独立文体才得以建立,也才把自己与其他体裁的文学品种清楚地区别开来。报告文学的真实是一种新闻的真实,也就是说,是一种事实的真实。这种真实是十分具体的,容不得有一点点的虚构成分。在报告文学作品中,一旦露出了虚假的痕迹,那么,作家的一切劳动都将白费。正是因为如此,报告文学对于社会生活的参与和影响才是十分直接具体的。一位作家,一旦着手于进行报告文学的创作,他就必须要接受报告文学真实性的考验。读者也会带着真实性的这把尺子来要求和衡量每一篇报告文学。所以,在报告文学创作中,要实现真实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作家必须下大力量进行细致的采访工作,必须对自己所使用的每一个材料负责。只有这样,再加上现实性、文学性的密切配合,报告文学作品才能以其无可争议的特殊性发挥它独到的作用。

然而,愈是不易得到的东西愈加宝贵。真实性就是报告文学创作中往往不易得到的东西,所以,它是报告文学中最宝贵的内容。报告文学的成败,在不少的时候都是在真实性的问题上表现出来的。因为生活中虚假的东西太多,所以,真实在今天对读者有着很大的诱惑力。这既是报告文学得以迅速发展的因素所在,也是报告文学的魅力所在。许多人看到了真实的诱惑力量,希望借助它赢得读者的欢迎。但是又不愿为实现真实性付出更多的努力,以负责的态度来承担真实的责任。这样就有了所谓的“报告小说”、“纪实小说”和“纪实文学”等一些概念的出现。也许是因为“报告小说”和“纪实小说”的概念过于把虚构与真实的矛盾表现得直露,初一提出,就得到了人们的坚决反对,很快就消失了。而“纪实文学”这个概念就显得隐晦一些,它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所以就慢慢的流传开来了。据一些认可了“纪实文学”的人的解释,“纪实文学”是这样的一种文学形态:它的基本内容是建立在真实性基础之上的。但是,作家为了能够在创作中取得一定的自由,所以就在作品的某些不关主旨、无关紧要的地方进行了适当的加工或虚构。这一切都是为了创作时的方便和作品艺术性的加强。还有一种说法,认为“纪实文学”的主要内容应该是真实的,但是,为了避免作品发表之后有人因为细小的失实而找麻烦,甚至告状,所以,作者在适当的改变事实中的人名和虚化事件发生的地点是可以理解和允许的。从这些解释来看,似乎都能言之成理。其实,这种种解释是不能真正说得通畅,完全令人信服的。从这两种解释中,我们不难看到,需要“纪实文学”的根本原因,是作家为了摆脱真实给自己造成的束缚,是怕因为不慎带来的失实给自己造成被动和麻烦。以此看来,“纪实文学”之所以要把真实和虚构两个完全对立的概念强行的统一起来,完全不是为了去建立和构造一种全新的文体,而是为了寻找一种自由创作的途径,在人为的躲避对真实应当承担的责任。为了以真实性来诱惑读者,却又不愿受真实的约束,承担真实的责任,这正是“纪实文学”创作所要得到的和排除的内容所在。这一切都已经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们,“纪实文学”的出现,完全是一种狡黠的智慧和软弱的行为结合之后而出现的一个怪异的文学现象。“纪实文学”没有一种严格分明的文体标准,在真实和虚构之间,它是含糊不清的。它只是一种特殊的、取巧的创作操作方式,难以支撑一种文体的实现。

模糊了真实和虚构的界限,也就失去了真实和虚构各自所可能有的力量。这是因为,真实能以其直接的存在影响读者;虚构可以升华为艺术来感染人。而“纪实文学”同时失去了真实与虚构的双方。因此,在读者无法区分一篇“纪实文学”是纪实还是虚构的时候,或者分不清作者到底在多大的程度上纪实,在多大程度上虚构的时候,这篇作品是没有力量的。不敢面对真实,向真实负责的人,可能是一个创作缺乏严肃认真态度和性格软弱的人。为了以真实吸引读者又不想承担失实的责任的人,可能是一个缺乏艺术创造性的人。真实是严酷的,但它是有力量的。虚构是容易的,可它需要才能。

“纪实文学”企图摆脱一些负担,然而,恰恰因为它自身包涵的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内容已经造成了许多的麻烦。有不少的麻烦在发生之后,因为虚实兼有是很难说得清楚的,几乎就是一笔糊涂账。每当这时,人们才感到事先分清真实和虚构的重要。其实,一切的艺术都是建立在真实生活的基础之上的。不过,报告文学、传记文学等要求的真实是一种事实的真实;小说、戏剧等要求的是一种建立在生活基础之上的艺术的真实罢了。这两种真实有联系,但是又有着非常严格的区别,不能轻易的、人为的混淆在一起。艺术的真实是作家在生活的基础上通过提炼加工想象虚构之后实现的一种真实,它是虚构的产物。像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形象,大家都认为非常的真实,可是,生活中并没有这样一个人物。艺术的真实性是不能等同于事实的真实的。同样,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尽管其中有不少先生的真实生活经历,也时常被人们用来研究作者的资料,但是,《故乡》毕竟还是小说。人们是不能将其与先生的生活经历完全的等同的。若是以以上有些人的看法,那么,不光是鲁迅的《故乡》可以标为“纪实文学”,连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曹雪芹的《红楼梦》、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巴金的《家》、《春》、《秋》等等作品都可以标为“纪实文学”了。若果真这样,那不是让人感到太滑稽了吗?

“纪实文学”是一个完全不科学的概念。它纪实时达不到完全真实的程度,虚构也达不到自由艺术的程度。所以,它是一个让人无法把握的对象。为了文学的纯洁和生活的稳定,还是让我们回到完全的真实和虚构上来吧!

1996年10月26日